末世新人类凌息意外穿到古代农村。
穷山恶水出刁民,没问题,他武力值高;一穷二白饿肚子,没问题,荒野求生他擅长;热潮来临没抑制剂,有问题!有大问题!
他上哪儿弄个身强力壮,经折腾的人帮他渡过热潮期?
直到霍家参军的大儿子回来,猿臂蜂腰,高大英武。
凌息两眼放光连夜翻墙将人掳上山。
霍琚遭下属背叛身受重伤,趁机韬光养晦回老家养伤,岂料被一胆大包天的小子掳走,还要和他做那事!
凌息:“中看不中用,失算了。”
霍琚:!!!
不眠不休劳作,饥肠辘辘的霍琚两股战战,迎面碰上扛着一头鹿进门的凌息,“我给你猎了头鹿,养好身体才有力气干活。”
沙场上威名赫赫的霍将军,突然腰子有点疼。
霍大郎娶了个来路不明的夫郎,分家时一文没得,一个有腿疾,一个有怪病。
村民们一口一个真可怜,坐在门口看热闹。
哪想热闹没看成,眼见人家起了青砖瓦房,顿顿肉香从屋里飘来,日子越过越红火,旁人嫉妒得眼睛滴血却无可奈何。
霍琚亲信收到消息马不停蹄赶过去,差点惊掉下巴,他们战无不胜的将军居然在乡下吃起了夫郎软饭。
后来,全军将士都吃上了将军夫郎的软饭,香香。
阅读指南:
1.古代背景设定有男人、女人、哥儿三种性别
2.受身穿,不是哥儿,村民误会,故不生子
3.攻受只有彼此
内容标签: 种田文 甜文 爽文 基建 轻松
主角:凌息,霍琚 ┃ 配角: ┃ 其它:
一句话简介:他真香了
立意:在逆境中激发斗志,从苦难中找寻方向,苦心人天不负。
“凌息,别研究你那破书啦,快尝尝我们最新复原的桃子!”
一道疾风包裹着酸甜清香的味道砸向树上的少年,阳光如同金色的薄纱披在他肩头,骨节分明的手干净利落抓住那颗硕大的桃子,毫不犹豫送到嘴边。
“咔嚓——”
伴随清脆的咬合声,少年手中书籍自高空掉落,书页翻飞,红烧肘子、土豆牛腩、糖醋排骨、金沙玉米……
一张张诱人的图片令人口舌生津,与嘴里截然相反的味道对比,刺激得肠胃翻江倒海。
“呕——哕——”
“咳咳咳——”
凌息冷汗涔涔慌乱起身,扶着床沿干呕几声什么也没吐出来,那颗桃子的滋味似乎仍残留在口中,叫他舌头发苦发涩发麻,稍作回忆又要吐了。
掌心捂住胃,压下即将卷土重来的呕吐欲,把那群不靠谱的科研组同事骂了个狗血淋头。
末世地球受到全面污染,纯天然食物近乎灭绝,人类为了生存夜以继日培育和复原各类食物,普通人依靠营养液补充身体所需能量,产量稀少的水果蔬菜只有特权阶级才吃得上。
所以,即便知道科研组的同事拿他当小白鼠,凌息依然回回上当,万一吃到合格的试验品了呢?
沉甸甸的脚步声拉回凌息思绪,老旧木门被人从外面推开,凌息骤然抬头投去戒备的目光,屋内光线昏暗,几点橘黄透过漏风的窗户渗入,斑斑点点,像被啃噬的秋叶。
“哎哟可算醒了,再不醒我都得给你叫郎中去了。”身着粗布麻衣的妇人体态丰腴,皮肤常年经风吹日晒暗淡泛黄,面中散布着稀稀疏疏的晒斑,并无大面积红痕。
凌息出生于末世330年,地球人口经历大革新,某些民族和语言早已消失在历史的长河中,以他的知识储备量判断,妇人说的大概是某种方言。
话中所表述的意思结合她的肢体语言大概可以猜到。
凌息眼角余光逡巡四周陌生的环境两秒,重新落到妇人身上,决定静观其变。
“你叫啥名字?打哪儿来?家中可还有人?怎会落水?”妇人问了一连串问题,对面人却呆呆地望着她,眼神清澈得仿若稚儿。
妇人站在床边仔仔细细打量少年,带着丝懊恼小声嘀咕:“该不会是个傻子吧。”
一炷香后,妇人问得口干舌燥却无半点收获,倒是积蓄了一肚子火气,忽然少年肚子发出咕咕声。
似是被妇人盯得不好意思,少年羞赧地捂住肚子,低下头露出雪白的脖颈,莹润的耳朵渐渐染上绯色。
这副乖巧害羞的模样让妇人散了几分火气,和颜悦色道:“你等着,婶子这就给你做饭去。”
屋内重归安静,凌息收敛脸上温顺的表情,低头扯了扯身上打着补丁的粗布麻衣,双脚下地悄无声息走到窗前,缓缓推开窗户。
霞光浮动,大片大片铺洒天际,如枫叶织染,火红耀眼。
凌息抬手遮挡光线,待眼睛逐渐适应方才看清周遭环境。
歪七扭八的篱笆墙,杂乱不堪的院子,房檐下挂着晾晒的菜干,几只鸡鸭踩在自己粪便上来回走动,空气中弥漫着挥之不去的臭味。
典型的农家小院,而且主人家不太讲究,任由鸡鸭乱跑乱拉不清扫,盛食用水的缸子不仅没盖上,缸口边沿甚至结了蜘蛛网,晾在竹竿上的衣服也皱皱巴巴,正往下滴着水。
视线穿过低矮的篱笆墙眺望而去,除了隔壁连着一户人家,距离这家人最近的房屋少说也有百来米,夜幕四合,天际最后一抹光亮沉入海底,轮转星月,凌息的瞳眸一瞬闪过野兽般的锋锐,远处零星有两家青砖黛瓦的房子,其它家基本以泥土和茅草建造。
放在窗边的手指用力回扣,木屑刺破指尖,钻出串串血珠。
疼痛提醒凌息,一切并非梦境。
莫非这就是传说中的穿越?
垂眸凝视指尖,刚才的伤口消失无踪,看来身体是自己原来的身体,不过,他居然没受一点伤,还以为会被撕扯成时空碎片。
“咋不穿鞋?”妇人嗓门儿很粗,听着像在训人。
凌息被她推到床榻坐下,从柜底翻找出一双破洞的鞋子扔到他脚边,“穿好过来吃饭吧。”
听不懂,看懂了。
不晓得谁的破鞋铺满灰尘,估计早废弃掉了,如今拿给他穿。
凌息十分担心穿上会被传染脚气。
“我原来的衣物呢?”凌息在自己身上比划两下。
妇人压根儿不关心他说的内容,眼睛瞪得老大,喜出望外地凑近:“原来你会说话啊!”
“你是哪里人?说话怪好听的。”
妇人重新端详起凌息,越瞧越满意,热情地把饭碗往凌息面前推了推,催促道:“快吃快吃。”
淡淡的香味飘进鼻子里,柔软清甜,仿佛来自朝思暮想的梦中,那是每一个华国人无法拒绝,无法忘记,亦无法割舍的食物——大米!
正餐不吃米饭约等于没吃。
在粮食荒芜的末世,大米是何等珍贵的食物,如凌息这般普通人,顶多换换营养液的口味聊以慰藉。
猛然嗅到大米的香味,凌息接过碗的手微微颤抖,热气蒸腾,沾湿他浓黑的睫毛,薄薄的眼皮洇开一抹水色,左眼皮上小小的痣格外惹眼,在他眼睫眨动间如贝壳内的珍珠迅速隐匿身形。
妇人起先猜测他是哪家流落在外的小公子,虽然奇装异服,还剪了头发,但身上的布料精细,做工是她从未见过的好,身份必定不俗。
可哪家小公子看得起乡下的粗粮,碗里并非今年新打的大米,而是陈年旧谷,她儿子一向不吃,嫌弃喇嗓子,对方倒是把汤汤水水喝得一滴不剩,而后露出满足的笑容。
妇人自然不晓得,对于打出生起就没怎么吃过大米饭的末世人而言,别说清汤寡水的粥,就是给他们一把糠,他们也能吃得津津有味。
凌息正是长身体的年纪,一碗粥显然不够吃,但他清楚对方不会再给他食物,他也没好意思讨要。
乡下人每一口粮都得精打细算,若非心中有所筹谋,把家中吃食白白便宜给旁人,简直要妇人的命。
合上门退出去,妇人差点跟汉子撞上,惊得她一巴掌狠狠扇对方背上,压着嗓子骂道:“要死啊你!”
汉子缩缩脖子,结结巴巴解释:“我……我这不是见你老半天不出来,好奇你在里面磨蹭什么吗。”
不等妇人说话,汉子脑袋凑过去双眼放光地问:“怎么样?打听清楚来历了吗?”
妇人翻了个白眼,端着凌息吃干净的碗放进厨房,左右张望下,确定没人才开口。
“他听不懂咱们这儿的话,我也听不懂他说话,就是听着莫名熟悉,像在哪儿听过又想不起来,他说话的模样跟咱们不同,怪好听的,家中应当殷实。”
汉子兴奋搓搓手,眼睛里燃起两团火,写满贪恋,“那赶紧叫顺子回来把亲事办了,省得夜长梦多。”
妇人不似汉子那般冲动,犹豫道:“万一……万一他不是什么好人家的哥儿,又或者并非完璧之身。”
“你想啊,高门大户的哥儿怎会落水,还正好被我捡个正着。”
果然是妇道人家!
汉子恨铁不成钢,大跨步走到妻子面前,“冬枝,咱家顺子快三十了,连卖儿卖女的马家都不愿意把自家哥儿嫁给顺子,你莫不是真想叫顺子打一辈子光棍?我老张家的香火可不能断啊!”
赵冬枝眼神慌乱,不自觉攥紧手中帕子,她男人说得对,她儿子接连打跑两个媳妇儿,本地人稍作打听便晓得内情,他们只能找这种无亲无故的外乡人。
何况这哥儿模样出众,瞧着出身不低,哪怕此时不愿意,以后成亲有了孩子就老实了,待那时若是亲家找上门,他们家岂不是跟着飞黄腾达!
赵冬枝心中越发火热,似乎富贵日子就在眼前,压下对凌息的嫌弃同自家汉子商量尽快办亲事,明天一早她就去找媒人,丈夫上县城酒馆赌坊寻儿子回来。
夫妻俩全然未知自己的如意算盘被窗户外的凌息听得一清二楚。
凌息蹲在墙角,眉头纠结,他们究竟在嘀嘀咕咕算计什么?
勉强分辨出“嫁”、“夜……梦……”“香火”几个字词。
凭借自己全校第一的脑子,凌息大概分析出这家人即将有喜事,嫁女儿?或者有新妇嫁过来?夜长梦多,延续香火?
连起来应该是夫妻俩打算尽快办喜事延续香火?
凌息摩挲下巴,直觉自己没分析错。
不过这事儿有必要关起门偷摸在厨房里讲吗?
“小哥儿!?小哥儿!?”
慌乱的呼喊声传来,凌息狭长的凤眼眯了眯,踏着月色走出去。
“怎么跑屋外面来了?”赵冬枝脸上戾气未能及时收敛,让凌息清晰收入眼底。
少年笑容腼腆,指了指天上的月亮,一副喜好风花雪月,不通俗物的模样。
赵冬枝松了口气,她还担心人跑了,看来是多虑了,对方显然不知人心险恶。
担心节外生枝,她匆忙哄着凌息进屋休息,嘱咐他好好养伤别乱跑。
夜深人静,鸡鸭回窝,窗外断断续续传来几声虫鸣。
凌息走到门前推了推,没推动,房门被锁起来了。
为什么?
难不成他们看上自己,想强留自己做女婿?
据凌息推断,他穿到了一个生产力低下的时代,一般人家选择把女儿嫁出去换取一笔钱财给家中男丁娶妻生子,极少数人家会招婿,即使招婿,也有一定要求。
凌息刚十八岁零三个月,身材尚有少年人的清瘦单薄,换句话说,一看就手不能提肩不能扛,更别提下地劳作。
再说社会地位,功名利禄,他一个来路不明,被人从河里捞起来的家伙,没怀疑他是别国细作就不错了。
无论怎么想,招婿都招不到他脑袋上。
语言不通,凌息也没心思搞清楚前因后果,夜黑风高,确定隔壁主屋两人鼾声正响,他轻手轻脚从窗户翻出去,落地没有半点动静。
倏地,凌息捂住胸口闷咳,死命克制住喉咙传来的痒意,阻止自己发出声音。
果然心安得太早,他并非毫发无损,穿越时空还是对他造成了一定损伤,后背靠墙以最快速度检查全身,腥甜的鲜血溢出嘴角,抬起手背擦去,苍白的唇一片殷红。
凌息身上基本是内伤,其实以他强大的恢复能力,假如一直保持沉睡到一周后,他会得到一具健健康康的躯体,然而他倒霉的在修复期内醒了。
因为疼痛指数过高,当时他滴水未进的身体太虚弱,大脑帮他屏蔽掉了痛感,以免他疼死。
现在延迟的痛感来袭,凌息近乎咬碎牙齿才吞咽下痛呼声。
瘫倒在墙角,冷汗如雨下,衣衫湿透可以拧出水,脚边的杂草被他蹬烂,凌息仍未发出半点声响。
假如凌息有太奶,大概已经见到了。
缓过一波疼痛,东方浅浅浮现一抹白光,少年撑着墙壁踉跄站起。
他必须尽快离开,等第二波疼痛来临,他就走不了了。
双脚踩在泥泞湿软的乡间小道,却使人倍感踏实,晨间凉风灌入领口,粗制滥造的衣裳遮挡不住寒意,晶莹剔透的水珠悬挂在丛丛绿油油的秧苗上。
凌息脚步放慢,一点点停下,伫立在田间地头。
无边黑夜落下帷幕,旭日东升普照大地,驱走寒冷,带来光明与温暖。
凌息怔怔望着四面八方的秧苗,葱茏的绿色将他包围,日光倾洒,夺目得叫人移不开眼。
好多秧苗,好多大米饭!
凌息捂住剧烈跳动的胸口,第一次有了心动的感觉。
“快抓住他!”
“竟然敢跑,看我不打断你的腿!”
“抓住他!别把脸弄花了!”
脚步声杂乱,喊声震天响,凌息转过身,领头的赫然是赵冬枝夫妻,他们身后跟着村民,应该是跟着来抓他回去的。
一群人有男有女,手里拿着棍棒绳子,衣衫不整头发凌乱,显然是临时被人从床上叫起来的。
“快!赶紧把人抓回去!”赵冬枝指着凌息满脸凶相,当真一点儿都不装了。
凌息见他们跟纪录片里的野人似的叽里咕噜对话一通,手拿绳子向他扑过来,奇怪的是,动手的全是绾发的女人,男人们手持棍棒站在旁边。
莫非这里是母系氏族?
未等凌息弄清楚,一个同赵冬枝容貌相似的妇人大跨步上前,动作娴熟地去抓凌息的头发,始料未及抓了个空。
她错愕地看了看自己的空手,又望向凌息的短发,震怒地转头对赵冬枝说:“你真要给顺子娶这么个哥儿,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他连头发都剃了,怕不是做过啥丑事被人送庵子里去过。”
赵冬枝听自家大姐这么一说,心里开始打鼓,反倒是她汉子斩钉截铁道:“大姐,甭管他以前干过啥丑事,只要能给我老张家生儿子就行,况且顺子就喜欢长得好看的,前个儿还闹着要给楼里的姑娘赎身,这哥儿再怎么也比楼里的强。”
主事的女人闻言眉毛一竖,音调拔高:“咱老实人家可娶不得那脏污地儿出来的娼-妇,老大媳妇儿老二媳妇儿赶紧把人捆起来,省得动静大了被左邻右舍听到传闲话。”
他们的言行举止在凌息眼中如同耍猴戏,他自然不会任人摆布,以他的本事对付这群普通人易如反掌,然而倒霉催的,他刚跑出二百米,五脏六腑因为加速修复直接给他疼晕过去。
赵冬枝等人费劲巴拉在后面追,纳罕一个哥儿咋跑那么快,眼瞧着追上无望,少年突然被田垄绊倒摔进水田里纹丝不动。
现场骤然鸦雀无声。
唯独赵冬枝男人跟捡到宝似的跑过去,拽起袖子把人拖到路上,笑得见牙不见眼,“嘿嘿,老天爷注定你要嫁入我老张家给我儿子传宗接代。”
村口大榕树下,妇人们手里拿着菜篮或绣活,一边儿干活一边聊闲话。
“我男人今早在地里遇到张大魁,你们猜怎么着?他竟然喊我男人过两天上他家喝喜酒。”说话的婶子手里的菜也不择了,挤眉弄眼表情夸张。
周围人纷纷露出同她相似的神色,震惊之情只比她多,不比她少。
“谁不晓得顺子吃喝嫖赌样样来,他都打跑两个媳妇儿了,哪儿还有媒人敢给他说亲,张大魁莫不是吹牛吧。”
“是啊,之前老马那个黑心肝的答应把女儿卖给张家,老马女儿宁愿一头撞死让他爹人财两空也不愿意嫁张保顺。”
她们谈论得头头是道,一位手里绣着花的妇人,身穿靛青色长裙,布料明显比旁人精细,发髻上插着一根银簪,手戴一双银镯子,风韵犹存。
她语调柔和地开口:“浪子回头金不换,指不定顺子这回改好了,懂得认认真真对待屋里人,成亲毕竟是喜事一桩,咱们合该道句恭喜。”
“秀娟说得对,乡里乡亲的,平时拌两句嘴就算了,成亲可是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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