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康闻言,泪不自禁湿了眼眶。
他何尝不想福妈妈,不想常回去看看啊。
自从,多多少少知道点自己的身世。他就悄悄开始与那个给予他温暖,和很多美好回忆的家,有意疏远了。
不为了别的,只想那个家里的亲人,有生之年安然无恙,别被自己连累。
陆康还想找借口敷衍过去,福妈妈在电话那端轻轻叹了口气:
“我一把老骨头了,还不知道能活多久。见你们个个都挺好的,也没什么念想了。”
陆康从她的叹息中,听出了些悲凉。
是啊。算算上次无意中偷听到福妈妈给一个神秘人打电话,他有十年没回去了。
虽然,每年都会给福妈妈邮寄自己的照片,可总归不是见到真人。
陆康最终不忍心,思索片刻,忙不迭答应下来:
“您说什么呢?我今年春节一定回去,您就准备好一个大红包吧。”
福妈妈这才破涕为笑,连连说:“好好好。”
挂电话之前,福妈妈突然想起一件事:“对了,小五也在江城,你们哥俩个终于有机会见面了。”
“这小子,都来江城也不联系我。”陆康嘟囔了一句,问福妈妈要了他的电话号码。
打算等忙完这阵子,再约上见一见。
福妈妈年龄大了,用的是老年机,没有拍照,也没有微信功能,就连短信用的都不熟练。
陆康等了许久,都没等到她挂掉电话前,答应要给他发的电话号码。
“肯定是又忘记了。”陆康苦笑着摇摇头,也没再次打过去催促。理解年龄大,忘事在所难免。
陆康脑海中浮现出十五年前,冬月里的一天。
听闻老大(福妈妈收养的第一个孩子)到江城出差。少年心性野,他背着福妈妈,偷偷跑进城。
没想到,大哥没见到,倒是在垃圾桶里捡出来个八九岁的小男孩。
当时他灰头土脸,被冻惨了。
话都不会说,问叫什么名字,家在哪里也不吭声。
陆康没办法,只得用身上仅剩的十几块钱,带他到附近的巷口夜市,吃了一碗热气腾腾的馄饨。
吃完馄饨后,他们都无家可归,便相互依偎着,躲在天桥底下睡了一晚。
那一晚,陆康基本上没睡着。
小男孩窝进他的怀里,像八爪鱼一样紧紧抱着他。
也不知道梦到什么可怕的事情,小小的身子时不时会猛然震颤,醒了就哭。
哭累就睡,然后再被吓醒,再哭……。
不知经历过多少次,天终于亮了。
少年陆康想想自己的经历,再看看怀里挂着泪痕,恨不得黏自己身上睡着的小男孩。
小小年纪流浪街头,真可怜。
心软的他只犹豫了半分钟,便把这位鼻涕虫带回了宁安镇。
福妈妈倒是很喜欢这个睫毛长长,漂亮秀气的孩子。便收养了他,称呼为小五。
小五在福乐窝里只生活了两年,就被一直没结婚,想养个孩子做伴的老大接走了。
一开始福妈妈不舍得,无奈小五体质弱,总是生病。一天到晚蔫头蔫脑,没精打采。
镇子上的条件,自然比不上老大所在的临海市。
福妈妈只得千叮万嘱老大,要好好照料,放假常回来看看。
一开始,他经常偷偷跑回来,不愿意跟着老大生活。
为此,陆康还以哥哥的身份,狠狠揍了他一顿屁股。
直到上中学后,陆康也离开福乐窝到江城读高中。
他才不再胡闹,仅寒暑假回来呆上一阵子开学就乖乖回去。
据说,小五到了老大那里,按照他的意愿,还重新改了名字。
叫什么来着?陆康这些年一直叫他小五,都没管过。
偶尔打电话时,听福妈妈念叨过几句,你捡回来的小五怎么样,怎么样了。
据说,一直很有出息,学习优异,也考上大学了,成绩很好,年年还拿奖学金呢……。
他总是自欺欺人的认为,只要不与福乐窝里的人有关联。
到时候,不好的事情,也不会牵扯到他们吧。
老大姓林,小五也应该随大哥的姓吧?
说来也巧,兄弟两人都知道对方的存在,十年间,竟然没有机会再见过一次面。
不急。反正人都到江城,来日方长。
陆康从衣柜里找出一件黑色的西装,郑重其事的穿在身上。
对着镜子,将一条蓝色领带系在白衬衣里。
镜子里的他身姿挺拔,气质冷冽,有种生人勿近,禁欲系的帅。
他很少穿这身衣服,除非是一些特殊场合。
收拾妥当后,陆康拎了一个提前准备好的袋子,出门。
在楼下的花店里,他精心挑选了一束白菊花。
付钱时,女老板还用一种难以言喻的目光打量他一眼。
大过节的,都在买喜庆的玫瑰,百合之类。
这位长相贼帅的男士该不会失恋,故意拿上坟的花去恶心前女友吧?
谁说阖家团圆的节日里,就没有悲伤了?
陆康接过那束白得都可以涤净心灵的菊花,在路人诧异的目光中,步履从容的走向车前。
从五年前开始,每年的中秋节,便成了师父谢珉的祭日。
谢珉的墓地比较偏远,在距离城区四十公里外,一处荒山里。
陆康把车停在山脚下,顺着石阶往上攀爬,来到一片简朴的墓园。
预料之中,谢珉的墓碑前,已经放了些菊花,糕点,纸币等祭品。
每年的今日,除了陆康雷打不动,像老邢,谢晓倩,以及他的另一个徒弟候元政,也会过来。
陆康蹲在墓碑前,点上一柱香后,从随身携带的袋子里掏出酒和杯子。
和往年一样,他给谢珉倒了杯酒,缓缓倾洒在墓碑上。
“对不起师父,我没照顾好晓倩。”陆康心怀愧疚:“她都失踪两个月了,到现在一点线索都没有。我……。”
陆康愁肠百结,一连给师父倒了三杯酒。
等将其他祭品摆上时,手突然顿住。适才没注意看,今日的鲜花竟然有三束。
一束白菊花,是他自己带来的。
候元政总喜欢给亦师亦友的谢珉带黄菊花。
除此以外,还多了一束黄白相间的玫瑰,也静静躺在那里。
“晓倩来过?”
不,不可能是她。
陆康很快将这个想法否决。
且不说她最近失踪,音讯全无。就算能来看父亲,她从不会带鲜花这种华而不实的东西。
带的是他生前最喜欢,却一直舍不得买的软中华。且,多少年都没有变过。
老邢更是不可能。
那家伙现在重症监护室躺着,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
再说了,他往年都是带上一瓶好酒,与师兄叙叙旧。
送煽情玫瑰花?他这种只给老婆送西兰花的务实男,几辈子都学不来。
那会是谁呢?
陆康下意识环顾四周,静悄悄,并没有什么人。
“或许是师父生前的好友吧。”陆康嘟囔了一句,也没太放在心上。
等他祭奠完,收拾东西准备下山时,冷不丁看到墓碑旁边,有一串方形的凹陷。
宽度有两公分,像女人的高跟鞋印。
但是吧,谁家的高跟鞋,能有那么宽的鞋跟呢?
而且,也仅有一边脚踩。
陆康脑海里顿时勾勒出一名一条腿的女人,踩着双至少七八公分高的高跟鞋,弹簧般,蹦蹦跳跳的来山上祭奠?
啧,难度系数不是一般的大。
好在他又在那凹陷旁边,看到了个男人的脚印。
才后知后觉的醒悟:应该是一个行动不便,拄着拐杖上来的人。
想想自己两条腿走石阶,都费了半个多小时。那位独腿故人,也真是难为他了。
陆康走后不久,旁边的树丛晃动一下,蹲麻腿的林笙就着一根拐杖,才敢缓缓直起腰。
那束黄白相间的玫瑰,是他放的。
原本完事后,是要下山的。抬头看到不远处上来一个人,情急之下,就缩进树丛里。
没想到,这个人是陆康,也是来给谢珉祭奠的。
林笙不想被他发现,只得尽量蹲低身子,耐着性子等他离开。
陆康可能一个人生活久了,平时连个发牢骚的人都没有。
他抱着师父的墓碑,絮絮叨叨了接近两个小时,才意犹未尽的直起身。
林笙捣着拐,小心翼翼往山下走,天快黑的时候,才好不容易回到山脚。
这里位置偏僻,很少有车辆经过。
林笙站在路口等了许久,都没等到车。
“早知道,把那辆出租车包下了。”
他有些后悔,几个小时前拒绝了司机的提议,没舍得多出两百块钱,把车留下等他。
此刻,站在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的荒山大马路牙子上,还真应了那尖嘴猴腮司机一句话:
“来时容易回去难,等到天亮都甭想等到车。”
关键,今儿个是阖家团圆的中秋节。
大部分人都在家里吃团聚饭,跑到荒郊野外上坟的,恐怕只有陆康和他了。
林笙拦不到车,只得顺着公路一步步朝进城的方向走。
天渐渐黑透。
就在他快要失去希望,打算在野外过夜时,突然从后方缓缓驶近一辆SUV。
陆康坐在车里,瞅到前方一步一摇的拄拐人,远远按了声喇叭。
凑近些后,将车玻璃摇下来,伸出半拉个脑袋,对着那人背影,热心肠的问:
“哥们,需要帮忙吗?”
林笙回过头,汽车光打在脸上,映的他更白了。
陆康觉得此人有些面熟,打量片刻后,惊讶的叫出声:
“咦,小警察!怎么是你?”
“……”林笙愣在当场。
他也觉得很不可思议:这人不是早就下山了么?怎么这会儿还在此地晃悠。
陆康:“回城吗?我捎你啊。”
“谢谢陆队。”林笙求之不得。
他单腿蹦到车跟前,拉开门。先将拐杖塞进后座,自己才钻到副驾驶的位置上。
陆康发动车子,漫不经心问:“你也是来祭奠的?”
林笙本想扯个谎,蒙混过去。
但,瞅到陆康敏锐的眼睛,似是有意无意的从后视镜里,瞟向那只泥泞的拐杖。
他好看的眉微微蹙起,应该都猜到,黄白相间的玫瑰,是谁放的了。
林笙老老实实回答:“是的,我来看望一下谢老师。”
陆康快速瞥了他一眼,好奇的问:“你也认识谢队?”
林笙拿不准主意要不要给他讲实情,便含糊的点点头,回道:
“嗯,以前上大学时,他给我们讲过课。”
陆康没起疑心,附和道:“我也是听过谢队的课,才毕业后,说啥要挤进刑侦队。”
回去的路上,两人关系不是很熟。往往没聊两句,就开始冷场。
还好林笙总能在沉默间隙,找到新的话题,让气氛没那么尴尬。
“你家在哪里?我送你。”
汽车不知不觉中,已经进了城区,陆康望着前面的红绿灯,再有一个十字路口右拐,便是警局家属院了。
神经大条的他,竟然忘了车里还拉着个林笙,没有提前问问人家的住址。
看来,今天绕路成瘾了。
他的确比林笙先下的山,以前与老邢一起来,曾被他领着走过一条近道。
谁知,等他自己开车去穿近道的时候,却迷失了方向。兜兜转转许多冤枉路,又回到起点。
这才与迟下山,又拦不到车的林笙遇上。
以前垃圾桶里捡小五,今儿个荒山野岭捡了个小警察。
旁人有吸金体质,他倒好,吸人。
林笙盯着车窗外的万家灯火,愣了会神,一直并没有报地址。
陆康还以为他走神,没听到。等红灯的时候,又重复问了一遍:“你住哪?”
林笙犹豫片刻,转过脸,漆黑净澈的眸孔望向他,有些难为情的问:
“那个,陆队你今天方便吗?”
陆康的注意力都在开车上,一时没琢磨懂他这话的含义,下意识“啊”了一声。
林笙咬咬唇,鼓起勇气,继续说道:“那个,我才发现,今天出门忘记带钥匙了。”
恰好是红灯,陆康松掉油门,拉起手刹。侧过他那张在黑西装衬托下,禁欲系的脸。
“忘带钥匙?”
职业敏感,他觉得此人怎么看,都不像是自己这种,丢三落四的人。
虽然,他遇到刺激会断片。
林笙痴傻片刻,才想起要解释一下,小声说:“可能出门着急,拿了拐杖,就顺手把钥匙落在柜子上了。”
“噢。”
陆康想想,百密还有一疏呢。偶尔迷糊一下,也说的过去。
林笙见他迟迟没表态,咬咬牙,捅破窗户纸,直接挑明自己的意图:
“陆队,你能收留我一晚吗?”
“啊?”
好巧不巧,绿灯亮起。
陆康一脚油门,快速起步往前冲。
待反应过来后,才故作轻松的用食指有一搭没一搭的敲着方向盘。
“我当什么事儿呢?没问题啊。你只要不嫌弃我那里乱就行。”
林笙得到蹭住应允,微不可见的松了一口气,感恩戴德道:
“怎么会呢?就算乱成狗窝,也比我大过节的,流落街头强啊。”
陆康挑挑眉,没好气的白了他一眼:“你家才是狗窝呢。”
这小警察,也就脸能看看,真不会说话。
既然不需要再去送林笙,陆康右拐进一条小道。没出五分钟,警局家属楼就出现在眼前。
“要不要我扶你?”
陆康打开车门,帮林笙将拐杖取下来。见他蜷缩着受伤的左腿,一个台阶一个台阶的往上蹦。
看起来,挺费劲的。
骨子里的热心肠,在提醒他,身为为人民服务的警察,应该上前搀扶人家一把。
但,他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
脑子里总是跳出那日医院急诊室,被半裸的林笙圈在椅子里。又贴又抱,上下其手,可劲撩拨的情景。
此刻再有肢体接触,多少有那么点不自在。
陆康心虚之余,撩拨他的始作俑者,却伸过来一只爪子,毫不见外的揪在了纯情陆队长的胳膊上。
“谢谢陆哥。”林笙莞尔一笑,春风化雨般柔媚,好看。
陆康脑子更混乱了。
妖狐妲己不是女的吗?
为啥小白脸身上,也能散发那种一不小心,就令男人上头的魅惑?
他无意识吞咽了下口水,僵硬着身子,把瘸腿林妲己,往电梯里领。
陆康的房子毕竟是老何同志厚着脸皮,插队帮他争取的。
楼层不怎么好,在十四楼,1404。猜测旁人或许觉得晦气,才愿意出让名额给他的。
陆康扶着林笙,走出电梯后,直奔最里面的那户。
他往智能锁上输入一串密码,“滴”的一声,拧动把手,房门就打开了。
他边邀请林笙往里走,边开玩笑说:“我真的强烈建议,你们以后也装个这玩意儿,简直是忘钥匙的福音啊。”
他自己正是因为隔三差五忘带钥匙,被屡次关在门外。才听李禅的话,装了个只需要密码和指纹的智能锁。
高科技的东西,就是深得朕心啊。
林笙抿抿嘴,没有吭声。
陆康蹲在鞋柜里翻找了半天,才找出一双女士的拖鞋。
他将缀着一个可爱兔子头,毛绒绒,粉嫩嫩的拖鞋,递到林笙脚下。
略有些歉意的说:
“家里就我一个人住,没多余的男士拖鞋。要不,你先凑合着穿?”
林笙低头瞄了一眼,不知是照着哪位美女玉足购买的,娇小粉嫩,别提多幼稚。
他心里莫名泛起一阵酸涩。
皱皱眉头,用拐杖腿将碍眼,糟心的东西,踢开了。
“太小了。”穿这玩意儿?他宁愿光脚。
陆康无奈,只得把拖鞋又收回柜子里,还自言自语了句:
“的确。晓倩这丫头,个子倒是长了不少,脚怎么就才长了个36码?”
谢晓倩的吗?
林笙听到拖鞋的主人是谢珉的女儿,心中的酸涩劲顿时去了一大半。
反正家里是木质地板,早上出门前,扫地机器人刚忙叨叨的转了两遍,不脏。
陆康便也不强求他换拖鞋,说了句自便后,就跑去卧室。
他要将箍在身上,令人不自在的西装衬衫,赶紧脱掉。
陆康更换衣服之际,林笙环视了一下房间。
家具不多,装修也简单质朴。总体感觉很整洁,东西都摆放有序,并没有他说的那么乱。
唯一有点的是,好似不经常回来住,缺少点人气儿。
陆康没一会就换好家居服,从卧室里走出来。
他穿了件天蓝色的长衣长裤,松松垮垮罩在身上,显得人休闲又慵懒。
上衣是系扣子的样式。
他可能嫌麻烦,只老老实实的将中间那两粒纽扣系上。领口处和肚脐以下,都大大咧咧敞开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