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放弃时,突然有人递给他一颗糖。
小小的一颗,微不足道的甜,或许连陆康自己都没在意。
却令他像是得到了一整罐蜜,从头甜到心底。
适才的惆怅伤怀,瞬间消失的无影无踪。
几分钟前刚立下要意志坚定,不越雷池半步的flag,溃不成军,土崩瓦解了个干净。
他不想一直溺在单相思的酸苦里,一年又一年,没任何改变。
何不往前一步?
以小五弟弟的身份陪在他身边,只要没那么多贪心,应该也是幸福的吧?
林笙心情愉悦,颠着一条伤腿,快速洗漱完。
然后,坐下来,慢慢将早餐吃掉。
喝豆浆时,发现杯子下压着的那张便签纸。
原来,陆康担心他想出门透透气,再被关在外面。便将自己家智能锁的密码,专门写在便笺纸上。
还在空白处,笨拙幼稚的的画了个两边不一样圆的心。
好似是在叮嘱他,要牢牢记在心里。
林笙看了一眼密码,差点要笑喷。
怀疑三哥是不是有点什么大病?密码设置成啥样不好,偏偏是“250250”。
就这还需要记?想想他这种二百五的做法,还真与密码挺配。
轻伤不下火线。
林笙吃完早餐,实在看不下去家里乱糟糟的样子,开始投入战斗。
他先是将昨夜没顾得上收拾残局,瘸着一条腿,打扫了一遍。
房子收拾干净后,林笙总觉得空荡荡,冷清清的,少很多东西。
然后,看着时间尚早,有了陆康房门的密码 ,他决定出去一趟。
买点能够填补填补人气的物品,比如柴米油盐,肉菜米面,中午好好做一顿充满人间烟火气的饭。
好在这里是老城区,离菜市场很近,没走多久就到了。
林笙买了米面粮油,还有一大袋肉食蔬菜。因为腿不方便,得腾出一只手拄拐。
所以,在路上就会看到一个身残志坚的的年轻人,逃荒一样,大包小包往警局家属小区蹦。
他一只胳膊下拄着拐杖,按在拐杖上的手里还勾着一打鸡蛋。
另一只手拎着桶油,胳肢窝里紧紧夹住一袋面。
肩膀也没闲着,一袋米摇摇欲坠的搭在上面,蹦一脚,颤一颤。
就连嘴也充分利用,结结实实叼着购物袋。
上下门牙估计这辈子都没想到,除了咬吃的,还要干体力活。
林笙因为身上东西比较多,一瘸一拐,走得很慢。
每走一步,都显得异常艰难和危险。
就这,脸上却还洋溢着美滋滋的笑容。
好像,所有东西都没花钱,搁马路边捡了大便宜似的。
陆康听他去菜市场搬运这么多回来,登时脸就拉下来了,嗔怪道:
“你说你,腿还伤着呢。就不能等我回来再去买?万一摔倒,把缝合的线给挣开,有你疼的。”
林笙夹了一块肉,放进他的碗里,不以为意的说:“放心,我这不好端端的回来了嘛。”
手提肩扛那么东西,能安然无恙的归来。说实话,真应该感谢林笙这张脸。
女人长得漂亮,走哪都是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男人长得好看,同样也容易赚足回头率。
尤其是伤残之躯,还不忘顾家买菜的小帅哥,更是唤出大姐大妈们的同情心。
林笙苦行僧似的没走几步,就被几位热心肠的中年大姐给拦下了。
她们见小伙子腿都伤着,还出来买这么一大堆东西。
各自将家里那个只知道跷二郎腿,衣来张口饭来伸手的巨婴老公痛骂一顿。
然后,二话不说,便将林笙身上的东西卸下来,分担到自己手里。
倘若林笙能够像机械娃娃那样拆卸,说不定也将他给分成几份。一人抱着一份,往家里送呢。
陆康酸溜溜道:“切。你这张脸,也就能迷惑迷惑大妈级别的了。”
但是,不得不说,林笙做的饭真的很好吃。让原本想贬损他几句的陆康,吃人嘴软的憋了回去。
“那是,我和三哥比,魅力差得远了。”林笙深深看了他一眼,发自内心恭维道。
他呀,只能迷倒大妈。你可不同,你连男人都不放过。
“也没差多少啦。就一丢丢,米粒那么大的一丢丢。”
陆康很受用,他举起黏着米粒的筷子,煞有介事的给林笙看。
其实有自知之明,心虚的很,暗暗道:狗屁。我要是那么大魅力,还能现在连个女朋友都找不上?
两人边吃边聊,从熟悉的饭菜口味中,不可避免的想起福妈妈和老大。
陆康问:“大哥那些年,对你好吗?”
林笙点点头:“好,比亲儿子都要好。”
照顾他长大,容忍他的任性和无理取闹,给予富足的生活,和好的学习环境,有求必应……。
可不就是承担的父亲角色?
“只可惜,我都没有机会报答他……。”林笙说到这里,泪花儿开始在眼里打转。
陆康叹口气,伤感道:“好人不长命啊。谁能想到,大哥会这么早离开我们。”
三年前,老大在出差的路上,不幸遭遇车祸,当时人就不行了。
他就跟有预感一样,提前半年写好了遗书。
遗书中交代,财产一半留给林笙,另一半给到福妈妈处理。
自己的遗体捐献给红十字会,不开追悼会。不准弟弟妹妹们缅怀,有时间替他多回去看看福妈妈就好……。
人死不能复生。
况且,老大最大的心愿,就是希望林笙他们能开开心心活着。
陆康给林笙碗里夹了一块排骨,劝慰道:“小五,大哥在天之灵,应该不愿意看到我们这样。所以,振作点。”
林笙抹掉眼泪,勉强挤出一个微笑,说:“是的。大哥肯定觉得我一个人太孤单,才让咱们相聚的。”
陆康不这么认为,埋怨的瞪了他一眼:“还好意思说,你小子要是能早些给我联系,还等到现在?”
林笙干笑,不说话。
压在两人心头的阴霾,渐渐散去。
饭快吃完时,林笙用筷子扒拉着碗底的米饭,眼眸垂了垂,轻声说:
“哥,下午我合租的室友回来,有人开门。我想,就不在这里打扰你了。”
陆康嘴里咬着一块排骨,真心实意挽留道:
“打扰什么啊?你腿伤着呢,先住几天,我还能照顾照顾你。”
林笙抬起眼眸,神情略有些复杂。确认似的问:“你,照顾我?”
男人的嘴,哄人的鬼。
他自己都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家里要啥没啥。
厨房台面上落了一层灰,少说也得大半年没开过火。
平日里工作忙,一个人懒得做饭,这也说得过去。
但是,这位早出晚归的陀螺先生,竟然敢大言不惭的说要照顾伤患?
林笙觉得,水分有些大,他应该别有所图。
陆康见林笙这么看着自己,意识到适才一时口快,没过脑子的话,虚情假意的太明显。
房间卫生是人家伤患小五打扫的,菜是伤患小五买的,就连自己此刻吃得满嘴流油的饭菜,也是伤患小五瘸着腿做的。
他哪来的脸脱口而出,“照顾”这两个字。陆康啊陆康,你不亏心吗?
是他想要小五多留几天,多做些可口的饭菜,照顾照顾他那被外卖和泡面,折磨许久的胃还差不多。
“那个,今天是例外,例外啊。上午辛苦你了。不过放心,下午,我就没那么忙了。”陆康脑子转的快,很会找补。
林笙似笑非笑的看了他一眼,没有说话。
陆康继续说:“室友总归是室友,没那么方便。我是你哥,端个茶倒个水什么的,还能使唤使唤,你说对不?”
林笙点点头,顺着他的意思,佯装征询:“嗯。那我就再多住几天?”
陆康心花怒放,满口应允:“住,必须得住啊。这里就是你的家,想住多久就住多久。”
家?林笙微微怔神,心莫名悸动。
陆康刨着饭,刚把林笙挽留住没一会,就开始想上梁揭瓦,他笑嘻嘻的问:
“好久没有吃到福妈妈做的炸酱面了, 小五你会不?”
林笙差点被噎住。得,午饭还没吃完,这晚饭又惦记上了。
就说的他,别有所图吧。
“会。”林笙老老实实答道:“三哥要是想吃,晚上我就做炸酱面。”
陆康嚼着饭,嘴里含混不清的夸赞道:“你说咱们都是福乐窝出来的,我就会煮个泡面。你却得了老大的真传,饭做的真好吃。”
林笙笑着怼他:“那是你懒,不好好做,就知道瞎对付。”
陆康狡辩:“哪有?是警局太忙,吃饭的空隙还是上厕所时挤出来的。哪顾得上花一两个小时做顿饭呢?”
林笙眼神黯淡一下,有些心疼的说:“这些年,真是苦了三哥了。早知道,我应该早点出现,起码让你吃上口热饭啊。”
陆康顺着杆往上爬,笑着说:“不晚不晚,以后多补偿补偿就行了。”
两人一顿饭吃的异常愉悦,尤其是陆康,他一连刨了三大碗米饭,将桌子上的菜风卷残云般,吃了个干净。
然后,摸着圆滚滚的肚皮站起身,很自觉地将碗筷收拾好,拿去厨房洗。
林笙闲着没事,也垫着一条腿陪他进了厨房。
“哎,这里怎么还有油渍?重洗!”林笙像是个监工一样,盯着马马虎虎洗碗的陆康,皱眉要求他返工。
满意后,才肯接过递过来的盘子和碗,用干净的抹布将上面的水渍擦掉,再放进柜子里。
陆康笑话他:“你一个大男人,怎么活的如此精致?”
林笙关好柜子门,又用抹布将台面仔仔细细的擦拭了一遍后,才回道:
“生活是过给自己的,越是一个人的时候,越要对自己好一些。”
陆康咂摸了一阵他说的话,好像还蛮有道理。
自己就是把日子过得太过于敷衍,所以,才有时候觉得了然无趣。
林笙虽然才到家一晚半天,他竟莫名觉得,没有人气的房间里,突然多了种叫做温情的东西。
嗯,孤单太久,是需要有个人陪伴。
两人收拾完,一起坐在沙发上看电视。
陆康发现,林笙总是用手挠头发。他凑进去闻了闻,顿时嫌弃的离开好远:
“小子,你多久没洗澡?头发都馊了。”
的确,林笙从那日跟着老邢进入着火的华诺大酒店,被熏了一身灰后,就没有洗过头和澡。
他委屈巴巴的指指受伤的腿,说:“没办法啊,医生不让碰水的。”
陆康托着后脑勺想了一会,说:“那简单,不让腿碰水不就得了。”
说罢,把林笙从沙发里拉起来,往卫生间里推:
“走走走,哥今天吃饱喝足心情好。免费给小五提供一次高端的VIP服务,洗头。”
他打开花洒放着热水,又快速跑到外面,给林笙搬了一把椅子。
于是,林笙坐在椅子里,头被按在马桶上方,由尊贵的陆队长,一手持花洒,一只手为他洗头。
温热的水顺着黑色的发梢,浸透发根,润湿头皮。
陆康笨拙但温柔的手指腹,轻轻在林笙的头上抓挠着。
一股电流,酥酥麻麻,蹭的一下从敏感的头皮,窜到脊椎,又到脚底板。
令林笙身体紧绷,不自觉的颤了一下。
“水烫吗?”陆康误以为水温过高,烫到了他。忙将花洒拿开,关切的问。
“没,不烫。就是,就是好久没有别人帮我洗头,不习惯了。”林笙将脸埋深,磕磕绊绊解释道。
“切。我看你是有心理阴影吧?小时候每次福妈妈给你洗头,都鬼哭狼嚎。跟要刮你毛似的,怎么都按不到盆里去。”
他虽然说着不烫,陆康还是将温控旋钮朝冷水那边转了一点点。才重新把花洒悬在林笙的头上,边给他淋水,边拿小时候的事情取笑他。
林笙不服气,辩解道:“那时候水是真烫。福妈妈觉得天气冷,总是跟烫鸡毛一样,把水弄得热热的。我现在头发还能浓密,全靠小时候嚎一阵子,拖延点时间,才保住的。”
陆康回忆小时候自己同样的经历,也忍不住笑了起来:“的确。幸好我后来长大,都是自己倒水洗头。要不然,现在说不定年纪轻轻,就成地中海了呢。”
头发全部润湿,陆康顺手捞起旁边的一瓶洗发水,在掌心挤出一些,揉在林笙的头上。
他轻柔的揉搓一会,看着差不多,该冲掉的时候,叮嘱林笙:“小五,把眼睛闭上。”
林笙乖乖闭上眼,好半天,发现他都愣着没动,忍不住好奇的问:“哥,怎么了,停水了吗?”
陆康过了好一阵子,才掩饰不住激动,嚷嚷道:“不是停水。我感觉,家里招鬼了!”
听说过,招贼,招人,招打,招骗的……。
身为人民警察,坚定的唯物主义者,竟然张口就来“招鬼”!
令林笙很是意外,忙问:“发生什么事情了吗?”
陆康调整了下情绪,回道:“嗯,一件非常诡异的事情。我先给你洗完头,待会慢慢说。”
陆康快速的给林笙冲洗干净头发,扯了条浴巾给他裹住脑袋。
然后,一手拎着那瓶刚用过的洗发水,另外一只手搀扶住林笙,神情凝重的走出浴室。
两人坐回沙发上。
陆康捧着洗发水,眉头紧皱。
好似,那不是一瓶普普通通的洗发水。而是,可能随时会爆的液体炸弹。
林笙边擦头边瞅了眼,看起来没什么异常的乳白色瓶子。
不解的问:“洗发水有问题?”
陆康摇摇头,答道:“洗发水没有问题。但是,它出现的时间,太诡异了。”
“时间诡异?”林笙凑近一些,盯着好似刚开封没多久的洗发水,不明所以。
陆康将“液体炸弹”塞给林笙,自己则拿起浴巾,给他擦着头,继续说下去:
“我记得很清楚,明明在上次已经用完,空瓶子都被我丢进垃圾桶里。但是……。”
他忽然又想到什么,歪头看向林笙,问:“你今天早上买的?”
林笙茫然的摇摇头:“没,我只买了菜。我不知道你洗发水用完,就算买,也不一定就是同一个品牌的呀。”
陆康:“所以,我才说招鬼了呢。”
可这世上,哪有鬼?
林笙觉得,最大的可能,是有人趁他不在,悄悄潜入屋内,放在浴室里的。
于是问:“你家智能锁的密码,还有其他人知道吗?”
陆康想了想,说:“有,还挺多人知道的。刑侦支队那几个大老爷们,都来过几次。”
林笙:“那会不会是他们?”
陆康摇摇头,否决了:“他们也就李婵细心点,一个个比我还粗糙。根本不会管队长家里洗发水用完,这点鸡毛蒜皮的小事。”
而且,以陆康的了解,要真是他们放的,早在电话里邀功请赏。
两人沉默片刻,陆康忽然想起,自己差点忘了一个,最不可能的人,也是有很大嫌疑的人。
“还有晓倩,她也知道密码!”
林笙讶异:“谢晓倩?她不是失踪了么?”
正因为她都失踪两个多月,毫无音讯,陆康才觉得她是最不可能的人。
但是,她又有家里的密码。
关键,这款牌子洗发水比较小众,味道有股子中药味。
当初还是谢晓倩推荐给他的,后来用着还不错,他也没再换过其他品牌。
有时候用完,自己懒得出去买。谢晓倩发现后,就及时补充上了。
难不成,这次也是她?
“晓倩这孩子,长相普通,放在人堆里,一点都不起眼。再加上家庭发生那么大的变故,导致性格也变得阴郁。我看了失踪少女们的照片,她们个个都青春洋溢,模样清纯漂亮。晓倩完全不是那一类啊!”
陆康便将自己曾经分析过,谢晓倩与失踪少女的不同,简单给林笙说了一遍。
林笙听完他的分析,也觉得的蹊跷,困惑道:
“会不会谢晓倩根本没有失踪,是她自己躲起来了?可是,又为什么呀?”
两人的目光不约而同的投向洗发水,仿佛它能知道答案似的。
谢晓倩,今年十六岁,江城市向阳高中,二年级的学生。
五年前,父亲谢珉跳楼后,母亲没多久也上吊自杀。
亲戚们都认为谢珉收了罪犯的钱,颠倒黑白,道德败坏。
谁也不愿意照顾刚上初一,又性情大变,动不动就要学妈妈,割腕自杀的谢晓倩。
陆康心软,便将可怜的女孩接过来。
那时候他还没有分到房子,在外面租房子住。
两人都是孤儿,相依为命的生活了三年。
小姑娘虽然沉默寡言,不怎么和陆康交流,但很勤快。
每天除了抱着本书看,就自觉负责起洗衣做饭,打扫卫生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