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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龙(竟夕起相思)


他的嗓音确实悦耳,珠圆玉润的。林晗摇头,“我没什么想听的。”
少年见林晗要走,连忙挡住他,匆匆开口:“来这里的客人总不会只是为了看个热闹,郎君不想听曲的话,别的——”
林晗皱眉盯着他,眼神里有股不怒自威的气势,压得少年顿时噤声。
他仔细把林晗打量一遍,反复确认他不过是个与自己一般年龄的人,再度开口:“别的事情,不管是什么,我也都能做。”
他说完便羞耻地垂下头去,耳根渐渐浮红,不敢看眼前的人。林晗更是不悦,打发道:“我没兴致,找别人去。”
少年愕然抬头,脸上既羞又愤,咬着唇瓣,眼角滚出几颗泪水,倒似受了奇耻大辱。林晗寻了个僻静的地方独坐,不经意间又瞥见那人的身影。他重新挑了个人,踌躇了许久才凑上去,开口问道:“郎君可想听曲?”
这回的郎君是个纨绔阔少,生得油光满面,腰间插着把折扇,正倚在胡姬怀中听人唱曲。那人被他打断,原有些不耐烦,一见少年容貌,立时变脸,笑开了花,怀里的美人也不要了,调戏道:“我这有人弹曲子,你过来给我倒杯酒。”
那少年慢吞吞地走过去,想也知道下头会发生什么。林晗转头斟酒,酒杯还没递到嘴边,便听一阵稀里哗啦的脆响,循着声音瞧过去,竟是方才那阔少在砸东西,酒案上的杯盘碗筷被摔了个干净。
那少年浑身发抖地跪在地上,浑身淋满了汁水。也不知道他是如何惹到那纨绔,被人揪着头发狠命地打,不一会便倒在地上,死尸般任由人拖着,满头满身是血。别处人见了这场面,都只静静看着,哪里敢劝。
打人的见了血,不说收手,反而越加凶狠,林晗眼见着要出人命,遥遥地喊了句:“住手吧,好歹是条人命。”
那纨绔冲他瞧过去,两眼冒着凶光,头上一大片濡湿的暗红,想必是酒液。
他对着林晗呵斥:“你什么东西,也来管我的闲事?”
林晗淡淡一笑,从灯影阑珊的角落踱到流明辉煌的堂中,“你要是打死了人,今天就别想出这屋子。”
“怪事。”那人嘲道,“爷爷打不打死人与你何干,这里是宛康,天高皇帝远,谁管的着?”
林晗没说话,镇定自若地立在原处。不消片刻,便有一群膀大腰圆的随从围上来,凶神恶煞地盯着他。一人率先出手,拳头捏着罡风,直朝林晗头脸砸去。
他侧身巧妙避过,拳风过处几缕发丝微微飘动,紧接着擒拿住身旁另一人的手臂,借这人的手一拳往刚才那人头上狠狠挥去。
两声哀嚎顿起,被钳住手臂的人掌背上沾染了粘稠的鲜血。这人往回挣扎,却似有千钧压在臂上,半点动弹不得。林晗抬臂一折,他便一声惊天的惨叫,捂着扭曲的臂膀倒下地。
旁人望见这段场面,立时大喝着冲他一拥而上,林晗捡起几块碎裂的瓦碟,扬手一挥,只听几声连续的闷响,尖锐的瓦片没入几人皮肉,眨眼的间隙,气焰熏天的恶奴们便杀猪似的叫唤起来。
林晗缓步朝着呆滞的纨绔走去,挑事的主人像是见了阎罗,一时软了腿脚。他云淡风轻地笑了笑,同时脚下发力,这人便扑通一声跪倒。
他被一脚踹得趴在地上,好不狼狈。林晗一只靴底缓缓地踩上他后背泛着光辉的绸缎,俯身从他腰侧抽出那柄非同寻常的折扇。
细白的绢扇在他指间展开,挡住了大半张脸,唯在扇缘边露出些剪水明眸。
那扇上书写了四个傲骨凛然的墨字:风华绝代。林晗盯着四个字半晌,不由得垂眸讽笑,眼神落至地上的人,“什么猪狗,也配拿王中书的墨宝。”
“这,我不晓得什么中书不中书,墨宝不墨宝的。”那人低声下气地求饶,“英雄饶命,这扇子是我从干爹那要来充充场面的,我也不认识字呀……”
林晗思忖片刻,“你干爹?”
话音未落,便听楼上有人高声道:“还请英雄网开一面,小人感激不尽,必有厚赠。”

第22章 回来搞个大新闻
王中书大名王致,朝廷中又一世家大族的头脸,官拜中书令,位比副相。王家虽然势力庞大,但到底不比裴聂,往年算是老实,常干些和稀泥的事,相比之下林晗对他们印象不算太差。
王致擅长书法,很受士人推崇。林晗看过他亲笔写的词赋,不得不承认他的字着实很漂亮,有股凌霜斗雪的风骨,天下绝无仅有,故而如今一眼便能认出来。
他将手中绢扇合上,仰首向着声音来处遥遥地看过去,瞧见一个气度斯文的白衣年轻人。
但凡白衣者,身份皆不会贵重。那人从容不迫地离了酒案,下楼到了林晗跟前,虽是穿着白衣,但制衣的料子与裁剪非同寻常,赶得上寻常官宦人家的用度。
林晗穿着缁衣,来人一眼便知道他行伍出身,恭敬谦和地行了个交掌礼。没等他说话,林晗便道:“你是他干爹?”
年轻人笑道:“鄙人是百花馆的老板。望英雄怜悯,我们这些开店经商的颇为不易,倘若弄得血流成河,实在不好清扫。”
林晗淡笑,把他从头到尾瞧了一遍,视线落到那奄奄一息的少年身上,再度转向眼前的百花馆老板。
“方才他打别人,都快把人打死了,你做老板的在上面看着戏一声不吭,怎么我就踹他两脚,你倒跳出来说情。”
见他不说话,林晗展开手里的扇子,再度细细地把字迹审视一回,垂眼盯着缩成一团的纨绔,“你要真是他干爹,不如花功夫好好教养出个乖儿子,也省得善后的精力。”
那人受了讽刺,依旧不卑不亢地弯腰行礼,和煦地笑道:“英雄不光武艺过人,智思亦是敏捷。某在此赔罪。方才唐突出声,是观阁下英明神武,心中难免敬服,便有结交之意。”
林晗刻意做出一副轻佻姿态,傲慢道:“原是如此。正好,我平生也喜爱结交豪杰,不知足下籍贯何处?”
那人听他言语,笑容轻微地凝了一瞬,转眼又笑得敦厚,礼数愈发周到得体。
“建鄣王氏,王凝。”
建鄣王是几朝的勋贵,王致便是出身建鄣王氏。全天下的世族都一副高高在上的德行,连庶人都不给正眼看待,更何况最卑贱的商人,怎么可能有个在边地经商的子侄。
林晗无意令他下不来台,露出个恍然大悟的神情,便要行礼告辞。王凝瞧出端倪,连忙道:“阁下慢走!难不成方才说结交的话都不作数么?”
“王先生既然有心隐瞒,我们怕是做不了朋友的。”
王凝怔怔地收敛了笑意,谦逊地一拜:“看来郎君本就没有与我结交的意思。楼上灯火暗,方才看得不甚清楚,一时觉得郎君有些眼熟,才有这番唐突举动,切莫介怀。”
林晗眸中晦暗莫测,掌心不自觉把住腰间的佩刀:“噢,我们在哪里见过?”
王凝似是全无察觉,仰头朗声大笑,戏谑道:“郎君如此风姿,想必只能在画里见到。”
闻言,林晗不动声色地松开握住刀环的掌心。王凝向着他谦和地拱了拱手,款步往楼上回返。他的举止文雅,进退得宜,若忽略了那身单调的白衣,倒真似个世族子弟,足够以假乱真。
家仆们搀着少爷灰溜溜地退场,一时无热闹可看,周围的人便再度沉入了温声笑语中。忽然有个人拍了拍林晗的肩膀,他回头一看,聂峥举着一只高足白玉杯,献礼似地递过来。
林晗没接,冷笑道:“站在旁边看了多久热闹?”
聂峥举起另一只手对天发誓,“绝对没有看热闹的心思,我是不想抢了你的风头。”
林晗轻嗤一声,将美酒接过饮尽,“王凝说他是建鄣王,你怎么看?”
聂峥不屑道:“还用问。文人最是清高,王中书那模样,见了三郎都拿鼻孔瞧人。”
“就算他不是王氏,也跟王致关系匪浅。”他将手里的扇子轻轻抖开,盯着墨书品赏片刻,“王凝就是个商人。商人重利,只知道金银财宝昂贵,却不知这几个字才是价值连城的。我倒是很好奇,是什么原因让王致跟他最瞧不起的一类人搭上关系。”
他忖度片刻,心中已经有了些眉目。聂峥道:“如今想这些也没什么用。还是养好精神,等着应付达戎人。”
一晃数日过去,凉州知度息慎领着达戎使臣自塞外回返宛康,本就热闹喧嚣的宛康城顿时万人空巷。
宛康治所,府邸间高峻的朱门次第大开,待到朝阳移过檐上鸱尾,使节随从云集正堂,同梁国官员参差而坐,足见亲善和睦。
息慎高踞首座,尊左之位上便是金发碧眼,深紫绒袍的达戎使节。
乐人奏响钟鼎雅乐,乐音窈窈沉沉,如朝阳明月,震人心魄。一曲方毕,便听鼙鼓急节,琵琶宛转,似旷原清风,辽远浩大。
林晗坐在一干文卿武官与异国人之间,听聂峥有一搭没一搭地同一个叫赵伦的旧识聊闲话。
聂峥卯足了劲帮他套话,打听盛京城如今的消息:“那依你看,哪位亲王更为出众啊?”
边关美酒醉人,赵伦喝得两颊通红,醉醺醺地说:“自然是楚王。不过楚王为人淡泊,怕是悬啊。唉,齐王倒是颇有胆识,不过他注定没那个命。”
林晗忍不住窃笑。穆献琛确是“有胆识”,不过他的胆识源于自小到大养成的跋扈习气,横行霸道惯了,想说什么就说,想做什么就随心所欲去做,目中无人,唯我独尊,全然不顾他人,因此极其容易得罪人。
身在宗室,也不知这种“胆识”是好是坏。好听点叫做率性,难听点便是浮躁。
“那檀王呢?”聂峥问。
赵伦看傻子似的瞧他一眼。此问不需回答,檀王形单影只,既无德高望重的宗室支持,又无朝中世族撑腰,凭什么登上尊位。可万事都无定数,林晗沉思前事,他自己不也是伶仃一人。
宴席过后,宾主尽欢。依照往年惯例,接下来便有两国武士比试射艺的环节。
赛场设在宛康校场,场上几十幅玄色旌迎风招展,每幅旌旗下方都竖立着朱红木架,木架上悬着只玲珑小巧的金碟。
袖珍的金碟不光充作箭靶,若有箭术出众的将它们射落,昂贵的金碟便作为彩头赏赐给那人。
百步之外,一个个金碟宛如镜钮大小。达戎人远到是客,便让他们先来。其中有个棕发的年轻武官尤为出众,驾驭着高大的赤鬃良驹,风驰电掣般驰骋赛场,一双长臂张弓搭箭,弦动风响,远处的金碟应声而落。
仅一轮下来,他就独占了七八只金碟。轮到梁人上场,却少有人能纵马骑射,耗费半天时间,最多有人能射下一两个金碟。
此事关系到众人脸面,在场的大梁将官纷纷上场一展射技,竟无人能击中几个小小的碟子。息慎的神色越来越沉重,连他身旁坐着的达戎使节的脸都有些挂不住。
校场上的风突然好似燥热了许多,刮得众人满身大汗。主位上的息慎状若无意地朝坐在不远处的聂峥看去,暗授提点之意。
息慎以往未和林晗见过面,他约莫四十来岁,正是鼎盛的年纪,生得仪表堂堂,威武中带着儒雅,眼目与林晗生母息夫人有些神似。
聂峥迟疑一瞬,正要上场赴命,便被林晗从旁拦下。
“你好歹也做过禁军统领,在场的梁人哪个不晓得你的名声。区区达戎,哪用得着你动手。”
说罢,林晗便从身上取出一张古朴的银面,面具上温润的光芒沉淀着时间的痕迹。起初他觉得这张面具好看,一句戏言从卫戈手里要来把玩,没想到卫戈还真把跟了自己许久的面具送他了。
他将古银假面覆在脸上,只露出双眼和下巴,起身奔赴赛场,熟练地翻上马背。
温煦的风洒在耳畔,宽阔的马场恍惚与昔日的禁苑重合,刹那间令他产生重回旧日策马驰骋的时刻。林晗扬鞭挽缰,青骢迅如疾风。羽箭不断划破空气,电光般飞掠而出。眨眼的功夫,一排金碟纷纷坠落,箭无虚发。
一阵沉默,他在沉默中成为众人眼光的焦点。刚才那夺得彩头最多的达戎年轻人直直地盯着校场上的矫健身影。息慎拍案大喜:“好!”
话音刚落,喝彩声淹没了整个校场。息慎捋着胡子满脸喜色,连忙离了席位朝林晗走去。刚走了三两步,忽然有一个斥候模样的人行色匆匆地赶到场上,丝毫不顾及此时的场面,在息慎耳畔低语几句。
息慎神情惊变,瞬息间挤出个不自然的笑意,试图掩盖住凝重的脸色。他挥手将斥候屏退,转身阴晴不定地回到座上,不时眼神阴鸷地打量着众人。
林晗和聂峥遥遥地对视两眼,心知定是有大事发生。此时赛事才过了一半,接下来要比武艺,息慎却匆匆退席,离开时还差人叫走了聂峥。
聂峥犹疑不定地瞧了瞧林晗,见林晗点头,便跟着传信的武官随息慎去了。林晗独自做了片刻,本能察觉到些微异样,亦悄悄离了校场,追着先前进来的斥候去。
他跟着斥候的脚步走了许久,或许是暴露了行迹,被人引到一处狭窄荒凉的巷弄,就此跟丢了人。
风声呜咽不绝,林晗在巷子周围找了许久,折返时后颈边忽地刮过股阴冷的风。血腥气张开弥天大网,直扑向他的口鼻。他猛地朝身后出手,掌中的力道却轻易被人化解,紧接着便碰到一只温厚的手掌。
“卫戈?!”
林晗迅速地转过身,首先呼出名字,惊讶地端详眼前的人。卫戈的打扮很奇怪,穿的居然是苍麟军的衣甲,身上染着大片暗红的血迹,肩上还挂了个包袱。
他皱紧眉头,正要仔细问他,便被卫戈用食指在唇边比了个噤声的手势。
“没时间了,别说话,跟我走。”卫戈紧盯着他的眼睛,眸中好似燃着一束幽冷的火苗,“魏国公谋反,聂家上下尽数伏诛了。”

第23章 小狗狗能有什么坏心思
这一句话无异于晴天霹雳,将他钉在了原地。万里无云,日头毒辣地浇在顶上,林晗浑身却透骨生寒。
他倏然把手甩开,往后退了半步,凝视着卫戈的眼睛:“你不说清楚,我是不会跟你走的。”
“我总归不会害你。”卫戈坦荡地对他对视,伸手把他牵着,“不出三刻宛康必定会戒严,到时候便是插翅难飞。你先跟我逃出去,路上我与你详说。”
林晗少有这等混沌的时刻,张口却说不出话,任由卫戈拽着他步履如飞地往城外去。他们走的都是荒僻的小道,蜿蜒曲折若肚肠,满目苍凉粗犷的黄土沙砾,不见半个人影。这样的路比起大道难走得多,若不是熟悉多年,必定会陷进弯绕里出不来。
日影在细如蛛丝的街巷间偏移,不出三刻,他们便赶到了宛康城北门,哪知道祸不单行,迎面撞上一队封城的甲胄。卫戈穿着染血的玄甲,在行人之中显眼至极,不待他们奔出城去,便被眼尖的戍卫官抓个正着。
那人站在城门口,握着刀柄,对属下高声令道:“那还有个苍麟余孽,给我抓!”
行路的人群惊叫着退开。那守官认出先前在赛射时拔得头筹的林晗,眼中略有迟疑。有士兵张弓搭箭,被他挥臂拦下:“住手,别伤了百姓!”
话音未落,一串冷箭乘着风声,箭簇闪着毒辣的利光,在炎日下嗖嗖射向二人。林晗听见细微的弦响,本能觉察到危险,对着卫戈大喊:“小心暗箭!”
卫戈拽着他避入人群,一只手探进肩上的包袱里,不知找到了个什么物事,紧紧攥在手心。他飞快地卸去沉重的战甲,套在林晗身上,像鹰隼一样轻盈地一跃,足下轻点,踏着几支疾飞而来的箭矢借力,身体腾空而起。
林晗用刀斩下几支呼啸而来的羽箭,忽见少年刺客朝他跃过来。还没来得及喘口气,他便被他从胳膊下捞起来,耳畔风声大作,整个人跃上虚空。
林晗:“你……”
他张口结舌地感知这从未有过的新奇体验,恍惚自己化作了一只鸟雀,愣愣地想起先前卫戈对他说过的戏言。卫戈在他耳边低声警告一句,见林晗咽回了口中的话,俯首冲着一众守军亮出一物,高呼道:“别轻举妄动,否则我们就同归于尽!”
他手中乃是一件两寸大小的铜丸,顶端用金片雕成了一朵栩栩如生的莲花。莲有重瓣,每瓣锋韧如刀,色若流火,寸缕即可封喉。
林晗认出他手上的东西,正是一种被称为千叶莲花的杀器。显历元年,他初登大位,朝廷在盛京西郊秘设二处炼火营,专司军械火器之务,几年后制造出威力巨大的千叶莲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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