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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光旅人(某一夏)

 狭窄的后厨里涌动着呛人的油烟,人与人几乎贴身而行。黏腻的汗水裹挟着难闻的味道依附在每个人的身上,热浪不断侵袭着我们浆糊似的神经,拿勺子把它们舀出来,粘度可以贴春联。
我的英文名字叫作波比,没什么特殊含义,是我的老板给我起的,说是叫着方便。我当然不是个野人,类似于星期五那种需要主人赐予名字的家伙。我是个中国人,一个旅游签证已经过期两年的,非法移民。
我现在在旧金山唐人街的一家中餐馆里做着帮厨工作,工作轻松(一天只需要工作13个小时),且待遇优厚(日工资40美元,尽管当地居民的最低工资是15美元每小时),当然我选择留在这里还是因为老板包吃住,多么朴素的选择,无论是出身哪里的底层服务人员,都无出其右。
如果我说,我这两年以来都没有独自出过格兰特街,你们会不会笑我?好吧,尽管笑吧,我不会在意。那现在我说,其实是因为唐人街的夜生活最为繁华,我才不愿出去,你们也不信了吧。我早知道你们不会信,因为我每天晚上10点钟才下班,第二天9点钟又要上班,全年无休,节假日甚至还要为了一些来凑热闹的老外加班。
当然还是有些好处的,全年无休让我认识了尼克拉斯.恩格尔,一个碧眼高鼻梁的帅哥,头发泛着德芙丝滑巧克力的光泽,笑起来十分有渲染力。开始我还以为他是意大利裔,后来才知道这家伙竟然是个法德混血。我实在对一个妖娆惹火的法裔尤物和一个严谨死板的德裔精英构建出来的家庭想象无能,但我看见尼克,我就知道这个家庭是幸福的。
尼克平常不怎么来唐人街,到这里他语言不通,按照他的话来讲,除了偶尔来这里吃个饭,他简直会把这里遗忘在布什大街上。所以那天晚上我们能相遇,是个奇迹。
那是我在这里第一年的除夕夜,老板下午就给我们放了假。我的同事们几乎都投身到过年的喜悦当中,甚至跟我同屋的台湾大哥阿乐也花钱买了几罐台湾啤酒,他平时可是连件on sale的T恤都舍不得买。只有我哪儿也没去什么也没买,迷迷糊糊的躺在床上,这一年太累了,我只想好好睡上一觉。阿乐哥一边喝酒一边喃喃说着家乡话,是我听过的一段民谣。
天黑黑,卜落雨,
海龙王,卜娶某。
龟吹萧,鳖打鼓,
水鸡扛桥目吐吐,
田婴举旗叫辛苦,
火萤担灯来照路,
老鼠沿路打锣鼓,
为着海龙王卜娶某。
鱼虾水卒真辛苦......
渐渐地,他的声音变得几不可闻,再过一会儿就变成了轻微的鼾声。失落感随着他的鼾声悄然而至,我睁开眼睛静了一会儿,起来搓搓脸,已经晚上7点钟了。
房间里难得的静谧使我有些烦躁,甚至有点坐立不安。我需要一支烟来稳定一下,可我摸遍了衣服上所有的口袋,却连个干瘪的烟盒也没有找到。外面的天已经黑透了,晃眼的霓虹射进窗来,这样的光线免了我开灯的麻烦,我套上外衣下楼。街对面的一个胡同里,有一家阿祥杂货铺,老板张义生是个年纪比我还小的青年,他继承了这个从他爷爷那里就开始经营的家族事业,并且开发了一个新的项目——免税香烟。

我从来不挑烟的牌子,一个是不懂也没精力去懂,再一个,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我忙的已经很久没犯过烟瘾了。坐在不大的铺子里面和他聊了一会儿天,劣质香烟的味道弥漫了整个空间。尼克就是在那个时候进来的,他使劲儿挥动胳膊试图在缭绕的烟雾中开辟出一块儿可视区域,可惜收效甚微。和他同来的是一个叫金旻智的亚裔男人,是他那时候的男朋友。金旻智进来就很熟练的买了好几条万宝路,然后叫尼克替他付了钱。很容易我就发现尼克是不抽烟的,因为他除了讨厌烟味,还对过于低廉的香烟价格无动于衷。
我在阿生(杂货铺老板的昵称)给尼克找零钱的时候告了别,一个人沿着大街漫无目的的瞎走,我享受这寂寥的感觉。周遭的一切都繁华美好,唯独我萧索孤独,像极了电影里的孤胆英雄。
我不想回忆在中国的一切,别担心,没有八点档的狗血淋漓。只有一个很普通的关于选择的故事。
父母离异,双方又各自再婚生育,我成了多余的一个。幸而那时我即将初中毕业,并非人事不懂,我十分尊重他们的选择,他们也十分满意我的表现,并且难得好说好商量的决定了我的监护权,我也从那时开始住校。
初高连读省下了择校的麻烦,和我一样的还有同寝的刘铭恺,这个家伙就以这样畸形的方式闯进了我的生活。相似的人生经历促使我们相知相识甚至相依为命,我们一起上学,一起吃饭,一起洗澡,一起写作业复习功课,周五晚上找网吧一起包宿打游戏,放假一起坐短途客车到处游荡,我们一起看片撸管,一起偷宿舍后面宿管大妈们种的玉米。我们唯一没有一起做过的,恐怕就只有嫖娼了。
我把他当亲人,朋友,兄弟来对待,却猝不及防这份感情变了质。
高中毕业,我们把大学选在同一个城市。大概真的是缘分吧,我们的学校竟然在同一条转盘路上,步行不超过3分钟。我们仍在课余时间像连体婴儿一样,只是,他开始有所保留了。
我并非没有察觉,只是再亲近的人之间也要保留距离,我永远不能替他生活,替他思考,所以我尊重他,这是我一直以来的为人之道。
直到大一下半学期里的某一天,他兴冲冲的跑到我的学校,在我们系的教学楼门口来了个饿虎扑羊。我现在还记得他那时候的样子,他的脸涨的通红,红得发亮,手紧紧地抵着我的肩膀,大声的喊:“我靠,宝贝你知道吗!我追了一个学期的学姐终于到手了!”
他的喊声堪称地动山摇,引得周围的同学纷纷侧目,我嫌他丢人,又没有办法阻止他明显兴奋过度的举动,无奈之下只好把他拽向学校外面的咖啡厅。这一坐下来,我才发现在此之前关于这件事他竟然对我只字未提!我有种窒息的感觉,仿佛怎么使劲也喘不过气来,心也好像塌了一块,并从塌陷的角落开始蔓延一种酸痛,胀胀的,好像有液体从里面流出来。铭恺就坐在我的对面,兴高采烈,手舞足蹈,我看见他的嘴在动,却听不见任何的声音。我被巨大的恐慌包围,我想伸出手去抓住点什么,却什么都抓不到。我张大了嘴想喊救命,却连半个音节也发不出来,紧接着,我眼前的一切都暗了下去。
我在医院的病房里醒来,眨了眨眼睛,发现铭恺就坐在身边。空气里浓重的消毒水味让我得知身在何处,然而几乎是同时,我知道等待我醒来的还有一个人。那是我第一次见到高文娟,她很安静的坐在我对面的椅子上,正翻弄着一本只有她手掌大小的册子。
接下来的故事绝没有什么剑拔弩张,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之类的高能事件发生。我们彼此介绍,握手,出去吃饭,一切乏善可陈。可我的心情却难以描述,当我发现爱上了一个人,却又在那一刻失恋。我一万个不想祝他们幸福,可又希望他比谁都幸福。
那一天,我学会了抽烟。
不想被别人发现你在暗恋,除了别告诉任何人以外,还要管理好你的嫉妒心,少看当事人的眼睛。我不知道这招奏不奏效,反正刘铭恺那二货是始终没有发现。我无数次趁文娟不在的时候,假装不经意的用手拂过他的脸。故意在网吧人多的时候约他打游戏,然后装作不情愿的开个包间。我们总是会打上很久,最后他累得睡着了,我才会摘掉耳麦踱步过去吻上他的嘴角。他永远都不会知道,每次走路的时候我把他挤到另一侧是怕他被车撞到。他永远也不会发觉,每次下雨的时候,那把不动声色地将他完全罩住的雨伞。
酸涩又卑微的爱情。
毕业一年以后,他们打算结婚了。对我来说这是已知的既定结局,甚至都没有感到什么额外的痛苦。那时候我的实习期刚过,有了一点微薄的存款。我把它们全部都取出来,数了整整一个月的工资塞进红包里,剩下的,我买了一张机票,时间就定在他们结婚的那个下午,签证我办了加急。
婚礼当天我带着比别人都要厚重的红包前去道贺,铭恺一身笔挺的西装使我想起他刚上大学时为竞选学生会拉我去买的那套,我不禁有些得意的想,那时候还没有什么高文娟呢。可今后,他的生活里就要没有我了。文娟穿着曳地婚纱,裙摆拖出去老长,特别不方便。她的手挽在铭恺的臂弯里,脸上露出新婚的喜悦。宾客们在他们出现的那一刻报以热烈的掌声,我也随着进行曲把手拍的通红。
终于开餐的时候,我给自己倒了一杯白酒,给旁边我已经记不得名字的高中同学也倒了一杯。我们两个寒暄着已经在记忆中远去了的,大多数人都会经历的高中日常,然后相击酒杯,一饮而尽。新人照例挨桌敬酒,等轮到我们这桌,铭恺已经醉的差不多了。他搂住我的肩膀,大着舌头说:“淙淙,你就是我的亲兄弟。来,这一杯我必须敬你。”文娟也伸手抱住我,我听见她在我耳边说:“我一定会让他幸福的,谢谢你,郑淙。”我拍拍她的背,说:“我一直都相信,所以我才放的手啊。”那时候我才发现,其实文娟一直都知道。
我佝偻着蹲在街上抽烟,冷风呼呼吹过,我以为要下雪了,伸出手去接,完全忘记了旧金山的冬天没有雪。我自嘲的笑笑,呼出嘴里的最后一口烟,准备往回走。
尼克的车就在那时停在了我的身边。

别误会,他可不是为了我才停下来的。
车子停下来以后,金旻智马上就从里面跳了出来,尼克紧随其后。不过金旻智没有理他,径直走过去打开后座车门把他的烟拿出来,朝着另一个方向走了。尼克当场愣在原地,手脚都不知道这么摆了。
两分钟之后,他终于反应过来他大概是被甩了,手脚更不知道应该怎么摆了。手还好,他抱着头一顿蹂躏他漂亮的头发;脚就有点过分了,他竟然企图踹车!我实在不明白为什么有的人自控力就这么差,产生点情绪就要往外宣泄。所以我管了人生中的第一次闲事,上去按住他的脚。
尼克的蓝眼睛里写满了惊讶,他根本就没注意到这里还有其他人,他差点拿我当鬼。我示意他不用紧张,刚才我们在杂货铺见过,然后又递给他一支烟,他赶紧摇头表示不抽。我明知他没有别的意思而是真的不会抽烟,可我还是忍不住挑了一下眉,问他:“你嫌我的烟不好?还是你看不起我?”
尼克是真老实,他听闻我这么说之后赶紧解释,生怕我误会。我又朝他走近一步,他比我高了半个头,我想看他只能抬头。就在我抬头的那一刻,尼克低下头,我们彼此的呼吸都交融了。我看进他的蓝眼睛里,继续问道:“那你抽,还是不抽?”
尼克的咳嗽声很快响彻在二月的冷风中,我抱着胳膊笑的上气不接下气。我们交换了名字,就像那些偶然认识在人海中的家伙们做的一样。
“我们喝点酒吧。”我说,“就在这里,不过这回得你请了。”
尼克欣然同意,并自告奋勇去买酒。我倚着墙发呆,脚上搓弄着地上的烟蒂。尼克很快就回来了,他在车里向我招手,我打开车门坐进去,他递给我一瓶威士忌。我打开瓶盖喝了一大口,身上开始暖了。尼克也喝,而且喝的比我还凶,我看了一眼手里的黄色液体,有点想念中国的红星二锅头了。
尼克的酒量比我好,他边喝边说,一点也没有大舌头的迹象。他跟我说,金旻智是个韩国留学生,所以他们在一起之后,他就专门去学了韩语。尼克渴望有一天能用韩语和金旻智交流,认识金旻智生命中重要的家人朋友,可是他今天宁愿自己从来都没有学过韩语。尼克眼睛泛红,哽咽着说,金旻智竟然在他车上公开用韩语和别人调情。他觉得自己就是一个供人嘲笑的傻瓜,他以为他挑开了以后金旻智会和他解释,请求他原谅,结果金旻智只是说了句停车,拿着烟走掉了。
我一边点头一边灌酒,嗯嗯的回应着。尼克说完了继续喝酒,偶尔朝我看一眼,蓝眼睛好像我小时候玩的玻璃球。
下雨了。”他说。
我往挡风玻璃上看一眼,雨滴有节奏的拍打在上面,渐渐地大起来,街道很快朦胧成昏黄的一团。我收回目光,瞥见尼克正望着我出神。我嗤笑出声,这家伙怕是把我当做金旻智来看了。
尼克探过身来,他的呼吸喷洒在我的脸上,潮湿的,带着浓重的酒气。他喝醉了,我在心里想,我也醉了,所以没什么是不可以的,我印上他的唇。外面的雨声小了,尼克的呼吸声却重了。他稍稍推开我,拿出电话拨了个号码出去。他叫了代驾的服务,我强打着精神,听到他断断续续的说出我们所在的地址然后挂断电话。
他放下电话以后又重新搂住我,他的头靠在我的肩膀上,呼吸弄得我脖子痒痒的。他的胳膊几乎要把我的后背全都罩住,像一只无尾大熊似的挂在我身上,睡着了。
没过一会儿就有一个打着雨伞的人敲击尼克那边的车窗,尼克好像惊醒一般从我怀里跳出来,拉着我进了后座。我想我似乎有义务本着保障人身安全的原则提醒尼克,注意一下即将要送我们到达某处的这位代驾先生,不要如此轻易的就相信一位还没有自报家门的陌生人。一分钟后,我发现他们的熟识程度竟然颇深。
尼克坐稳之后只说了一句话,“皮特,老地方。”
我识相的闭了嘴,显然这位皮特先生和尼克是旧识。尼克把我抱在怀里,手指搓弄着我的发旋,一路上都很安静。
车子停下的时候,我已经睡着了,连尼克怎么把我弄进门去的都不知道。我醒来听见浴室里的水声才恍然发觉,自己并不在餐馆二楼狭小的床上,而是一间公寓里。
尼克围着浴巾出来,见我醒了,不好意思的解释,因为我睡得很沉,所以他就先洗了澡。我实在有些受宠若惊,赶紧摆手告诉他不必解释。心里笑他还真是周到的小心翼翼,直到后来我才知道,那又是金旻智给尼克定下的规矩,浴室必须金旻智先用。
我很欣赏尼克这个没有浴缸的简洁浴室,男人嘛,浴缸什么的,太小资了点。我速度地冲了冲,又重点清洁了一下一会儿大概会用到的地方,最后洗了洗头,大功告成。
我仔细找了浴室里的每个角落,发现并没有另外一张浴巾来供我围腰。我喊尼克找来一件他的套头T恤穿上,长度和我预想的一样,总算是遮住了该遮住的东西。
出来以后,尼克的眼睛就一直粘在我身上,浴室和床之间颇有一些距离,他终于忍耐不住跳下床来和我吻在一处,他漂亮的蓝眼睛闭着,睫毛微微颤动,高挺的鼻子抵在我的脸上,舌头和我的纠缠在一起,手划向我的腰下。

我在他进入我的时候想,性和爱到底还是分开的,就像他如何的为情所伤,在不久之后还是进入了我;也像我如何的放不下一个人,如今却也雌伏在美色之下。
第二天一早,我和尼克交换了一个早安吻,然后各自洗漱。他有他的生活,我有我的,昨天不过是无聊生活中的一些调剂,我以为我们已经有了这样的共识,却在下楼的时候听到尼克问我:“我们算是交往了吧?”
我有一瞬间的头疼,这个大男孩好像不太明白大多数人约定俗成的交际默契。
“我们都是成年人了,所以昨天晚上发生的一切,只是我们给予彼此的慰藉,而不是我们要在一起的信号,你懂吗?”当时我说完就想走,还在心里侥幸的祈祷着但愿没有惹上这个麻烦。
尼克拽住我的胳膊,把我拉回来,他的神色极度认真,眼睛紧紧的盯着我说,“好吧,就算昨天晚上不存在好了。你把眼睛转过来看着我,波比。我喜欢你!我要从现在开始追你,从这一分,这一秒开始,我一定要追到你!”
我无所适从的看着尼克,一方面好奇他的感情怎么能变换的如此之快,一方面又被他认真的神情骇到了。他的勇气让我回想起了大学时代的小心翼翼,我有些羡慕,又有些自惭形秽。
工作一年也难得迟到一回,老板向我展示了他的莫大宽容,我赶紧进了后厨。刚进去就对上了笑的一脸高深莫测的乐哥,他用大手拍拍我的肩膀,开口问道却是陈述的语气,“你小子昨天去哪了,竟然搞到中午才回来。”背对着他洗碗的阿财也笑着问我:“昨天有好事情吧。”我在水池里洗洗手,把菜拿到案板上,一边切一边回他:“哪有什么好事儿能让我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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