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王】娘子怜花
作者:小虞
第一章
快活王一役,对参与其中的主角来说,早在快活王死去的一刻就算是结束了。然而对于这座蝇营狗苟熙来攘往的江湖来说,却还远未到完结的时候。
自大漠归来,沈浪接过了仁义庄主人的位子,成为这座江湖名副其实的主人。
至今已经过了两度春秋。
朱七七依旧追在他身边,熊猫儿依旧追在朱七七身边。这一切好像和以前并没有什么不同,似乎,惶惶大漠中的心意相通并没有存在过。
沈浪依旧还是那个浪子。
有次熊猫儿醉酒后,忍不住问沈浪,你怎么还不娶我七七妹子。
沈浪似乎说了什么,又似乎没说,熊猫儿不记得了,也再没有问过他这个问题。
时间其实是这世间最厉害的武器,他可以叫人忘记一些东西,从而改变一些东西。他还可以让一些东西慢慢的发酵,从而爆发的更激烈。
比如,洛阳公子王怜花,如今是名满天下的佳公子。
且不说他那活死人肉白骨的精妙医术,且不说他那一手出神入化的易容术,且不说他精通那奇门遁甲之术。
端的他这一棵风流倜傥,惊才绝艳,天下无双的兰芝玉树,就足够他在江湖上混的风生水起了。
算来,王怜花倒成了快活王一役的一大受益者了。
现如今再提起王公子那些年搅的江湖不得安宁,已经像是前朝往事,没几个人信了。
非但不信,反而……
王公子的父亲确实是快活王没错,但王公子非但没有同快活王狼狈为奸,反而大义灭亲,怎么能把快活王的罪孽强加在王公子身上呢?
王公子是云梦仙子的儿子不错。但也正是因为他是那毒妇的儿子,才不得已坐下了那些事,毕竟母命难违,况且,王公子那时还是个孩子,怎么可能违抗的了那毒妇。王公子也是个可怜人啊。
你看,云梦仙子死后,王公子不是改过自新,一心向善了么,王公子终于可以做他自己愿意做的事情了,你们还要他如何。
非但如此,王公子还是个孝子呢。听说王公子惜年,一身绯红衣衫,端的是陌上少年足风流。自打双亲去后,就再没见他穿过红衣。那一身素白,看得人当真心疼。
……
还不是他那张脸,不坏到台面上谁会恨他。七七恨恨道,几乎咬碎了一口银牙。
沈浪只得无奈的笑笑,不置可否。
彼时节暮春,七七缠着自己非要看的桃花已经凋零的差不多了,倒是牡丹正是好时候。不需几日便该是洛阳一年一度的牡丹花会了。听说,今年的庄家,是洛阳公子王怜花。
这不,好名声的王公子送来了洛阳花会的帖子,拜请仁义庄的主人沈浪沈大侠并朱七小姐和熊猫儿前去赴会。随帖来的信上,表大漠一别已经年未见,甚是想念,又提说云梦山庄上桃花开的正好,不知能否邀三两好友一同观之。
王怜花这两年倒是常有信来,有时是给沈浪的,有时是给七七的,甚至有时是熊猫的。
并着他不知从哪里得来的小玩意,谈不上贵重,但胜在新奇稀罕,尽是些女孩子家喜欢的。当然,也有好酒,给熊猫的。却独独没沈浪的份,王公子对此的解释是,沈兄这种无欲无求的大侠,他实在不知如何下手讨好啊。
初时七七还回信讥讽他不要惺惺作态。
王公子情真意切的表达了自己真心向善的决心;委委屈屈的诉说自己在江湖上看尽人心险恶,真心的朋友就只有他们了;更做低伏小的唠叨好歹共同出生入死过,怜花不才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七七不要这么绝情云云。
熊猫儿看了,掉了一地的鸡皮疙瘩,一脸哑巴吃黄连的表情咧着嘴指着西天问沈浪,这是我们不理他就去寻死觅活了?
不不不,熊猫儿觉得死的应该是自己。
而沈大侠依旧只是笑笑,并没有多说什么。
二来一去的,倒真有些共患难的生死交的味道了。
至少,在密切关注着沈浪一行人的江湖人眼里,的确是这样的。
这不,沈大侠三人,收拾了收拾,欢欢喜喜往洛阳去会王公子了。
第二章
沈浪三人是于黄昏时分到达洛阳的。
夕阳从城墙上撒下火红的颜色,和燃起的炊烟一起暖了整座城池。
街市上小贩的叫卖声,巷道里孩童的嘻戏声,井栏哗啦的汲水声,伴着马蹄声和车轮声传到耳朵里,自是一番人间的滋味。
不是没有到过洛阳来,只是没在这牡丹的时节来这牡丹的洛阳。
洛阳给人的印象是有些奢靡的。带着贵妇的矜贵,人都要比别处要眼高于顶些。
却非得是这牡丹的时节,才觉出洛阳的好来。
这是一座前朝古都的骄傲,富贵里讲求的风骨,全在这牡丹的时节张扬开了。
到处都是牡丹的影子,不讲究姚黄魏紫的多么名贵,寻常百姓家养的普通牡丹亦有一种娇和傲在里头。
让人俯一进城门啊,便直觉此间的风都比别处暖些香些。
三人一路到了客栈,似乎都沾上了些许的味道。
就晚饭的时候,却觉得酒楼里气氛有些古怪,似乎都在讨论着同一件事,意见还都出奇的一致。牟着一股子劲儿齐齐编排着什么人,又盛赞着什么人。
而这有中,有一个沈浪三人无比熟悉的名字。
洛阳公子,王怜花。
“呀,这王怜花又折腾出什么幺蛾子了,就知道他正经不了几天。”
熊猫儿声音不小,引来了不少周围人的注目。而这些目光,似乎不怎么友好。
似乎,并不是熊猫儿想的那样啊。
事实……
确实不是。
王公子确实摊上事儿了,事儿还不小。然而并不是王公子的错,甚至,王公子这事办的,还颇有些风骨。
挥别盛世大唐,文人大都偏爱素雅高洁之花。
加之本朝抑文清武,整个朝堂都透着一股清雅不可侵犯的味道。
文坛上上行下效的,清雅的都过头了。
这不,洛阳的牡丹花会,惹着他们了。
一位以清高著称文士公然发了檄文,讨伐这奢靡低俗的牡丹花会。
连带着贬斥起洛阳和洛阳人来。
洛阳百姓不愿意了。
作为本次牡丹花会的庄主,王公子更不愿意了。
王公子写了一篇华丽的骈文来为牡丹平反。
辞藻声韵无一不美,行文用字无一不精。读来翩若惊鸿,宛若游龙。更可贵说理透彻头头是道。让人拍案叫绝。
和清高文士那篇高下立见,完胜。
啊,王公子是这么表示的。
牡丹仙子随东风而来,追东风而逝,何等矜贵的花,哪里是那些满身酸腐的秀才侍奉的起的。没有太白的那份气魄和才气,少来本公子跟前儿充圣贤。
何况,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好好的花儿哪里有分别了。是人有雅俗之分,看花才非得分个雅俗。自己俗到掉牙,别来欺负花不会说话。
沈浪表示,他挺同情那位文士的。
沈浪更觉得,只要王公子不琢磨坏主意,折腾什么都有一种美感在里面。
第二天沈浪下得楼来,却发现有个登徒子缠上了七七。看背影,有些眼熟啊。
是个翩翩佳公子,不过,没王怜花翩翩。
七七被闹烦了,一拍桌子,喝斥道:“王怜花!你别太过分!”
“七七,被你看穿了。”那人腆着脸道,还真有几分王怜花讨好朱七七的样子。
这客栈正是王怜花为牡丹花会准备的,多是些武林上有头脸的人物。大都知晓些此间的旧事。闻言也并没做多大的反应。
沈浪走到桌前,扫了一眼那人,又环顾了一圈周边。抬头冲楼上道,“王公子,热闹看够了么?下来吧。”
二楼翻下来一个白衣的公子,面白如玉,色若桃花,一双吊梢的风流眼颇不甘心的瞪着沈浪。
“这次又是怎么认出来的!”王公子几乎是咬牙切齿说。
沈大侠又扫了一眼那人,淡定道,“还是手!”
“不!可!能!”
王公子冲上前去抓起那人的手,“你上次就说是手,我!特!意!注!意!了!的!”
沈浪的目光从王公子那双堪称艺术品的手上划过。没有说话。
那双手柔软细腻,白皙光滑,肌理分明,同时骨节分明,修长干练。无论是整体的形状,肤色,还是细微处的味道,比如泛着粉色的手掌,指尖的弧度,修的整齐圆润的指甲,都无可复制。
王公子随着他的目光看向两只手,默默的尴尬了,挥挥手,让那人退下了。
“王公子饿了没?赏脸一块儿把早饭用了吧。”
熊猫儿见气氛有点凝固,开口招呼王怜花。
王公子的尴尬,来的快,去的也快。
弗一吃完饭,兴致就上来了。兴冲冲拉着人便要上云梦山庄看桃花去。
直嘟囔着快些快些,尔等俗人等得,桃花仙人可等不得。仿佛之前那个说牡丹仙子的不是他。
熊猫儿笑他左一个桃花仙人,右一个牡丹仙子。真没辜负了自己这怜花的名字。
“我让人在这花林里藏了一坛上好的桃花酿,要不我们比试比试,谁先找到算谁的?”
王怜花一边将三人往后花园引,一边兴致勃勃的提议。一双桃花眼忽闪忽闪的直放亮,活像一个诱惑小伙伴陪自己胡闹的顽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