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鸦不愿对我行刑,自愿领罚……这个笨蛋,我本来还指望他可以放点水,下手轻点呢。= =这下可好,执刑的换成了晚歌。
晚歌几乎是我从小到大的专用执刑人员。他从来不对我手软,即使我痛哭流涕也毫无作用。
他很无情,或者根本无心,这也是我不会娶他的重要原因(不是嫁了?)。浸过酒的鞭子抽在身上生疼,弥漫开来又是麻木的感觉。我一边默数着鞭数,一边暗暗发誓以后一定要给晚歌这家伙小鞋穿。未来将军府的继承者,你就不懂下手轻点吗?!!
漫长的行刑终于过去,晚歌解开了锁链,我从案板上一咕噜爬起来,拍了拍屁股得意地说:“晚歌你不识数,哈哈,只打了九十九鞭……”我的话还没说完,脸上就又挨了一鞭。
“刑罚完了。”晚歌冷冷地说道。
我擦了擦脸,抬脚向晚歌的腹部踹去。
“不许用内力防护。”我又狠狠地踹了他一脚。
晚歌的嘴边溢出了丝丝鲜血,却不逃不避。
“公子,住手。”
说这话的不是晚歌,是墨鸦。
他刚服完刑,与我一样,满身伤痕。
“他打我的脸!!”我气愤地指了指自己的脸,那一鞭抽的现在还疼痛不已。
“晚歌,他也只是奉命行事。”墨鸦拍了拍我的肩膀,“阿真息怒。”
墨鸦叫我阿真,就是以朋友的身份在恳求我。我恨恨地看了晚歌一眼,从牙缝里挤出一个字:“滚。”
晚歌自始自终不曾有过任何表情,他看了我和墨鸦一眼,随即转身离开。
“墨鸦,我没有毁容吧……”我欲哭无泪地捂住了脸,“你看看还能打几分?”
“10分,妥妥的。”墨鸦笑眯眯地说道。
“真的?”
“假的。”白凤小屁孩一脸傲娇地从门外走进来,手里拿着两件披风。红色的是给我的,黑色的是给墨鸦的。
“你之前那样,还没过及格线呢。”白凤小屁孩不怕死地火上浇油。
我深呼吸了一下,努力使自己的情绪平复下来,然后皮笑肉不笑地说道:“凤宝,你阿姐我这倾国倾城之资,配你如何?”
“那我还是配蒲柳之姿的吧。”白凤将披风扔在了我的头上,摇了摇小屁股就离开了。
“现在的小孩越来越不像话了,你看看你看看,白凤这小子让你惯成什么样子了!”我气急败坏地指着白凤离去的背影,对墨鸦控诉道。
墨鸦无奈地耸耸肩:“明明是阿真你把他惯坏了。”
“胡说,让我逮着机会,非把他裤子脱了狠狠打一顿屁股才行!再往他的小鸡鸡上画上乌龟,看他敢不敢再对我这么嚣张!”
“……你呀。”墨鸦伸手帮我理了理头发,轻声道:“阿真,我去出任务了,你好好照顾自己,不要任性。”
我斜了他一眼,张牙舞爪:“有钱,任性。”
才子佳人
新郑街头,人来人往。
我裹着红色的披风,漫无目的地走着。墨鸦在受完刑后还要出任务,白凤也摇着小屁股不知道飞到哪里做好事去了,此时跟着我的人……我侧过头瞥了一眼站在不远处的晚歌。
他的视线一刻也不会离开我。与墨鸦一起,有被兄长照顾做小妹的感受;与白凤一起,有照顾阿弟做阿姐的感受;与晚歌一起……有被敌军监视做俘虏的感受。
墨鸦长我七岁,白凤小我三岁,晚歌与我同岁。按照道理说起来,他应该最能了解我的感受。可是偏偏他是对我最严厉最苛刻的。
老爹教我箭术,墨鸦教我轻功,晚歌教我舞剑。然而只有墨鸦的课程,我是真正觉得快乐的。飞在空中的感觉好好,我觉得自己好像也变成了一只快乐的小雀子。尽管墨鸦说世上没有一种鸟能够一直飞翔,永远不需要落地。可是我知道,只要我累的飞不动了,墨鸦就会接住我。
墨鸦就是我的陆地,唯一能让我真正依赖的人。
幸而有他。
我走到了孙记蜂蜜糖糕的铺子前,时至正午,铺子前只有我一个人。孙老头一脸祥和地在蒸笼前忙来忙去,见着我来了,二话不说,端出了两笼糖糕和一碗豆花汤。
将军府的厨子手艺自是极好的,做出来的点心色香味俱全,然而我却最爱吃孙老头做的糖糕。原先我以为是我口味独特,后来慢慢地才明白了其中的原委。
孙老头的一笼糖糕不过一文钱,一天也赚不了百文,按照这韩国的人均收入,他还是中下等。更听墨鸦说孙老头早年丧子,家中有一老妻,常年卧病在床,每月抓药就要几十文钱,还有一个在学堂念小学的孙儿,每月也是需要用钱的。孙老头总是在傍晚时分收完摊子,然后去学堂接小孙儿。我不知道他陷入这般窘境,为什么可以笑得如此平静坦然。我知道的是,这么多年来,他的糖糕还是一文钱一笼。
将军府中的厨子每日待遇是孙老头的万倍,然而我却从未见他们笑过。老爹性格暴戾,前年夏天,他在消暑的银耳羹里吃到了一粒沙,咯了牙齿,不由得大怒,命人将做银耳羹的老厨活活打死。我记不清那位年过半百的老厨的音容面貌,只记得他那一双巧手,能将普通的面点捏出万般变化。
将军府冤死的亡魂实在太多,我时常觉得自己其实是住在一座华丽的坟墓之中。
“这豆花汤,有点咸了。”我砸了砸嘴,对着孙老头笑道,“不过配上这糖糕,倒也是别有风味。”
“人生百味,知足常乐。”孙老头说这话的时候,脸上是带着慈悲之光的。
知足常乐……这话确实很有道理。
我看着蒸笼中剩下的三个糖糕,下意识地去怀里摸口袋中的锦帕,摸了半天也没找着,我又想起了白凤小屁孩嚣张的嘴脸……哼,我又不是老妈子,还替他打包?!可是若是再吃下去,摄入了过多的营养,我会变成胖妞的,我可不愿意膘肥体圆的招摇过市。
我的目光在人群中一眼就看到了晚歌。他抱着剑,隔过大片人群,看着我。
“过来。”我对着晚歌招了招手,他立刻就飞了过来。风将他额前的长发吹起,露出了光洁漂亮的额头,那一点光柔和了他刚毅的面部表情,我突然发现他紧抿薄唇的样子除了倔强,还有点可爱。
“公子有何吩咐?”
我指了指蒸笼里的三个糖糕:“替我把它吃了。”
晚歌愣了一下,立刻拿起一个糖糕,放在唇边轻咬了一口。他仍然面无表情,我看不出他究竟喜不喜欢糖糕。原先我以为他不爱吃糖糕,从未给他带过。那么冷漠的一张脸,只有黄连才适合他吃。
“坐下吃。”我看着他像完成任务似的吃着糖糕,觉得是对孙老头的不尊重,思及糖糕太腻,得配上一碗豆花才好吃,于是又对孙老头说道:“孙伯,再来一碗豆花。”
我明显感到晚歌的身子轻颤了一下,他接过孙老头递来的豆花,低声说了一声谢谢,便埋头喝起了豆花。
“搭配着吃。”我又指了指他手中的豆花,又指了指糖糕,“咬一口糖糕喝一口汤。”
晚歌永远不懂享受,他没有墨鸦的随性自在,也没有白凤的傲娇天真。他太听老爹的话,从未违背过老爹的意愿,似乎只是老爹的一个杀人机器。如果哪天老爹下令让他把我杀了,我想他也会毫不犹豫地执行,而墨鸦和白凤则不会。
“晚歌啊,白凤与墨鸦都是鸟名,你怎么不是呢?”
“……原先是,后来公子你给改了。”
有这回事?……完全没有印象了。我还能取出晚歌这么个有意境的名字?
我倒是很好奇他原先他的鸟名……苍鹭?朱雀?还是黑鹰?
“那你原来叫什么?”
晚歌顿了一下,回道:“猫头鹰。”
×××
盛夏的下午,我吃饱喝足,慢慢地往城东走去。
我想去看一个人。
昨日早晨她在窗边垂头绣花,昨日傍晚我为她别上红莲,昨日深夜她死在墨鸦的羽刃之下。
现在,她的头颅被挂在城东的围墙上。
“晚歌。”
“公子有何吩咐?”
“我是说如果。”我看着城门上那血淋淋的头颅,深吸了一口气,缓缓说道,“如果哪天老爹让你杀了我……你可否给我留一条全尸。”
“不会有这种事发生。”
“万一……”
“将军不会下那种命令。若是真有那么一天,晚歌必然会自刎在公子之前。”
“……这话我一点也不信。”我气得鼻孔喷气,指了指自己的脸,“你看看我的脸,还是火辣辣地疼,你就不能下手轻一点吗?放点水不行吗?”
“公子,我……”
“罢了,反正我以后肯定会报复你的。”我咬牙切齿地盯着晚歌,一字一句道,“要是没有人嫁给我,我就把你给娶了,天天用你来研究房中术!”这话我纯粹瞎说的,我虽然不正经,但我只是为了吓唬晚歌,不过他似乎……完全没有被吓到?
我还想说什么,突然被不远处的声音给吸引了。
“淑子莫看。”声音温和清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