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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李飞刀之一名结缘 完结+番外 (哈尼雅)


  阿飞看着他便宜爹和便宜娘又在秀恩爱,忍不住抽了抽嘴角,收起滴着血的长剑,他问道:“父亲,上官金虹呢?”
  李寻欢道:“他太自负了。”
  阿飞道:“他做了什么蠢事?”
  李寻欢道:“他有很多机会能杀我,他甚至可以令我根本无法还手,可是他却故意将机会错过了。”这世上最愚蠢的失败就是明明机会摆在面前却不懂得珍惜,而上官金虹就是如此。
  饴糖大约明白是什么意思了,她撇了撇嘴巴,道:“他是不是不相信‘小李飞刀,例不虚发’这句话?”
  李寻欢笑道:“他不信,这世上又有哪件事能令他相信的?”
  阿飞淡淡道:“所以,他输了。”
  李寻欢道:“是啊,他输了。”
  论功夫,上官金虹在李寻欢之上,只可惜他败在不相信这世上真有例无虚发的刀这件事上。如果重来一次,恐怕打死上官金虹也不会干那么蠢的事!
  上官金虹和李寻欢的比武只是一刹那的事,就这一刹那足以影响整个武林。那一闪的刀光在插入上官金虹咽喉的瞬间是多么的壮丽和惊心!不过,除了他们自己外,根本无人能看到这一壮烈的决战。
  阿飞往里面走了去,他的剑已被擦拭干净。
  甬道很长,甬道的尽头是一扇门,一扇铁铸的,足有一尺厚的大门。它本来是紧闭着的,此刻正敞开着。阿飞走进去就看了一眼,只一眼足矣。门内,上官金虹就这样大睁着眼睛躺着,李寻欢的刀并没有插入上官金虹的咽喉,而是从喉结下擦着锁骨斜斜向下刺入的,可这么一刀也足以致命。
  一代枭雄就那么死了,如同以往他所卑视的人一样,露出了惊慌和恐惧的表情。上官金虹跟别人一样,不会相信这世上真有如此快的刀,所以他死了。
  阿飞的神情淡漠,过了一会儿,他转过头去看,只见荆无命站在门口。他没有进来,只是盯着地上的上官金虹,他那双眼还是一片死灰色,看不出一点神情来。又过了好一会儿,荆无命走进来用一只手托起了上官金虹的尸首。他不看阿飞一眼,慢慢地走了出去。
  盯着荆无命,阿飞有点意外他的出现和他那条手臂。
  不过,也只是意外,其他跟他又有什么关系呢?
  想到这里,阿飞也走了出去。
  来到外面,看到饴糖挽着李寻欢的手臂,低头用脚尖踢着石子,忍不住笑了起来。江湖上武功第二高的人已经被李寻欢击败了,天下势力最大的帮会也因为这个人的死亡而瓦解,胜利在眼前,却也并不是件很高兴的事。
  因为,阿飞很清楚,天下之大,在这遥远的地方或许还有比上官金虹更厉害的人。
  来到李寻欢和饴糖面前,阿飞有点担心道:“替这里的我们解决这件事,你让他们怎么办啊?”
  李寻欢道:“人生在世,还有很多事需要他们去做。”
  阿飞想了想,半晌才道:“也是,不过我总觉得他们会怨念。”
  饴糖看了看他们俩,道:“管他什么怨念呢,先去吃东西啦,我饿死了!”说着,就开始拽着他们离开这座广阔的庄园。
  离开庄院后,他们就去了就近的小镇吃东西,吃完东西他们动身回了青云观。这一趟下山,明明也没几天,但对李寻欢来说,却是好久。短短几天,江湖却已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所有人都知道上官金虹死于李寻欢之手,所有人都知道金钱帮被瓦解,所有人……
  可谁也不会知道,李寻欢去了哪里。
  或许,过一段时间,李寻欢和阿飞又会重出江湖了。在这里,阿飞需要继续努力成为一个有名的人,让他可以堂堂正正说出自己的姓氏,提前他必须离林仙儿这个女人越远越好。在这里,李寻欢也需要重新开始,要么接受林诗音,要么就去更远的地方看看,可能会遇上一个愿意与他携手相伴的姑娘也说不定。
  回到青云观,清源哭丧着脸硬是跟饴糖和李寻欢睡了一个晚上。
  都那么大了,还要跟爹和娘挤一起睡觉,身为师弟的虚清表示心累!
  幸好清源不是原来的清源,如果是他的师兄,他一定不介意揍他一顿!
  阿飞和红绫的事,饴糖知道了,自然不会做出棒打鸳鸯的行为。她是个相当开明的娘亲,儿子想干啥就干啥,只要不做伤天害理的事都行。儿子喜欢谁就喜欢谁,就算种族不同,性别相同,她也不介意,只要是真爱就好!
  李寻欢一向不会去反驳这种事,所以阿飞和红绫的事也就这样了。
  “对了,回去后就准备婚礼吧。”
  这是阿飞拉着红绫跟饴糖说这件事时,饴糖说的第一句话。
  “好啊,不过我是娶,不是嫁!”
  这是阿飞回答饴糖的话。
  饴糖娶李寻欢的事太深刻了,阿飞可不想这样!他便宜爹不介意,他介意!他只想娶老婆,不想嫁老婆!
  “其实,嫁和娶都不要紧,你们喜欢就好。”
  这是李寻欢说的。
  红绫:“……”你们仨倒是让她这个当事人也说一句话啊喂!

  ☆、第四十九回

  饴糖他们回到自己的归处回得相当没有预兆。天降奇光将他们笼罩,在青云观几位长老的见证下回到了真正属于他们的世界。睁开眼,看到的是床帐上的梅花,熟悉的梅花让饴糖清楚知道自己在哪里。侧过头,边上是正睡着还未醒的李寻欢。身子也跟着侧过来,饴糖伸出手触上李寻欢的脸,从额头开始,到鼻子,在从眼睛到嘴唇……回顾那些天在平行世界的经历,饴糖忍不住低低地笑了起来。
  她真的活得太长,以至于很多东西都已经不记得了。刚才,睡梦中她突然又想起了过往旧事。明明千年过去,冗长的时间里,她渐渐遗忘了自己的过去,甚至连自己原本的名字都不记得了,可在睡梦中的那一瞬间,她又重新记起了一切。本该模糊的记忆变得清晰,那些记忆就好像发生在昨日。
  饴糖原本的名字叫苏小岚,二十五岁,一名刚踏入社会不过一年的菜鸟。她是穿越者。为什么会穿越,饴糖不清楚其中的原因,只知道自己穿越到这里的第一天就傻眼了。谁会想到自己会穿成一块石头?不会动不会说,静静地躺在那里,看着春去秋来。一开始或许会新鲜,可时间长了,这份新鲜过去了,剩下的就是焦躁和可怕的孤独感。然后,然后她选择用睡觉去磨消那份可怕的孤独感。
  睡觉真的很管用,渐渐地,她不记得了自己是谁,就连曾经是穿越者的身份一并忘却,包括那个她曾经的世界。遗忘真的很好,就算感受到孤独,她也只是茫然。悠悠岁月,一晃千年,她这块石头除了睡就是睡,偶尔醒来的时间反而少了。
  如果没有被抬下山雕成仕女像,或许她也不会认识李寻欢。
  饴糖没想到她是知道李寻欢的,在她原来的世界。小时候,看的武侠剧中印象比较深的就是李寻欢,电视剧里的泡面头李寻欢那风姿卓越的身影太深刻,以至于她一度认为李寻欢就该是那个样的。
  现在,真正李寻欢就在她的身边,反倒有些不真实了。
  阿飞、李寻欢、龙啸云……构造成这本《多情剑客无情剑》的主要角色们大多她都见过了。不记得真好,不记得了所以随性而为,比如任性地去喜欢李寻欢,比如收养了倔强的阿飞,比如……将他们真正的前程改得面目全非。
  往李寻欢这边靠近了些,饴糖深刻感觉到骨子里的疼以及胸腔里的空荡荡。发生那件事之后,她的心就没有了。明明没有了心,却依然感受得到那份喜欢的心情。她是真的真的很喜欢李寻欢,就算现在想起了一切,关于自己是谁的一切,她还是控制不住自己喜欢他。
  饴糖知道,她会比李寻欢活得更长久,在这个世界,她不是人类,是灵物,而李寻欢终究是人类。终有一日,李寻欢会变老,会死去,阿飞亦是如此。而她,却始终活着。饴糖不知道灵物的寿数是多长,但也知道自己跟其他的灵物有所不同。大多灵物最长不过五六百的寿数,而她却已过了千年。就算承受如此天命,剜心钉骨的惩罚,她也依然活着。
  手抚上李寻欢落在身侧的长发,饴糖闭着眼想象着没有李寻欢的日子她会如何?脑海里无论怎么描绘,似乎都描绘不出没有李寻欢的未来。原来,不知不觉中,饴糖已离不开李寻欢。
  这世上有没有来生,饴糖不知道。可有一点,饴糖是清楚知道的。若这世上真有来生,他们也不会再碰到了。她是异世界外来者,李寻欢却是真正属于这个世界的。真到来世,他们生死都不会碰上。哪里来的总是要回哪里去的,饴糖深信这句话。
  所以,饴糖想,在她没死的这一世里,好好跟李寻欢过着。倘若哪天李寻欢逝世了,保不准她还能寻他一世,与他在过个相安无事的一世。在她真正寿数尽时,她想尽量地跟喜欢的这个人好好地在一起。
  一辈子,两辈子,甚至是生生世世。
  虽然,饴糖明白生生世世在一起跟扯淡没啥两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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