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明白得晚,但不妨碍她得到幸福。
秦觐没有说话,淅沥的雨仿佛砸在脊背,化成了根根芒刺,扎得人心窝子都疼。
他对女人,一贯无往而不利,根本不必如此俯首系颈,动用那颗真心。
可讽刺的是,他的真心,被人弃如敝屣,没有比这更令他难堪的。
……
夜晚,雨潇潇未绝。
秦觐将车钥匙交给随从,俯身迈入雨帘之中,老仆过来要为他撑伞,秦觐见他佝偻着腰身,行动迟缓,比了个手势让他不必过来了,他独自沿着台阶而上。
前脚进门,身侧传来一个阴阳怪气的声音,“二弟这是怎么了,堂堂秦氏二公子,时尚界的名流艾维斯,怎么淋得如落汤之鸡,浑身这么狼狈?”
幼稚的挖苦之后,他那位大哥跟了一句,“我听说你最近在玩办公室恋情,女方还不答应?”
秦觐不愿理会,路过秦炀,西装和黑发滴滴地往下落水。
秦炀声音拔高,“站住!”
他停脚,“我换身衣服,再来听大哥‘教诲’也不迟。”
秦炀皱眉,“那个女人,还是迟几许?”
这么独特的名字,不可能再有第二个,能与秦觐扯上关系,明明是拿着秦觐的一个把柄,可以敲他一笔,可是迟几许太特殊了。
“你不知道,她的前夫慕则止,现在接任了甄氏整个华中的游戏产业?”甄氏的游戏产业做得很大,但主阵营集中在华中一带,慕则止如今可谓占据了半壁江山,并且就镜目的成绩来看,他的实力不可小觑,来日会否超过已渐成颓势的秦氏,还不可说。
秦觐的手指扣着淋湿的西装袖,似乎没听到这句话,沉默地上了二楼。
宛如宫殿一般的客厅,在明炽的灯光下,一个花白胡子的老人撑着沉香木的拐杖,由人搀扶着,于二楼的栏杆处,重重地咳嗽着。
秦炀抬头,“爷爷。”
秦氏是家族产业,已逾几代,但自秦三辅之后,似乎一代不如一代。
秦三辅的手撑着拐杖颤抖,鹤发鸡皮的老人,眼神昏黄而沉着,曝露着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的锐意,“当年慕则止酒驾的事,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你父亲瞒着我,对我三缄其口,也就罢了,你们这群小辈,在我面前也要满口谎话?”
老人逾九十的高龄,身体状况早已大不如前,秦炀不敢撒气,温驯地低头道:“秦氏的事,孙儿知道不多,但父亲应该是有他的考量。”
“混账,还想骗你爷爷!”老人怒极,这时秦炀的一颗心才开始十五个吊桶打水,老人分明是什么都知道了,却执拗于让他们承认。
秦觐倒还好说,他当年是真不知道这事,可是秦炀不但了解,甚至还参与过其中……
作者有话要说: 当年被暗算的傻小子已经翻身啦~
坐等发糖,坐等打脸,坐等掉马~
另外提醒一下:许许和慕慕的第一次,不是在婚后哦,但是慕慕自己不知道O(∩_∩)O~
第35章
老爷子很显然气得不轻, 直要拿着拐杖砸下来。
秦觐换了一身居家服, 头发滴水地转出二楼楼阁, 露出一张英俊笔挺的脸,秦三辅气尤未消, 冷哼道:“那事, 你知不知道?”
秦炀飞快地给弟弟递眼色, 正要拾级上楼,被秦三辅余威仍存的瞪眼唬住, 半分不敢动,秦觐走过去,头低了低,“知道,爷爷。”
“混账。”秦三辅一拐杖打在他的腘窝, 秦觐险些跪下, 老爷子气得眼底涌出老泪,身后的女仆搀着他, 才勉强不至于立不住脚。
秦觐垂目, 并不看要跳脚的秦炀,“这件事爸和大哥全程参与, 时隔三年,我才知道。”
秦三辅往回走, 扔下一句,“你随我来,说清楚!”
在秦觐跟着秦老爷子进门之后, 秦炀的额角狠狠地一挑,他从裤兜里摸出手机,飞快地拨通了秦淮的电话。
老爷子难得发怒,那是翻江倒海之威,事已败露,唯有坦白承认。
对于秦炀来说唯一的好处是,如今秦氏当家做主的始终是秦淮,老爷子年事已高,早已是个甩手掌柜,这事足以让秦觐和秦淮父子离心,若处理得当,未来的秦氏,他已尽在掌握。
……
秦家正是山雨欲来的态势,而迟几许随性地问了一句慕则止:“慕慕,你会报复一个人吗?”
她在厨房流利地切菜,有过迟家十几年的生活经历,她对家务都能打理得井井有条,慕则止从身后绕过她的腰身,不紧不慢地贴上来,紧实如壁垒的肌肉,透着原始的强韧和坚劲,鼻腔里都是男性荷尔蒙的气息。
没过一会儿,怀里的迟几许已经软绵绵了。
都忘了自己问过什么问题。
慕则止俯身,用湿毛巾替她擦了擦雪额的细汗,“怎么报复呢,我不太会。”
“我教你吧。”迟几许把手边的胡萝卜放下,转过身,双手搭在他的肩膀,“你要活得比任何人都优秀,都坚强,都出色,气死秦家那帮子人。”
“好主意。”他擒住她沾了胡萝卜素的手,精准无误刁住她的唇,手沿着她的手臂滑腻地刷下来,袖口被轻挽起,一片玉色的光滑。
迟几许被吻得快要站不住。
他真是,很会撩拨。
但是现在真的很不一样,哪里都不一样,眼下她更像是青春期的少女,对他充满了渴望和迷恋,可是,又挟羞带涩。
“许许,周五我能约你共进晚餐吗?”他的声音湮没在迟几许细微的喘息里。
又是周五。
周五晚,有秦觐的庆功宴,有同城写手的线下见面会,迟几许嘟唇,有些为难,“我已经有约了。”
他失望地“哦”了一声,撑着手臂退回去了。
迟几许皱眉,拉住他的手,将人扣在厨房不许走,“别偷懒哦,帮我剁牛肉。”他们俩爱好的口味都偏辣,迟几许想做点牛肉酱留着,慕则止犯懒的时候,能煮点粥吃,总比他的速食冷饮要好。
周五,迟几许下午才给秦觐回复,她不去吃了。
上一次说话之后,对方似有所悟,至此再没有单独约过她,她办公桌上的红玫瑰也断了货。
见面会在南城花苑的食锦楼,迟几许很少进这种高档酒店吃饭,进门之前,弯腰打理了一下裤脚,微雨的天气,白色的鞋弄脏了部分,好在瑕不掩瑜,她敲开门,一室微晃的灯光。
人已经来了大半了,迟几许既不好过早来表现得过于殷勤,又不好自抬身价让别人等,时间掐得不早不晚。
她的打扮很随常,阔腿的黑色长裤,白色束腰上衣,简约而干练,蜷曲的茶墨色长发,妆面素雅,显得多了一份成熟温和。
“你是?”迟几许被一个热络的女作者迎了过去。
迟几许艰难地微笑着,在她身旁落座,说了自己的笔名,那人有些惊讶,客套地说了一句“久仰大名”,迟几许回问,得知了对方的笔名,才知道,原来这也是有过出版经历的粉红级作家,她有些羞颜。
她并不认为自己有资格能和在场的人同坐一席。
迎面而来一个长裙飘曳的女人,黑发如云,她坐过来拉开椅背,为迟几许斟酒,“你就是如栩?我读过你的文。”
迟几许:“……”
她的名气并不大啊。
“我是浅眠不觉晓。我们混同一个网站,同一个频道的。”原来是专注古代言情一百年不动摇的老友,但对方已成就斐然,最近似乎还签约了影视版权。
迟几许点头,“我也读过你的文。”补充道,“文字很美。”才情横溢,清新飘逸,看得出作者是个襟怀磊落的女子。
“看来我们得抱团啊。”浅眠不觉晓微笑,眼波掠过在场的近百人,“今日的东道主可不是我们,大多男频的单身狗,我估计不少人是想趁此机会相亲的。”
迟几许实诚地捧着酒杯浅啜,笑容淡雅,“我不担心啊,我有男朋友的。”
“圈内还是圈外的?”
“圈外的。”迟几许笑着摇头,脸颊泛出一抹浅浅的粉,“不过,他很支持我写文。”甚至还乐此不疲地套马甲,给她砸了上千的雷,现在想想,根据网站与作者的五五分成,他的人民币亏损了好多。
这时,右边又走来一个窈窕艳丽的女人,和浅眠不觉晓的白衣浅妆不同,她很浓丽,透着一个女作家的知性与独立,但却多了热烈、坦白和骄傲。
“这是爱眼瘸的猫拉入群里,群主辰欢三顾茅庐请来的如栩大大?”
话音有些刺耳,迟几许本来不愿搭理,又想在场的估计自己咖位最低了,皱眉道:“是,不知道你是?”
浅眠不觉晓绽开唇迎接而上,“露尧,别那么冲,猫神又不是因为她不来的。”
原来,那个人今晚不来啊。
从未想过窥见猫神真人的迟几许,突然莫名失望。
但经由浅眠不觉晓这么一介绍,迟几许认识了这位“露尧”大大,据说她居无定所,但数年前为了猫神在本城买了一套房子,这也只是“据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