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他涉毒最浅,那早饭没吃两口便急着要去见她,赵钧默赶到的时候,还差一口气,秘密动用了所有的势力将名医请来会诊,包括日本曾经参与细菌培植的日籍医生,醒来时,他恍惚已明白了一切,是他的一时心软同涉世未深害了自己和明家,他未料到她那么狠,他本想第二天同她好好聊聊,在他这样喜爱艺术读世界文学的男子,多半是充满着理想主义的,可惜爱情当头泼给了他冷冷的毒水,永生难忘,罪孽深重,他不敢面对明家数十具无辜的尸体,亦不敢面对他的家姐,是他让自己的家姐失去了双亲,失去了仅剩的依靠。
懦弱羞愧及懊悔在挥别鬼门关醒来时与剧烈的疼痛一起涌上心头,他求着赵钧默,皆是他的罪孽,他再没资格当明家的少爷,更没资格见任何人,就当他也死在了那一天的早晨了吧,他求赵钧默流放自己,用余生忏悔。荣华富贵皆是虚幻,动情动心亦是毒药,他甘愿做一个最普通的人,每日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只需考虑温饱即可。
当年赵钧默将伤势未愈的他送到了这个民风淳朴山间老林的村落,赶到灵堂时已经太迟了,他能见到的不过是在张梁笙怀里哭得肝肠寸断的明晰,幽禁数十载,他其实时常在想,他和他的随安走着走着为何就走散了。
后来他终于想起曾经留洋读书时,在图书馆翻到的纪伯伦诗集,里面有一句话是这样写的:“我们已经走得太远,以至于我们忘记了为什么而出发。”
完
卷二
第四十章 好久不见
我叫暮暮,今天是 我咖啡店开张的第三个月,生意说不上好也说不上坏,熟客有那么几个,男朋友说不上很体贴,至少从小知根知底,生活也算得上是简单安稳吧,如果不算开张以来有那么一两个人见到我那双因混血而有些特别的眼睛时脱口而出好似熟稔地声声喊我——晚晚,我想我会觉得更舒服些。
咖啡店开 在这个还算热闹巷子的转角,因为喜欢陈奕迅的《好久不见》,我给它取了一个自认为很有趣的名字:你会不会突然出现。
我的青梅竹马兼 男友夏南曾经毫无兴趣并且及其鄙视地对我说:“一个人要到多矫情到地步才会给一家咖啡店取这样无聊的名字。”
当他说出这句话到时候,我有第九百次想要跟他提分手,并且认为他根本和我不合适,但我并不是那么一个有勇气对一个相处了多年在几年前发展成情侣的男人能说出“我们还是分手吧”这几个字的女人,这也是为什么当我想分手念头一闪而过又被自己压下时随之而来鄙视自己第一千次的原因,因为我那周旋在各个男人之中,特别喜欢国际友人,花心耐不住寂寞,糊涂到怀孕六七个月才发现怀上了不得已生下我的母亲的前车之鉴,我一直是个渴望安定到极致,安于现状到疯狂的女人。
店内开着暖气,因是阴天,天色晦暗,我开了几盏从旧货市场淘来的复古彩色玻璃灯,灯光晕黄,咖啡香气伴着店内桌椅的木质淡香,一首歌放完,我换了一首小野丽莎的《fly me to the moon 》,慵懒沙哑的嗓音浅唱低吟,像最浓密的奶泡慢慢散开。
我靠在咖啡吧台的一角,略略伸了个懒腰。今天格外的冷,这才过了霜降而已,A城已经满地落叶,黄色如霜铺满了这个城市,我的咖啡店是原木风格,玻璃门上是一串夏南从丽江带来送我的风铃,古朴精致,有人进门会发出低沉如歌的声音,正如现在,工作日的下午,店里空闲得很,风铃声霎时响起让我反应不及地打了个激灵,略有萧瑟的秋风一下子钻了进来,我堪堪一抬眼对上一双熟悉而淡笑的眼睛,下意识地挥了挥手,低喊道:
“随安——你来啦,婚纱试得还顺利吗?”
她是我的熟客,就住在对面的公寓,因为近,闲暇时常常来光顾全一来二去也就熟悉了。
随着风铃声抬脚而进,傅随安的脸被掩在棉质黑白格子的围巾中,一双浅笑的眸子很沉静,她一直是好相处的人,记得第一次来,是我的店开张的第一天,因为有优惠活动,人流涌动,兼职生端咖啡时不小心洒在了她的身上,她也只是错愕了半秒,对着连连道歉涨红了一张脸的大男生兼职淡淡笑了声低喃道:“幸好,没毁容就好,还能嫁得出去。”然后自己用纸巾随意地擦了擦,若无其事。
我店内的那个刚招进来当学咖啡的大男生当场一见钟情,只可惜,名花有主。
第四十一章 婚事(上)
后来我才知道,她 在大学就有一个极其出色的男友,如今留学归来,双方家长都亲和开明,倒没在意几分他们之间的家世差别,顺理成章,当下就开始准备起了婚事。
若说我生 来遇到的人之中最羡慕谁,恐怕傅随安算一个吧,家境小康,男友出色,人生顺途,甚至样貌不能算是最好,也算是中上之姿。就是这样干燥的天气,她摘下围巾露出鹅蛋脸来,皮肤看上去还是很剔透白净,脸颊上还有被秋风刮得有些泛红的血丝,倒显得有几分生气动人。
我下意识摸了摸 自己小麦色略有干燥的脸,下意识地叹了口气,真真是应了夏南这个混蛋男人的话,他曾说过:“暮暮,若说你这普通的脸上还有哪里有可取之处,就是这双眼睛了。”这双异色瞳眸,流光溢彩,是上天赐我的唯一一件算得上好的礼物了。
无奈地闭上眼深吸一口气,终于回过神,我赶紧倾过身子,探出头,朝着傅随安喊:“我刚从国外特地定来的榛果糖浆,味道不错,我给你做一杯榛果拿铁吧,热热的,暖暖手。”我说着,见傅随安笑着点点头,便做起饮料来。
纯净只白色的陶瓷杯溢出满满暖气,傅随安一拿到榛果拿铁便双手捧着,吸了一口杯中的咖啡香气:“很香,暮暮你有一双巧手。”
略略寒暄了几句,傅随安弯着眉眼拿出手机,让我看了几张她穿婚纱的样子,不得不说,每个女人最美的时候莫过于穿婚纱,纱面白裙,眉眼因化妆而深邃,我竟偏偏看出了美艳凛冽的味道,这分明与她惯有的气质不符。
连连称赞,我们不知不觉谈到了昨日他们两家人的聚餐,婚前聚餐的地点是城中闻名的会所,创世纪的包厢不同于其他奢侈烧钱的会所,只贪富贵不讲档次,创世纪的风格走的是北欧风,干净明朗,内设壁炉,讲究的是一个生活理念,全场以灰白黑为色调,我曾听学设计的朋友说过,再没有比创世纪更能体现在内消费者的价值和身份的地方了,因为那里干净得狠,没有奢靡,没有糜烂,真真是个只卖理念的地方。美食由几十位米其林大厨掌舵,设计是由全球新锐的华人设计师共同设计完成。
说起来,我曾多次想混进去见见世面,只可惜连个门框都没不曾摸到过。
“……我感觉他好像认识我很久了。”不知聊到何处,傅随安突然顿了顿,语气像是染上了薄雾,犹如自己的低喃。
“谁?”我素来八卦,还没来得及考虑该问还是不该问,便脱口而出。
傅随安倒是不忌讳,只对上我询问的眼神,微笑回道:“嘉瑞的小舅,之前一直在国外生活没有回过国,家人也是最疼他的,凡事由着他的性子,这次我和嘉瑞结婚,也是被嘉瑞的母亲好不容易请了回来,嘉瑞那边的亲戚还偷偷私底下让我介绍几个身边同他年纪相仿的朋友与他认识认识,毕竟他身子多有不便,性格也稍有孤僻,社交活动一贯很少,只是昨天我跟他见面,觉得……倒一点不像他们口中说的一样。”
第四十二章 婚事(中)
“倒不像他们口中 说的一样。”
“哪里不一样?”
还有…… 身子多有不便是什么意思,幸好下一秒钟,我庆幸我没有一股脑子问出口,我这个性子,也难怪夏南一直说别人是说话不经过脑子,我是说话不经过脚的人。
闻言,空气略微 压抑,不经意蹙起眉,傅随安低吟一声,轻敲杯沿,似乎在想那种词语能形容得更恰当些,半晌,终于吐出一句:“昨天第一次见面,他在餐桌上突然问我:‘那你现在喜欢吃什么?’他们好像都没觉得如何,偏偏很奇怪我心里有些……说不出的滋味。”
作为一个女人的直觉,傅随安的话刚落,我便连连点头附和:“恩,若是我,我也会这样觉得,这也真是有些怪异。”
见我如此,傅随安反倒一瞬释然地笑了,半晌,正放着的音乐一曲终了,她忽然又低垂眼帘,我能看到她密密的睫毛下眼眸有些朦胧,眼窝处还有淡淡的黑眼圈,这一刻,她的神情有些停滞,我想,一遍同我聊着天,她必定也是回忆起了昨天的场景。
其实,傅随安此时此刻的确在回忆昨天的场景,她跟暮暮聊着天时仿佛还能看到那双寂静如水的淡眸在触及她视线时,一闪而过复杂的情绪,她这一生没见过那样复杂的眼睛,好像死寂很久的深渊忽然被投入一块巨石,千层水花,却在一瞬间归于比之前更死沉的孤寂。
她对那个男人熟也不熟,她曾无数次在嘉瑞的口中听到过他的名字,嘉瑞对他有称赞,有仰慕,有同情,有亲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