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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场2 (草莓)


“那很正常。”
“我未来的嫂子不可以和别的男孩子喝咖啡。老师说了,如果喜欢一个人就会一直只和他在一起。”
“噢,好吧。听你的。”
终于,小小Daisy期盼已久的万圣节终于到了,如果很多孩子回答过万圣节是为了想讨糖吃的话,那么Daisy应该会回答,过万圣节就是为了扮鬼吓人吧。
这天,她的巫婆装扮很可爱,坐在扫把的杆上,喊着:“飞,飞,飞——”
“笑死了,Daisy你才飞不了呢,你是假女巫,真当自己是真的女巫了?”几个同学哄哄笑起来,要说孩子是最没分寸的,最爱嘲笑。南瓜灯犹如噙着诡异笑脸,闪着光亮,和嘲笑声融为一体。
夜色苍茫,寒月孤星,街道上却满是孩子嬉笑打闹的声音,仔细闻仿佛能闻到南瓜派的味道。万圣节意味着寒冬将要来临,晚上的气温转凉,丝丝透着寒意。
“才不是呢,我会飞!”她咬着牙,小小美丽的脸端着倨傲,努力地垫着脚尖反驳道,一点点没有要哭啼的样子。
忽然,有一只手从后将她托起,另一只还不忘将她提着扫把,她头上顶着魔法帽,真像一个正在夜间飞翔的女巫,同学们稚气是嗓音阵阵惊呼,她欢喜得不行,待到下了地,方抬头不假思索地喊道:“爹地!”
一定是她的爸爸在帮她。然,入眼帘的是一张全然陌生的脸,那人的容貌在夜色中看得不甚清晰,有些模糊,乍听到她唤的那一声,那人忽然像被雷击中,浑身一震,手心握拳,攥得指甲钻心的疼。
她小心脏忽地仿佛停顿了几秒,然后低下头仿佛做错事一样,低低地说:“对不起,叔叔,我认错人了。”
叔叔。那人低头心里咀嚼着这两个字,然后挥挥手,淡淡地说了句:“没事。”
那么嘶哑的嗓音,她小小的胸口忽然一窒,Daisy抬眼借着南瓜灯的灯火,只看到了那人手心有一道深深的刀疤,里面凹了一条,如缩小的沟壑,他适才低头看她的时候,她好似在他的颈项上也看到了疤痕,这个叔叔真可怜,好多伤,而且这个叔叔转身的时候一瘸一拐的,似乎腿脚并不是很利索。衣衫褴褛,很高很清瘦,两条腿像是两个竹竿撑着一样,偏偏身形骨架那么高大。
“叔叔——等等!我叫Daisy,我家住在、、、、”她从未用过这般力气喊过,小小的腹部憋足了气,还死命在那人的背后挥着小手。
“别喊了Daisy,万一是坏人呢。”一个女同学在她耳畔低低地咕哝着。
小小Daisy极有主见,插着腰朗声道:“才不会呢,让我飞起来变成女巫的叔叔怎么会是坏叔叔呢!”
可惜,她这一句话没有得到任何人的认可,连爸爸妈妈都让她小心,要注意对陌生人警惕,连最疼她的哥哥都说:“Daisy,以后不许这样了。以后不许跟陌生人说自己的家的地址,不能随便让陌生人碰,不能、、、、”
“哥哥,你没有见过那个叔叔怎么知道他是坏人!?凡事要讲证据的,亏你还是学法律的呢,以后我让叔叔阿姨都不去你那儿打官司了。哼。”一扭头,只留一个小小头颅给赵延盛,赵延盛气得不行,但拿她这个小魔女没法子,最后只得揉揉她的发作罢。
恍惚间,他们家附近多了一个流浪汉,其实这个区的街头流浪汉不少,但小Daisy就是注意到了,这个流浪汉就是那天抱她飞起来的叔叔,这几天妈咪休假,爹地说让妈咪好好休息,做饭买菜都是爹地在做,因妈咪总在家也不出去,她也不好一个人出去玩。
自从上次碰上陌生叔叔抱她,妈咪就禁止她自己一个人出去玩,她不敢告诉家人,又觉得这个叔叔好可怜,没有地方住,有一次下雨,她偷偷拿着小伞打开门给他,结果她的雨伞太小了,只能遮住他半个身子,也不知怎么地,听着淅淅沥沥的雨声,看着这个叔叔满身雨水,瘦得如柴,她竟然吸溜吸溜哭了起来,哭得很伤心。
“不哭,乖,没事的。”那人倏地莞尔笑了起来,她觉得这个叔叔虽然并不好看,但笑起来有一种让她觉得很熟悉很温暖的感觉,很好看,莫名觉得叔叔笑起来跟她哥哥很像。
他轻柔地替她擦拭了泪水,然后将雨伞完全推给了她,摩挲了一下她的小脸蛋:“Daisy,谢谢。”其实他的手很脏,幸好雨水干净,脏渍没有染上小Daisy的俏小脸上。
那雨整整下了一个晚上,快要寒冬,他冷得发抖,蜷缩在路旁,呵呵地笑起来,半分自嘲,半分苦笑。
终于,这一日,这几日足不出户的明晰感冒好了些,清晨的阳光还算温煦,刚下好雨的纽约空气很好,她打开门领着穿着一身粉黄色小衣服的Daisy打算出门去玩。
小Daisy眼睛很亮,马上便看到那个浑身蜷缩在一起,将头埋在双膝之间的叔叔,她抬头睁着大眼睛,拽着明晰的衣角道:“妈咪,我们那天万圣节剩下的糖呢,还有没有了?”
“等等,诶,给你,怎么了,还想吃?要是长蛀牙了,妈咪可不管你了。”明晰挑了挑眉,嬉笑着说。
“才不是呢,是给那个叔叔的。”她指着不远处,小指头白嫩嫩的。然后屁颠屁颠地跑道对面去,敲敲那人的湿漉漉的头,一张灰败苍白而又瘦得皮包骨的脸抬头望她,她也不怕,递给他糖,说:“叔叔,你要吃哦,这是我问我妈咪讨来的,送给你吃。”
顺着她小小的视线,他终于凝望过去,在她惊愕难以置信的眼神中,他极慢极慢地勾起唇角,很温柔地对她笑了笑。
终于等到了,看她一眼。
他逃了很多次,一次比一次伤得狠,千疮百孔,满目疮痍,但他知董香之说得没错,再多都弥补不了他对明晰的伤害。腿脚其实在幽禁的时候就已经不太好了,血液不畅通的缘故,他在董香之回去后,努力练习发音,找回深藏在记忆冥海中的语言记忆,然后计划一次次的出逃,最后连看守他的特务头目都看不过去,叹息着劝道:“先生何苦,你这样我们很为难的。”
认命地呆了数十载,何必又要出去。
只是,他一心想为她敛尸,却是动用了暗地的所有关系,得到了她再婚的消息。
他呆在这里,每天守在他们的门口,不为别的,只是想见她一眼,活着的她,有一体温,有表情的她,只是,竟然还见到了她的女儿,那么漂亮善良又骄傲得像个天使,他仿佛在小Daisy能瞧见他的随安小时候的模样,定是比小Daisy还要招人疼爱。
他看见她哭了,满脸泪痕,隔街相望,她浑身僵硬,恍惚间,竟然泪流不住,即使是邋遢肮脏,瘦得没有了模样,佝偻消瘦,她却能一眼认出他,不枉他死活来这一回。足够了,他想,够了。
“妈咪、、、、”小Daisy错愕呆愣地看着自己妈咪哭得像自己平日里一样,她从来没见自己妈咪哭过,她以为只有小孩子才会哭。
拍了拍膝上的尘土,颤巍巍地站起身,他轻轻拍拍Daisy的小身子,然后步履蹒跚地转身缓缓走开,半晌,忽然凝住,又回头再看她了一眼,他又笑起来,怕她看不清他的笑容,他笑得把眼睛都眯得紧紧的,都眯得疼了都不松眼,他想让她看到他祝她幸福的样子,仅此而已。
终于,再一次往前走,直到身影慢慢如那天她在飞机上往下看一样变成一个大大的黑色圆点。晨曦那么明亮,黑色如潮水一眼湮没了她的神智。
“爸——”
晃神间,小Daisy挠头凝视着那个叔叔离去,忽然一声凄厉熟悉的男性嗓音从身后传来,低沉撕心裂肺的吼声,是她最爱的哥哥的,是她从来那么优秀从容的哥哥带着哭音喊出来的。
可惜那个叔叔再没有回头走过来。
用尽力气,但无路可回,客死异乡的不是她,是他。一周后,在纽约另一个区的街头,因为无人认领尸首,所以只能得到纽约警方的简单处理,对于流浪汉而言,只能是这样了。
二个月后,董香之匆匆从养子的侦探朋友口中闻讯赶来,如很多年前一样,两个女子相拥而泣,犹如至亲。
时间拉回很多年前,穷乡僻壤的偏僻小山村,只有一条狭窄的山路可以通往这个与世隔绝的山村,有时碰到泥石流,石头封路,更是无人能进入。
那里有漫山遍野的映山红,太阳照得人脸上泛红,里面的男子个个皮肤黝黑,每个村民虽然过得寒碜却过着自给自足生活。
那年,郑副官在屠刀未下前来到了这里避世,车根本进不去山里,他是徒步走的,逃得急什么都没多带,到了村子里,他逮到人便急急问:“二狗子在吗?”
终于,见到二狗子时,他错愕了良久,终究觉得鼻子酸楚,差点虚软下来:“总算见着您了。”
如此尊重,是对着那个叫着最俗气名字的男人,二狗子。
那是完全不同于那个会弹钢琴,会拉小提琴,万般西洋乐器皆会,俊逸明朗少年,他的皮肤褶皱,从前养尊处优的肤色变得似泥土一般灰黑,面部有隐隐约约的残破,是当年药物的副作用,小孩子见着都会吓得躲开。
他在这里娶了目不识丁的村妇,过得是地道的农民生活,所幸的是这个村子如赵钧默当年迫不得已将他送至这里预料的一样,因地理特殊的原因,在战中幸免于难,不能不说是幸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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