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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暖玉温凉 (微晓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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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世上有种女子,不笑,则不知倾城与倾国。
  没有人知道十年对于一个十七岁的女孩来说意味着什么。

  那是塑梦最初的年华,能够生出无限的希望。可以结婚生子,可以事业有成,就是不可能如温良一样,一成不变到令人咋舌的地步。

  十年前,孑然一身,两手空空的住进这幢奢华的大别墅里,从此人生定格,温谦恭顺,一心一意的爱着那个包养她的男人,劳心劳力的拉扯着他年仅两岁的儿子。好日如流水,一晃十年,除却眼角渐增的皱纹,和那孩子日益拔高的个头,一切和往年一摸一样。

  是啊。一模一样。

  他朝九晚五的生活,他隔三差五的情人,照着往常的模样画。每一笔,都在她心上狠狠割上血淋淋的一刀。然而,她有什么资格呢。

  她和那些女子相比,不过是新卒和老卒的区别而已。倒是难得他能留她这早该是朵昨日黄花的东西到如今了。

  或许是实在需要个保姆来照看孩子吧。毕竟孩子是她一手带大的,同她亲厚。

  不,没有或许。

  十年的相处,十年的爱,他每一个动作,他每一个表情,她都清清楚楚的记着,明镜一样置在心间,于是足够了解他。

  那样的金字塔顶的家世,那样俊美精致的相貌,又是那样唯我独尊的性格,怎么会懂一个爱字,怎么写?她用十年的青春光阴和梦想,终于换来了这样的答案,内里痛彻心扉,唇上温柔菀笑。

本书标签:重生 总裁 腹黑 虐恋 豪门 专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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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十年

  
  世上有种女子,不笑,则不知倾城与倾国。
  没有人知道十年对于一个十七岁的女孩来说意味着什么。
  那是塑梦最初的年华,能够生出无限的希望。可以结婚生子,可以事业有成,就是不可能
  如温良一样,一成不变到令人咋舌的地步。
  十年前,孑然一身,两手空空的温良住进这幢奢华的大别墅里,从此人生定格,温谦恭顺,一心一意的爱着那个包养她的男人,劳心劳力的拉扯着他年仅两岁的儿子。好日如流水,一晃十年,除却眼角渐增的皱纹,和那孩子日益拔高的个头,一切和往年一摸一样。
  是啊。一模一样。
  他朝九晚五的生活,他隔三差五的情人,照着往常的模样画。每一笔,都在她心上狠狠割上血淋淋的一刀。然而,她有什么资格呢。
  她和那些女子相比,不过是新卒和老卒的区别而已。倒是难得他能留她这早该是朵昨日黄花的东西到如今了。
  或许是实在需要个保姆来照看孩子吧。毕竟孩子是她一手带大的,同她亲厚。
  不,没有或许。
  十年的相处,十年的爱,他每一个动作,他每一个表情,她都清清楚楚的记着,明镜一样置在心间,于是足够了解他。
  那样的金字塔顶的家世,那样俊美精致的相貌,又是那样唯我独尊的性格,怎么会懂一个爱字,怎么写?她用十年的青春光阴和梦想,终于换来了这样的答案,内里痛彻心扉,唇上温柔菀笑。没办法,爱就是爱了,她温良,就是没骨气的,这辈子宁做个见不得光的情妇,也离不开他江景深了!
  温良淡淡的笑着,朦朦胧胧的眼神带着些水光,却终于消失不见了,她整了整精神,蹬蹬蹬的跑下楼去一一“管家,诺诺放学了吗?”
  管家站的笔直,眼睑低垂:“少爷说……他不回来吃了。”
  温良瞬间眼底闪过了一抹受伤的神色。原来,诺诺还在为昨天的事情恨她呢。
  管家看着这女子的神色,心间叹气,这个家里,他还真不知道该心疼谁好,却还是出言安抚:“温小姐放心,少爷小孩子心性,让他把气撒过了,这事就算过了。”
  说到底并没有多大的事情,就是十二岁的孩子到了叛逆期,结了一帮子狐朋狗友出去闹事,把人打的半身不遂,学生家长闹到校长那里了,温良顾着江家的面子,没敢把孩子的身份告诉学校,处理的时候自然过分了些,给了不小处分不说,还直接通报批评了。
  性格恶劣到和他老爸有青出于蓝之势,从小又被温良当小爷宠着的江唯诺怎么受的了这样丢面子的奇耻大辱,在看着自己的靓照被闪亮的贴在学校的通告栏上任由各种猪头参观后彻底爆发,直接给管家打一个电话后就转身搞失踪。
  “管家,你给我打包点饭,我给他带过去。再说,看着天气也快下雨了,诺诺一个在外边,我不放心。”
  管家依言行事,温良便带着两把伞,提着饭盒出了门,坐上了家里备好的车。这倒霉孩子从小一闹别扭就往外跑,也不吃饭,一个人躲在角落里生闷气,现在,肯定在学校里某个角落里藏着别扭呢。
  这样想着,温良的唇角挂上了一抹笑意。前方开车的司机从头顶的镜子看去,便见那个相貌安静秀气的女子,微微眯着眼睛,红唇轻扬,那笑颜如一片清凉美玉,沁透人心的景致。
  世上有种女子,不笑,则不知倾城与倾国。
  能在先生身边呆着那么久。
  原来也不是一分资本都无。
  司机这样想着。
  温良可不管他怎么想,正急着给江维诺打电话。直到拨到第二十六通时候,才被接通,电话里传来了十二岁的孩子特有的,有些雌雄莫辨的声音:“温良你有病啊。”
  温良看着前方司机装作没听见的后脑勺,苦笑,却还是耐心的对电话里不耐烦的人说:“江唯诺你听着,昨天的事情是我温良对不起你,可是那还是为了你好。现在在哪里?我过来找你,快下雨了,我带着伞。”
  对面一阵沉默。
  温暖也不急,一分一秒的等着。
  良久,少年说了一个地址和一个房间号,挂了电话。
  司机,去某某区某某路。
  前面的司机却回头奇怪的看了她一眼:温小姐,确定要去吗?
  怎么了?
  那里是市里有名的红灯区……
  走吧走吧。
  红灯区。
  温良这么纯良的孩子,十年的人生里只绕着两个人转的人,光长了岁数心性和见识却始终和十七岁时候没什么两样,怎么会知道那种地方的代号呢?还忒单蠢的想着是不是因为挂满了象征中国传统的红灯笼,所以叫红灯区。司机却以为她懂了,执意要去,便也任由她了,反正是少爷让她去的,先生追究下来也不到他,何必再多管闲事。
  然而她不会天真多久了一一
  一路走过去,已近夜色的街道上各种各样的肮脏和糜烂简直让这朵小百花看傻了眼睛。她有种回到了古代花街柳巷的感觉,想问司机,却又怕被人心里嘲笑没见识,只得忍着,屁股上却像扎了针,死活做不住了,如果,如果诺诺真的在这儿·····天哪,她简直不敢想象十二岁的年纪会被污染成什么样子!
  其实这倒是她想多了。
  江维诺虽说年纪小,但作为江家的长子,见过的大场面比一般人一辈子见过的还多,就算去了一些不三不四的地方,接受能力倒是超强。虽然平日有温良时时管辖着不会出格到那里去,但毕竟到了初识情窦的年纪,又有几个比他大三四岁的朋友撺掇激将,加上和温良闹了矛盾心情奇差,于是抱着玩新鲜的想法就跟着去了。
  而他们去的那家店倒是和一般正统的酒吧差不多,只是不阻止未成年人进入,他们就顺势进去看看热闹而已。
  有一句话说得好,人往往是被自己的想象力吓死的。
  温良此刻脑海里的江维诺一会儿被人打的鲜血淋漓,一会儿睁着无辜的大眼睛被几个光裸的女人亲昵的围绕着·····
  简直,毛骨悚然。
  不行!她辛辛苦苦养大的崽子,怎么能就这么被几个老女人糟蹋了!
  她不相信他会做这种事情,正常人家的孩子,怎么会到这种地方来,可又没办法不信,这孩子,有他老爸良好的基因呢。
  她下了车,还带着两把伞,司机问要不要跟着进去时,她却摆了摆手,怎么可以让外人看了笑话呢。直接就进了酒吧去。
  然而她并不知道在这种地方出现的轰动效果。
  想想,红灯区,酒吧。一辆名车,一个带着把伞,相貌秀气的良家妇女。
  任谁都会多看两眼。
  温良去过酒吧,但没去过红灯区的酒吧。
  这里的人,眼神都是赤裸的,带着欲望,不加修饰。她不自在的躲避着一道道黏在身上的目光,两只手捂着耳朵,在一片交错的灯光中终于看到了吧台的位置,于是拼命挤了过去,腰上却被人猛掐了一把,一个回头,便见一个染着五颜六色的头发的年轻人朝她不怀好意的笑:“怎么?来找出来鬼混的老公啊?哥哥陪你?”
  疯子!
  温良暗骂一声,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再次从人群中往吧台挤去。
  “你知道302房间在那里吗?”
  酒保调着酒,头也不抬:“左拐右手边乘电梯上五楼右手贵宾室第六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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