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眼见要嫁给盛公爷,只差一步就功德圆满,什么东西还值得她冒这样的险?”
那大男孩长叹一声:“凤姐姐绝不会为了东西去冒险,她是为了人,我看八成就是为了她那盛公爷。”
自白凤被轿子抬出尉迟府,詹盛言的眼光就从未离开她左右,但他听这一男一女的嗓音都很耳熟,一口一个“凤姐姐”也叫得很亲昵,显然和白凤是老相识,不由他就调转了双眼望向他们。
他和他们中间隔着几名侍卫,但檐口上的大灯光焰熊熊,正把那两张脸照
得亮堂堂的,女的是“四金刚”之一的蒋文淑,必是专程来看白凤出嫁。她率先注意到詹盛言,掩口失叫:“盛公爷,你怎的会在这里?!”
詹盛言根本没搭理她,只盯着她身畔的客人,那人也转过脸,脸孔在灯光下漂亮到妖野,年轻锋锐的眼睛比电珠还闪亮。
詹盛言记起了他,他叫柳梦斋,是那个名高势大的富商与流氓——柳承宗的儿子,也是他唯一的儿子。也就是说,柳梦斋只是“某人的儿子”而已,至于他自身,只不过是一个挥霍无度的嫖客、一个偷窃成瘾的惯犯,一个再小不过的小角色。
于是詹盛言,这一名爵位与功勋都冠盖帝国之顶的贵族,从那一个富有的贱民脸上移开了自己冷漠的注视。柳梦斋却始终死死盯着他,文淑暗暗拉扯着,“大爷,走啦,别看了,走啦……”
半晌后,柳梦斋甩开文淑的手,冷笑了一声:“凤姐姐做了一辈子‘金刚’,临了却当了个冤桶。”
詹盛言假装没听见他的话,但他没办法不听见自己。他又一次听见自己,还有尉迟度,听见他们两个人同样冷血而无耻的声音回响在永不会消逝的那一夜:
“你究竟要怎么样?要她被咱家的狗活活咬死吗?”
“不,我要她巴不得自己被你的狗活活咬死。”
尉迟度看起来被他的话惊着了,但詹盛言完全无视对方的震惊,稳稳地继续,“她想通过你严格的贴身搜检把套格带出来,全身上下只有一个地方可以夹带——女人的地方。她和我提起过,你那箱子里有一对缅铃,大的那一只用来装药,和熏球一样开闭自如。我了解她,她多半会选这个。”
尉迟度的脸色因羞愤而变得铁青,“你就那么笃定她会背叛咱家?”
詹盛言笑了笑,他想,自己的笑容看起来一定分外残忍,也分外疲惫。“她一定会背叛你,我说了,我了解她。”
是的,他了解她,他了解她最大的梦想就是在他身边做一名心安理得的小妻子,他也同样了解她至深的恐惧。许多次,她在夜半尖叫着惊醒,她说她梦到自己被扒光了衣裳展示于万众之前,每张脸都在盯着她,每张脸上都写满了恶毒。他把依依饮泣的她紧拥在胸前,连连地亲吻,“不怕不怕,只是个梦,大宝贝儿,我在。”他睡得迷迷糊糊的,但心里头却清醒得很,他定会好好地护她爱她,直到有一天,让她在他怀中永远地忘掉这个曾不停恐吓她、羞辱她的梦。
这一天,是白凤梦想成真的日子,她的美梦,她的噩梦。
番役们又往她的裸体上吐了几口口水,就把她向着尉迟度那金碧辉煌的府邸拖行而去,光华闪耀的黄沙道上被缓缓割开了一道长痕,好似是大地的伤口。
同一刻,詹盛言感到自己的眼睛也被什么一割,迸出了血一样的热流。珍珍死去时所经历的恐怖、痛楚、背叛、幻灭……他已尽数替她还给了凶手;仅差片瓦的金塔从最高的一层訇然坍塌,触手可及的圆满如炮弹一样爆炸。
他站在命运一样高的高处,像命运一样满足这女人残酷的追求,再眼看着她自毁。他的手无情地操纵着她生命的丝线,但他凡人的心脏也早已随着她一起被打落进黄沙,被围殴,然后被撕裂。就在这一颗丝丝缕缕的残破心脏中,詹盛言拨开了唯一的真相:我们是怎样能够在深深憎恨一个人的同时,以同样深重的感情爱着她。
她被一寸寸拖远,离他越来越远,远到他再也看不清她。但詹盛言深信无疑,白凤一直在看着他,一眨不眨地看着他,看得纤毫毕现。
假如你也能听见我,那么听我说:“凤儿,别怕,这只是个梦,醒过来,让我抱着你,我在这儿。”
有一天,你问我:“在一起这些年,你可曾想过我的终身?”
我此刻依然回答你:“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迎亲的喜队就从我们身旁经过,我的大姑娘,我的新娘,和你地狱里团聚。
第四十二章 《万艳书 下册》(17)
委黄埃
一夜间,槐花胡同里冒出了无数传言,有说白凤在当夜里就被殴打致死,有说是被放狗咬死,还有说被尉迟度赏给了番役们轮流取乐直到断气……众说纷纭。
然而第十天,活生生的女主角便重回人们的视线。
消息飞过了每一座屋顶,这时候日正中天,本还是风月场里的酣梦时分,但就连熬夜到最晚的倌人也从被中爬起,不及梳洗就拥出门。一炷香的工夫,胡同两边就全被各色人等塞满了,倌人、客人、鸨母、伙计……每个人都盯着前不久才像金凤凰一样飞离此地的白凤拖着她落败的羽毛瞻顾徘徊。
她的样子令人不忍直视,鼻子被打扁,嘴唇的半边被撕裂,眼睛肿得一大一小,下颌也歪在一边……总之这个曾经以美貌横行于世的尤物,她现在这张脸再也无法唤起任何一个男人的欲望。但其实没人注意她的脸,男人和女人都在目瞪口呆地注视着白凤那令人咋舌的举动。
她身上单披着那一件婚礼的大礼服,但礼服上的珠宝璎珞已统统不见了,曾悬挂着珠串的银丝一根根张牙舞爪地裸露着,一股股脱丝的五色绣线闪动着奇异的幻光。白凤来回撕扯着这残破的华服,口中不住地喃喃:“脱、脱、脱……”
一边走,她一边把它脱掉。她的脚下没穿鞋,就从一地的尘土、烟灰、唾迹之上赤足踏过,礼服下的身体也全部赤裸,仅有的遮盖就是一绺绺纠结的长发,依稀可见其下风姿如旧的丰乳长腿、叶叶腰肢,但却覆满了干结的血与尘迹,仿似怪胎的铠甲。
她赤条条地走出几步,后面就有人扑上来,“姑娘,别这样,多难为情呀……”
在她高挑的女主人身后,憨奴像一条小狗,叫着、呜咽着,把被白凤抛掉的衣裳重新给她裹起在身上。
白凤却根本不停脚,一路蹒跚向前,念念有词:“脱、脱、脱……”
她又一次动手扯去了衣裳,赤身裸体而又正大光明地穿过人群,这与她以往打扮得和一只孔雀一样出行时没什么不同,一样被注目、被审判……只不过眼下,她毫不在意这一切了。她早已沉入了水底,她行走在太阳里,在所有目光和言语所能到达的极限之外。
憨奴又捡起了那泥污尘染的衣裳,追赶白凤,“姑娘,穿上吧,穿上,别这样,多难为情呀。”礼服的尾摆绊倒了她,憨奴一边往起爬,一边环视着两面哀求道:“大家帮帮我,帮帮姑娘,求你们,帮帮姑娘……”
两面长长的人墙中,没有一个人不认识白凤,但没有一个人伸出哪怕一根相助的指头,他们只交头接耳地议论着:“疯了,这回真疯了……”
疯女人向着怀雅堂的方向走来。
最先转开目光的是万漪,女孩低下头,眼睛里噙满了泪水;她自己也不懂为什么会为了白凤——为这个残酷又恶毒的杀人凶手落泪,但她真心盼望能有人帮帮她。
“为什么没人肯帮凤姑娘一把?几天前,分明还都那么巴结她……”
“那是几天前,”猫儿姑的声音并不见太多异样,却终是带有一丝怅然,“如今凤丫头得罪了九千岁,帮她,就是和九千岁作对,谁愿意惹祸上身?”
“那也不能就这么盯着看哪。”书影带着些义愤道。白凤婚礼那一夜,她因追念白珍珍而不肯与万漪、佛儿同去观礼,虽事后也闻听了白凤的遭遇,却终不及此刻亲眼一见带给她的震撼,由不得书影心潮翻涌,绝不忍再朝这悲惨的景象多瞧一眼,索性背转了身去,把指甲抠着墙缝道:“这胡同里难道还有谁没见过人光身子吗?就这么死盯着凤姑娘看。”
“他们看的不是凤丫头的光身子,”那种自负又不容置疑的神情回到了猫儿姑脸上,“他们只是喜欢看——每个人都喜欢看,看别人拥有一切,又失去一切。”
“咦,妈妈怎的不出来?”佛儿毫无闪避地盯着白凤望了一阵,又扭头回望院门,“看见凤姑娘这样,她准比谁都喜欢。”
“哦,”树荫里的鸟儿叫起来,猫儿姑伴着几声鸟鸣道,“白家的已经走了,昨儿就走了。”
“走了?”佛儿一愣,“妈妈去哪儿了?”
“不关你们的事,”猫儿姑扬一扬嘴角,“你们只需要知道,从今后你们三个就是我的养女了,不能再叫‘姑姑’,而要管我叫‘妈妈’。”
面壁的书影猛然一震,向着猫儿姑仰起脸,翕动着嘴唇,努力想要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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