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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艳书1:一梦金[全集] (伍倩)


  尉迟度刚说完这一句,就见詹盛言定定地盯着自己瞧过来,直瞧得他气短心悸,好似又回到了童年——哥哥盯着他骄傲的双脚和脚上的新鞋,突然露出看穿一切的卑鄙笑容;他幼小的心嗵嗵乱撞,已经明白下一刻哥哥就会把他打翻在地,抢走他心爱的、偷来的鞋。
  果然,詹盛言的嘴角展露开那一种最令人恐惧而厌恶的笑容,“你、爱、她?!尉迟度,你爱她,而且爱到了蠢得会相信她也爱你?”
  “是咱家亲令她做足全套把戏好取信于你,你将她诋毁咱家的假辞当作是对你的真心,才是蠢不可及!”
  詹盛言面上的笑容愈发明显,他连连地摇头叹起来:“我的凤大姑娘,你可真好本事,居然能把一个阉人也哄得死心塌地。”
  尉迟度的心已像个被揍得七零八落、被剥掉了鞋子的痛哭的孩子,但他的面容依旧端肃如帝王,“咱家是阉人,可这个国家里最高贵的男人们全要管咱家叫爷爷——只有这些人才有资格管咱家叫爷爷。你这条酒虫又是个什么玩意儿,简直丢你祖宗的脸。”
  “全世界都管你叫爷爷、叫祖宗,你照样是个无儿无女的残废。你就把世上的最后一个女人也从她男人身边抢走,照样当不了男人,”詹盛言已毫不掩饰他的恶意和嘲弄,一根手指自下巴浓密的短须上轻佻地滑过,“我只是好奇,咱们凤姑娘究竟给你灌了什么米汤,竟浓得糊住了你的心?我好像听她提过一回来着……说是她从小接客太多,所以最讨厌男人?啧,你可不知她有多爱哥哥我下头那话儿,睡着了都舍不得松开——”
  尉迟度明知詹盛言是存心寻衅,但修养和自尊都已无法再令他克制自己,狂怒的白沫只一瞬间就涌满了他的嘴角,“你小子这一副张狂模样,只怕全忘了当初是怎么趴在地下给咱家舔屁眼儿的吧!”
  他选择最为露骨的粗话来形容詹盛言曾对自己的种种讨好献媚,以期把对方扔过来的羞辱再回敬给他。但詹盛言却根本连个磕绊都没打,四两拨千斤地哈哈一笑,“那是因为除了屁眼儿,你也不剩什么地方可舔。”
  “詹盛言!”尉迟度惯来低哑的嗓音里夹杂了嘘嘘的尖啸声,他拍案而起,案上的玉茶托、金茶盅全被他的衣袖扫落;他恶狠狠地伸出一指,向前指点着道:“你给我听好,如果我是你,我就会收——”
  “如果你是我,你会比现在年轻十岁、英俊一百倍,”詹盛言带着一脸玩世不恭的笑容与冰冷得瘆人的眼睛,把锋利的言辞像刀子一样捅过来,“还会有一根把女人迷得神魂颠倒的大鸡巴。”
  掉落的茶托茶盅在一阵哐当乱响后归于平静,尉迟度过于紧绷的声带已无从发出一点儿声音。他仍然拿手直指着詹盛言,但手指和嘴唇都在颤抖。座下一名身材魁梧的虎贲勇士早已忍耐不住,大喝一声“放肆”,两步上前,挥动了巴掌。
  詹盛言连眼角都不动,一手就攥住那侍卫的腕子往后一扳,跟着就抬腿踹向他膝弯,侍卫怪叫一嗓子,手反扭在背后跪倒在地。又有两名侍卫马上冲过来,“噌噌”两声拔刀相向。詹盛言赤手一拳捣在一人心口,另一手夺下他的刀,手肘就朝后一撞,狠撞在另一人喉头,两个人先后软倒。詹盛言将刀一抖,指住了第四名侍卫的脖颈,但七八片闪亮的刀锋也已从不同的方向架过来,下一刻,他漂亮的头颅就被摆放在了一只由刀刃编织而成的花环之上,稍微动一动,那冰冷银亮的花环就会被染成血红。
  他和他仍旧在对峙,但尉迟度感到自己赢回了上风,这很快抚平了敲打着他太阳穴的血液的激流,也使他打量詹盛言的目光再度变得理智而冷静。
  他看到那个被困在刀丛中的男人扔开了夺来的刀;他也看到他那双眼睛和自己一样迅速退去了攻击的凌厉,缓和下来。
  他们好似是两个撕打得乱七八糟、哇哇哭叫的小男孩被大人分开,重新记起来学习过很久的仪态和礼貌。
  尉迟度曲起前臂,摇一摇手掌,他的奴才们收回刀,从他敌人的身边退开。
  詹盛言孤立在原处,笑了一声,而后就抖动着双肩大笑不止。当他最终停下来后,他叹了一口气:“尉迟度,十年前你我在城门外携手迎击鞑靼人,连伤口里流下的血水都混在一处,无分彼此。那时谁又能想到十年后,你我竟站在这儿,为一个婊子到底更爱谁而吵得个天翻地覆……”
  尉迟度徐徐沉下身,坐回他的大椅中,两手捏住了椅子扶手,转开头;他无法忍受再直视詹盛言。不过他依旧听得到他,而这声音与那个曾同他一起在血与火中嘶吼、爆发力十足的青年人听起来是多么不同啊,又麻木,又乏味,充满了对自己和全部生活的失望。
  “耳听为虚,眼见为实。你要证据,我就给你证据。我会叫白凤偷窃你往前方发信所用的套格——”
  尉迟度猛一下抬头望住詹盛言,而对方甚至懒得回应他的惊异,只极其单调地往下叙述着:“如果她向你报告这件事,你就放过她,我也放过她,该交给你的名单,我照旧给你;但如果她按照我的命令下手偷窃,那你就必须替我,也替你自己,好好惩罚这个天杀的女骗子。”
  直到这一刻,尉迟度终于感到自己拧成一股的声带放松了一分,他沙哑又疲惫地问:“你究竟要怎么样?要她被咱家的狗活活咬死吗?”
  他等了又等,才等到来自另一端的回复:“不,我要她巴不得自己被你的狗活活咬死。”
  大厅里一朵朵烛光透过宫纱灯罩流淌在詹盛言的脸上:他俊美的面庞苍白如玉石,髭须乌黑似煤炭,黑白分明得惊心动魄。尉迟度举眸注望,望向这一位曾以杀人为职业的杰出将领与其专业的冷酷,禁不住深感震惊:一个男人竟会对白凤——一个如此美妙的女人抱有如此刻骨的仇恨?因此尉迟度推想,那个毁于白凤之手的白珍珍,詹盛言一定是爱她爱得发了疯。
  至于他自己……其实在这一天之前,尉迟度根本就没考虑过自己是否“爱”白凤,或白凤是否“爱”自己,他是被阉了,但并不是个娘儿们。他在乎的,只是白凤能否满足他生理和情感的需求,并对他保持全然的忠诚,无论这忠诚是出于爱或恐惧,他都可以欣然接受。如同一个商人收钱时只在乎金银的成色,而不会问这钱是从何而来。
  与詹盛言的夜会,促使尉迟度第一次认真地思考这个问题:他爱白凤吗?他想是的。诚然,那并不是纯洁又深厚的爱情,但那就是他所能怀有的“爱情”了。[45]不过,在他还不是这个年近半百、万人之上的阉宦时,在他还是个除了一根无处安放的阳具外就一无所有的年轻男孩时,他曾有过大不一样的爱情,但他爱上的女孩子在那一年却投入了一个大太监的怀抱。
  这一段已被他抛开许久的往事又回来纠缠他了,于是尉迟度决定做一点儿什么。他下令为白凤准备一场最为奢华而贴心的婚礼;他企图收买她、感动她,他甚至恬不知耻地讨好她,再三旁敲侧击地提醒她。他布下陷阱,却又千方百计使猎物不要掉下去;他设置了考验,又帮助受试者作弊。
  这一切只因为,他希望人生再一次以詹盛言的面目向他施以残酷的嘲笑时,他有些可以回嘴的资本。
  他一遍遍安慰自己说:他手攥最高的权力,而詹盛言只剩下酒和失意,任何一个聪明女人也清楚该怎么选,而白凤是最聪明的女人。可当他目睹白凤深夜徘徊在他小书房里的背影时,尉迟度就已然明白:自己输了。
  那一夜,他将她抱拥在怀里,抚摸着熟睡中的她和她那一头又多又硬、倾浇上几千斤桂花油也无法驯服的长发,逼自己的心一路退到了悬崖。只要她不
  踏出最后那一步,他就会装作什么也没有发现过,他愿意宽恕她,也将全力迫使詹盛言宽恕她。
  在她登上花轿前,他握着她腕上那一串佛珠对她说:“一念使人生,一念使人灭。”他说的其实是:“凤儿,救救我,也救救你自个儿。”
  而白凤一上轿,他就自偏殿里的一间奥室重新回到了小书房。尉迟度不得不承认白凤做得漂亮极了,根本没留下任何痕迹。他几乎松了一口气,但理智依旧敦促他打开了床下的那一口箱子。他对箱子里的每一样东西都很熟悉,他一眼就发现少了什么,但还是一样一样清点了一遍。尉迟度本以为自己会感到愤恨,但一点儿也没有,他只是替白凤感到了无穷无尽的遗憾。
  他将箱子盖好,推回去,叫了声“来人”。他下达了命令,又补充道:“叫刘旺去办。”
  刘旺被选中,并不是因为他有多大能耐,而是因为他的哥哥刘福曾栽在白凤手上,因此他恨死了白凤。尉迟度当然知道自己是故意的,所以他还是对她有些怨意吧,他猜。
  远远地,他旁观着刘旺他们——他自己的爪牙对白凤的每一分折辱,然后当她终于发现他、高声向他呼救时,他再也不忍看下去了。他转身就走,身畔擦过了许许多多曾与她共度过的美好时光,至少在他看来是美好的,耳畔则反反复复回响着白凤最终的咆哮:“尉迟度!你他妈给我回来,尉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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