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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人杀我千百次 (缇十七)


  百叶疑惑道:“这冰叶菊不是专门给崔老太太的吗?平时想偷偷吃点都费劲,怎么这里还有一整碟?”
  阿笙夹了一筷子嚼几口,萎靡之气尽扫,一下子变得神清气爽,“必然是咱们百叶羞涩的爱慕者,只敢在暗处偷偷送你东西,想要用一碟子凉菜俘获你芳心,却没想到全进到我的五脏庙里。”
  百叶瞪她一眼:“有吃的,怎么还堵不上你这张促狭鬼的嘴!”
  原本阿笙被噩梦搅得没什么胃口,这下子倒是配着这一碟子脆爽的凉菜,把一碗白粥喝个干净。
  等到她心满意足地用完,百叶还从怀里拿出来一包点心。
  黄豆面铺在雪白软韧的糯米上,中间夹着熬煮绵密的豆沙馅料,一层层卷裹起来,凑近了还能闻到香甜蜂蜜味。
  阿笙惊异不已:“百叶你何时还学会做点心了?真是进步神速,实乃是我等坐吃等死丫鬟的楷模。”
  百叶点点她的额头:“别胡说,这是阿锄哥听闻你不舒服,让我给你带的。听说是京城那边传过来的点心,叫个什么打滚。”
  阿笙看她露出个苦苦思索的模样,也跟着猜测:“驴打滚吗?”
  还在绞尽脑汁挖空回忆的百叶拍了下手,“可不就是叫这个名,你怎么知道的?”
  阿笙不以为意:“应是哪本图鉴上面看到的吧。”
  正嚼着驴打滚的百叶嘴巴含混不清,“想不到,你看的这些杂书倒是也有用处。”
  这下阿笙来了兴致,“你可知道为什么它叫这个名字?”
  百叶咽下去最后一口驴打滚,也好奇为什么如此香甜的点心有这么个粗野名字,催促道:“别卖关子,快点说。”
  阿笙清清嗓子:“这京城郊外,以野驴的活泼闻名天下。”
  见百叶还是满脸迷茫,她净过手,将驴打滚轻轻捏起来,抖了抖,糯米软趴趴摇了摇,黄豆面倒是四散的扑开来。
  阿笙提示道:“你看这像什么?”
  百叶不明所以摇摇头:“像什么?”
  阿笙展颜一笑,明媚又可爱,“像不像野驴撒泼打滚的时候,扬起来的满坡黄土?”
  一听这话,百叶捻着的点心也放不进嘴了,“你可真是一吃饱就有劲了,你等着,总有一天,我要把你看的那些个书册子都给烧掉。”
  阿笙被追的抱头鼠窜,不停求饶:“哎呦我的好姐姐,你哪怕就看在阿锄哥送你点心的份上,饶了我吧。”
  百叶本来已经停下来,将最后那块驴打滚放进嘴中,被阿笙这话弄的,黄豆面呛了满嘴满喉咙。
  百叶羞恼道:“颠倒黑白,这点心可是阿锄哥专门给你的,何时变成送我的了?”
  被追着跑的阿笙扶着圆桌很是无奈,直大口喘气:“病了的人哪里能吃这不好克化的东西?再说,这一包驴打滚,也不知道最后是进了哪位美丽姐姐的嘴里。怕是阿锄哥不过是打着送我的名号,孝敬您老人家才是真的!”
  阿笙喘匀了气,看着空碟子恍然大悟,“怕是那一碟子冰叶菊做的凉拌菜,也是阿锄哥偷偷送给你的呢。”
  阿锄是马厩的仆役,虽然为人木讷,却和通灵性的生物相处的很好,把一匹匹骏马全都养的膘肥体壮,油光水滑。有时候还会给主子们赶赶马车,充当临时马夫。
  阿笙揣测,兴许就是因为阿锄哥马车驾的平稳又快,才被崔老太太赏下一碟子难得的冰叶菊菜做犒赏,却没想到这个傻小子全都留给心慕的姑娘了。
  “你别胡说!”百叶虽是立时反驳,脸颊却悄悄飞上桃花色,“可别再跑了,我的小姑奶奶,一会儿吃的这些全得被你颠出来不可!”
  说着她转身替阿笙铺好床铺,抱怨道:“别贫嘴了,快点过来补眠吧!”
  发现阿笙进了被衾间还若有所思打量她,百叶恼羞成怒,“没看出来你有一星半点的不舒服,依我看故意偷懒才是真的,你这个狡猾的丫头!”
  这话倒是真的冤枉阿笙了,别看她现在像个没事人一样,还会凑趣打闹,眼睑一合,就又是梦中毒酒穿肠的情景。
  阿笙模模糊糊地翻过身,幸而今天那碟子凉菜让她吃的舒爽,这才慢慢泛出一点困意,渐渐盹着了。
  早春的阳光透过窗扉,枕下的那择夫手札好像也被焐热,这次倒是没有血腥的画面。
  相反地,阿笙梦到了她和崔珩晏的第一次见面。


第3章 悲剧的源头
  妾发初覆额,折花门前剧。
  阿笙是一个随侍在崔珩晏姑母身侧的,再普通不过的添香小女孩。
  那是个平凡的午后,几位崔家的妯娌和宴请的尊贵客人们聚在一起,正在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
  主座上那位垂着眼睑的崔大夫人,正揭开茶盖子,抿着茶水,而阿笙在为她们换香。
  倏忽,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打断了这几位高雅的妇人品茶的举动。
  很奇怪的,过了这么多年,她早已记不起自己换的香的名字,忘却崔小公子那个时候面色因剧烈跑动,泛红的脸色。
  她也忘了夫人尚染着初春料峭寒气的衣料,可怎么也忘不掉,那个男孩子衣袖间夹裹着的,杜蘅辛辣清远的香气。
  然而当时,阖府上下都尊崇不已的崔大夫人蹙起眉头,在众多客人面前,狠狠叱责了儿子这一点都不贵族的礼仪。
  在场所有人都隐含鄙夷地打量他,还赞赏崔大夫人果然是当家主母,哪怕是自己最为疼宠的小公子,也毫不留情面地当着众人之面严厉教训。客人们还自责,为以前听信崔大夫人宠惯孩子到无法无天的流言蜚语,感到非常抱歉。
  可是阿笙却没有跟着别人一起鄙视侧目,反而在贵妇的茶话闲聊结束后,悄悄找到哭红一双眼睛的小公子,和他合力把养了多年的小狗葬在了树下。
  小小的阿笙费力举起手,学着姑母的样子摸摸公子的头,嫩声嫩气的安慰:“小狗他会在天上一直陪着你的,看到你哭了他也会难过,所以你不要哭。”
  小珩晏擦掉泪,开口说了对她讲的第一句话:“他叫寒寒。”
  阿笙不解,这小公子明明浑身是泥土,泪水还糊了满脸,怎么都还能如此玉雪可爱呢?
  阿笙点点头,用干净帕子擦掉他指尖泥土,“明年,我们再来一起祭拜寒寒。就这样约定好了,绝对不会忘记寒寒的。”
  似乎很少看到阿笙裙摆上沾满泥土的样子,崔姑母身边的双桃难得没有刺她,惊奇不已,“没想到你还有这么良善的一面,愿意去帮温婉的崔大夫人都瞧不起的小公子。”
  双桃那时候年纪也不大,不过却也能含糊看出来府里的情形,她撇撇嘴:“不过他可是个病秧子。你们一个阴险奸诈,一个浑身是病,倒是刚好凑到一起,也不用来祸害别人。”
  彼时阿笙忙着梳洗发髻,动作不停还温吞道:“多谢夸奖。”
  阿笙日行一善的原因无他,只因为她是个颜控。
  颜控到了什么地步呢?
  那就是,阿笙可是对看单薄笔墨写出的话本子,都有至高无上的唯一要求:主人公可以穷,可以花心,可以残暴,可以没有才华,但是务必得帅气,还要帅的天崩地裂,生灵失语,连山河都为之沉积。
  不然丑拒,没得商量。
  那一年,阿笙兴致勃勃写出来的择夫手札也是基于此而来。
  扯远了,不过可以说,其实小公子他甫一进门,阿笙对于外貌所有吹毛求疵的要求,都被崔珩晏满足了。
  阿笙:啊啊啊啊,话本子里的人走出来了!
  那就是她一见倾心的公子,崔珩晏。
  可是,现在连做半年噩梦的阿笙,恨不得用膳房里的菜刀剁死当年沉迷美色的自己。
  她不应该因为公子没人管,就总是唧唧喳喳把自己大大小小的心事全都讲给他听,还总是拿自己的一笔丑字去碍崔珩晏的眼。
  现在想想,崔珩晏可是小小年纪就因为一手颜筋柳骨的字,被传世大儒收走当徒弟,对她的字应该只觉得不忍直视。
  怕是公子迫不得已,帮她写什么奇怪的择夫准则的时候,都恨不得把她那本手札给撕了吧。
  她也不该仗着自己年幼无知,就因为觊觎公子的美色,便总是悄悄跑去崔珩晏的房间外边,还给他吹笛子。
  现在想想,一定是自己总是在夜半时分,估计崔珩晏都入眠的时候,催魂一样地吹笛子给他听,惹得崔珩晏生气。
  怕是那个时候年纪还小的公子,都被她呜呜咽咽、鬼哭狼嚎般的笛声吓破魂了吧。
  可是不仅百叶说她笛子吹得不错,马厩的阿锄哥也在一旁跟着喝彩,说她笛声优美,宛如仙女下凡,让人陶陶欲醉。
  都醉了,也不应该睡不着了吧?阿笙心虚地想。
  自然,她也不应该在公子赴宴的时候,精挑细选最美的落花,搓成一把,狠狠地塞进崔珩晏的怀里,惹得他月白的衣衫染得花里胡哨,怕是惹得同窗嘲笑;她还不应该为了公子自学如何烹饪夜宵,以至于初次尝试,便让挑灯夜读的公子腹泻整晚;她更不应该……
  没什么不应该的了,她错了,崔公子讨厌她是应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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