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姿勃发的年轻军官,稚气未脱的少女,走在洁白如玉的台阶上,配着蓝得发青的天空,明黄色的树林,实在太美。
支长胜刚刚等得无聊,手里拿了一架徕卡相机正随意地拍些秋景。
看到宁诤忽然微微转头,柔情满眼地看着奉九沉睡的脸……“咔嚓”一声,支长胜已经把这幅静美的画面拍了下来。
☆、第18章 四绝菜
终于捱到下面,宁铮也是出了不少汗。
奉九听到隐隐的说话声,随即醒了,装作没看见顺着宁铮后脖子往下淌的汗水,她的小手帕仍然牢牢地拴在衣服搭扣上。
她抬眼看到宁诤的副官支长胜正肃立在一辆别克Century四门轿车旁边,看样子等了有一会儿了。
支长胜偷窥他们,憋着笑,奉九恨不得把头缩到宁诤的脖领子里去,又挣着要下地。
宁诤瞪了他一眼,支长胜立刻识相地把后面车门打开,宁诤直接把奉九放在后座上,自己转到对面开门也坐了进去,看了奉九一眼,掏出自己湖蓝色带灰色隐纹的手绢擦了擦脸和脖子上的汗水,吩咐回到驾驶位的支长胜:“开车!”
奉九“哎”了一声,“卫镧呢?”
“我让他直接回唐府了,一会儿吃完饭我送你回家。”
奉九气他自作主张,虎着脸说:“不想吃饭了,我要回家!”
一边起身要下车,宁诤直接抬起长腿压住奉九的两条腿,奉九气急败坏,干脆用手掐他大腿,只是他长期运动肌肉虬结坚硬,奉九除了把自己的手指甲顶得很痛外,一点皮肉都没有掐起来。
前座支长胜目不斜视,专心盯着前面。
宁诤懒得与她计较,干脆利落的暴力镇压后,曲起修长的手指敲了敲前座。
支长胜心领神会,也不多言,一路风驰电掣,直接把车开到了小什字街的宝发园。
车一开,奉九就安静下来——她一向惜命的。
见她不再闹腾,宁诤这才慢吞吞地收回腿。
奉九暗自咬牙——人在屋檐下,以后自得当心。
她把身上宁铮的斗篷解下来,仔仔细细叠好,又往车窗边挪挪身子,空出地方把斗篷放下,这样离宁铮还是远了些。宁铮看着她的举动,没说话。
到了地方,支长胜宁诤分别下车,奉九向车外望了一去,刚要自己开车门下车,宁诤已经转过来给她打开了车门,原本一路稍显沉默的神情换上了轻松的笑意:“能走么,要不要我抱你进去?”
奉九的脸又红了,一半羞的一半气的,这都休了小半个时辰了,体力早恢复了一半了。
她推开宁诤伸到身前的手,下了车,宁诤一笑,跟在她身后慢条斯理地走进了宝发园。
宝发园门脸不小,气派得很。门口立刻有笑成一朵花的跑堂的迎上来,哈腰作揖地伸手往里让,“三少,都安排好了,里面请。”
奉九这才意识到,以宁家在奉天的地位,还用定什么包间?肯定有自己家的专用包间啊,打电话不过是告知过来的时间罢了。
奉九想着速战速决,也不废话,跟着跑堂的进了在一楼最东边的房间。
包间不小,陈设古朴雅致,中西合璧:盆景、鱼缸、博古架,几只双人单人沙发,一样不缺,因为知道三少只带了一位客人来,所以他们撤了原本可容纳二十人的大圆桌,只临窗摆了一张小方桌,上面蒙着一张紫地儿飘白樱花的桌布,放了一壶安溪铁观音,茶水还是滚烫的。
奉九试了试壶温,阻止了跑堂要帮她倒茶,自己拿过两个甜白瓷的茶杯倒了两杯茶。
宁诤不紧不慢地踱到她对面坐下,看着她的动作。
奉九端起一杯茶,双手托住,“三少,我以茶代酒,谢过你刚才的帮忙。”虽说本来没你什么事儿。
宁诤听到这个称谓,顿了一顿,也不跟她争辩,同样双手托了茶杯,微微向下一压,“见外了。”随即抿了口茶。
奉九看看菜还得一会儿才能上得,也不想跟他继续跟他没话找话,于是歪头欣赏窗外的景致:窗外接着的是一个小花园,花园地上修了一个椭圆形的小池子,几只毛色鲜艳的鸳鸯正在戏水,秋荷已败,荷叶残落,早无花可赏,只有池子里一杆一杆早已枯黄的花梗托着最顶端的暗褐色莲蓬头,但鸳鸯与残荷,一艳一黯,一丰美一瘦瘠,却恰好能体会到强烈对照、两两相得的意趣。
奉九暗赞。
鸳鸯真是一个神奇的物种,也不过绿头鸭的大小,却可以在方寸间拥有这么多种美丽的颜色:鲜红的喙,翠绿的顶毛,乳白色眉纹延伸至背部,栗黄色翅膀扇立,背部还有一小片孔雀蓝闪着珠光,即使人世间最富有才华的画工,只怕也难以想象这么相得益彰的配色,让人不能不感叹造物的神奇。
奉九从没这么近距离地观赏过这种鸟儿,不觉托着下巴看着了迷,一边思索着得用几种什么样的国画颜料才能调弄出这么丰富的色彩。
她赏鸳鸯,冲和恬静;宁诤在对面安之若素,双臂抱胸赏美人,屋子里一派静谧,但都不无聊。
待奉九闻到冲鼻的香气醒过神儿来,才发现不知什么时候菜已上齐了,除了主菜,还有几碟子开胃小菜、一只带盖双耳炖盅盛着的热乎乎的酸辣汤和一大海碗香甜弹牙的米饭。
宁诤说了句吃吧,就大快朵颐起来,看来也是真饿了。
奉九点点头动筷,这是两人第二次一起用餐,宁诤上次看她吃火锅,就不像她那两位闺秀同学那样,吃得矜持端庄,他自然也见过有的闺秀甚至吃得一副不情不愿勉强为之的样子,就好像吃饭是掉了身份,有辱她们的事情一样;奉九则不然,吃什么都一副兴致盎然的样儿。
四绝菜是指熘腰花、煎丸子、熘黄菜和熘肝尖,是宝发园的老板自创出来的,颇得辽菜香浓厚美的精髓:腰子和猪肝都得当天现宰杀的,丸子用的猪肉必须三肥七瘦,细细剁了才行,再加上火候掌握的重要性,所以脆甘鲜甜,味醇滑嫩。
奉九已眼尖第注意看到设了公筷,暗暗对宁诤的用餐习惯表示认可。
她先用公筷挨样夹了点,放到自己的菜碟里,这才就着大米饭吃得很香。
两个人吃饭速度都不慢,动作也都很优雅,咀嚼不张嘴,喝汤不出声。
很快,四个菜见底,真是一点都不带浪费的,飘着香菜末豆腐皮儿鸡蛋丝儿的热气腾腾的酸辣汤有点辣,奉九小巧肉肉的鼻头渗出了几滴细小的汗珠,宁铮看到了,手指动了动,但还是忍住了——今天两人之间的气氛很好,他要是动手给她拭汗,这种意涵亲密的举动只怕又会让这只小炮仗爆炸了。
奉九吃完了一碗饭,把空碗往旁边一放,抬头看到宁诤还在添第三碗。
奉九想着男女真是大不同,她在女子当中饭量不算小了,但跟身边这些认识的男子还是没法比。
奉九吃完了饭,肚子饱了,精神头回来了,脑子也清醒了,开始暗暗琢磨说点什么场面话然后就撤。
她看了看窗外的鸳鸯,又看了看对面的宁诤:“三少……”
“瑞卿。”宁诤也吃完了,把碗筷往旁边一推,人往椅背一靠,端过茶盅细细品着铁观音的清香。
“……瑞卿”,奉九从善如流,“你觉得鸳鸯是一种忠贞的鸟儿么?”
“应该吧。”宁诤看着她来意不善的眼神,简洁地回道。
“被骗了吧?啧啧,这就是典型的‘欺世盗名’。”奉九摇头叹息,宁铮做洗耳恭听状。
“古诗里的‘只羡鸳鸯不羡仙’都是瞎扯,鸳鸯可不是什么好鸟儿,只要一死了媳妇儿丈夫的,它就会另找,恨不得一天都不带耽误的。”奉九不遗余力地打压无辜的鸳鸯——再怎么凉薄,也不至于一天都不带耽误的,再说了她怎么就知道了。
“那也不怨鸳鸯啊?鸳鸯也不想欺世盗名,这都是无聊的世人强加于‘鸭’的。”宁铮客观地说。
“那倒是。不过,为什么像狼啊白鹳啊,真正的一生一世一双‘狼’一双‘鹳’的,怎么就没得这么个好名声呢?”
“成见吧,狼是凶残狡诈的象征,‘狼子野心’‘狼狈为奸’,就没好词儿,这样的好名声,也不能给它;白鹳么,没有鸳鸯好看。”哼他倒是懂。
“有理有理,没想到就算是飞禽走兽,也是长得好看的占便宜。”奉九有点感悟,小鸡啄米一般点着头,一边想着吃也吃饱了,喝也喝足了,过场的话儿也说够了,不至于有“用完就扔”的嫌疑,再说也麻烦人家半天了,该各回各家各找各妈了。
“三少”,奉九一边说一边又动手给自己倒杯茶,听着没人搭腔,一抬头,这才发现宁诤微微抿着唇,只是用他那双漆黑乌沉的眼睛稳稳地看着她。
奉九艰难地改了称呼:“瑞卿……”
宁诤心情很好地“唔”了一声。
“今天,真的是谢谢您了,我该……”宁诤一蹙眉,修长的手指轻轻敲了敲黄梨木的饭桌,笃笃有声,不客气地打断了她。
“你要跟我这么客气到什么时候?”
“毕竟您比我年长五岁啊。”奉九笑眯眯地摆出一副家教良好理所当然的样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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