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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屏 (李守白)


  医生笑道:“他的细心,都是做实验给磨出来的。没这点细心,他研究的那些东西能把实验室烧上千百回。”
  林老爷瞟了一眼林自南和凯思,面上虽不露神情,但心中也生了赞许之意。
  
  林自南只听见了继母的话,其余的声音恍惚都飘得特别远。继母的说出的话就像是空山里的回音,一阵一阵地荡开,又一阵一阵荡回来。那些个字眼像是滚滚的炒栗子,在她脑中砰砰转动,轰隆隆撞出声响。她盯着盘中的橙瓣,委屈地想哭。
  
  这碟子橙子,都给她的言语弄脏了。
  
  林自南想,继母大可以闭嘴,看着就成,这桌上的人也不是瞎子,何必让她来提醒凯思的体贴?继母有多不待见自己,林自南都门清,可继母偏要在桌上专说这种话——她也不是不知自己这话说得虚伪,何必为了讨好别人而恶心自己?连她林自南也要顺带一同恶心了。
  
  一股黏稠的厌恶从喉咙直往外冲,她忍住痉挛般的反胃,颤抖着手,拿住一片橙瓣,掰开橙子皮,将橙肉塞进口中。酸甜清凉的汁液流过牙齿,她却只觉得苦得厉害。
  果皮抵住牙齿和嘴唇,她浑身颤得厉害,不敢移开按住橙皮的手,生怕一松,累积的情绪便会爆裂出来。她感觉一桌人的目光都聚集在她身上,灼灼烧人的,想要将她烧出洞来。
  
  突然,一只手伸过来,从盘子里拿走了一块橙瓣,她猛然仰头,只见凯思将橙肉喂进了自己嘴里,嚼了几下,皱起眉毛,声音却平淡:“橙子,很酸。别吃了。”
  
  林自南愣住了。虽然方才没有在意味道,却绝没有“很酸”一说。医生奇道:“是么?给我一块尝尝,我爱吃酸的。”
  
  凯思却迅速抄过盘子,将剩下的橙瓣倒进了桌旁的废物桶中。医生惊奇地“呀”了一声,眼光扫过林自南,发觉她眼里尽是泪水,在眼眶里发颤,望着凯思的神情却近乎感激。医生和凯思坐林自南对面,只有他们俩才看得清她的表情。医生恍然,忙转回去继续割牛排。
  
  林太太道:“南儿你也是的,不好吃就吐出来,不须为难自己。今日是你订婚的日子,你开心大家都开心。”
  林老爷忙斥一声打断她:“什么叫只要她开心,礼数不用讲么?”
  
  林自南已经听不清他们的争执了,她只是低下头,眨巴眨巴眼睛,把泪水逼回去,叉起一块牛排,喂进嘴里,认真嚼起来。
  
  酸橙子的小插曲过后,气氛又逐渐回升。医生和林老爷聊起了文学,医生颇爱坊间鸳鸯蝴蝶派的小说,在他眼中,能读中文小说已是了不得了。林老爷却听得脸青,话也不好搭。后来林太太见这天侃不下去了,只得掺和进来,但看在林老爷的面上,也不好接太多话。凯思转了脸努力去听他们的对话,时不时转回来看一眼林自南。
  
  医生忽朝林自南道:“凯思的书还能看罢?”
  林自南万没想到医生还能把她扯进话题中,只得局促地点了点头。医生笑道:“我们起先都以为您不看的,送回来的书上才如此干净,半点笔记也见不着。”
  林自南瞟了一眼林老爷,道:“这是人家的书,自然划不得。”
  
  医生又道:“凯思送那些个译本,我还劝他——说不定林小姐不看翻译的书哩。凯思问我送什么好,我却心想,四书五经想必林小姐都读完了,所以最终还是送了琴南先生的译本。”
  
  林老爷佯怒瞪着林自南,嘴边却噙着笑意:“圣贤的书哪里读的完?她又不是极用心的人,翻是翻过了,谁知她学了多少?”
  
  “哪里哪里?林小姐这样聪明的人,看一遍定都能记得,”医生笑道,“我猜想林小姐必定爱读《诗经》罢?”
  
  林自南还未作反应,林太太却抢先说道:“《诗经》离现在隔得最远,那一个个字的,读也读不懂,还要看后人注释,哪里有唐诗宋词读得爽快?”
  
  医生却仍没放过《诗经》的话题,他问林自南:“林小姐必定是读得懂的,不知您最爱哪一篇?”话至此,凯思也停下手中刀叉,向林自南看了过来。
  
  林自南没有看凯思,她不知这桌上为何一时地静了下来,所有人都热切地望向她。医生的神情里存了调侃的意思,眼光时不时瞥向凯思;林老爷只是远远地看着,他本就不愿说话,自然也不会首先出声打破沉默;凯思神色柔和,似是想起了什么愉快的回忆,嘴角微微扬起;而林太太——让林自南心生疑窦的是——为何她显得分外紧张?
  
  林自南眉毛一蹙,她道:“《诗经》名篇众多,谈不上最爱,只有最佩服的一篇《东山》。”
  
  “《东山》?”医生脸上明显地流露出失望,“不是《子衿》?”
  
  林太太微微松了一口气,林老爷则露出赞许之意,凯思没甚反应,只是低下头用勺子舀起一勺青豆,喂进嘴中。林自南继续回道:“《子衿》甚好,读久了亦觉无味。”
  
  林太太笑道:“想不到邓医生对《诗经》还有研究哩?”
  邓医生忙摆手:“哪里谈得上研究?不过听说一二罢了。”
  
  之后众人又岔开了话题,林自南自然而然地从谈笑中脱出,慢条斯理地吃起了东西。
  她感觉颇好,即便宴席的下半截再也没有人邀她加入话题。
  
  夜渐渐往深里滑,桌上菜肴已尽,众人拾掇拾掇,准备散了。林自南依旧坐凯思的车。她正要往后座走,却听有人叫她:“林小姐,请问,您,能坐前面吗?”
  林自南回首,见是凯思。夜风吹起他额前的发,显然是太冷了,耳朵鼻尖都透着红,说话时也吐出一团团白雾。林自南也想不出理由拒绝他,只得坐上了副驾驶。
  
  轿车发动,凯思把着方向盘,大概是怕冷的缘故,戴着黑色皮手套。林自南没有戴手套,便把手揣在衣裳底下。他眼睛看着挡风玻璃外的路,道:“林小姐,您晚上,没吃,很多,东西。”
  林自南的心猛跳了一下,她吃惊地看向凯思,不知该说些什么。
  凯思仍盯着外面的路,问她:“难道,是您的父亲,有规矩,不许吃太多?”
  林自南略想了想,趁着脸隐在暗里,偷偷笑了,她说:“家父确有嘱咐。”
  凯思若有所思地点点头,他说:“我请侍者,拿了,甜点。请您带回去。如果您的父亲,问,您说那是,我给您的书。”
  “……多谢了。”
  
  车在林府门前泊住。趁车门未开,凯思取出一个纸袋,放进林自南怀中。林自南轻声道谢,拧过身子开车门。借着车前灯的光,凯思见她伸出的手冻得通红,忙叫住了她,拉过她的手,将手套脱下,牵着她的手套进去,敛好袖口。林自南微挣了一下,讶异地盯着他的动作,道:“你……不冷么?”
  
  凯思朝她挥了挥手,道:“晚上,留心脚下。”
  



第七章

  冬天渐渐化开,葱茸的绿意冒出头来。院子里的玉兰树间窜着流莺,石缝里吐了星星草色。眼见便到了成婚的日子。林家不知从什么地方接了些亲戚,医生唤了往来较近的邻居,双方勉强在餐厅凑了两桌宴席。
  
  拜天地时,林自南心中直发笑。先前去照相馆里拍结婚照,她曾问过凯思是否信教。她对洋人有限的认知之一便是他们大多信教。凯思摇摇头,说他不信。林自南幼年,曾见识过家里信奉基督的长辈在教堂结婚的。那场面和现在凯思站她对面,同她拜堂一样滑稽。
  
  凯思当然穿的是再正统不过的西装,行的礼却是老一套的“三拜”,极西方的与极东方的相撞,组合成极戏剧的效果,让整场婚礼都玩笑化了,就像英国有名的国会大厦正门上挂了一块“明镜高悬”的牌匾。
  
  客人显然也感受到了堂上的违和,纷纷在底下议论起来。林太太的笑脸仍是灿烂的,林老爷却铁青了脸,三拜过后,竟以身体不适的借口,躲进里屋去了。
  
  卸了素白的凤冠,正打理落下的发丝,凯思立在林自南身后,从镜子里望她,问:“我可是有没做对的?”
  林自南憋笑,收拾楠木梳妆台上零落的发饰,摆了摆头,道:“做没做对有何干系?难不成阿爷还能悔婚不成。你便放心罢。”拾掇好了,又盯着镜中的自己瞧了好几眼,她俯身凑近镜面,用指甲在颊上刮了一道,簌簌颊上便落下粉来。她撇嘴道:“先前锦儿给我梳妆,我隔镜子隔得远,瞧不清楚自己模样,想不到她竟给我涂了这厚的水粉。”末了,回想起自己在堂上暗笑凯思,现今才发觉自己模样是最可笑的,羞恼一线从腔子里往天灵盖冲,整个人都尴尬地打起激灵来。
  
  凯思见她从兜中扯出手绢,开始擦蹭脸上的胭脂水粉,不禁失笑,上前握住她的手,道:“你今天很美。”
  林自南听了,攥着手绢,咬了咬牙,将手绢覆在脸上,道:“我不看,就当没有了。”凯思不禁笑出声,见她转回身,掀开手绢,抿起嘴笑一笑,失衡的妆面也掩不住她眉眼的清正疏朗,直瞧得人一愣。她朝外走,道:“给堂上客人敬酒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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