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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屏 (李守白)


  医生不答话,接过小囊,含笑对林太太点点头。
  林太太千恩万谢。
  
  彼时天已朦胧地黑了,不见星月。林家这宅子着实偏僻,竟叫不到一辆黄包车。凯思和医生并排走在巷子里。走了几步,凯思问:“她给够钱了吗?”
  医生答说“没有”。
  凯思揶揄:“中国终于教会了你宽仁,哈瑞。”
  医生哈哈一笑:“我和林太太是舞场认识的。”
  “她确实是一个很西式的女人。”
  
  “不,凯思,你没有懂我的意思。”医生语气里勾着狡黠。
  “……你是说她是你的……情妇?”凯思想起林太太流转的眼波,细细的眉,他承认她是美艳,可这美艳到底是端庄的,听医生的暗示,他竟有了同等受冒犯的感觉,“她是妻子,是一个少女的母亲……”
  “你别忙着用道德谴责我,”医生打断他,“林太太像蝴蝶,你懂的。并且你不得不承认,她很美,连月份牌上画的也比不上她。”
  “林家往日是极显赫的家族,到林太太丈夫这一辈,终于败落了。他们刚刚卖了祖传的老宅,据说是偿还林老爷吸鸦片的债——于是到这旮旯里买了间屋子,也是刚搬进去。他们现在生活很拮据,我和林太太好歹也是有交情的,我这是帮她。”医生继续补充道,话里含了得意的意思,“做人要有善心,在中国,这叫积阴德。”
  
  凯思嘿然。他也知道医生的风流成性,不想在此种问题上和他纠缠。他忽然感到一阵难过,他想到那个穿着沙青短袄的少女,抱着花盆,立在庭院中,像是支支的草茎。他问:“那位林小姐……”
  医生接道:“林小姐不是林太太的亲生女儿。”
  凯思怔了怔,重复了一遍医生的话:“不是亲生女儿?”
  医生露出轻蔑的神情:“你瞧她的丈夫,是能叫她生出孩子来的人么?”
  “是他们收养的孩子?”
  “中国不兴收养这一套,凯思,”医生大笑,“林太太是续弦。”
  凯思对后母的理解还停留在童话书里的那一套:“林小姐日子很不好过吧?”
  医生知无不言,对不知的也言无不尽:“你瞧林小姐的那个样子,是和继母处得好么?林太太嘴上说着宠坏了那个孩子,可那是中国人惯说的谎话。你永远不能信他们嘴上说的。”
  “林小姐还在上学吗?”
  “林家以前是请私塾先生的,现在他们连医生都快请不起了。她似乎在女校也读过半年,不过她已经到了十七岁,在中国,这不是一个女孩读书的年纪了。”
  
  凯思听着,低头取下眼镜,不再说什么。
  

作者有话要说:  保证日更,请放心收藏。



第二章

  檐下那只鹦鹉怪叫起来。林老爷在他那张黄木大床上往侧里翻了个身,幽幽吐出一口气。冬荣没挂成水晶吊灯,相中了一只裁好了舌头的鹦鹉,带回来挂着,也算挂了个东西。她这几日教那鹦鹉说话,教什么“Good morning”“Good afternoon”,尽教些洋鬼子的鸟语。这鹦鹉大概和人厮混久了,学不会鸟语,只跟着下女学会了一句“太太您今儿真俊”,见了谁都说这话。他前些天下床走动,刚到檐下,便听得好一声“您今儿真俊”。笑得冬荣直打跌,连下女也捂嘴偷笑。
  
  这回,他就听见半截“今儿真……”便听不着下文了,接着便是翅膀乱扑和聒聒怪叫。他只道是下女不小心撞上了鹦鹉的站立架,微阖了眼,养神去了。再睁眼时,却见小女儿走上跟前来,在床边蹲下,轻声问道:“阿爷,感觉舒服了些么?”
  
  林老爷从被子底下抽出手来,要拉女儿,却不想她飞快缩了手去,蜷好了,收进袖子里。林老爷目光一瞟,能见到她手背丝丝红痕,似是给尖利爪子扰过。
  
  他问:“自南,你娘又出去了?”
  林自南半晌不吭声,许久才道:“我不晓得。”
  
  林老爷叹了口气,再问:“那个洋人赠的书册,你瞧过了么?”
  “不是赠,”林自南用指甲掐扯着袖口线头,“是借。他要收回去的。”
  
  “那书上是划不得的,”林老爷语重心长,“谁晓得他借书是个什么心思。他原样送来,你也原样送回去罢。你要爱读,就读些,不爱读,交给你娘收管着。”
  
  末了,他又问一句:“他送来的都是些什么书?”
  “杂得很,什么都有,大都是从洋文译过来的。”
  
  林老爷眯着眼,似是想起了什么,他脸上显出怀念又太息的神色,道:“我年轻时候,读洋人的书,从不看译本的……”
  
  林老爷兀自讲着往事,林自南的心思却全不在这一块。她不时侧转头,向身后望上两眼。她看地上日影,估摸着近了中午,继母该回来了。她忽又觉得自己这样的走神是可耻的,她蹲在病中父亲的跟前,却全然不曾在乎他。她垂首睃了一眼自己缩进袖子里的手,抬起来,很迅速地,以一种悄悄弥补错误的姿态,搭在了父亲耷在被褥外面的手背上。林老爷触电似的颤了一下,手一动不动地覆着,像是一只乖顺的猫,生怕惊动了自己脊背上歇着的蝴蝶。
  
  林自南的眼光搁在这交叠的手上,一声苦笑轻轻地从心底溢出,有如一个从河床淤泥里吐出的气泡,很快地升到了喉头,却最终被她咽下去。
  
  户外的鹦鹉有叫起来,这回不再是聒聒乱叫,而是语调怪异的一声:“太太您今儿可真俊。”林自南像是被人击中了手背,倏忽一下收了回去。她急切地站起来,蹲得时间长了,脑子里昏,身子晃动了一下。
  
  林老爷诧异地盯着女儿,见她攥起拳,复又蹲下,勉强挤出笑容,轻声道:“阿爷,我回去了。”话音刚落,有人撩了帘子,婀娜地走进来,笑道:“都在哩!”
  
  林自南站起身,低着眉,也不瞧她,径直往屋外走。即便没有看她,林自南依然不自觉地竖起了耳朵,想听她说出话来,至少说点和自己相关的,毕竟她也该看见了自己对阿爷的孝敬。来人和她错了肩,才道:“老爷,邓医生的那位朋友又送书来了,我给放外头桌子上了。”话是说给林自南听的,但面上称呼都冲着林老爷。
  
  林自南也不应答一声,兀自出了里屋。她听见失望如荆棘,从下至上地抽出长条来。她攥着手,指甲掐进肉里,陷进去的漫出白来,像是要把指甲变做刀尖,一刀一刀剜进去。瞥见桌上的书时,她才渐渐松了力气。近前拿书,却见抽屉不曾上锁,崩开的挂锁锁梁镀着光斑,像是无声的劝诱。林自南的目光左右扫了扫,飞快地拉出抽屉。里面几支口红在底板上滚动,光滑的黑色外壳折射日色,白斑晃荡,像是黑白错位的眼珠,又令人怀疑那外壳是照得见人影的。她伸手抓了一支,飞快推上抽屉,抱了书,快步朝外走了。
  
  口红就硌在手心,汗漫出来,手和口红管似乎都滑腻了起来,她担心自己握不住了,脚下走得更快了些,几乎是撞开房门,绕过屏风,往里屋躲了起来。把书尽数扔在榻上,她摊开手,仔细端详这一枚口红。这是一枚丹祺点唇膏,上面沾了汗,污了管身,黏上了她的指纹。林自南拎起衣角,一点点把指纹擦去,擦一下,举回眼前确定一下,直到口红外壳又焕出原先的光泽来。
  
  她被自己的举动骇了一跳,却仍禁不住地拧开了口红盖——这是一只用完的口红。口红膏已经被搽得剩了底,很深地蜷在底部,那红却依然艳,艳得渗出来。她将口红缓缓旋出,旋到顶了,仍未出露。那中间陷了一块,尽是指甲叠交的印,它的前主人曾用指甲一块块挖出,抹在嘴唇上。
  林自南试探着,脸凑上去,鼻子伸着,很浅地吸了一口气。是香的,是她不曾预料的香,很陌生,那香顺着呼吸探进去,凝结在喉口,像是一块水果糖,晶状,折射着光。于是吐出的气息也香甜了起来。她将小指伸进去,也挑出一块来。膏状物陷在指缝里,红艳得像一团烧起来的火。她把这团火揉在嘴唇上。仿佛也被点燃了一般,她不自觉地笑了一下,很轻地跃起来,转身从抽屉里部摸出一块碎镜片来——水银镀的背面,照人面最清晰不过,这是她收拾房间时不经意发现的,怕被人发现,贴着抽屉最深里搁着——镜片映出她颜色艳起来的嘴唇,她的目光盯着镜片里那两片嘴唇。被那颜色烫得浑身发起抖来,她小心翼翼抻开唇,假模假样地咧开一个笑,那颜色也伸展开。她移动镜片,朝眼睛的方向上移去。然后她看见了自己的眼睛,那里面很浓的两团黑,再朝深了看,还有她自己的脸。
  
  这恍然惊醒了林自南。她的眉眼都拧起来,愤恨从嘴角一直往上爬,眉梢眼角都沾染上了憎恶的情愫。她举着镜片,抬起手,使劲蹭着嘴唇上的膏体。那颜色像不能被抹去一般,反而朝肉里渗了进去。嘴唇沁出异样的红来,鲜血尽数涌上了嘴唇,隔着一层薄薄的皮,突突地跃动。那红的终于是涌了出来,从唇上一道裂着的缝里,一丝向外蔓延着,勾勒出很细的一条线。她住了手,呆呆望着镜片里流血的嘴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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