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个写单的,为人敦厚踏实,是潘再水特意留在第二拨的。这人很满意这份工,并不抵触随手就能做到的事。
这拨人吃过饭,一边休息,一边听潘再水讲解事宜,两刻多钟便已过去。
看了看时间,潘再水招呼一声,第二拨吃饭的人一点儿不含糊,呼啦啦的起身做事去了。
饭堂里,独独剩下四个围坐喝茶的。
透过窗户,能看见出门的一行人,进了投递行店铺后门。
几个留在院子的伙计,也都忙着从前店分派下来的事务。
抱团的写单四人组,一人终于沉不住气,站起身来,对其他三人抱拳,歉然道:“在下家里一大家子人,生计艰难……我,我也去做事了。”
说完,低头向外走去。
他这一起身,另一个坐不住了,跟着站起,同样抱拳表示歉意,却没说什么。
实际情况是,不知道该说什么。诚运的态度已经很明显,愿意做,人家好像也是欢迎的。不愿意做,诚运也不勉强,因为人家能找到顶替的人。
天下的落魄读书人多了,写单又是没丝毫难度的事。有这么个能吃饭、能赚钱的地方,诚运不愁找不到人。
看着两人出了饭堂,趋步往店铺后门而去,中年书生狠啐了一口,暗骂这些人没血性、不齐心。
可他也拿不定主意,到底是硬气的结账离开,还是就此屈服。
和中年书生同坐的,就是那个想趁这个机会,把写单报酬再涨一涨、却没达到目的的那人。
至于袁冬初答应的,十个单子加一个铜钱,距离他的期望值太过遥远,不提也罢。
只剩他们两人留在饭堂这个尴尬的地方,两人你看我、我看你的,做着各自的思量。
过了好一阵,中年书生终于动了。
他站起身,说道:“咱们也歇了好一会儿,起来活动活动吧。”
说着,给了同伴一个眼神,慢悠悠的,迈步往外走去。
另一人立即明白了他的意思:去看看前面的形势如何,再做决定。
这人欣然跟上,对的呢,就应该这样。若他们实在占不了优势,没办法,那就只能服软……嗯,形势比人强,不丢人。
其实,他们早就看出来了,诚运现在应对最最困难的,是分拣跟不上。
投递小子们认字,主要集中在通州当地的地名。在揽收分拣上,他们认识的字,根本派不上用场。
若是找通晓通州以外地名文字的,那就得找正经读过书的人。
哼!分拣这种事,是粗人才做的力气活儿,读书人能做这种事吗?
丢不起那人!
所以,那袁姓女子才想着压榨他们,不着痕迹的、让他们负担杂工和粗使伙计的一部分事项。
想的可真美!
这俩人一边走进店铺后门,一边在心里期盼:最好那几个写单的家伙,因需要分别放置包裹分了神,把投递单子写错,给投递行造成更大的混乱,那才合心意。
[314.第314章 写的飞快]
虽然大多数人都看得出,中年书生这两人和店里似乎不太对付。但没有主事人的特别吩咐,便也没人阻拦他们随意进出。
两人顺顺当当的,便从后门走进店铺的工作区。
站在忙碌人群后方,放眼望去看到的情形,却是让两人大感失望。失望的同时,还有止不住的诧异。
店铺里不但没出现两人期待的混乱局面,他们甚至有点傻眼了。
之前乱哄哄、吵的人脑壳疼的嘈杂场面,居然神奇的没有了。
店铺里等候的人依然很多,与前些日子不同的是,这些人变得规矩起来,在六张桌子前,排起的六条长龙。
严格说起来,六条队伍不算长,每队十几个人的样子。
之前的抱怨声、有意的大声议论已经没有了。同一条队伍、或者和同伴之间的交谈,也都放低了声音,让店里有了一种安静和谐的氛围。
店铺内占主流的声音,是张二柱和另一个伙计维持队伍秩序、引导新来者去何处排队的提示。
见到这种情形,中年书生两人难以置信:不能够啊,距离吃过午饭才多长时间?店里怎么就有了如此惊人的变化?
两人的目光在店里飞快扫过,寻找到底哪里有了变化,能让久等之下焦躁的人群安静下来。
最终,两人的视线,都落在最东边的一张桌后。
坐在那张桌后的,赫然是今日刚到,便给他们派活儿、不把他们当读书人看的袁姓女子,传说中、诚运投递的创办人袁冬初。
据说,这女子母亲早逝,父亲只是个船工。
可他们现在看到的是什么?
这女子居然坐了一张写单的桌子,和其他人一样,煞有介事的在埋头书写。
不是父女二人相依为命,家境贫寒吗?她怎么会识字?甚至还会书写的?
两人很不愿相信的定睛细看,发现这女子和其他写单之人还有不同的地方。
袁姓女子桌前排着的长队,办理邮寄的人,一个接一个竟然走的很快。
其他桌前站着的主顾,一个还没离开,她那里已经在接待第二个、乃至第三个了。
维持秩序的张二柱的声音,也适时地证明了两人没眼花。
只听张二柱冲着较长的一队人喊道:“吉水的,往吉水投递的人,来这边排队。对,就是这边,跟我过来。”
他招呼的方向,正式袁冬初所在的、人数已经大大减少的队伍。
虽然移动位置需要重新排队,但被招呼到的人,居然没一个有怨言,乐颠颠儿的就抢步过来,力图在这条眼看就要走到末尾的队伍中,占据一个排头的位置。
其他队伍的人则眼含羡慕,人家那姑娘做事利落的很,这些人过去,很快就能办妥事情走人。
“好运气呢。”中年书生听到有人低语,更是想不通原由。
这种状况,明显这女子的写单速度快于其他人。
而其他人的情况,中年书生这两人却是清楚的。
或许每个人写单的速度有差别,但也在伯仲之间。
而这女子处理起来这么快,是怎么回事?
越过几个忙碌的伙计,两人靠近袁冬初。
细看之下,发现这女子写字居然不是用的毛笔。她手中拈着的,是个看起来很奇怪、不伦不类的东西。
两人对视着,中年书生低声问同伴:“你能看清楚吗?那是什么?”
同伴的个子高一点,踮着脚尖探头,一边低声回应:“不知道,笔尖有点细,沾一次墨,好像能写好几个字……握笔的姿势不对,嗯……很不对。”
接着,补充了更加困惑的声音:“那样握笔,能写出字吗?”
袁冬初用的的确不是毛笔,这种要求速度的时候,她果断放弃了这段时间习字用的毛笔,而是改用了羽毛笔。
这时代,写字的主流当然得是毛笔。
而且对于方块字来说,毛笔书写的、行云流水的美感,绝不是其它写字工具可比拟的。
袁冬初没打算和主流较劲,也很愿意在这个环境中,练一练行云流水的书写境界。
但为了应急,她也利用闲暇时间,做了几支用起来比较顺手的鹅毛笔。
为了免去不必要的麻烦,也为了用鹅毛笔写字时,显得有点内涵。袁冬初没保留羽毛的整体形状,只取用了羽毛的笔管。
而且这东西做起来着实费事,又是加温、又要掌握削切角度。袁冬初浪费了三十几根羽毛,才做成功三支笔。
在需要书写速度的当下,这三支笔便排上了用场。
想她当年,也是从海量作业中奋斗出来的。这时的她,就拿出当年做作业的精气神,下笔如飞,一边做常规询问,一边根据顾客的口述,飞快记录着。
对她这种不一样的书写工具,顾客还没来得及表示出惊讶,一个收条便塞给他,女子身后的小丫头已经招呼下一个上前。
另有一个半大小子,客气的对他微笑:“主顾您走好,欢迎再次光临。”
额,这就是变相撵人了吧?想再看看新鲜的顾客一头黑线。
但人家小哥说的很客气、很有礼貌,这么多人等着邮寄物什,他赖在这里不走,大约会被人骂。
新鲜当然是看不成了,那位顾客只能一步一回头的遗憾离开。
不但在袁冬初这边办业务的顾客惊讶,排在其他队伍的人也都探头探脑。包括潘再水和张二柱这些自己人,其实也都极力掩饰震惊的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