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姑娘,下半晌时,你写单用的那个,是什么啊?”
“写单?写单不都用纸和笔吗?”秦向儒和周彩兰的注意力立即转移。
袁冬初笑着:“你居然注意到了?”
潘再水和张二柱黑线。
那种场面,大小姐您亲自坐了一张桌案写单,打发主顾还那么快,我们想不注意都难好不?
“冬初你还写单了?”周彩兰很惊讶。写单这么高端的事情,袁冬初也是认字不久,前不久还在和毛笔较劲,怎么这就能写单了?
潘再水帮忙回答:“是啊,袁姑娘独占了一张写单位置。用来写字的那个……好像不是毛笔。”
“在纸上写字,不用毛笔?”秦向儒表示诧异。
袁冬初被众人盯着,坦然道:“用鹅毛做的笔,能蘸墨水。”
“鹅毛?”众人有点懵。
不都是羊毫、狼毫、紫毫这些吗?鹅毛算什么?没听说过。
潘再水两人更加奇怪,袁冬初写字的时候,没见到有什么毛啊。
“鹅毛的笔?没见过,我看看啊。”周彩兰和袁冬初熟稔,一出口便是大家的心声。
袁冬初看看门外,“要不,吃完饭再看?”
天色不早了呢。
周彩兰再次替大家作答:“不了不了,心里惦着事儿,大家是会食不甘味的。”
额,这成语用的……本就是粗茶淡饭,压根就没什么味道好不好?
“那就,看看?”袁冬初无奈。
既然早晚都得看,饭前看还省点时间。若推到饭后,这种新鲜事儿说起来,估计得说到子时宵禁才散。
婉儿去拿笔的空档,袁冬初先做了解释:“这种羽毛笔很不讲究,写字时,和纸面接触也有点硬。我是以为自己习字时间太短,掌握不好毛笔的力度,所以才弄出这么个东西,粗糙的很。”
潘再水却说道:“我专门瞧过袁姑娘写单的包裹,字迹很工整、很漂亮,应该好用的。”
“……”袁冬初笑了笑。对于经年累月使用毛笔的人来说,她这很工整、很漂亮的硬笔字,是在太单薄、太生硬了。
说话间,婉儿把一个长条小匣子放在桌上。
这里面,就是那怪模怪样的笔了吧?潘再水和张二柱下意识的就站起来,往桌前凑了凑。
算起来,他们是初学写字,有着比袁冬初还痛苦的感觉:毛笔那软软的笔尖,搞得他们扛大包的手臂苦不堪言。
如果不用毛笔也能写字,说不定学起来会容易些。
秦向儒的视线倒是不受阻碍,但也下意识的抻了抻脖子。
本以为会看到很稀罕的物件,却见匣子里的绒布上放着的东西,不见一丝鹅毛的影子,看起来就是三支手掌长的、细细的木棍。
若说和寻常木棍有的些许差别,便是这三支木棍打磨的还算光滑。
另外,木棍的顶端,套了一小截细细的竹筒,应该相当于毛笔的笔帽,用来保护笔尖的。
果然有点粗糙呢。
“这个是?”秦向儒努力发挥他做机械的想象力,却也无法把面前木棍,和笔墨联系在一起。
主要是潘再水说的清楚:人家这东西,是要蘸着墨汁写字的,还能写得飞快。
可是看眼前事物,却是无论如何也不具备这个功能。
周彩兰坐在袁冬初身边,也是困惑的看向她,问道:“这就是你说的羽毛笔?羽毛呢?”
“额……”袁冬初黑线。
若用了整支羽毛的话,写字时,羽毛在手里晃啊晃的,太过惹眼。所以,她把羽毛扔了。
“这种笔只需要羽毛根部中空的管子。”袁冬初一边说,一边拿出一支笔,取下顶端的竹管笔帽。
一支看起来很粗糙的蘸水笔,便展现在众人眼前。
作为书写门外汉的潘再水和张二柱,亲眼看过袁冬初写字时的流利,总觉的这东西很神奇。所以,虽然很眼馋,却只眼巴巴的盯着看,没敢动手。
却是周彩兰,注意到自家夫君很有求知欲的目光,问袁冬初:“我和夫君看看?”
袁冬初二话不说,拿起一支笔便递过去。
秦向儒连忙伸手,提着小心接过,上下左右的仔细打量着。
由不得他不小心,小木棍却也罢了,尖端被细竹管护着的笔尖,果然就是鹅毛根管,还是削的很单薄,看起来很经不住磕碰的样子。
能写字的稀奇东西,千万不敢弄坏了。
羽毛笔的笔尖,袁冬初使用后做过清洗,但尖端还能看出蘸墨的痕迹。
秦向儒用指尖触碰尖端,不敢相信的问袁冬初:“这个,真能流畅的写字?”
不等袁冬初回答,张二柱便连连点头肯定:“能的。今日,袁姑娘就是用这个写单、写回执,不但流畅,而且写的快。”
潘再水斜他一眼,嗤之以鼻:“你知道什么叫流畅?”
张二柱果断不服气:“秦公子刚说的嘛,我懂这个意思。”
周彩兰好奇的不得了,本着眼见为实的原则,她央求袁冬初:“要不,冬初你写几个字给我们看看怎样?”
张二柱小心提醒:“袁姑娘午时才到,又忙了整个后晌。”
“啊,”秦向儒醒悟,“瞧我,都没问问袁姑娘的行程。袁姑娘午后刚到便做事,着实辛苦了。”
然后,颇为不舍的把那支笔递回去,说道:“那算了,等有机会再向袁姑娘请教。”
潘再水却是心痒难耐。
他已经好奇了整个下午,袁冬初写单时,他在照应店里的状况。
而且,大家都对袁冬初写单的笔好奇,他就更得沉稳起来。
万一他凑上去看新鲜,大家一哄而上,都跟去围观。刚有序起来的场面,岂不是更乱了?
那时,他们到底是办投递行的?还是开书法展示会的?
于是,他一直装作见多识广,很有范儿的维持着秩序,很有威严的纠正各种不规范操作,喝止扰乱秩序的加塞儿行为。
原本想着先把店里的事情忙完,再看是否有机会询问书写工具是什么情况。
现在呢?眼看机会就在眼前,当然是先睹为快最好。
错过了今日,明日又是忙碌的一天。诚运大当家未来的媳妇,也不可能一直给他做白工写单。
再想看袁姑娘用鹅毛笔写字,那得等到什么时候呢?
他推了张二柱一把,严肃吩咐道:“你去厨房交代李婶子,让她打几个鸡蛋,蒸几个鸡蛋羹招待袁姑娘和秦大奶奶。”
然后,很狗腿的给袁冬初换了茶,把一碟新张罗来的点心,往她面前推了推,陪笑道:“袁姑娘先喝口茶,垫两块点心。不用多写,随便写两行,我们见识一下就行……嗯,我这就去拿纸、研磨。”
“不用。”袁冬初笑着喊住他。
只见婉儿已经走上前来,把一叠纸和研好的墨汁摆在桌上,嘴角还抿着一丝笑意。
她就知道,她家姑娘做的事,哪一样都能让人稀罕。
房间里,众人满含期待地看着袁冬初。
尤其是秦向儒。
他很好奇,这种硬硬、尖尖的物什,怎样把墨迹均匀、持续的蕴染在纸上?
至于其他人,学习书写的时间都短。
在他们看来,能把字写出来就行,用什么才能写,却是完全没概念。
在几个人的灼灼注视下,袁冬初用羽毛笔蘸了墨汁,刷刷点点,在纸上写下一行字。
她写的是投递章程的第一句,十几个字。中间蘸了一次墨,但蘸墨很快,不需要像毛笔那样,还得在砚台边上抿一抿笔尖。
再看那串字,笔划较细,写出的字比蝇头小楷略大些。
和毛笔字相比,这几个字看起来很单薄。明明是硬硬笔尖写出的东西,看着却有些软,缺乏力度。
[318.第318章 雄霸书写界很多年]
袁冬初的字原本就一般,在这个毛笔字的时代,这样的字,这样的写法,唯一的优点就是快。
尤其秦向儒这样的人,在毛笔字上浸淫十多年,她能展示的,也只有速度。
所以,当她眨眼时间便把一串字写下,推到几个人面前时,着实让在场的人吃了一惊。
就算是潘再水和张二柱,已经知道袁冬初处理业务极快。但这时,亲眼见到一行字,几乎瞬间就出现在纸面上,也是不可置信的样子。
秦向儒倒还好些,毕竟毛笔字也有写得快的。就像审案时的书记官,书写速度不逊于现在的袁冬初。
但是,对于袁冬初一个初学写字的人,能写出如此的速度,却让他对这支笔更加刮目相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