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常的先进!
唯一的好处大概就是银子花掉后,武器不会被收回去……
这么一想,竟然还有点小安慰……
季长歌将说明书丢到火里烧了。
反正相当于白送的匕首,就算再鸡肋,可能只能用于削水果,那也是要得的!
季长歌趁着没人注意她,将匕首换出来,藏到了衣服里。
三个孩子在院子里拔草,季长歌想了想,过去和季长安说:“昨天多亏了李大娘,我把这只野鸡送过去,你们就在院子里,不要乱跑。”
季长安有些舍不得,但转念一想,要不是李大娘的米汤,说不得长歌得到什么时候才能醒过来。这大概算是救命之恩了,送一只鸡还是少了的。
季长宁嘀咕:“什么不要乱跑,好像我们是小孩子似的!”
你们确实是呀!
季长歌笑眯眯地将野鸡给放到包里去,免得在路上遇见熟人难以解释,出门前又堵了季长宁一句,“你当然是小孩子,你才十岁!小屁孩!”
“就你话多!”季长宁气呼呼地拔起一株草,想要往季长歌身上丢。抬头一看,季长歌又已经不见人影儿了。
跑得贼快!
李大娘家就在季家的隔壁,季长歌过去的时候,还在门口遇见了季老太太太。昨晚季大伯家的三个孩子,连夜搬到新房子里去了,终于不用和老太太挤在一个房间里,季大伯家的两个女儿很是兴奋。
然而季老太太太的心情却是没有那么好了,白白给了季长歌那臭丫头十四两银子,任谁不心疼?
因而见到季长歌的时候,季老太太太哼了一声,吐了一口唾沫。
季长歌毫不在意,一面往李大娘家里走,一面回头笑嘻嘻的,“阿奶今天看起来很精神,不和姐姐们住一屋之后,阿奶睡得挺好呀!”
话说完,人已经闪到了屋内。
李大娘听到动静出来瞧,季长歌眨眨眼,转身将门给关上,才是把包里的野鸡给拿出来。
“长歌,这是在做什么?”李大娘瞪大眼睛。
这野味在村里很少见,除非是天荒,不然很少会有村民冒险进山加菜。这都是赌命的事儿,说不定碰上野猪野狼什么的。在山脚找蘑菇木耳的人倒是多,偶尔也能逮到一两只跑出来的野鸡。
“我今早在山脚逮的,有两只鸡特别倒霉,我那边吃了一只,这只是吃不下了。我哥说平时李大娘您一家挺照料咱们的,就让我给送了过来。”季长歌露齿笑,笑出两排大白牙。
“瞎胡闹!哪儿能吃不下呢?这都是肉,你拿回去,拔了毛挂在屋檐下晾着,明天还能吃!”
“别,您别!”季长歌摆手,“您留着就是了,我们那边就五个孩子,您家里不是还有几个人?再说了,我也不喜欢吃隔天的鸡肉,柴了!”
李大娘的女儿李荷花从屋里走出来,嗓门挺大,“长歌你这嘴巴真是被你阿爹给养刁了!你家那几个孩子不得吃饭长身子?我们家再不济,那还是有大人撑着,你客气啥?回头这只鸡给了咱们,你们家孩子不得饿死?”
她最是个得理不饶人的性子,平时和季长歌玩得也好,是什么话都能说一起的小姐妹。
☆、第9章摘柿子
“我……”季长歌本来不想说这两只鸡是她进山逮的,今天能逮到,明天也能。
她不光是想逮野鸡,连野猪她都想要!
她眼珠子转了转,转瞬就有了说法,“我在山脚装了好几个陷阱,那些野鸡看着笨,明天铁定还有鸡吃!”
“你身体好啦?到处乱跑,还去挖什么陷阱!昨个儿才从乱葬岗回来,我看你是不要命了!”李荷花敲了敲季长歌的脑门,生气了!
李大娘也面露不许,“那太危险了!”
季长歌低头揪着自己的衣摆,“我没有办法……要是不去挖陷阱,弟弟妹妹那不都得饿死了?老太太只给了我们那么点儿粮食,哪里能过冬?我想着多抓几只野鸡野兔,回头和李大娘一起去集市卖了,好歹攒点银子。家里四个孩子,总不能光喝红薯粥饱吧?阿宁和长乐年纪小,要是不好好养着,能不能长大,那都是不知道的!”
“唉……”
李大娘叹气了一声,要这么说也没错,一个家里,总得有个去冒险的,不然这种世道,哪儿能活得下去?
“我真希望我能帮到你。”李荷花双眼通红,“长歌,你小心点,再苦的日子,都会过去的!”
这道理季长歌是懂的。
就像前世,丧尸、变异、饥饿与逃亡,世界混乱得她都要以为地球迟早要完,但人类还是熬过来了。末世结束,秩序重建,尽管她没能享受到,那至少说明,黑夜已经过去了,黎明的曙光正在靠近。
“所以你们赶紧收下这只鸡,回头大娘去市集,记得喊上我!”
为了避免李大娘和李荷花再次拒绝自己,季长歌话一说完,就一溜烟地开门跑了出去。
“这孩子!”李大娘嗔了一句,看着打开的大门,眼眶竟然有点湿润,“季秀才和他婆娘,没白疼长歌!果然是个富贵命的,有福气!”
要收拾一个家并不容易,老房子年久失修,荒草满地。房间已经基本收拾好了,剩下的就是厨房、院子、围墙、屋顶和大门了。
院子里的荒草很多,季长歌四人拔了一天,才清理了一半。晚饭一人两根红薯,并着中午剩下来是鸡肉一起吃。
第二天早上季长宁在院子里等着她,“我要和你一起进山。”
季长歌背着新手包,里面放着菜刀、弓箭和匕首,还有两个热乎乎的红薯与半竹筒的热水。她抱着双手站在院子里,目光平静地看着站在她跟前的季长宁。
季长歌问:“你跟着我去做什么?”
不是她嫌弃季长宁,而是进山的路并不平坦,季长宁跟着去?说不定能从山上滚下来!
季长宁目光闪烁,“我就是想和你一起上山看看,你是怎么打猎的,我可以去帮忙提猎物!”
很显然她并没有说实话。
季长歌冷哼了一声,“那你就跟着!”
进山的路季长歌已经走过几回,荒草被她踩塌,一条小路显露了出来。昨天她才走了半个时辰左右,就逮到了那两只野鸡。今天运气差点,季长歌走了近一个时辰,却连一根鸡毛都没见到。
不过她并不着急,后山鲜少有人踏足,这里的野味多得很。就在她路过的大树上,她发现了好几窝鸟蛋,一会儿回去要是没有收获,她还能爬树掏鸟蛋。另外山里树下都长了不少菌菇,她认出了好些前世吃过的品种,甚至在一团乱草里,她还发现了野葡萄的踪迹。
季长宁跟着季长歌走了一个时辰,双腿酸痛,浑身都似乎要散架了似的。她望着前头远远将她给甩开的季长歌,弯下腰来捏了捏腿,索性一屁股坐在一棵大树下。
她实在是走不动了,平时她也不是个懒的,但山路毕竟和别的路不同,绕来绕去的,累人得很。
何况她进山的目的也不是要紧跟着季长歌。
季长歌在季长宁停下歇脚的时候,就已经站定了。她爬到树上去,居高临下打量了一番四周的环境,这里没有大型野兽来过的痕迹,地势也不算高,遇到什么事情的话,下山的路就在旁边。
这并不危险。
她朝着季长宁那边丢了一把匕首,没回头,“不要乱跑,半个时辰后我回来找你!”
季长宁将崭新的匕首给捡起来,面上好奇,季长歌的包和里面的东西,到底是从哪里搞来的?
但她没想过要问季长歌,因为季长歌又走远了。
越是往里走,野鸡野兔活动的痕迹就越明显。树下泥土松软,间或会有小块小块的草地,季长歌从草地旁走过,隐约听到山涧流水的声音。
一道白色的小影子飞快地从眼前掠过,季长歌一怔,严肃的小脸上,终于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找到了!
季长宁远远地看了好几眼,确定季长歌不会忽然走回来,她才松了一口气,握着匕首,扶着树干站起身来。这条路是她没有走过的,她往回走了好一段路,才绕到了自己原来想去的地方。
那是一棵结满了浅橘色果实的树,树干粗壮,叶子宽大。她站在树底下搓了搓手,仰头看着树上的果实,略微有些失望。
还没成熟呢……估计得等上十来天,才能把这里的果实给摘回去。不过这十来天里会不会有其他人会进山来,将树上的果实都给摘光?
季长宁纠结了好一阵,未成熟的果实摘回去是苦涩的,只咬一口,整个嘴巴都是苦味。成熟过的果实倒是甜的,可惜需要等待。
季长宁垂头丧气,她特意跟在季长歌后头跑进山来,就是为了这一树的果实。没想到今年果实成熟的时间延后了,她只能无功而返……
“咦?柿子?”身后传来季长歌的声音。
季长宁猛地回过头去,就见着拎了满手猎物的季长歌站在她身后不远处,仰头看着那棵柿子树。
“你怎么不摘?”季长歌将手头的猎物给丢下,走到树底下。
季长宁皱眉,一脸嘲讽,“你懂什么?生的果子根本就吃不了!这棵树长在这里好几年了,我都没见过有人生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