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言我就立刻躲了起来,直到看着姜淮支着伞出门,也不知道他要去干什么之后,我才慢慢扶着墙回屋。
阴天下雨,伤口总是会钝钝的疼痛,不论是胸口的旧伤,还是腿伤,都仿佛再抽尽我的气力和精神。
接下来的雨下了三日都未停,姜淮也三日未归,在我以为他是悄声不响地离开了时,他带着一个女人回来了。
我敢保证,当时看着他俩进屋的每个人,脸上的表情都颇为严峻,并不止我一个。
那女人穿着墨绿色的短衫,气质就像一棵腐败了的植物,但不可否认,她那张虽然冷清的脸倒也还是有模有样的。姜淮拉着女人的袖角很得意地向大家问道:“听说过避谷不出的女神医绯嫁吗?”
马逢春在我耳边嘟囔,“避谷不出许是因为在外头欠了太多烂帐……这幅样子谁知道她是能治人病还是能要人命……”
神医绯嫁甩掉姜淮的手迈前几步,神色也相当冷清,“谁有病?”
我:“……”
姜淮咧嘴一笑,明眸皓齿,“小心肝你知道的,‘情谊’这东西可不是人人都有的,我自有我的办法请神医出谷为你治腿,也希望待你康复了以后莫要忘了叫我一声‘恩公’,不然……叫声‘相公’也可~”
☆、106【这就是患难见奸情】
那一刻,仿佛万年枯木在煽情的雨幕中抽出了嫩枝,而姜淮那抹挂在唇边的微笑,竟比雨中的风还要荡漾,妖娆。
我本着治标需治本的心理,无限镇定地问着绯嫁:“神医,请问你会不会治疗相思。”
“试试看啊。”绯嫁伸手过来帮我切脉,切了一时半会儿后,她又对我浑身上下所有的骨节敲敲打打,直到审视完我的腿,她才终于有了一丝表情的变化,嘴里还同步惊呼道:“呀!”
姜淮立马就凑过来,急切相问:“怎么了怎么了?”
绯嫁摇摇头,“没什么。”
“没什么你呀什么呀!”看诊揪心,但眼睁睁看着别人看诊却更是揪心无比,姜淮果断将周围驱散干净,“走,我们出去,莫要影响神医的医术发挥。”
天色已暗,雨还在下,在只有我和绯嫁面面相对的久久之后,她将她的诊断告诉给我,“姑娘,你的相思病有救,腿,无。”
“……”我的眼泪立刻就冒了出来,我在想,这神医说话这么直,也太招人讨厌了吧。
我不知自己是怎样拖着瘸腿奔向雨中的,也不知自己能存有多少的力气能走多远,我要发泄,想要找无人的地方喊与哭。
因为我总抱着一线希望,觉得自己的瘸只是暂时,于是就不能接受,不能忍受,这鲜血淋漓的真相引起了我情绪的大幅度波动,比连绵不绝的雨还肠断。
世人皆因曾经而执着,想必我也不能免俗,我仍想要保留曾经自己的模样,身体健全,气息向上,期待那个永远都不会再看到我的人,在有朝一日想起我时,我都还在。
昔日我最瞧不起的人就是轻生的人,不是出自于“身体发肤授之父母”这个道理,而是我觉着,连自己都敢杀死自己的人,为什么会没有胆量再活下去。
现下我却懂得了,那一瞬的轻生念头能够击溃你所有对生活的憧憬,无盼无望,不如去死。
腰身突然被身后的双臂紧紧圈住,是姜淮的气息,“别这样,心肝,你还有我。”
“滚开,好吗?”我所有的理智,都用来粉饰我的丧心病狂,“我瘸一辈子又怎样?不需要任何的怜悯与同情,你哪凉快就呆哪去!”
他将我的身子扳过来,制住了我所有的反抗,“好,好的很,我现在就跟你殉情,迈一步就是悬崖,闭上眼,咱们跳。”
说罢,姜淮真的带着我作势要跳。
我临阵脱逃,脸色难为的跟吃了苦瓜似的,哭着喊着退缩,“王八蛋,你竟然敢强抱我?!”
“……”他松开我,跟在我的后面走了很久,才说出一句:“我是挺想那么做的,你怎么就猜到了?”
山上的路经过多日的雨水冲刷,让人走得甚是艰难,更可况让我来走。姜淮看我闹够脾气了也拧巴够了,便蹲在我身前将我一把背起,然后深一脚浅一脚地在泥泞的路上前进。
我垂头丧气趴在他肩头,许久才嘟囔了一句很小声很小声的直言,“也许我的心太小太小,只能装得下一个人吧。”
姜淮的脚步未停,身子也未顿,像是根本不曾听到。
回去的时候,我还依稀看见马逢春拉着他相公在偷看,她很激动地表示:“相公,你瞧见没,这就是传说中的患难见奸情!”
我有些想骂人,但终究没有气力,姑且饶过她。
☆、107【谢谢你方才不反抗】
次日雨终于停了,马逢春甚为激动地跑来找我说:“告诉你一个好消息,姜淮咳了一晚。如何?你那么烦他,是不是很高兴?”
我叠着被子的手突然一顿,眉心微皱,“怎么回事?”
“你喜欢上他了。鉴定完毕。”马逢春往床边一坐,自以为是地点了点头。
我把她推下床,继续叠我的被,“大清早的你发什么神经,是因为昨晚夜生活不太和谐所以如此吗?”
“喂!”马逢春因为我的口无遮拦,急了,于是便更加口无遮拦地还击,“我本来第一句是要问你‘是不是喜欢上姜淮了’,但我知道你一定会否认,所以我就将他病了的事提前说,果然你的表情不似以前那般幸灾乐祸,你晓不晓得,你方才的眉毛都快要竖到天上去了?”
“昌博县之所以穷,是因为他们的县令夫人成天不忧民所忧,总喜爱研究是非八卦,将县令大人都影响得误入歧途无法治理好本地,这之间的逻辑关系由我这样解释,还算是合理对吧?”
“我跟了你那么些年能不了解你吗?每回你被戳到痛处,口齿就会变得异常伶俐!”马逢春在我身后来回踱步,语不休,“况且,人也不能永远孤身,特别是女人,因此你需要一双能让你安眠的臂弯,姜淮虽然长得不太靠谱,但估摸着他这般有情有义为你舟车劳顿去请神医的姿态,也不像是作假,你自己好好想想吧,我找我相公去,哼!”
……
用午膳时,还没有见到姜淮出房门,我自然是要去看看的,毕竟如果他真的生了病,多半也是因为昨儿个雨中的负重夜行。
“你还没死吗?”我用着我俩一贯的沟通方式,没有任何礼貌地一边说话,一边推开他房门。
却没想到,抬眼就看见门前的姜淮,生生吓我一跳。
他的黑发高高竖起,却没插任何发簪,一身堇色衣衫,也熨贴得非常整洁。
被他的异常所影响,我连出声都不太利索了,“怎么……不出来吃饭?”
“我只是在跟自己打赌,看你什么时候会主动过来找我呢~”姜淮的嘴唇红殷殷的,说这话时肤色却有些不太对劲儿。
“你不舒服?发烧?”
“没有,我很好。”姜淮眸色红得几乎就快要用折扇遮脸了,“发骚倒是有可能。”
此时没听见他咳嗽,我伸手就要去摸他的额头,看他是否烧得不轻。
可姜淮却拦住了我的手,弯下身双唇凑向我的耳畔,仿佛要与我说什么亲密的话,“如果不爱我的话,就千万不要关心我哦。”
我后退一步。
没有人能受得了这样简单而纯粹的刁难,他病了,他不医,他在等我道出关心承认关心,如此幼稚。
……
某人不听话,县令家的两个小祖宗便和他学,更加地不听话起来。
马逢春去喂他儿子饭,追得满院子跑,而喂她女儿的任务我就应承了下来。我坐在院中端着碗,一筹莫展。
方才从姜淮门中出来,被马铃铛瞅见了,于是她就端正地坐在我面前,不用嘴吃饭,只记得用嘴说话,“姨妈,为什么你要对美叔叔凶?”
我的情绪还停留在方才姜淮的刁难里,有些想掉泪,“没有啊,姨妈很温柔,从来都不凶人的,快点张嘴,啊———”
马铃铛:“姨妈,为什么你的眼睛亮亮的?”
我:“因为姨妈的眼睛里有珍珠,来,张嘴吃饭。”
马铃铛:“姨妈,小铃铛想要玩你的珍珠。”
我:“乖,吃完这碗饭就给你玩,来,张嘴。”
马铃铛:“姨妈,为什么你的裙子跟我的不一样?”
我:“因为姨妈的腿太长,啊,张嘴。”
马铃铛:“姨妈,为什么……”
我扶额站起,一点也不同情马逢春满场跑的艰辛了,“这是谁家的小孩就请谁快点领走好吗!马逢春!马逢春———”
任性的人儿一点都不可爱,姜淮真的是全天未出客房的那扇门,也不知是会饿死,还是病死。
正所谓多情是错,无情是过,我在这标尺之间风中凌乱地徘徊,即做不到应承他的心意,又做不到不管他的死活,这真是让我拧巴欲绝。
我还是去向神医绯嫁讨要治疗伤寒烧热的药方,她也是大大方方得给我开了,但在我转身欲走时,绯嫁有些漫不经心地言道:“我这方子能医伤寒烧热,但不医心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