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愣住:“……”
女孩恍然大悟,一脸震惊:“!”
对喔!
女孩严肃深沉道:“我这是在考验你的良心,厉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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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响亮的咳嗽了一声,双掌猛地相击,企图给自己找回场子——
哗!
惊起的寐鸟笔直地掠向朗朗的夜空,山风卷涌着林涛由远及近;潮湿的云雾朝着这边滚滚而来,叆叇的水汽渐渐变幻成了飒沓的马蹄、飞扬的马鬃、矫健的马身,随着一声响亮的马嘶,奔涌而来的林间夜雾正式变成了四匹雄健的骏马模样——被撞上的梨花树自行化作了蒸腾的云雾,待马身离开后又重新凝结成梨树的实体。
“草,”薄磷感叹了一声,“《排面》。”
这个技艺叫“风为马”,偃方通用,主要用途时王公贵族迎宾时显得主人很有排面。雾马载着众人疾奔而去,被撞上的梨树自行化为缥缈的水雾,月色下的梨花林仿佛燃烧着的银色薄纱,此起彼伏地翻涌着不和谐的声响:
鹤阿爹若有所思:“难道你是……”
“诶诶诶,难道你听说过我吗?”女孩激动地支棱起来,“对对对我就是陆梨衿!”
安静。
鹤阿爹眨了眨眼睛:“啊?”
没听过,你谁来着?
女孩:“……”
场面一度变得无比尴尬。
陆梨衿鼓着腮帮子憋住了眼泪:“你欺负人!!!你一开口搞得我很有名气的样子!!讨厌讨厌讨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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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薄,”鹤阿爹戳了戳薄磷,“你在想什么?”
薄磷一扬眉弓:“你不觉得眼熟?”
鹤阿爹一歪脑袋,他在辰海明月当了这么多年的鹌鹑,偃方里出名的女子也就那么几个,真没有陆梨衿这号人。
“刚刚她出手那一刺,”薄磷比划了一下,“像不像?”
鹤阿爹猝然一惊,明白了薄磷的意思:
刚刚陆梨衿那一刺,像极了闻家破军剑,起手式将星乱!
“闻家破军剑是出了名的传男不传女……”鹤阿爹陡然收住了话茬,“不是,那你放昀山回烟罗,是早就算到——”
薄磷笑了起来:“我的消息,闻大少爷来大凉州了。二少早晚会跟悍将碰上,你猜闻家会怎么办?”
“既然官家动不了悍将那群人,你是——”
借闻战把闻家拉下水。闻家家训“当为天下先”,行事向来狠厉霸道,官家做事尚有法度可讲,闻家就是一群衣冠楚楚的暴力疯子,比如至今还没有世家小姐敢嫁的闻征。
“世家在地方上,往往比官家更有用。”薄磷朝鹤阿爹一眨右眼,“我这个人没什么要行侠仗义的豪情壮志,但凡悍将规矩一点,别犯到我面前,我也不会搭理他。”
——但悍将偏偏没拴住自己的手下,红云差点把云雀摁在烟罗镇。
条条都是宽敞大道,悍将这宝才偏偏越走越窄,大凉州还真是捡到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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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宜嫁娶,忌入宅。
暴躁的马蹄声由远及近地飙射而来,仿佛千万面大鼓震出惊雷的怒响。赤红色的匪旗在厉风里刮卷成一片火烧的霞彩,疾风裹挟着粗砺的黄沙剐擦过萧条的街道,烟罗镇皆是户户家门紧闭,门缝里偶尔才有向外窥伺的眼睛。
冲在最前的轻骑一字排开,为首的男人勒着马缰,通体火红的高头骏马喷着暴烈的吐息,阴沉沉地缓步踱来。
怒黄色的尘沙缓缓四散开去,视野尽头出现了一挑伶仃而妩媚的身影。伶芜钗着六支鸾鸟步摇,浓烟滚墨似的长发被大象牙梳挽住,明烁的耳坠在修长白皙的脖颈上晃出灿眼的细碎光影。烫人的天光灼灼地向下烧去,女孩水红色的裙裳飞扬在躁动的流风里,仿佛一团不甘熄灭的焰火。
为首的男人动了动浓密的胡须,咧开了一线白森森的牙齿:“你一个人?”
伶芜冷冷道:“我一个,不够看么?”
“好!好!”男人被逗乐了,仰天豪笑,气府尚弱的手下耳里当场就见了红,“你一介女流,倒是好胆色!”
他俯身低头,伸手捉住新娘,毫不客气地甩向身后的马背;伶芜像是深秋一片单薄的红叶,被他轻而易举地拽到马上——
红色猝然晕染开来!
伶芜红袖里的冷铁悄无声息地滑出半寸,锋利纤薄的刀锋像是女子婉转的眼风,从后向前猝地贯越了男人的喉咙!
——得手了!
伶芜伸臂用力地搡开尸体,在一众匪寇惊骇的目光里掉转马头,——她没有逃,反而是向匪寇们策马扬鞭,疾冲而来!
她逃不了,她的人生早就系在了客栈上、系在了烟罗镇、系在了这穷山恶水的小天地里;
她也根本不打算逃,悍将欠烟罗镇的血债累累,总得有人站出来清一清、算一算、讨一讨!
作者有话说:
由于卡文卡到一拳砸穿天花板等原因,上一章有较大改动,请读者老爷返回上一章看船新的版本!
第22章 、说第十九:第四日.大囍日(上)
伶芜在马背上振袖甩刀,仿佛一团腾腾燃烧的火霞;制式规整的一对短刀豪饮过灿烈的天光,——猝地掠起两道惊惶的惊电来!
这一切发生得太过突然,最前面的轻骑根本来不及反应,伶芜纵马从他们身边一掠而逝,轻骑僵硬地愣在了原地,既而脖颈缓缓豁开了一线殷红,像是女孩在彩笺尺素上圈下的一道宛转的眉批——
唰!
殷红的飞血在伶芜身后交错着飙射,与女孩迎风怒张的裙裳不分彼此。这下终于有人反应了过来,八尺长/枪抖着红缨穗向伶芜挑去,女孩纵身从马背上腾跃而起,一脚踏在长/枪枪杆之上,使枪的汉子一时挑不起气力,枪尖被迫压进了地面——伶芜顺着纤细的枪杆抢步而上,掌心的短刀飞旋出无匹的炫光,一气割开了对方的喉咙!
“看!”伶芜扬声厉喝,振刀甩血,刀锋遥遥一指客栈前悍将的尸首,刃尖上犹自冒着人血腾腾的热气,“悍将已死,尔等还不速速投降?!”
铁靴霍霍之声随即响起,大街小巷里藏匿着的民兵列阵而出,白发苍苍的老人弓背拄拐,颤巍巍地戳在阵前:
“现下缴械者,家人不究,牢狱减半……”
一谈到官家,常人心里便浮出一个大腹便便的狗官,大肆搜刮民脂民膏,与匪寇同流合污,不管百姓是死是活。
老人长叹了一口气:
到底谁不贪生怕死呢?
镇上主事的,不过是被官家指派的老书生,不过是比别人多读了几卷书、多认得几个人、多活了几些年月。大家都是牵儿带女地扎根在烟罗,哪家的墙院能挡得住武功高强的悍将欺家灭口的报复呢?
他求过上面的老爷,不敢管;他求过路过的镖师,不敢管;他求过天地鬼神,可是悍将照样横行乡里,把烟罗镇的儿女踩在脚下碾磨。
到底是多贪的官,才忍得了这等做派?
——可是人世究竟不比戏文,谁能奈何得了悍将?
……最后居然是客栈年轻的老板娘站了出来,一人一刀一骑,红袖仿佛春风榴火,单刀似是白虹贯日,当场洞穿了悍将喉咙。
“人,总是要站起来活一次的。烟罗镇上所有长了骨头的男人,都在这里了。”
老人咳嗽了一声,他年纪实在是大,拔高的腔调凄凉又嘶哑:
“你们要么投降,要么来试试,谁先见着阎王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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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哈哈哈哈!!!”
“我当是谁呢,一个女人、一个老儒生带着一群软蛋,哈哈哈哈哈哈!”
“你也不想想,你们有这个本事,还至于在我悍将脚下伏低做小这么多年?”
伶芜瞳孔骤然缩成了震骇的一点:
……怎么可能?
刚刚悍将俯身捞她上马,她分明已经一刀洞穿了男人的喉咙,就算悍将有通天的本事,也绝无活命的可能!
飒!
突来的人影仿佛北地卷地的狂风,一瞬就迫近了伶芜跟前!悍将生得倒是方正粗犷,面上两道狰狞的刀疤,飞掠出张狂的英俊。
这一切发生得太快、太突然、太叫人措手不及,伶芜只来得及睁大了眼睛,脸颊就被悍将低头亲了一口:
“火烧似的美人,尝起来倒是没这么烫嘴。”
唰!
伶芜大怒地推出一刀,悍将手指猝地夹住了嚣狂的冷铁:“张伶芜,还记得是谁教你的刀?”
伶芜浑身汗毛直竖,女孩体量纤细,速度倒是不落于下风。她迅速抽身后退,短刀在手腕上转了明晃晃地一圈,又被女孩猝然反握住——
她明白了,悍将这学的是王侯贵族的伎俩:令自己的死士打扮成自己的模样,就是为了试出她上马时藏在红袖里的杀招!
不能慌,不能慌,她对自己说,虽然她和悍将武力悬殊,但是未尝没有一战的可能……
伶芜脸色陡地一白。
她到底只是个客栈的老板娘,没有深入敌围作战的本事。女孩神思都在突如其来的悍将身上,忘记了自己是被匪寇团团包围在中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