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可托着下巴,低头一瞧——楼下的男生大汗淋漓又五官清秀,青涩腼腆,看起来像个好学生。
男生走上楼,支支吾吾地把发卡还给了黎可。
等人走后,蛮蛮在一旁说:“巧了。这人也姓贺,叫贺子杰,是我们班的,成绩不错,就是人有点无聊,有时候说话挺讨厌的。”
黎可想了想:“就他了。”
她托蛮蛮把情书交给了贺子杰,贺子杰收到情书后大为自豪且震撼——如果说那些出众耀眼的好学生是很多人心中仰慕的对象,那黎可应该是那群游手好闲的男生最想追求的坏女孩。
原来全年级最低调最漂亮的坏女孩早就偷偷地暗恋他喜欢他,还特意跨班来追求他,那封情书—看就是精心准备,香气扑鼻,信笺华丽精致,秀丽的笔划不知道写了多久,情意绵绵,全都是少女明快的爱意。
可惜初三是毕业班,面临着中考,贺子杰的目标是市里的重点高中,要专心学习,并不适合在这个时候分心早恋。
一个月后,贺子杰还是答应成为黎可的男朋友。
也许他可以当一个正面榜样去影响黎可,他可以名正言顺地拯救她,让她不要再这么懒散堕落,让她远离那些不良同学,变成一个勤奋上进的好女孩,两人一起考上重点高中,再一起念大学,皆大欢喜。
贺子杰说这些话时,黎可坐在校外冷饮店,歪着脑袋瞅着他:“那你要怎么做?每天给我补课教我作业?”
“可以。”贺子杰思索片刻,“如果我有空的话,可以教你,我们一起找个地方学习。”
“那你不会跟我牵手亲嘴吧?”黎可吸了口珍珠奶茶,“我们就天天在一起学习?”
贺子杰突然涨红了脸。
她还没来得及说话,黎可已经点头:“可以,我接受。从今天起,你就是我的男朋友,我就是你的女朋友。”
她把账单递给贺子杰,托着下巴微笑,“请男朋友帮我买单哦,谢谢。”
这段早恋只谈了两个多月,贺子杰有点吃不消。
他经常要腾出时间辅导黎可,自己的学习时间就大大缩减。他还要给黎可花钱,请她吃午饭喝奶茶,周末还要陪她逛街逛精品店,几乎要花光自己所有的零花钱和压岁钱。
黎可经常把他带到那些不适合学生去的场合,要么去滑冰场滑冰,要么去游戏厅玩游戏,要么去爬山玩水逛公园。
两个月下来,黎可的成绩没长进多少,贺子杰的成绩倒退步了。
贺子杰觉得这样太亏了,自己好像苦力,纯纯付出零回报,月考成绩还迅速下降,他跟黎可提了分手:“马上要中考了,我们要以学习为主,等我们考上了高中再谈感情吧。”
两个月的时间,黎可已经看腻了贺子杰,他的脸还不够帅,只能勉强称为清秀,说话也很无趣,恋爱谈得很没意思。黎可点头:“好吧,分手吧。”
贺子杰埋头用功,如愿以偿考上了重点高中。
黎可中考失利,去了市里的一所末流高中。
两所学校离得很远很远,偶尔见一面,贺子杰发现黎可越来越漂亮堕落,但他还不能靠近她靠近这所学校,不然会被带坏,误入歧途,影响高考。
终于等到高考结束,贺子杰考上了一所还不错的大学,他觉得自己终于可以去找黎可。
可惜那时候黎可身边已经有了个叫欧阳飞的男朋友,两人亲亲热热的从他面前走过,黎可连个招呼都没打,甚至没有多看贺子杰一眼。
贺子杰不敢置信。
在那封情书里,她用打动人心的笔触说喜欢他,希望他有时候能多看她几眼。结果等两个人能真正在一起,她却早已移情别恋,连一眼都懒得看他。
后来贺子杰在大学找了女朋友,但一直对黎可念念不忘——他不会找到像黎可这么漂亮的女生,她还是他的初恋。
贺子杰时不时想着要找黎可复合,只是蛮蛮告诉他,黎可连儿子都有了,他才垂头丧气地断了这种念头。
对贺子杰而言————这是刻骨铭心又遗憾万分的初恋。
对黎可而言——谁还记得啊,可千万别提她那个无聊又幼稚的初恋。
黎可以前是那种学生。
她成绩不好,散漫懒惰,无组织无纪律,有自己的小团体,别人惹她不爽她会抓住不放,会顶撞老师,会跟男同学吵架打架,跟学校那些混混男生的关系都不错。
但她在班上并不活跃,不参与集体活动,偶尔逃课,大部分时间都是独自窝在教室角落默默上课、睡觉、听歌、看小说漫画。
她喜欢藏在宽大的校服外套下的漂亮衣服,喜欢十字架和骷髅头的潮酷饰品,喜欢偷偷打的三个耳洞,喜欢涂亮晶晶的粉色唇膏,喜欢长长的刘海遮住眉眼,喜欢嚼着口香糖、抱起手臂走路,下雨的时候喜欢翻起衣服的帽兜,目不斜视又冷冷淡淡地从人群中路过。
那时候蛮蛮性格激进火爆,淑女剪很短的假小子头,娜娜忙着谈恋爱,四个人形影不离,结成了江湖四美帮派。
学校统一把这类行为不端、不求上进的女生归为“小太妹”之流,但黎可觉得自己更像个特立独行的江湖侠女,并没有做过多少坏事情,而很多年之后再回想当年的行为事迹,大家觉得不过是野蛮成长期的迷茫无助,在此后的岁月里,江湖四美除了黎可,其余三人都陆陆续续地回归了脚踏实地的正常人生。
似乎那个年龄的少男少女都在急切地寻找某个出口来证明自己,就像飞蛾咬茧,熬过阵痛也许就能破茧成蝶,熬不过去的都是灰暗人生。
再把青春期的那些傻事拿出来讲,谁都有头皮发麻的羞耻感——黎可不想跟淑女和蛮蛮提起贺循,就是这个道理。
她初中最丢脸的就是做出了一件违背人设的事情——在芳心萌动的年龄莫名被汹涌情绪鼓动,胡思乱想又方寸大乱地写了一封情书,而后偷偷地塞进了某个人的书包里,忐忑地等着他的回复。
很可惜,那封精心准备的情书甚至都没有被拆开,而是被直接扔进了垃圾桶,又被黎可无意瞥见,灰溜溜地捡回来。
江湖四美都说,只要她把刘海梳起来,就是全年级最好看的一张脸,这么好看的脸居然被人无视拒绝,以至于黎可为了证明自己的魅力,忿然把情书转给了另一位男同学,在此后的恋爱生涯中,再也没有主动追求过任何一个男生,都是被人穷追猛打才肯点头。
天涯何处无芳草,她一直抢手得不行,后来谈的恋爱不少,男友接二连三地帅,在这十几年时光中,黎可没有再想起那封情书一秒,直到走进了白塔坊。
人生无常啊。
“人家一个天之骄子,突然眼睛瞎掉,光明灿烂的人生突然没了,性格心境肯定不一样啊,他回到潞白,就是连家人朋友都不想见,不想和以前的人生有任何瓜葛,你好端端地跟他讲初中同学,一来他根本不记得,二来他压根不想知道。”
黎可戳戳淑女和蛮蛮的肩膀,对她俩有要求:“不要提以前的事情,千万不要扯同学关系,咱们就把这事烂在肚子里,不要对外宣传,不要和任何朋友同学八卦他的事。”
淑女和蛮蛮举手发誓保证,不宣传不八卦。
黎可特别跟淑女强调:“不要让他知道我们同班同学,特别是我以前干的那事,忘记以前的一切,就当是刚刚认识的陌生人。不然他恼羞成怒,咱们的工作都要黄,赚钱要紧啊,是这钱不好赚吗?上哪儿找这么好的老板?”
蛮蛮笑道:“我可没赚人家的钱,你啥时候把他带医院来看看病?我都忘记这人长什么样了,就记得他走之后,那个成绩排名的万年老二,噌地就变成了年级第一名。”
“今天吃饭我买单,你们吃的喝的都是他付我的工资。”黎可指指点点,正经强调,“吃人嘴软啊。记住我的叮嘱,以后谁露馅,我肯定不饶她。”
淑女和蛮蛮都点头答应。
怎么说人家也是遭遇不幸,又是十几年前一点无关紧要的小事,真没必要去多嘴。
只是蛮蛮问:“那你现在看他是什么感觉?”
黎可懒声回:“陌生人,有钱大方的老板,偶尔同情,感慨人生和命运。”
这点说的倒是——没有人不感慨命运之手的离奇和无常。
“没有一点想起以前……”蛮蛮两手指尖怼怼,嬉笑,“你送给贺子杰的那封……情书?贺子杰读大学那会还想拿着情书去找你复合,里面到底写的什么?”
黎可无语,冷哼着朝天翻白眼:“拜托,提这些干嘛……十四岁的时候谁不幼稚?早就忘记了。”
蛮蛮搂着她:“逗你玩呢。”
蛮蛮这么多年喜欢同一个男明星,跟男友吵吵闹闹数年还是不舍得分开,她知道自己拿起感情就放不了手,但这么多年的朋友,黎可是什么样的性格大家都清楚——她就像风一样,风从树梢刮过,遇见喜欢的树她会停下来休息,但永远不会绕着一棵树痴缠。
也幸亏她像风一样。
最近上班,黎可就有点冷脸。
她最初来白塔坊,认出贺循之后,的确抱着那么点坑蒙拐骗的心态——能赚钱还能听他喊自己“黎姐”。
后来日子一天天过,她又渐渐忘记这事,又把他当一般人对待。
这回跟淑女和蛮蛮强调完,黎可又想起来。
贺循喝到了她煮得过烫的咖啡,吃到了裹在肉丸里的巨大姜块,冷不丁耳边突然响起的噪音,跟她说话她假装听不见,玩游戏总被她突然在后背捅刀。
“你这两天怎么回事?”他冷声问,“是想扣工资还是如何?”
“没有。”黎可狡辩,“我这几天情绪不太稳定,忽冷忽热的,记性也不太好,可能是更年期到了吧。”
“更年期?”
贺循蹙起的眉棱转为微微挑起,“还是你想说你又到了四十多岁的年龄?”
“大姨妈,大姨妈行了吧!”
黎可冷哼着往椅子里蜷,“非得让我说出来。我肚子疼,哗啦啦流着血呢,还天天洗衣做饭伺候你,犯点错不是很正常吗?就不能体谅下女人每个月那几天,天天就知道扣工资威胁人。”
她态度并不好,但贺循也没生气,而是莫名怔住。
冷清神色浮起一丝尴尬,他伸手摸了摸鼻尖,最后默默走开。
过了会,他把屋里的温度调高了点。
黎可还意外地得到了一次做饭豁免权,中午贺循点了她最喜欢吃的辣火锅,足不出户地享受在家吃火锅的快乐。
其实这个人还不错。
黎可又不计较,把以前的事扔开了,该干活干活,该吃吃该喝喝。
天气太冷了,小欧再来家里玩,就不能一直在花园里呆着,黎可让他和Lucky在客厅里玩。
黎可发现,小欧现在喜欢跟贺循聊天。
小欧说他喜欢跟贺叔叔说话,贺叔叔懂很多事情,会很跟他讲一些见解或者想法,比如同学和老师为什么会说那样的话,东西和场景为什么要那样布置,小欧喜欢听这些,觉得自己像个小大人一样。
其实小欧从小到大,跟着黎可或者被人带出去吃喝玩乐不少,但大家更多的是照顾他的身体和情绪,很少会跟他聊一些更深入的话题。
黎可知道自己没有办法应付所有小欧想要的。
“那你可不能打搅贺叔叔哦,如果贺叔叔不想说话,那你就不要打搅他。”黎可千叮咛万嘱咐,“不要问他一些敏感问题,比如他的眼睛啊,看东西、出门,走路打球运动这些,你也要照顾一下他的心情,多聊聊上课,学习,Lucky,可以跟他分享一下你的生活和感想,让他知道外面现在是什么样子的。”
小欧郑重点头:“我知道。”
既然妈妈嘱咐,那小欧就多跟贺循聊自己的学习和生活,以至于三个人一起吃晚饭,黎可还要听他俩说话。
“我在白塔小学念书时,最自豪又最害怕的事情是被人知道我的外公是首任校长。”贺循对小欧的微笑里还有一丝无奈,“这样外公来接我放学就会被请进学校,所有老师都会过来跟我说话,这一度让我很苦恼,后来我就不肯让我外公来接。”
“终于等到小学毕业……结果念初中,班主任还是我外公的学生,我依然要被喊去办公室……”
黎可突然在旁边情不自禁地冷哼。
声音没控制好,以至于小欧和贺循都停住,小欧问:“妈妈,你想说什么?”
黎可问:“你知不知道最常被喊进老师办公室的是哪种人?”
小欧摇头。
“一种嘛,当然是老师们的得意门生,还有一种,就是班里的坏学生。”黎可假笑,“小宝贝,多跟你贺叔叔学习。”
贺循摸着水杯,漆黑的眼睛转向她:“听起来……你以前也常去老师办公室。”
“对啊。”黎可耸耸肩膀,无所谓道,“不过跟你不一样,我就是那种常去办公室自我检讨的害群之马。”
贺循的确有这种记忆——老师办公室常有同学罚站或者写检讨书,但那些同学挤在角落,他也从不去看。
不知道哪个时间空间,她也是那些罚站的男孩女孩中的一员。
可以想象,她应该轻易就把老师或者同学弄得火冒三丈。
贺循拍拍小欧的肩膀:“别学你妈妈的样子,她不听话。”
谁不听话?!
黎可在餐桌底下极轻地踹了贺循一脚,又笑眯眯地说不好意思,自己腿长不小心撞到,再分别挟起叉烧酥放进他和小欧的碗里。
贺循不动声色,伸手掸了掸被她毛绒绒拖鞋踢到的裤腿,再捻起手边的湿手巾,垂着眼睫,慢条斯理地擦拭修长洁白的手指,把手指一根根地捋干净。
黎可皱着鼻子努起嘴,腹谤这人洁癖狂,睫毛交错的瞬间,那块湿手巾突然就被极快地丢了出去。
眼前视线突然有白色闪过,黎可敏捷,闪身一躲,堪堪就避开了直扑脸面的暗器。
屁股下的椅子吱嘎拖了下,手巾掉在了黎可的椅子旁。
小欧正在埋头啃东西,没发现这两人的小动作,抬头诧异:“妈妈,你怎么了?”
“没事。”黎可维持着大大的假笑,弯腰捡起手巾,扔在桌上,“快吃吧,吃完咱们回家。”
她冲贺循竖起了中指。
可惜人家看不见,表情依旧淡定无暇。
白塔坊的日子总是一成不变。
时间已经翻到了年底,这个冬天黎可极少再去兼职礼仪小姐,拿到手的工资也很满意。
不过贺循好像忙了起来。
曹小姐的电话更多,送到家里的文件也更多,甚至何老板也多来了几次。
黎可听他们说话,知道是贺家公司的事情,跟潞白市的政府在新发开区那边有个新的政企合作项目,地皮和政策引导由政府规划,贺家提供资金和技术配备,具体的细节实施,何老板那边弄了个新公司,就是要开始项目进展。
这阵子,贺循的电话经常响起。
他的手机一直都是随身携带,至少以前在中午休息时间,黎可不会听见他的电话铃声,但最近连中午和午饭后都有电话打开。
黎可最近听贺循握着手机,喊了好多次的“大哥。”
她知道他有个亲哥哥和亲姐姐,最近电话消息和送到家里的文件太多,以至于黎可都知道了贺邈和贺菲的名字。
贺循参与了潞白市的企业项目,贺邈找他的频率理所当然提高,趁着年根底下,贺邈打算来趟潞白市出差。
除公事之外,也顺便看看小弟。
贺循回到潞白之初,当时陪着他回来的除了家里带来的保姆,贺家父母和贺菲一家都来了,一来是看看宋慧书的故乡和外公外婆的故居,二来家里人实在不放心,也看看贺循想要的新生活到底如何,陪着贺循在白塔坊住了一小段时间。
当时只有贺邈没有回来,一方面是公司事忙脱不开身,另一方面要安抚清露。
公务加私事,这次贺邈打算在潞白市待一周。
贺循当然说好,另外大哥来也无须住在酒店,白塔坊的家里就有客房,俩人还能多相处些时间。
贺邈也是这个打算。
确定好时间之后,黎可被告知——家中即将有客,那几天她会增加工作量,也要提前做好准备。
她要重新整理二楼的客房,更换床上用品,准备一应待客物品,也许一日三餐还需要增加一个人的份额。
黎可丝毫不觉得麻烦,反而觉得兴奋——以前家里从来没有关系亲近的来客,现在难得有客光临,还是贺循的亲哥哥,还是真正的公司总裁。
虽然她以前会喊贺循为贺总,但那多半是开玩笑,但现在不一样,是真正的贺总要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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