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平时做些小本生意。”
楚家众人点头,原来是商人,小本生意估计是谦虚的话,一个月就能赚五百多,对他们来说已经是天大的生意了。
他们惊羡归惊羡,识趣地没有瞎打听。
陆明霖巧妙地岔开话题后,几人转头聊起了旁的。
楚颂忮忌地直咬牙,恨不得取而代之。
家住二环内,母亲经商,父亲虽然不清楚什么职业,但用脚指头想也知道不会差。
天杀的,有钱人这么多,多她一个怎么了!?
退一万步说,陆明霖的富婆亲娘,为什么不能莫名其妙认她做干女儿呢!
楚颂怨天怨地,怨死对头写的狗屁烂小说,心里又把人骂了好几遍。
另一边,陆明霖心里羞耻又尴尬,怎么就……像是被冲晕头脑,孔雀开屏般透露这些。
他到底在畅快什么?
陆明霖不是喜欢卖弄和炫耀的人,下乡大半年,知晓他底细的只有从小一块长大一起下乡的岑子慕。
其余人有心打探,都被他糊弄过去了,哪怕是知青点同吃同住的知青,也只知道他来自首都,家境不错。
别的,一概不知。
所以楚颂……实在有毒。
陆明霖想,楚颂此人,绝对不能多相处。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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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开饭了,开饭了,有啥事都饭后再说啊。”
饭菜端上桌,叶秀枝擦了把手后,到院子里喊人过来吃饭。
天气转凉了,原本一家人都在院子里吃饭,现在转移到堂屋,中间摆了张方正的实木大桌子。
叶秀枝话音刚落,楚颂瓜子也不磕了,站起来,很给面子地“哒哒哒”小跑进屋。
陆明霖到的时候,看见她正往大家碗里倒酒,“这是我娘自己酿的酒,超级好喝哦,有钱也买不到,你们有福了。”
岑子慕顺势说:“那敢情好,叶婶酿的,我今天有口福了!”
“对呀对呀,平时我们自己都舍不得喝呢。”
一来二往的,把叶秀枝哄得找不着北,嗔怪地看眼楚颂:“行了,少给我戴高帽子。”
没计较楚颂睁着眼睛说瞎话,明明昨天她还把米酒端出来,一家人喝了个尽兴。
其实,楚颂这么积极也是有原因的。
第一,她是家里最小的小辈,给客人端茶递酒的活,她做最合适。
第二嘛,楚颂巴不得他们多喝点酒,男人啊,一壶酒,一碟花生米,他们能喝一晚上。
这样,饭桌上的竞争者又少了。
在这个缺油少盐的年代,楚颂不得不抛弃淑女的矜持。
神马都是浮云,只有吃进肚子里才是真的。
说起来,陆明霖和岑子慕今天能来吃饭,其中就有楚颂的功劳。
要不是那天回村时,她阴阳怪气陆明霖是养猪小能手,被满心满眼都是如何养出大肥猪的楚航听见,转头去找陆明霖两人虚心请教。
几人一阵捣鼓,还真琢磨出了套养猪大法,初见成效后,楚耀国代表芦花大队,邀请人来家里吃顿便饭,以示感谢。
综上,楚颂觉得她才是芦花大队的大功臣!
毕竟,如果没有她,又怎么会有后面一系列的事情捏?
楚颂拿起筷子,深藏功与名。
柴雪琪最后端了碗蛋花汤进来,菜就算上齐了,所有人陆续就坐。
虽然说是便饭,但叶秀枝觉得两个知青都是从大城市来的,什么好吃的没见过?自己既然招待人,就不能太磕碜,免得闹笑话。
所以这顿饭,丰盛程度堪比年夜饭,有菜有肉,有蛋有河蟹。
叶秀枝的厨艺一般,没法和楚颂以前高薪聘请的大厨相比。
不过,楚颂没资格计较那么多了。
用叶秀枝的话就是:有的吃就不错了!你还挑三拣四上了,知不知道有些偏远地区的人,现在还在吃糠咽菜呢。
楚颂当时就震惊了,“什么!还有比我们更偏远的地区吗?!”
然后叶秀枝赏了她一个白眼,骂她“缺心眼”。
楚颂大逆不道地想,真是虎落平阳被犬欺,想她堂堂A市一霸,竟沦落至此!
余光瞥见旁边的柴雪琪开始动筷,楚颂心里一紧,顿时升起浓浓的危机感,没空伤春悲秋了,而是紧随其后,快狠准地夹了只螃蟹。
螃蟹是楚二哥在小河边抓了好几个晚上,才凑出来的一盘辣炒小螃蟹。
和桌上油腻腻的腊肠腊肉相比,楚颂更偏爱海鲜。
除了她,没人爱吃壳多肉少又难剥的小螃蟹,大家都更喜欢肥肉,油水足,吃了有力气。
“小岑、小陆啊,千万别跟婶子客气,敞开肚皮尽管吃,就当是在自己家!”叶秀枝笑着招呼人。
岑子慕笑眯眯应好,陆明霖视线却忍不住落在楚颂身上。
她这会儿倒是难得安静,眼里一心一意只有吃。
吃相很秀气,哪怕是剥螃蟹,也丝毫不让人觉得狼狈,埋进比她脸还大的碗里,吃得头也不抬。
陆明霖又看了一眼,确定自己没看错,不是错觉,也不是她脸小,而是碗真的很大。
……可她怎么会拿这么大的碗?
或许是陆明霖停留的时间有点久,叶秀枝看过去,一眼瞥见闺女的海碗,她尴尬地咳了声。
“这不,上次让她洗个碗,毛手毛脚把碗摔了,就端这个了。”
家里吃饭用的小碗都有数,没多的,买新碗还要花两毛五分钱,叶秀枝气得鬼火直冒,把楚颂骂了顿,责令她以后吃饭都端大碗。
本意是让她长长记性,没想到楚颂脸皮
厚,有了自己专属大碗后反而开心得不得了,渐渐的,她也就忘了这码事。
如今,全家人都习惯她每天端个海碗吃饭了。
楚颂本来就对陆明霖很有意见,凭什么他是书里人气角色?见他自个儿撞上来,便不客气地问:“你家是不是住在海边啊?”
陆明霖一愣,没明白她什么意思,下意识摇头否认。
“那你管这么宽,我就喜欢用大碗,怎么你了?”
陆明霖:“……”
岑子慕一个没憋住,笑出声。
叶秀枝眼前一黑,“楚仙仙!怎么跟小陆说话的?没大没小的。”
“没关系,叶婶,楚颂同志……呃,是童言无忌。”
楚颂:“当然了,我这叫天真无邪、说话诚实。”
岑子慕忍了又忍,憋住笑,拿胳膊捅捅陆明霖,压低嗓子问:“喂,感觉怎么样?”
他是真觉得稀奇。
陆明霖这家伙从小就是“别人家小孩”,人见人夸的。大院里的孩子,听过最多的话就是“你瞧瞧陆明霖,再看看你”。
岑子慕以前还不服气,不就是装乖乖崽嘛,他装模作样学了几回,觉得还是太变态了。
究竟是爬树不好玩了?还是钓鱼没意思了?他是俗人,才不受这种折磨!
而现在,难得见陆明霖吃瘪,岑子慕啧啧称奇,恨不得把楚颂供起来,让她多说两句。
陆明霖没理他,面上依旧是温文尔雅的模样。
楚颂被叶秀枝瞪了两眼,也老实了,没再口出狂言。
吃过饭,天色还早,陆明霖和岑子慕不好意思拍拍屁股走人,留下来陪楚耀国聊天。
楚颂因为不想被叶秀枝逮去干活,虽然对男人间的聊天和芦花大队未来十年发展没兴趣,但还是挤过去,时不时点头,嗯嗯啊啊地附和着。
楚耀国讲得更加兴起,他是个称职的好队长,这么多年,始终心系着整个大队的利益和发展,克己奉公、铁面无私。
楚颂想,如果是她,多半要捞上几笔,自己先吃饱再说。
叶秀枝收拾完饭桌残局,见大家都还在院子里,无视楚颂可怜巴巴的眼神,把包裹拿了出来。
“小岑啊,这些东西你收回去,今晚没做什么好菜,招待不周,你们下次再来玩啊。”
“谁说没好菜的,我这都撑得走不动路了。”岑子慕推拒,“婶子,您真的太见外了!”
叶秀枝态度坚决,不肯接受这么贵重的礼,楚颂目光跟着包裹移动,要不是怕挨训,她也想加入战场。
几番拉扯后,叶秀枝终于让步。
“这水果罐头我就收下了,其余的,你们拿回去,别嫌婶子多嘴啊,我知道你们单身男青年花钱大手大脚,但过日子,还是得精打细算……”
叶秀枝没忍住唠叨起来。
楚颂恋恋不舍地盯着岑子慕手里的包裹,感叹她娘没眼光,要拿也该拿肉罐头呀,拿什么水果罐头!
就应该让她出手,她好意思收礼。
岑子慕被这哀怨的目光刺得发虚,总觉得自己是做了什么罪大恶极的事情,他头皮一麻,干脆甩给陆明霖,反正东西是他的。
楚颂偏了下脑袋,用一双仿佛会说话的眼睛,开始盯陆明霖。
陆明霖:“……”
他认真想了想,楚颂区别对待的原因似乎找到了,大概在她看来,他没有送礼,还来蹭饭?
代入楚颂,这种行为的确让人讨厌。
过了两秒,陆明霖扶额,所以他为什么要代入楚颂……
收回飘远的思绪,又陪着楚耀国聊了半小时,估摸着时间差不多,陆明霖两人起身告辞,天已经黑了,楚家人便没有多挽留。
楚颂自告奋勇地举手:“天都黑了,我送送子慕哥!”
所谓事出反常必有妖,平时能坐着就绝不站着的主儿,这会儿主动提出要送人,叶秀枝都不需要多思考,臭丫头这是贼心不死,还惦记着人家肉罐头呢。
“行啊,让你二哥陪着一起。”
楚衡没什么意见,应声“好”,转头去拿照亮用的马灯。
那她还怎么操作!楚颂垮起脸,气哼哼甩手:“我不去了。”
叶秀枝心道:果然!
“不用送,婶子,我们自己回去就行。”陆明霖和岑子慕两个男人,又哪会怕黑,连忙客气地拒绝了。
叶秀枝把马灯塞给两人,“那你们把灯拿上,天黑,免得摸瞎。”
“谢婶子,我们走了。”
“慢走啊。”
楚颂一撇嘴,没等人走远就开始抱怨:“他们拿走了我用什么,晚上掉进茅坑怎么办?”
叶秀枝忍了又忍:“什么怎么办,洗洗还能用!”
楚颂嫌弃地直皱鼻子。
但她是个乐观的大女孩,转念一想,马灯在岑子慕手里,她就有借口去知青点了呀!
她,是绝对不会让她的肉罐头,逃出手掌心的!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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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及时用掉,如果能投喂我就更好了(wink
纯良如叶秀枝,此时还不知道有句古话叫———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
第二日,楚颂难得没让人催,利落收拾完,人模人样地出门上工。
房清容像头只知道埋头苦干的老黄牛,已经自觉地一人打两份工,楚颂全程摸鱼,偶尔高兴的时候,还会嘴甜地夸夸人。
然后看房清容从头红温到脚,是羞的。
午饭原本该大牛来送,但早上出门的时候,楚颂特意交待了今天她要回家吃,叶秀枝没多想,点头同意了。
于是,楚颂在回家途中,美滋滋地一拐,半路拐去了知青点。
知青点离村口不远,原先是大仓库,废弃后被改造成知青的集体宿舍。
这会儿,知青们正陆陆续续回来,准备吃午饭,有人见到她,率先打起招呼:“小楚同志,这是要上哪去?”
“我来知青点找人,找岑子慕。”
“哟,他好像还没回来,你找他什么事啊?”
“我娘让我把借给岑子慕的马灯拿回去。”
昨晚,陆明霖和岑子慕两人去大队长家吃饭,知青点的知青们都知道,见是这事,大家的八卦心思也就淡了。
“他应该马上就回来了,你进来坐吧。”
“好啊。”
搭话的女知青一愣,她只是客套两句,没想到楚颂真的欣然应下。倒也不是她不想让人进,知青点总共六女五男,大家挤在一个小院里,男左女右,是集体宿舍。贸然让人进屋有点不合适,她便搬了椅子放在门口。
楚颂笑眯眯地说:“谢谢姐姐。”
童舒鹂笑着摇头,“没事,我叫童舒鹂。”
“是黄鹂鸟的鹂吗?”
“对。”
“难怪呢,我觉得你的声音就像黄鹂鸟一样,清脆又好听,你爹娘真会起名字。”
童舒鹂被夸得有些不好意思,脸红红的,一句话,竟然把她全家都夸了个遍。不过嘛,好话谁都爱听,赞美是性价比最高的社交手段。
“哎呀,哪里好听了……你等着也无聊,我前段时间炒了南瓜子。”童舒鹂说,“我去拿出来,你解个闷儿。”
“好啊好啊。”
南瓜子被炒得香香脆脆,带着股清香,楚颂不光自己嗑,还连吃带拿地抓了两把放兜里,准备带回去孝敬她娘。
知青点算是个大家庭,女生负责做饭,男生负责劈柴打水,分工明确,今天没轮到童舒鹂做饭,她便陪着楚颂聊天。
她其实和队长家的小闺女不熟,只有过几面之缘,不过聊下来,觉得人还挺有意思的,落落大方。
两人没聊多久,岑子慕回来了。
童舒鹂看见楚颂激动地握拳,起身,像是看见珍贵的肉罐头般,一眨眼就冲到人跟前。
“子慕哥,你回来了!”
岑子慕有些意外:“楚颂?你怎么在这?”
“我是来拿马灯的。”
岑子慕:“马灯?我今早上工的时候已经还给楚叔了。”
“好吧。”
楚颂没料到人已经还回去了,不过没关系,这本来就是个借口,她拦在岑子慕面前,没动,
颇具暗示地眨眨眼睛。
岑子慕:?
陆明霖虽然很不想承认这方面的“天赋”,但他觉得,他似乎读懂了楚颂的潜台词。
他轻咳一声:“你等等,我有东西要给你。”
楚颂含情脉脉地望着她,激动点头,目送他进屋,再出来时,陆明霖手里果然拿着她熟悉的包裹。
楚颂更激动了,不等人开口,她便矫揉造作地捂住嘴:“哎呀哎呀!这怎么好意思,哈哈,好吧,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陆明霖没看出来她哪里勉强,脸上维持着体面的笑容:“没关系,本来就是要送给你……们的,昨晚叶婶实在太客气了。”
楚颂也觉得,身为她娘,居然这么有道德底线,还拖后腿,实在不应该!
她故作苦恼地叹气:“不过,如果被我娘知道,我收了你们东西……”
陆明霖又懂了,她是想欺上瞒下,然后吃独食。
他默默想,楚颂虽然行为“恶劣”了些,但也不失纯粹,总比某些虚伪奸诈小人要好。
正因为这份纯粹,陆明霖非但没有看不惯楚颂,反而觉得她率真可爱,心里当她是贪吃贪玩的异父异母亲妹妹。
于是顺着她的意思道:“如果叶婶知道了,恐怕心里又会过意不去,所以,非常时期可以采取非常手段。”
楚颂一喜,这个陆明霖实在太上道了!如果这是场全息模拟游戏,她觉得系统这会儿应该不断提示她“好感+0.1”。
“我懂了,明霖哥,你真是大好人!”
从“陆知青”变成了“明霖哥”。
陆明霖从容地收下好人卡,说起另外一件事,“我托人买的鱼,大概下午送到,晚上是我送过去,还是?”
楚颂想了想,她一点儿都不想多走路,但送到家,被叶秀枝发现了,恐怕这鱼多半要退回去。
她想了个折中的办法,并为自己的机智点赞:“晚上下工的时候,我们在我家附近的小山坡会面吧!”
陆明霖努力说服自己,没什么大不了的,又不是私会,只是见面送个东西。
“好。”
陆明霖挂上风度翩翩的笑容,正想提醒楚颂时间不早该回家了,就见她喜滋滋地抱着包裹,目的达成后,头也不回地走了。
陆明霖:“……”
岑子慕目睹了全过程,好半天才回过神,他夸张地张大嘴巴,看向疑似被鬼魂附体的好友。
陆明霖冷淡抬眼:“有事?”
“这话不应该我问你吗?!你这是……”他艰难地换了措辞,“是对人有好感?你想好了?你不是和伯父伯母说过,绝不考虑在乡下成家的吗?”
陆明霖觉得他病得不轻,“你想太多,只是之前欠了她点东西,现在弥补上。”
岑子慕半信半疑,他还算是了解陆明霖这个好友,以前怎么没见他这么“热心肠”呢?
再说!他是没看见他那上赶着的不值钱样子。
不过,岑子慕摸摸下巴回想,楚颂虽然是乡下姑娘,但无论是说话做事,还是相貌谈吐,都不像个乡下人,确实很有意思。
楚颂回去时,家里人都已经到家了,她做贼心虚地猫在门口,找准时机,等外面没人时才冲进自己房间,火速藏好包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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