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鼻头那人登时头破血流,整个人顿时懵了,哪还站得起来。
“走!”崔扶风一声大喝,拉起千灯便向庙门口疾退。
金堂愣了愣,还不知如何反应,鸣鹫已经抓住他,把他拖了过来。
冯翊当即跳起来,向他们扑去。谁知身后人影骤现,凌天水早已跃入庙门,抬脚一记重击,将他迎面扫倒。
伴随着冯翊扑倒的声音,后方山羊胡和壮汉扑了上来。
凌天水旋身揪住旁边瘦子,抓住其背心摔向对面,三人撞在一起,同时倒地,手中刀子呛啷击地。
见他如此威势,蓝秀容心惊胆战,吓得转身就要逃。
凌天水踢飞破香炉,砸向她的背心,正中腰部,她双脚一软瘫倒在地。
鸣鹫此时才“啊”一声叫出来,见五个乱兵都已躺在地上,只能瞪眼生气:“不是说让我来打架吗?一个都不留给我!”
凌天水踢开地上那个被削了鼻子的兵匪:“打完了,你善后。”
鸣鹫骂骂咧咧,见四下也没绳索,利索地剥了他们衣服把手捆上。
金堂犹犹豫豫地看看还趴在地上起不来的蓝秀容,又看看千灯的脸色。
千灯平静地嘱咐他:“快把你七婶扶起来,小心别伤到了。”
金堂忙过去将蓝秀容搀到柱子边坐下,鸣鹫已抽下冯翊裤腰带丢过来。他迟疑了一下,便将蓝秀容手背到背后绑好,示意她靠柱子坐着。
几个兵匪被各自捆扎,千灯目光在他们五人身上扫了一圈,沉声问:“听你们的口音略有不同,应当是来自各地,如何会聚在一起作乱?”
山羊胡眼珠一转,俯头连声哀求:“真没作乱,我等都是小兵,知道首领叛乱时,大军早就进城劫掠了,我们没抢到城里,只能跟着头儿在郊外乱转,后来经过池塘边时听到砍杀声,就靠近去看了看,谁想老三的鼻子就被削掉了,也是飞来横祸……”
“是么?”见他们不肯承认,千灯便又问,“看你们的模样,入伍也该有十几二十年了。但泾原兵虎狼师——”
凌天水对于这些如数家珍:“泾原兵原无虎狼师,是朱滔入关防秋之时收拢西北一些流民、溃军临时组建。你们口音不一,自然不是西北流民,说,之前是哪支队伍的逃兵?”
山羊胡伏在地上,还是一副恭敬模样:“没有没有,几位误会了,小的们没当过逃兵,只是机缘巧合凑一起了……”
话音未落,凌天水一脚踩住了他的山羊胡,另一脚直接将他整个人踹飞了出去。
山羊胡滚在地上,捧着鲜血淋漓的下巴发出杀猪般的惨叫——他的胡子连同一小块脸皮踩在凌天水的脚下,已被撕了下来。
凌天水面无表情将带皮的胡子踢开,并未理会那没了山羊胡的“山羊胡”,目光冷冷在其他几人面上转过。
见他如此狠辣,四人吓得面无人色,抖若筛糠:“将军饶命,我们一定如实招来,不敢再有隐瞒!”
凌天水转向千灯,一抬下巴示意她继续问。
鸣鹫嘬着牙花子,见山羊胡遍地打滚,便将他扯过来绑柱子上了。
即使早知道军中之人必定手段残酷,可千灯还是被凌天水这异常的狠戾吓得呆了一呆,回过神来才转向了冯翊:“所以,你们之前是哪支队伍的?”
她声音依旧不高,但内含肃杀寒意,而冯翊这样的壮汉看着她身旁的凌天水也觉得胆寒,只能如实开口道:“我们当年是……是昌化王麾下。”
一听到“昌化王”三字,除早已心中有数的崔扶风外,金堂鸣鹫等人的目光立即都看向了千灯,面露错愕之色。
千灯却只盯着他,一字一顿道:“慢慢说,把你们如何离开昌化王军、如何来到这里、在此间又做了什么,所有细节说清楚。”
第十一章 玉佩
“十八年前……我十八岁,秀容十五岁,我们互许终身,可蓝家嫌弃我一穷二白,哪肯将她嫁给我?”
冯翊说着,目光望向倚靠柱子坐着的蓝秀容,与她对望一眼,叹了口气。
“因此,在朝廷募兵之时,我想着在家乡着实混不出头,干脆当兵去。只要死不了,我拼死立军功,说不定还能有出头之日,于是便应征入伍,谋求出头之日……”
没想到,立军功的机会根本轮不到他,他和一群刚征召入伍的新兵被派去了西北荒漠,与回纥的交界处不远,守着一座并不要紧的小关隘。
当时关隘口的长官叫姚皋涂,三四十岁了还是个六品振威校尉,家中只有女儿,在常年的守望中总觉前途无望,整日琢磨着发笔大财赶紧回家——不然,他怕死在外头,连个收尸的儿孙都没有。
千灯听到此处,略微皱眉。
而崔扶风看向了她,无须说什么,两人都想起了郜国公主府那个自尽的女史。
姚皋涂因违纪劫掠而被处置,所以死后并无抚恤。他的女儿被卖入掖庭,因为对昌化王的恨意,最后成为了郜国公主陷害她的工具。
千灯的眼前,仿佛又出现了太液池边那片被迅速冲洗掉的血迹。
而冯翊哪知道其中的关联,只继续说了下去。
当时昌化王驻军于黄沙谷,集合西北数百关隘北拒强敌,姚皋涂把守的关隘也纳入其中。
但这座偏远关隘并非要地,除了军中十天半月来送一次补给外,根本无人行经,有可能他们在这边守一二十年,也未必能燃一次烽火。
一群人嘴巴淡了,就出去猎个野猪、弄只黄羊什么的,日子倒也还过得去。
只是冯翊心下总是念着蓝秀容,一想到要在这边了此残生,总是暗自焦灼,恨不得赶紧来几场大战升官发财。
这干巴枯槁的日子,在一次姚皋涂带着他们打猎时,终于结束。
他们在荒漠中遇到了结队的贩茶商人,奇怪的是,队末还有个穿着锦绣华服的回纥人,骑在马背上,身后载着一个年轻漂亮的女人。
那男的高鼻深目络腮胡,十分雄壮,见到姚皋涂他们也不甚在意,一副鼻孔看人的模样,显然颇有身份;而那女人约摸二十出头,美得跟春夏草原上清澈蜿蜒的河水一般,只是面容惨淡,一副失魂落魄模样。
在荒野当兵多年,姚皋涂目光粘在那女人的身上,怎么都挪不动了,盯着她就跟狼见了肉似的。
那男人见他这副模样,一马鞭抽了过来,口中叱骂:“老子的女人,你个臭军汉也敢看?”
听他口音,不是中原汉人。这附近与回纥交界不远,自安史之乱大唐向回纥借兵之后,双方常共同抗击敌人,因此关系还算不错。
但姚皋涂在下属面前挨了一鞭子,这口气怎么可能咽下去,当即抽出手中刀子就要砍人。
那男人却从身上掏出一个紫铜令信,在他的刀背上敲了敲,嚣张地展示自己的身份:“别以为老子落单了就敢放肆了,我的人马上就来!”
那令信一面是回纥文,一面铸的却是汉文。冯翊略识得两个字,认出上面有回纥、葛萨、相温字样。
葛萨是回纥九姓乌护之一,相温则是将军的意思,这人在回纥地位自是不低。
“什么什么?”
听到此处,鸣鹫霍然跳起,指着右额大声问:“你说的这个回纥相温,这里是不是有块黑黑的,那么大小?”
看他圈起手指比划了个雀卵大小,虽然已经是十七年前的事情了,但此件事冯翊记得深刻,点头道:“对,他右额好像有块乌青胎记。”
“是我妈妈的姐姐的大儿!”
“大表哥。”金堂弱弱地帮他翻译。
“我小时候他就不见了,我就记得他脸上有个太急(胎记)!”鸣鹫嚷着,瞪着冯翊问,“是你们杀了他,所以他才回不来了?”
“没有!”冯翊当即摇头否认,“当时姚校尉一见这牌子便变了脸色,紫胀着脸收刀入鞘,只吼了一声:‘看什么看!我大唐回纥舅甥之邦,向来交好,岂会因为区区误会冲突而伤了和气?’”
那回纥人见他识相,得意冷笑,收回令信就挂回腰间了。
这一收令信,众人的目光都随着他的手看见了他腰间的镶宝金带,也看见那上面系着一块鸭卵大的美玉,莹光萦绕,润泽至极。
就与他身旁那个美人一样,让人不由自主就盯着多看一眼。
汉人爱佩玉,回纥人却是马背上的民族,并不爱这种易碎的东西。但这块玉委实绝妙,浓白羊脂质地上,两缕青色与紫色相交相离,左斜上方又有一点红色,如两条苍龙夭矫夺珠,如令人过目难忘。
大概就是因此,才会连这回纥贵族也爱不释手,带在身上。
冯翊正在描述时,千灯忽然听到轻微的衣服悉索声。
她用眼角的余光瞥去,看见金堂脸色有些不对,手抖抖索索地移向腰间,要将自己的玉佩给遮住。
然而已经来不及了,冯翊的手已经指向他,说:“虽然时隔很久,但我印象深刻,那块玉和金家少爷的这块,好像十分相似。”
金堂吓了一跳,正抓着自己的玉佩茫然惊惶,鸣鹫已经抬手将玉从他的掌中扯了出来,展示给冯翊看:“这个?”
冯翊肯定:“就是这花纹,不过金少爷这块好像比较薄,不是鸭卵椭圆形。”
鸣鹫用手指捏了捏玉佩,说:“那是,我们回纥喜欢厚的,重的,你们汉人喜欢薄的,亮的!”
如他所言,这块玉佩莹澈透亮,上面雕工精美,青紫朱三色俱在,赫然是匠人利用两条青紫色线交缠的痕迹,雕出了双龙戏珠的图案,堪称巧夺天工。
金堂气急败坏,扑上去抢自己的玉佩:“胡说八道!这是我前日回家在库房偶尔翻到的,见它漂亮就戴上了。你……你这个乱兵,肯定是刚才看到了,所以故意这般说,来陷害我!”
冯翊看向身旁的同伴,问:“你们当时有印象吗?”
那几人印象倒是没这么清晰,面露迟疑之色。唯有被绑在柱子上、下巴兀自在渗血的山羊胡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我记得。那玉天生有双龙戏珠的图案,委实价值连城。”
金堂面色惶急,正不知如何是好,鸣鹫又开口道:“我妈姐跟我说过——”
崔扶风提示:“母亲的姐姐叫大姨。”
“我大衣跟我说过,她儿子不见时,身上带着龙珠的!那时候我不知道是什么,现在我知道了!”鸣鹫一指那块玉佩,“有龙!有珠!就是它!”
千灯打量那玉佩的模样,心下微动,总觉得在哪儿见过这奇妙配色的玉石——
但,这般俏色玉石,回纥有一块算是罕见,金家有块差不多的已是匪夷所思,她又如何能在别的地方见到相同的呢?
她开口劝解道:“这玉佩反正在金堂身上,等回去再说不迟。如今要紧的,是先问清楚当时发生了何事。”
鸣鹫回过神来,立即瞪向冯翊:“对啊,你说!”
“闹了一番后,姚校尉自觉没脸,带着我们悻悻便走了。那队茶叶贩子也启程离开,唯有那回纥男人与女人还留在原处。”
冯翊说着,抬头望向蓝秀容,神色黯然。
“我心下想着,不愧是回纥贵族,这人身上的金玉珠宝加起来可真不少——唉,要是我有那么些钱,还当什么大头兵,回去买宅买地赎回秀容,够我们一辈子相守了!”
像是看出了他的想法,姚皋涂勒住了马,摸着自己脸颊那条火辣辣的鞭痕,回头看向那两人所在之处,说:“不对,此人肯定有问题!他若真是个相温,怎会孤身一人带着女人在荒漠中跋涉?而且他那刀鞘上镶金嵌玉的,我看就是个花架子,兄弟们,要不……咱们再去盘问盘问?”
所谓的盘问,其实众人哪有不懂的。
这荒野之中,落单的一对肥羊,杀了剥光后往草丛中一丢,不到三两日便被豺狼鬣狗吃净了,谁还知道他是什么身份,谁又能晓得他是怎么消失的?
冯翊这个新来的不由迟疑:“可是,昌化王和世子在黄沙谷督战,不是下令咱们镇守好关隘随时待命么,万一……”
“怕什么,黄沙谷那边就要打起来了,谁还管得到咱们?”山羊胡却与壮汉挤眉弄眼,大声附和,“姚校尉高瞻远瞩啊!咱们把守关隘,替昌化王和世子分忧,如今行踪存疑的人送上门来了,总得把底细摸清楚才好!”
看他们的样子,冯翊也明白这种事应该不是第一次。
他紧张地握了握手中粗糙的佩刀,觉得心口像是有火烧一般,也不知是紧张还是兴奋,眼前晃来晃去尽是对方身上的金玉和蓝秀容的面容。
鸣鹫听到此处,“嘿”一声冷哼:“就是你们杀了我大表哥!”
崔扶风冷冷道:“朝廷派你们驻守关隘,你们却借此荼毒行人,难怪姚皋涂杀人越货,被军法处置了!”
唯有千灯思忖着“黄沙谷”三字,眼角余光下意识瞥向身旁的凌天水。
他坐在位置上不言不语,与其他人迥异,只是那无形中散发出来的寒凉气息,让她觉得脊背微冷。
这可怖的感觉,让她想起曾在他身上短暂泄露的冷冽威压,以及他适才对山羊胡他们狠辣的毒手。
十八年前。她还未曾诞世,他还是六岁的幼童。
是什么事,让向来喜怒不形于色的他,压抑不住自己的情绪?
她正思忖着,耳听得冯翊急声辩解:“不,我们没有杀他!杀死他的是那个女人!我们过去的时候他已经中毒呕血了!”
旷野平原,唯有零星低矮的沙棘、锁阳、骆驼刺,根本遮不住视野,。姚皋涂带他们骑马接近之时,一眼便看到了那女人正独自纵马逃离,身旁却不见那个回纥人的踪影。
见她面容惨白,仓皇逃窜,姚皋涂纵然垂涎她的美色,可此时也知道肯定出事了。
他给冯翊使了个眼色,自己上前将女人截住,扯住她的身子重重掼在沙地上。
女人惨呼一声,委顿在地痛得颤抖,连站起来的力气都没有了。
而冯翊他们奔到前方一看,那回纥人正蜷在草窝丛中大口呕血,喘息剧烈,面容痉挛扭曲。
一看见他们回来,他捂着肚子,口中艰难挤出几个字:“那贱人、贱人给我下毒……”
正揪着女人回来的姚皋涂没想到,这看来温婉柔顺的美人儿,居然这般狠毒,吓得手一松,任由她摔在地上。
回纥人手脚并用,趔趄扑爬过去,抬手就向她脸上招呼。
他中毒濒死,力道失控,女人的脸颊顿时红肿,嘴角也被打裂,满脸泪水混合着血液,姣好容貌扭曲,倒有点修罗凶煞之相。
她面容上带着不知痛苦还是畅快的狞笑,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我说过了……我孩子在等我,我要回去!”
“呸,你这贱婢也配有孩子?老子买了你,你死也得给我陪葬!”
见这对相伴而来的男女豁出命扭打在一起,两人都满脸是血狰狞可怖,饶是姚皋涂他们见惯了沙场尸山,也一时呆看着,不知如何应对。
“正在此时,我们忽然听到急促的马蹄声哒哒而来,抬头一看,就见一匹矫健黑马……”
就在冯翊说到此处时,忽然,一声惨叫打断了他的话。
正在专心听他讲述的众人都吓了一跳,齐刷刷转头看向叫声来处。
只见原本蜷缩着靠在柱子上的山羊胡身躯颤抖,喉口尖啸,随即,他脖子上的血管崩开,鲜血剧烈喷溅出来,如同散开了一场血雨。
只一瞬,他整个人像一片抖空了的污秽麻袋,瘫软没了气息。
凌天水反应最快,立即示意崔扶风与鸣鹫护住千灯,并起身来到山羊胡身边,俯身查看他的伤口。
只见他喉口汩汩流血,显是被什么利刃割开了。他略一沉吟,大步走到墙跟边,迅速沿着泥墙一路查寻,很快在窗对面的墙上取到了一片尚带着血迹的薄薄利刃。
他举起利刃对比了一下角度,与山羊胡尸体成直线的,正是破庙后方的窗口。
凌天水立即奔到窗口,往窗外看去。
众人顺着他的目光,早已看到了外面滚起的浓烟——
不知何时,破庙后方已然起火。
“凶手纵火,快带县主离开,去谷口会合!”说着,凌天水一跃而起,从窗口翻了出去。
当下众人哪还顾得上问询当年的事情,崔扶风拉起千灯,鸣鹫拔刀护住她,立即退出破庙。
只片刻间,庙后便已是浓烟弥漫。显然那凶手在杀人之时,便已在庙后放火了。
火借风势,起得飞快,金堂急道:“北衙禁军的兄弟们守在谷口,咱们赶紧去先和队伍会合吧!”
千灯却指向破庙内被绑住的六人:“可他们还在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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