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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灯录(侧侧轻寒)


不动声色地示意其他人都退下,屋内只剩了他们三人,千灯才低声问玳瑁:“怎么了?”
“县主,我爹坟茔于月中修完,如今立碑在即,按咱们这边的习俗,这算新居落成,子女得提前在坟前设果品,祭奠四方土地游魂的。毕竟事死如事生,百年之地也得睦邻友好对不对?”
玳瑁一开口,说的却是其他事。
但千灯与崔扶风都知道必定有关,因此只让她详细说清楚。
这是长安附近习俗,乡间人都知道是死者馈赠“邻居”的,在空坟落葬之前不会去动这些东西。
谁知今日玳瑁与阿忠前去清扫坟茔时,却发现那些供品已全部被人拿走了,一个不剩。
兄妹俩气得七窍生烟,这世上哪有人如此不讲规矩的,就算饿坏了,吃两三个也就够了,哪有将供品一扫而空打包带走的道理?
那他们爹初来乍到,落葬这片地儿,没和周边孤魂野鬼处好关系,万一在地下被混账鬼找麻烦怎么办?
兄妹俩也不收拾了,循着踪迹就在山间追去,要找人算账。
福伯当年在昌化王麾下担任斥候,最擅追踪,阿忠与玳瑁自小也学了些老爹的本事,因此断断续续跟去,最后在旁边峡谷一座破寺中发现了异常。
破庙中共有五个男人,一个女人。那些男人年岁不一,都是面色凶悍,腰间的佩刀虽然破烂,却是军中制式,再看那种举止习气,玳瑁兄妹再熟悉不过了——就是一小撮流窜的兵匪。
兵匪们围坐在地上大嚼供果,面前还摆着只烤得香喷喷的野鸡。其中一个看来最为精壮的汉子撕了条鸡腿下来,递给坐在身旁的妇人。
这只鸡本就不大,旁边几个壮汉犹自盘算自己吃哪部分,见他先将肉最多的部分给了女人,顿时都瞪向他们。
那汉子却道:“这算是我的份,分给秀容了,剩下都是你们的。”
听到兵匪唤妇人为“秀容”,千灯与崔扶风若有所思地对望一眼,没想到世事如此凑巧。
玳瑁则道:“县主,你说奇不奇怪,跟这群兵匪在一起的妇人,看来居然还挺白皙丰腴的,身上穿着颜色鲜亮的宝蓝缎子裙裳,头上还有钗子,看着不像是便宜的木钗铜簪呢!”
千灯倒不奇怪。她嫁的是长安首富金家,虽然丈夫早亡,但金堂说得没错,金家在生活用度上不会亏待她。
蓝秀容十年来养尊处优,咬了两口鸡腿就皱起了眉,嫌弃它没滋没味:“冯哥,我们什么时候能回家啊,在这地方一直躲着,吃不好睡不好,又随时有被抓捕的危险,不成事啊!”
那个精壮的汉子无奈道:“再过几天吧,我们替恩公在找人呢。”
蓝秀容问:“什么恩公?找的又是什么人?”
“是帮我们藏身的人,我们能在这边躲藏这么久,避开多次官兵搜索,全是靠恩公帮助……”
乱军如此残暴,腰间又有武器,玳瑁与哥哥使了个颜色,趁着他们在说话没注意外间,悄悄地往外挪去,准备偷偷回来报讯,将这撮兵匪给收拾了。
谁知,就在他们悄悄挪步时,忽听到那几个人后面的话,竟然夹了一声“昌化王府”。
这四个字乍入耳中,玳瑁与阿忠悚然而惊,交换了一个眼神后,忙收住了脚,继续缩回破庙外的灌木丛间竖耳静听。
原来是兵匪中年纪最长的一个山羊胡男人道:“说起来,我怀疑咱们那恩公,是昌化王府的人!”
“当初昌化王世子把咱哥几个赶出去时,任凭咱们怎么跪地哀求都不肯留,还被打出一身伤。”旁边另一个男人哼了一声,揉揉自己的鼻子,“现在可好,报应来了,昌化王府死得就剩一个孤女了——不过,咱们恩公可是男人啊。”
这男人乍一看像是个塌鼻,但玳瑁多看了他一眼,又发现他鼻梁上结着个疤,原来是被人削掉了大半鼻尖,才变成这样的。
山羊胡皮笑肉不笑道:“虽然昌化王只留下这一个孙女,可王府的后院中,住着不少男人啊!”
这话一出,几人顿时挤眉弄眼,一时连自己在破庙苟延残喘都忘了,不约而同露出诡异的笑来。
蓝秀容则问:“是后院哪个候选人?姓什么?”
毕竟,她是金堂名义上的七婶,而金堂也在县主的后院,无论她对金家有无情义,对熟人总有好奇心。
与她态度亲密的冯姓兵匪道:“不知道,他每次来给我们送米面时都蒙着脸,披着斗篷,嘴里不知含了什么东西,说话古古怪怪的。不过,我看恩公那身材气度,与普通人确实不一样。”
“废话么,堂堂县主的候选夫婿,不是达官也是贵人哪——不过,你说说你怎么看破他身份的?”
那人捋着山羊胡,显摆道:“我年纪大,经历多,比你们可懂提防人。他有次离开后我悄悄跟上了他,见他到了外间山道,见四下无人,便把身上罩着的斗篷脱掉,上马离开,一路向着长安城里骑去了。”
“老大看到他的脸了?”
“没看到,但也大差不差知道他是谁了。你记不记得去年下大雪那一日,杞国夫人出殡时,咱们不是偷偷在山间远望过送葬队伍吗?”
没鼻子那男人立即点头:“记得记得!昌化王和世子都长得俊,那县主更是天仙似的,难怪一堆男人争着抢着要当她夫婿呢!”
“那日骑马离去的人,就是那个县主夫婿中的某一个。”山羊胡肯定道,“我当初在昌化王麾下时,在骑营管过马鞍马镫子,我跟你们说啊,每个人骑马的姿势都不一样,尤其上下马的习惯和角度——咱们恩公这方面,与县主候选夫婿中的某个人一模一样,绝对没错!”
“这么说……”冯姓兵匪抬手搭住蓝秀容的肩,若有所思问,“恩公之前让咱们找尸体,如今又说要找井栏,也与昌化王府有关?”

这二字玳瑁并不解其中意,只是随口复述,可听在千灯与崔扶风耳中,却不啻一记惊雷。
崔扶风转头看向千灯,见她睫毛微颤,仿佛又听到了时景宁惨死之时,竭尽所有的力气,喷溅血沫对她挤出的这两个字。
那之后,他们曾私下派人到长安城内外所有井水处查看,寻求井栏的秘密,却一无所获。
而如今,她府中某一位郎君,居然和乱兵勾结,也在寻找时景宁留下的线索。
而玳瑁也急声道:“县主,这些乱军躲藏山中,正是朝廷追剿对象,咱们庄子之前还帮助围剿过几次呢。如今若是被有心人查知,咱们王府竟有人与兵匪勾结——而且这些兵匪还是当初老王爷麾下的,万一牵连到县主,可如何是好?更何况,我觉得这些兵匪、还有府中那个人,和我爹的死,或许就有关系!”
“你放心,此事我定会处理好。”
问清了那些乱兵的藏身处,千灯叮嘱玳瑁务必与阿忠严守秘密后,便立即换了件男装,胡乱在脸上抹了几把褐粉,准备赶往那个破庙。
崔扶风打量她的模样,微皱眉头:“深山之中,兵匪残横,县主何必以身涉险?我带几个人去也行。”
“此事内幕重重,关系福伯、时景宁甚至我娘去世的内情,我怎能放心假手他人?”千灯加快脚步,向外走去,“当务之急,我们先与凌天水会合,免得他动作太过迅速,将所有人处置了,好不容易得到的线索,可能又要断了。”
虽然如此,但千金之子坐不垂堂,出庄子之时,千灯还是迟疑了一下,是否要带几个人过去以保安全。
就在此时,斜刺里一匹马直奔庄子而来,险些撞上千灯所骑的马。
还好崔扶风预判精准,一抬手带过千灯的马辔头,对方的马匹也堪称神骏,两匹马堪堪擦过,没有发生相撞。
“混张(混账),本王子来了……”对方一开口,那有些怪异的腔调除了鸣鹫还能是谁?
骂了半句,一眼看见对方是崔扶风,再一眼看见他身后人的秀丽轮廓显然是千灯,鸣鹫缩缩脖子吞回了后半句,改口道:“仙珠?我在附近打猎,听说你来了,我找你玩!”
千灯现在哪有空和他玩,拨马越过了他:“我要去办点事,你先回去吧。”
鸣鹫一听,立即打马追了上来:“我也去我也去!你们两人姑娘剐女(孤男寡女)不行!”
千灯有些无奈:“我们去城外,可能有危险。”
鸣鹫一听危险,更加兴奋:“怕什么!为了仙珠,我连汤带水不告不辞(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她还没来得及说什么,崔扶风倒正中下怀:“既然如此,那便来吧,事先说好,可能要和人动手。”
鸣鹫心花怒放:“太好了,我就爱动手动脚!”
按照玳瑁提供的路线,结合金堂所说的线索,三人纵马入山,沿着荒芜田埂走了不久,在一个小山谷的羊肠道尽头发现了那座破庙。
而庙外树后,一抹绣着银丝纹的鲜艳衣角正露在树丛之中。
鸣鹫一看就笑了,悄悄欺近,一把扯过衣角,将缩在树后的金堂揪了出来。
金堂猝不及防间一声低呼,待看见是他们,忙不迭捂住自己的嘴巴,把惊呼声堵了回去。
庙旁的小泉眼边,正在择洗野菜的一对男女回过头,看向树丛这边。
千灯和崔扶风赶紧一人一个,把他们按进了灌木丛间。
身板壮实的男人丢下野菜,警觉地抓起一块石头向这边丢来。
“扑棱棱”声响中,后方树丛一只大斑鸠飞起,直朝后方山林投去,转眼消失了踪迹。
“原来是只扁毛畜生。”他身旁那妇人身穿宝蓝绸裳,三十多岁模样,容貌也算秀丽,显然就是金堂的七婶蓝秀容了。
回到泉边继续清洗野菜,她与身旁的高大男人笑言:“好久没做饭食,昨日的粟米饭居然夹生了,今日你与老胡他们多捡些柴禾回来。”
“好,不过你小心手,看前日烫到了,疤痂还没褪呢。”男人拉过她的手,在自己衣襟上擦干,抚了抚掌沿的烫伤,语带疼惜,“你这些年在金家养尊处优,如今跟了我这样朝不保夕的人,会后悔吗?”
“有什么好后悔的,金家好吃好喝供着我,不过是了替一个死人延续香火,百年后去填一个空坟罢了。”蓝秀容反握住他的手,毫不在意道,“没事,我弄了些钱,等你把这边的事了结,咱们去个没人认识的地方,买几个僮仆几亩地,把日子好好过起来,不比在那吃人不吐骨头的金家强?”
金堂尴尬窘迫,不由转过头,偷偷观察千灯脸色。
千灯将食指压在唇上,示意他们不要动。
可惜鸣鹫看不懂她的手势,笑嘻嘻地开口:“仙珠小心啊,吃人不吐骨头的金家,很危险的!”
那男人警觉非常,一听到这边动静,当即抽出腰刀,大步走向他们藏身处:“谁?”
金堂又气又恼,狠狠瞪了鸣鹫一眼,猛然站起身,指着蓝秀容大吼:“七婶,我家人待你不薄,你为何这般诋毁我家?”
男人愣了愣,转头看向蓝秀容,似在询问。
“是我所嫁那个死鬼的侄子,人不太聪明,怎的寻到这里来了。”蓝秀容拉住男人,说出的话让金堂悲愤交加。
此时破庙内其余的几个乱兵听到动静,也都跑了出来,警觉拔刀围向他们藏身的树丛:“什么人?是官兵?”
“不是不是,是陪我一起来找七婶的朋友。”不太聪明的金堂此时也机灵起来了,赶紧示意千灯他们现身,“七婶,有人看见你在这边和乱兵一起出现,我怕报官的话会伤到你,所以叫了几个朋友,悄悄过来找你了。”
几人见他们都是衣着华贵,仪容非凡,连长安首富的儿子在他们旁边都显得逊色几分,也稍微放了心。
虽然鸣鹫这个异族人看起来不太好惹,但那傻乎乎的笑容和金堂清澈的目光如出一辙,让他们也放下了大半戒备心。
蓝秀容靠在那男人身上,对金堂道,“别叫我七婶了,就算你带人找过来,我也不会再跟你回去了。”
金堂问:“可你把七叔的遗产都卷走了,小宝怎么办?你与他好歹有十年母子之情,为了个野男人,你连孩子都不顾吗?”
“金宝不过是你们族中过继来的,与我有什么关系?你们金家要续血脉就自己续去,别绊着我给你们养孩子!”蓝秀容一声冷笑,“你们金家和蓝家做的交易,与我何干?我是活生生的人,并不是你们的货物!”
金堂是自小被宠大的巨富幼子,不太通人情世故,又哪有她这么口舌便给,一时竟不知如何回答。
他想问,既然如此,你又为何要卷走金家的钱,我家又不欠你的,可当着县主的面,他又不愿留下这般计较锱铢的商户形象,最终张着嘴愣了半晌。
场面一时僵住,冷场下来。
千灯扫了周围一眼,贴近他低声问:“凌天水呢?”

第十章 昌化王旧部
金堂忙低声回答:“他……他让我躲在这边,自己去观察地势了,说免得有人跑脱了……”
话音未落,庙后隐蔽处一条身影闪过,向着他们打了个手势,示意带兵匪进庙去。
一看见凌天水,千灯顿时安下心来。毕竟,他就是有这样的力量,让面前这拔刀相迫的乱兵们再也构不成威胁,给她十成底气。
千灯压沉嗓子,开口道:“蓝婶,我们都很同情你的遭遇。但无论如何,这些年来金家并未亏待你,如今你不明不白跟这个兵匪私奔,还被人发现了,不但会连累金家,也会祸及你家人,难道你为了自己开心快活,不考虑他人吗?”
“哼,要不是金家,我需要煎熬这些年吗?我早已经和冯哥一起生儿育女,开心快活十年了!”蓝秀容揽住身旁男人的手臂,对她的话嗤之以鼻,“当年我与冯哥早已暗定终身,可爹娘为了金家的巨额彩礼,逼我嫁给一个死人,生生拆散了我们。所幸苍天有眼,如今我们终于重逢,无论你们带多少人来,反正我不会随你回去的,冯哥也不会让你们带走我的!”
那男人安抚地拍了拍她的肩,抱拳向他们行礼:“诸位,在下冯翊,我与秀容年幼相识,感情深厚,还望成全。”
崔扶风道:“世间难得有情人,蓝婶与你既然郎情妾意,我们自然愿意周全——不过私奔属实不光彩,不若咱们到庙内坐下来,好好谈谈,或许能找个双方都有利的解决方法,对吧?”
冯翊等人有刀在手,显然觉得他们并无威胁,爽快地答应,示意他们进庙。
一群人进了破庙,扯了几片芭蕉叶垫着,席地而坐。
破庙中自然没有茶水什么的,几人也懒得寒暄,打量那几个兵匪的模样,见他们身板倒挺壮实,只是在山间躲藏久了,衣着污秽破烂。
蓝秀容的相好冯翊,与蓝秀容原是邻里,长大后情投意合,可惜家中太过贫苦,因此即使蓝秀容拖到了二十余岁,蓝家依旧不同意他们的婚事。
后来蓝秀容被迫出嫁,他便投军去了,十八年辗转,未曾回家,更未娶妻。不料在去年那场兵乱之中,他与逃出长安的蓝秀容重逢,因此旧情复燃。蓝秀容陆续搬运细软,前几日看时机成熟,便逃离了金家,随他躲在了山中。
崔扶风问:“你们隶属哪支军队?为何躲在这里?”
冯翊迟疑着,没有开口。
旁边那个少了半截鼻头的男人道:“我们本来是泾原军下属虎狼师的,兵变当日长官带着我们去劫掠,我等兄弟不愿去,就躲在这里了。后来朝廷开始清缴,若是被抓住了,兄弟们就要去服一辈子劳役,家都回不去了,所以只能躲在这儿,想等风头过去再说……”
“是么……”千灯压低了嗓音,也不在乎他们是否会听出自己是个女子,只问,“那你的鼻子是被谁割掉的?是水潭边风景太好,贪看美景摔掉了吗?”
水潭二字一出,不仅没鼻头的人面色灰败,旁边其他兵匪也顿时面露惊惶之色。
身形最小的一个瘦子指着她,失声叫了出来:“你、你怎么知道……”
“阿财!”冯翊立即喝止他,旁边山羊胡也赶紧给他打眼色。
可其他人或许不知道千灯这话的用意,崔扶风却是当事人。
杞国夫人去世的那一夜,千灯与崔扶风在水潭边遭遇乱兵围攻时,崔扶风为了护住她而痛下杀手,专砍乱兵面门要害。
他和千灯怎会认不出,这只被削掉的鼻尖,便是他的刀锋所斩。
在金堂和鸣鹫还不明所以之际,崔扶风已霍然起身,抬脚踹在离他们最近的没鼻头肩上,将他踢得在地上翻滚了一圈半,头重重撞到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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