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脸色错愕中隐现怒气,盯着那几个字一言不发。
随行众人都是心惊胆战,而船老大得知太子巡视的船身上竟然被人写上了血字,更是惊诧恐慌,两股战战跑下船来,探头一看那几个字,不由噗通一声跪倒在地,连连叩头请罪。
韦灃阳厉声喝问:“你这船上,为何会有如此血书?”
船老大慌忙回道:“小人着实不知谁在乱涂这等胡话!小的这两日与兄弟们一直在收拾船舱甲板,竟未察觉有人在船身外妄为……再说、再说零陵县主是昌化王唯一的后人,老王爷和世子为国捐躯,我大唐谁不敬仰?就是有一千个、一万个胆子,小人们也不敢啊!”
他神情绝不似作伪,且说得有理,谁会在迎太子大驾的日子里,在自己的船上涂画血字?
太子紧皱眉头,再瞄了那六个血字一眼,见最后那个“我”字,最末一笔为斜斜下划的撇,血痕带着竭尽全力的姿势,深深沉入水中。
他指了指水面,低声道:“下去看看。”
太子有令,几个水性最好的水手当即脱了外衣,顺着那血字下滑的痕迹跃入水中,查看水下的情况。
而太子的行程自然不会因为这种事而停止,他率着众人依例问询一应事务,有条不紊,但众人都感觉到了他低沉的气压,个个战战兢兢,格外谨肃。
不多时,水面上波纹涌动,随即传来喧哗出水声,有人大喊:“找到了,就在下方!”
众人循声望去,只见一个水手从河右岸冒出头来,抹了一把脸上的水,急声道:“这边有具尸体,被卡在树根中!”
此事本来晦气,但此时众人哪敢怠慢,赶紧往右岸聚游,将那尸身拖上岸来。
太子遥遥瞥了水岸那边的动静一眼,侧头吩咐:“去大理寺,找崔少卿过来。”
长安人尽皆知,因昌化王府事态频发,因此大理寺少卿崔扶风亲自入驻王府,直接负责府中动静。虽未上零陵县主候选夫婿名册,坊间却俨然将他视为零陵县主后院郎君之一了。
而崔少卿自己,对赌坊将他挂牌押注并无任何异议,就连崔家和崔侍中也没多大反应,所以太子在发现此事后,第一时间召那位风神俊秀的大理寺少卿过来,自是理所当然。
但等侍卫应了,正要过去时,却听太子声音略低地又加了一句:“再派个人去昌化王府,与零陵县主也说一声。”
这本是昌化王府再平常不过的一日。
暮春初夏,四月天气。天地融冶,所有的花都已开到最盛期。
千灯练完家传的双枪,在树下站了一会儿,只觉脸颊上微微一痒。
她抬手拈到眼前一看,原来是两朵小小的淡紫色落花,颜色朦胧幽远。
抬头望去,头顶大片浅紫的花朵开得如同晨雾,映在蓝天中,看不分明。
接过玫瑰递来的帕子,她擦去额间微汗,随口问:“这是什么花啊?”
玫瑰年纪小,仰头看了看,迷惘摇头。
“是苦楝花。”身后传来孟兰溪的声音。
“苦恋?”千灯朝他点了点头打招呼,抬头又看了这些深浅不一的紫花一眼,不明白为什么会有花叫这样的名字。
“是啊,苦楝花清热祛湿,可止痒杀虫,我也正要采一些,晒干备用。”孟兰溪不知她听岔了,朝她微微而笑,抬手去采摘低处的花朵。
千灯让玫瑰先将自己的双枪拿回去,帮他摘了几簇花朵,纳入他提来的竹篮中。
后方忽然传来窸窣的脚步声,然后是金堂嫌弃的声音传来:“走开走开!”
千灯回头一看,孟兰溪带来的白兔在草丛间蹦跶着,跳上了一双金线乌皮靴的鞋面。
靴子主人正是金堂,见它蜷在自己脚面上,当即抬脚将它踢到了草丛中去:“这臭兔子怎么还在?”
兔子懵呼呼地蹬着腿,在草丛间打了个滚,翻身窜到了孟兰溪的脚边。
孟兰溪放下盛花的篮子,俯身抱起它,轻轻拍了拍它毛皮上的草屑:“叫你贪吃,胖成这样,遇到坏人都逃不开。”
金堂冷哼一声,看到千灯就在旁边,立即道:“县主,这兔子又蠢又脏,刚刚还在地上打滚呢,你可别摸它。”
那理直气壮的嫌弃,仿佛忘记了让兔子打滚的罪魁祸首是自己。
千灯知道他素来与孟兰溪不对付,也讨厌他这只兔子,便只笑了笑,抬手拨了拨兔子耳朵。
金堂又问:“孟兰溪,你不是说兔子的伤已经好了,要把它放归了吗?怎么还养着呢?”
孟兰溪择着兔子身上的草屑,望向千灯的目光犹带委屈:“没办法,前些时日我把它放归野外,结果有只野狗扑了过来,吓得它缩在我脚边,怎么都不肯离开,我只好又将它带回来了。”
旁边薛昔阳与纪麟游也过来了,听他这般说,薛昔阳笑道:“是我,我也不愿离开,在王府多好,吃饱睡暖,还……”
“还有县主摸摸抱抱。”纪麟游哈哈笑着,抬手弹了弹兔子脑壳,“不就是只兔子嘛,养着玩呗,还能缺它几根草吃?”
金堂嗤之以鼻:“笨兔子有什么好玩的,比我的金团团可差远了!”
孟兰溪当他不存在,只问千灯:“既然它舍不得走,不如请县主给它起个名字吧?”
千灯抚了抚兔子光滑柔软的毛皮,想起当年她和时景宁曾经养过的兔子。
那兔子也是这般乖巧温顺,不曾伤害过这世上任何人,可惜没有自保之力的,终究只会落入刀俎。
就像那一日死在她面前的时景宁,他眼中还满是依恋,他还牵挂着弟妹与她的母亲,可那残破的喉咙终究无法说出任何秘密,永远离开了世间。
她缓缓道:“它雪白可爱,就叫白白吧。”
白白是她和时景宁当年那只兔子的名字。
见县主这名字起得十分随意,金堂明显开心了起来,而孟兰溪抿唇含笑,垂眼抚着兔子不说话。
金堂撇开兔子,抬头对挂在树下的金团团吹了个口哨。
金团团在鹦鹉架上跳了两下,怪声怪气地吟起了新学的诗:“次日江上丽,春凤花早香~”(注:杜甫《绝句》:迟日江山丽,春风花草香。)
“哈哈哈,这口音,怪像一个人的。”纪麟游正笑着,后方鸣鹫便提着烤馕过来了:“仙珠,来唱唱(尝尝)我的馕,刚出路(出炉)的!”
众人一听就笑了:“就是这口音,没错了!”
鸣鹫莫名其妙,揪住金团团的脖子瞅了瞅,问:“你们怎么知道我养了一口鹰?但是我的鹰威武熊掌(雄壮),比它可好看多了!”
“谁管你的鹰啊?是说你说话口音怪里怪气的。”
鸣鹫这个异族人汉话不行,但脑子不笨,察觉到他在嘲笑自己说话,当场嚷嚷起来:“我的鹰哪里怪了?等仙珠嫁给我,去回纥当王妃后,就会发现我是草原上最厉害的鹰!”
此话一出,他顿时成为众矢之的。
薛昔阳拖着长声阴阳怪气:“有些人是鹰是鸡都分不清楚,难怪会错估自己,乌鸦还妄想追逐鸾凤。”
纪麟游抱臂:“说起来,草原的鸟想栖长安的梧桐,未免是有点异想天开了。”
金堂撇嘴:“我见过可多行商的异族人了,有些吃饭都不懂如何用箸,看见了才懂夫子说的沐猴而冠是什么意思!”
唯有孟兰溪抚着白兔,嘴角噙着不咸不淡的笑容。
面对这几个日复一日上演幼稚戏码的男人,千灯正觉头痛之际,前院忽有通报过来,说是东宫的侍卫来了。
千灯赶紧抚慰了他们几句,落荒而逃。
“县主,殿下命属下过来,向您知照一件事。”
千灯见侍卫神情古怪,有些诧异地示意侍女奉茶,问:“不知殿下有何事吩咐?”
“殿下今日去漕渠边巡查,发现一件怪事,或许与县主有关。”
听侍卫讲述漕船上发现血字、河沟中又捞起尸身之事,璇玑姑姑和侍女们都是愕然震惊,一起看向千灯。
千灯皱眉,问:“那船身上的血字,是‘零陵县主杀我’六字?”
“是,确定无疑。殿下已经吩咐崔少卿前往处理了,不知县主是否要前往查看?”
太子巡视的船身上,被人写了血字诬蔑她为凶手,围观的百姓已尽知此事,一旦传扬开去,对她和王府都损害不小。
千灯毫不犹豫起身,吩咐备马,戴好帷帽后,立即随东宫侍卫一起前往事发处。
第二章 血字
千灯赶到漕渠码头时,崔扶风已在现场了。闲杂人等俱被清走,他正率着大理寺衙役检验现场。
这超绝浊世的神仙人物,此时正贴近那不祥的血书,光华明灿的眸子一寸一寸审视着淋漓可怖的笔画,神情微显冷冽。
千灯的目光扫过“零陵县主杀我”六个血字,顿了顿后,走到崔扶风的身后。
“怎么样,死者身份确认了吗?这血书什么由来?”
“再看看吧,目前一切都还难说。”崔扶风回身与她一起并肩而立,低声说,“但,显而易见,这事肯定针对的是县主你。”
不远处的码头上,太子已处理完一应事务,回头看见她过来了,便撇下诸人来到她身边,压低声音问:“零陵,你最近与何人有过节吗?”
“应当没有。”千灯摇头。
与她有隙的郜国公主和昌邑郡主皆已不在人世了,她如今连王府大门都不怎么出,想不出自己与谁接触过,更别提结下如此深的冤仇。
“今日这一番风波已经搅动,怕是难免满城风雨,总之……你一切小心。”隔着帷帽薄纱,太子凝视着她朦胧的面容,“若有需要,尽可来找我。”
千灯深深致谢,等太子率各部衙门走后,她走近那艘船,亲自查看血书痕迹。
船已被拖到岸边,船上人员下来后,吃水少了,血字升高,原本隐藏在水面下方的痕迹也显露出来了。
血字的笔画粗细不一,周边还有凌乱的血掌印,看来这字并非对方咬破手指写成,而是用沾满了血水的手掌在船上涂抹成,因此字写得更大、也显得更为惊骇人心。
崔扶风道:“从鲜血和笔画的痕迹来看,这个写字的人,想必是下水游到船边,然后在船身写下的……但这些字迹高低跌宕,看来此人在水中的身体并不稳定,此等水性,应该难以托着事先准备好的血,在水中浮沉写字……”
所以这用来写字的血液,极大可能,是属于他自己的,现取现用。
也就是说,对方当时身体上半部分应该有大伤口,或者正在大口吐血。
千灯端详着那几个可怖的血字,思忖着对方在这样的情况下,还要拼死留下污蔑她的讯息,这滔天的恨意,究竟从何而来?
原本,京中一直在传扬她六亲无缘、刑克夫婿,而晏蓬莱在临死之前,以漫天纷纷扬扬的自白状回击了流言,意图扳转她的相格。
可如今这血字一出来,他所做的一切,又将付诸东流。
千灯目光微冷,转向亭子中的尸体,问:“凌天水还没来吗?”
“我接到消息后就遣人去北衙禁军通知了,看看时间,他也该到了吧……”
话音未落,沿岸的马蹄声由远及近,玄衣黑马一人一骑迅捷驰来。
初夏日光炽盛,他却比日光还要迫人,纵马而来时飞扬凛冽,翻身下马时威势凌厉,岸边的衙役和船员们都只觉他那摄人的目光似可洞穿人心,不由自主都低下头去,不敢正视。
正当他们心中惶恐思忖这气势迫人的男人是谁、来干什么时,却见他取过了马上一个小藤箱,大步走向了停在亭子中的那具尸体——
原来竟是过来验尸的仵作。
初夏水温已高,这尸身在水中浸泡多日,白布掩盖不住明显膨胀的躯体,更盖不住中人欲呕的腐臭味。
凌天水打开箱笼,回头见千灯与崔扶风过来了,便取出面罩分给他们,示意他们一个记录一个打下手,开始检验尸身。
见他无比自然地支使零陵县主和大理寺少卿,周围人都是面面相觑,更觉此人怪异。
掀开白布一看,下方的尸体早已腐败膨胀。腹部高高鼓起,面容惨白肿胀,眼睛与舌头暴突在外,加上全身腐肉溃烂后被螺鳖鱼蟹啃食,就跟一大坨烂肉般摊在地上,早已辨认不出本来面目。
还好,更糟糕的尸体状况他也不是没见过,因此凌天水只皱了皱眉,便示意千灯记录验尸档。
“验:死者男,生前身量中等,身长约五尺六寸。牙齿洁白整齐,头发乌黑润泽,生前康健。年岁约二十许。死亡时间约三至五日间。”
基本情况判定后,他又查看死者的脖颈处——此处皮肤血肉被鱼蟹啃咬掉了大片,喉管已经暴露,倒是替他省事了。
顺着破口切开,他解开脏污凌乱的衣服,一路向下翻看食道至胃肠,道:“死因,中毒后落水而亡。”
崔扶风有些诧异:“溺水前还中毒了?”
“临死前还能扶着光滑的船身留下血书的人,显然是通水性的。但因为中毒导致意识昏沉、四肢痉挛,所以无法自救,最终在水中溺亡。”
千灯问:“可以确定这就是在船上留下血书的人吗?”
“基本上可以确定。死者手上皮肤虽然被水泡得肿胀,但依然残留曾在硬物上刮擦拉扯的痕迹。”凌天水说着,抬手向着旁边的船指了指,“那血字的斜下方,有船身翘起的木棱,上面残留着血迹。显然是死者的手在写字最后脱力下垂,手指挂到了那尖锐的尖端上,割出了这般的痕迹。”
崔扶风查看着尸身上勉强可辨的痕迹,再去对比了血字旁边木棱上的血痕,确实吻合。
“另外,那血字写得歪斜潦草,显然当时他已濒临昏迷,四肢麻木,无法控制身体。而他身上没有明显的外伤痕迹,皮肤溃破处多是小擦伤或者鱼虾噬咬造成,那么他手上用来写字的,应该就是当时吐出来的血——显然,中的毒必定是急性剧毒,大致判断为乌头之类。”
旁边大理寺的衙役立即应道:“小人在衙门专验医理,看毒发症状与体内情况,应属乌头无疑。”
凌天水颔首,戴着薄皮手套的指尖捻了捻尸身上的衣服,说:“死者身着单衣,这衣料……不知是麻还是绸,但未下水前应为竹青色。另外,他身上没有操劳痕迹,既然会写字、穿青衣,生前应该是个读书学子——只是这料子不知贵贱,看不出家境如何。”
千灯一一记下,仔细看了看死者的衣服,说:“看着像是丝麻混纺的,但我也不太清楚,待会儿找人去布庄问问吧。”
凌天水查看完双手,又去检查死者双脚,捏了捏左足后,略一扬眉,剖开皮肉查看了下他的胫骨。
“尸体左脚有摔断又接好愈合的痕迹,大夫的医术还算不错,但行动应当稍有影响。按照骨缝附近的情况来推断,这个伤口应当是去年造成的——距今差不多八九个月左右。”
崔扶风道:“如此说来,死者的身份不难确定。二十左右,身高五尺六寸,去年夏秋之际伤过腿、愈后行动有些微不便的青年学子。再加上身上的衣服,可以直接张榜让家人过来认尸了。”
千灯心下也肯定他们的看法。这人虽然面目已经无法辨认,但身份线索清晰,只要查明身份,到时立刻便知与她究竟有何仇怨了。
凌天水查验完尸身,正将衣服重新套上掩好之时,忽听到轻微的“叮”一声。
他抬手一捏,死者衣服袖袋中藏着一个坚硬的金属东西。
因袖袋隐秘牢固,那东西在水下居然未曾遗失,与地面相碰发出了声响。
他翻开袖袋,取出那个东西一看,原来是一枚精巧的银制小签,二指宽,三寸长,以七瓣莲花为头,下面是窄窄的签身,用金丝錾刻着吹箫引凤图样。
崔扶风对这东西无比熟悉,皱眉低声道:“这是礼部为县主择婿特制的引凤签!”
凌天水没有参加过最早的遴选仪式,面露询问之色:“引凤签?”
“对,当时我在礼部任员外郎,这花式是我亲手选定的,内局在县主遴选前几日赶制好,分发给最终入选县主夫婿行列的十位郎君,一为贺喜、二为入昌化王府的凭据。”
说着,他也不嫌弃这是尸体上的东西,拿过来仔细查看,确定道:“就是当时的引凤签无疑。”
千灯自然也认出来了,问:“一共制了几枚?”
“就十枚,一枚也没多的。当日所有郎君持它入府,我在考核时一一亲自验看,无一例外。”
如此看来,此人的身份更好确认了。
“先查看一下所有郎君的银签,看看究竟谁遗失了此物;然后调查三五日前曾与府中某位候选人有过接触、左脚不良于行的青年学子,立即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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