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坚有些挂不住脸,梗着声音道:“郡主别不信!骑射对于女子实在艰难,您的马再好又如何。”
蠢货。陆嘉木淡淡的想。
但林坚蠢,对他却没什么坏处。
过去很多年,他在这群纨绔们身后做军师,料理了许多他厌恶的人。他激起事端,而后隔岸观火,抽身而去,其余纨绔的长辈还觉得他与他们玩在一起,会时时劝诫这群混球。
若那次朝笙来得晚些,也许她还会对他感恩戴德。他看向朝笙冷淡的神情,不无遗憾的想。
他开口,声音从容:“先前与郡主有些误会。”
这副狐狸面上挂着温尔的笑,又有一身温润的气质粉饰皮囊,说出的话更是有礼有度,“阿坚说话莽了些,实则只是想猎只兔子向郡主赔罪。”
锦衣的郎君骑在高头大马上,玉冠佩钩,确实是洛都女郎们会亲睐的对象。
他三言两语,就扮出翩翩的风度——贬了林坚,把当日的错归给他,却把自己说得豁达坦荡。
林坚觉得陆嘉木圆场得十分及时,挺直了胸膛,道:“正是。”
朝笙终于正眼望向陆嘉木,露出个浅淡的笑来:“竟是这样?”
一旁的林坚急切地点头。
朝笙笑意愈盛:“大可不必。”
她扬起马鞭,林坚对她这样的笑仍有些发憷,下意识驱着身下的枣红马退去。
砚白早已跃跃欲试,想在猎场上尽情驰骋,它长嘶一声,扬起前蹄,惊得其余的马向后踱步。
马鞭落下,却只拍落一树春花。
“走了,池暮。”
一匹白马跟在砚白的身后,玄衣的少年疾驰向前。一黑一白两道身影行如电掣,扬长而去。
林坚有些怔愣,觉得很没面子,却又生不出气来。
他揉了揉鼻子,控制住身下的枣红马,掩饰大声喝道:“驾——”,急不可耐地与众纨绔往山林中去了。
陆嘉木的目光望向早已远去的黑白两道背影,半晌,他喉间溢出一抹意味不明的笑来。
“茂之,你怎么还在这儿?”宿从笙的声音忽而响起。
他因选马耽搁了好些时候,现下与他的几个堂兄弟一道。
陆嘉木同这些世子郡王见了礼。
宿从笙随意摆了摆手,觉得他实在见外。
也许是因为喜爱砚白,宿从笙挑来挑去,也选了一匹四蹄踏雪的马。
池暮教得用心,宿从笙亦聪敏,此时骑着这马,竟也像模像样,丝毫不乱手脚。
他驱马踱步到陆嘉木身旁,随口问道:“林坚他们呢?”
“先策马而去了,阿坚说还想替你姐姐猎只兔子。”
宿从笙闻言,颇觉无语:“发什么疯。”
朝笙近来才对他有些好脸色,遑论是对林坚他们。
陆嘉木道:“阿坚的祖父到底也是曾经的云麾将军,如今的晋康伯。他有一番好心,不过,郡主带着那马奴先离去了。”
宿从笙神情不变,陆嘉木提醒他:“马奴到底卑贱,恐累及郡主声名。”
宿从笙看向那山林,只觉得无所谓:“能累及什么。”
他听得出陆嘉木话里的暗示,若被人传堂堂郡主宠爱马奴,似乎很不好。
“左不过是个马奴,昔年新城公主不是还有面首二十又一。”从平康坊中,看到呼延明迦伏于陆嘉木的膝头,宿从笙忽然想起来,洛都的女郎都很喜欢他这位好友——
女郎们都不在乎他与舞姬间的风流事。陆嘉木出身清贵,性情温和,知礼有度,又时时劝着纨绔们行事不要过于嚣张,怎么看都是良配。
至于妾室外室,舞姬伶人,男子觉得拿不上台面,身份高贵的女郎们则觉得那都是能随意发卖的玩意。礼法在那里,各自的家族在那里,何须对那些出身卑贱的女子挂怀。
宿从笙由此开始缓慢地觉得这是一种错误。
但世道如此。
既然男子拥美妾,流连秦楼,他的姐姐不过是喜爱一个马奴,又何须介意。
她是宣朝的郡主,他会是以后的王侯,谁能比他的姐姐高贵,她的丈夫又敢不向她低头吗?
“找林坚他们去吧!”宿从笙略过了陆嘉木的未竟之意,扬鞭笑道,“我可不想最后只猎到只兔子。”
陆嘉木应了下来,他握紧了手中的马缰,感觉到自己心中阴暗的渴望翻涌——一朵花开在高高的枝头,若能攀折,看她零落成泥,才值得赞咏。
他跟在宿从笙身后,一并向山林策马而去。
第73章 郡主与马奴(27)
“再努努力,猎宫就在前面了。”九巍山下,衣衫褴褛的流民相互搀扶,往上爬去。
他们于昨日看到了浩浩荡荡的车队往洛都外驶去,中心的鎏金雕龙车蔚为壮观。
听洛都的百姓说,这是圣人出行,将去九巍山春猎。
流民们跋山涉水,仍对君王抱有幻想。
张平安背着张小竹,默不作声地走在流民之中。
那日,一位公主的车驾差点碾过他的女儿,他便意识到,圣人和他的女儿大抵不会有任何差别,但他仍然想亲眼看看。
终于依稀看到了汤泉宫的轮廓,从下往上仰视时,可见它翼角如飞,脊上吻兽威严逼真。
这座数丈高的重檐歇山的宫殿,如皇权一样高不可攀。
玄裳金甲的士兵听到了山下来的动静,手中的长枪一转,朝向了前方。
见是流民,为首的金吾卫神情一肃,冷声道:“圣人春猎,九巍山戒严,尔等速速离去。”
有一个头发花白的老人上前,躬身道:“草民李六合,建昭九年霖州青山镇秀才,欲见圣人,以求生路。”
李六合花甲之年方考上秀才,在边陲的青山镇当了许多年教书先生,算是当地德高望重之人。
然而金吾卫不会把他看在眼里。
“若往前,视尔为刺客,杀无赦。”
圣人本就烦心流民,这些从边关跑到了洛都的人,衣衫褴褛,蓬头垢面,看一眼都嫌晦气。
李六合不可置信,上前一步,痛声道:“狄人犯边,圣人难道要置黎民百姓于不顾吗!?”
狄人年年秋天来犯,冬天退兵,霖州地险,他们越不过的。宣朝既纳岁供,何须与狄人起兵戈?
金吾卫冷漠的神情说明了一切。
读圣贤,顺教化,应试三十五年,从及冠韶华到垂垂老矣,李六合以他的秀才功名自豪。
他一生的抱负,一生的志向,都寄予那句“学成文武艺,货于帝王家。”
但跋涉三十个日夜,圣贤书没有告诉他,君王会弃百姓于不顾。
他浑浊的眼中骤然迸发出凌厉的光来。
张平安似乎知道他要做什么,他挤开人群,向前冲去:“夫子——”
张平安的算术是他教的,青山镇的大半数人,读书写字都是李六合开的蒙,他没能做成官,治理一方,却也有满镇桃李。
李六合迎头上前,金吾卫呵斥:“再进一步,杀无赦!”
李六合没有犹豫,没有畏惧,直直地撞向了银光烁烁的长枪。
他那样瘦,老得只剩一把骨头,一点皮肉。长枪贯穿他的胸膛,殷红的血迸射而出。
张平安愣愣地睁着眼,满面都是黏腻温热的血。他用尽全力接住了李六合,病弱的身体硬是站得笔直。
“君不仁……君不仁!我以我血谏圣人……”
李六合的声音破得像是残旧的风箱,失焦的瞳孔空洞地望向头顶灿烂的春日。
这是农耕的好时节,但他的麦田已被狄人烧成焦土。
不重要了,因为他再也看不到,看不到青青的麦苗蓬勃向上,看不到暮色里袅袅的炊烟,看不到放学的孩童跑过他身前。
张小竹胡乱抹着脸上的湿热,却发现怎么也抹不干净——那是李六合的血,是她懵懂的眼泪。
有人呜咽着,低声唱起边关的民歌。
“失我祁连山,使我六畜不蕃息......失我焉支山,使我嫁妇无颜色......”*
“失我祁连山!使我六畜不蕃息......失我焉支山,使我嫁妇无颜色!”
歌声越来越大,哀极痛极,金吾卫列阵,握紧了手中的长枪。
九巍山里,一群锦帽貂裘的年轻男子驱马向前,形成了围合之势。在逐渐缩小的包围圈中,一头年幼的鹿四处乱撞,却发现往哪都跑不出去。
“角还没长齐,是头雄鹿。”有人出声笑道,声音骄矜随意,他们知道他们会猎得这头鹿。
“嗳,没长大的鹿,鹿血一样也有那般功效吗?”
这群人哄笑起来。
“这样慢悠悠,不知何时能射中它。”一个年轻男子接过话,动作漫不经心。他搭弓,对着那头小鹿胡乱比了比位置,而后射出一箭。
小鹿打了个哆嗦,四蹄都发着抖。它如往常一样出来吃些鲜嫩的春草,不知为何今日遇到了这样可怕的事情。
男子的箭矢只堪堪擦过它的尾巴,带出一点血来。
人群又笑了起来:“换我了,换我了,贺三郎,你这准头不行。”
他们只是在享受着这头幼鹿的恐惧罢了。
忽而林中响声翕动,树叶沙沙作响,继而声音越发剧烈。他们身下的马匹躁动起来,似乎连大地都开始轻轻的颤抖。
小鹿终于找到了机会,慌张地寻了个空隙跑走了。
有人想去追,被另一个人拦住了。
“我们后头不对劲。”
那人闻言,将信将疑地扭头看去,然后看到了此生难忘的景象——
林中奔逃出兽群,许多他们需要寻觅才见得到的野兽蜂拥而去,向九巍山另一侧的谷地跑去。
它们似乎毫不惧人,一股脑地朝前跑来。
在兽群的身后,白烟翻滚,而林后,已有冲天的火光在剧烈的爆炸声中升腾而起。
那是——汤泉宫!
身下的马匹越发焦躁,这群刚刚还游刃有余的年轻郎君此时俱都一脸恐慌。
“跑!”他们慌了手脚,驱马四散而去,趋利避害的野兽们比他们更懂得逃命,像流水一样冲开了他们。
他们有的从马背上坠落,有的已经控制不住马匹,被迫随着马一同毫无目的地逃去。
绚烂从容的春日转瞬即逝,而大火接天,肆虐而来。
后世的史官,把由一个马奴所开创的大燕朝称之为苍炎王朝,因为这个王朝在某种意义上因大火而起。
但究竟是起于建昭十八年永安侯府的大火,还是次年春猎,汤泉宫下流民烧起的大火,一直众说纷纭。
最后,历宣燕两朝的帝师张筠盖棺定论——燕朝开国皇帝燕昭烈帝池暮的一生之转,始于建昭十八年的大火。
但宣朝之乱的正式开始,则始于春猎时汤泉宫上空的白焰。
那是庶民的怒火,足以焚毁一个荒谬无度的王朝。
此时的池暮,还不知道这场大火将把历史的进程加快,他只是敏锐地感觉到了不对劲。
山溪旁,朝笙正甩着马鞭,用一捆青草钓鱼,砚白在一旁眼巴巴望着。
他驱马到她身旁,疾声道:“郡主,我们得走了。”
他反应得已经很快了,但山火来得更快,初春,有些生长缓慢的树还没来得及长出新叶,冬季枯死的树枝满地。
空气中弥漫着磷燃烧的气息。
朝笙轻耸鼻头,感到一丝难受。她震惊地睁大了眼,迅速的明白了池暮的意思。
“沿着这条溪去山下。”溪流的尽头有水源,池暮当机立断。
不容他们再停留了。
烟熏火燎,池暮的白马已失了理智,他干脆松开缰绳,这白马没了束缚,兀自沿着溪水向下奔去。
“上来!”朝笙勒马,朝池暮伸出了手。玄衣的郎君一跃,借着朝笙的手,翻身而上。
风声猎猎,砚白毫不犹疑,顺从着朝笙手中的缰绳。山道崎岖,枝桠横斜,池暮一手笼住她的发顶,一手劈开了迎面而来的树枝。
“尽管往前跑,其余的不用管。”他的心跳得很快,因为显而易见的危险在他与她的身后,他猜应该是白磷被点燃了,引发了爆炸。
那个道士想必有不少的白磷,用于每一次“问神显圣”。
池暮的声音奇异的冷静,甚至让朝笙听出了安抚的意味。
她知道,他不会死在这儿,那是剧情所既定的结局,可谁知道命运当前时会有什么变数,此时此刻,是她同他在一起面对这一切。
这一生,确实不再相同。
山路漫长,他们毫不停歇。白磷爆炸所带来的巨大高温席卷了这座山宇,烈火在身后追逐,奔逃的动物前赴后继,而溪流的尽头已在眼前。
池暮丝毫不敢松懈。
砚白陡然一转,白烟、陡坡、半燃的木头、死去的野兽构成无数威胁,它几乎难以控制住身躯。
乌骓长嘶,它想往溪流尽处跃去,但过大的冲力将马背上的人向前方掀了起来!
朝笙听到耳旁风声呼啸,砚白的嘶鸣声被落在了她的身后,她在风中闻到了白烟的气味。
但池暮不容她在坠落时走神,几乎就在她握不住缰绳的那一瞬间,他伸手要去抓住她,却只触到了她被缰绳勒得微肿的掌心——池暮来不及反思自己的疏忽,一手勒住砚白的缰绳,尔后向前掠去。
绯衣在身,他望向她如看一只折翼的红蝶,咫尺也如天涯。
身后烈焰连天,炙热的温度提醒着他,他生命中第一场大火,让他失去了什么。
他眼神渐冷,那些蛰伏着的晦暗翻涌。池暮向前再踏,长风如刀划过,他不眨眼,不觉得痛,只将全部力气汇于脚尖,身形翻跃。
溪水在尽头汇成湖泊,他接住了她,尔后坠了下去。
第74章 郡主与马奴(28)
春日的水还很冷,倒灌进口鼻之中,池暮低头看她,朝笙紧闭着眼,却死死揪住了他的手。
池暮心里的弦终于松了点,他们很快的浮出了水面。
两个人浑身都湿漉漉的,朝笙抬眼,看到池暮的长睫上有水珠坠落,滑过带血的眼角,让她错觉他像泣泪的神像。
冬夜的大火从来都是池暮心里的业障。他感到自己剧烈如雷的心跳声终于平息,可手却在轻微地发抖,此刻,她就在他眼前,没有因为他的弱小无能而死去——
但他无法控制地、一遍又遍地抚着朝笙滴水的头发,动作生硬,试图确认她的存在。
那双潋滟如虹的桃花眼中只剩晦暗的墨色,一道被树枝割破的血痕从眼尾蔓延到鬓角,他感觉不到痛,四肢五骸中只有刻骨的寒意。
他沙哑的声音执拗重复:“郡主,我接住了你。”
是曾大火接天,年少梦魇,是他不曾心甘,一生之憾。
十四岁那年,他只能看着至亲赴死。
可这一次,他救下来了。
他明明已有万夫莫敌的武力,却在此刻脆弱如失家的幼兽。
朝笙从冰冷的水中缓过神来,感到自己呼出的温度都比她的肌肤热上许多。
她缓缓呼出一口气,平静下自己的呼吸,然后抓住了他的手。
她渐渐回暖的温度让池暮冷静了下来,朝笙望向他桃花般湿漉漉的眼,伸手捉住了他的脖颈。那里,少年的血管起伏,一颗赤色的小痣殷红如血。
朝笙干脆直接压跪在了他的膝上,她摁着池暮发抖的手,然后吻在了少年微微发白的嘴唇上。
他身上的衣服湿透了,紧紧贴着朝笙,池暮回笼的理智告诉他——推开她……最好赶紧想办法弄干衣服,别让她着凉。
然而相交的呼吸灼热,朝笙的眼睫近得与他的肌肤相摩擦。
少女神情悲悯,声音温柔缓慢到难以形容,她告诉他:“对,池暮,你接住我了。”
——我知道,这一次,你救下了你想救的人。
他感觉自己的心像浸在半酸半苦的水中,那些从不为人言的痛苦,尽数化在了她的话中。
他连理智都乱了,生涩地感受着她的温柔。
池暮大概了解,像他这样年纪的人,很多都已经知晓人事。楚馆秦楼,平康坊里,年轻的郎君是格外招人喜欢的豪客——
但都与他没有关系。
他年少的心里一半是晦暗的海,另一半却盛着澄明的月。月亮遥远又皎洁,映照在海中,他从来觉得,低头在海上看见她的倒影,已经很够了。
但原来人是贪心的。
淡薄的日光落在他们潮湿的身躯上。他应该闭上眼,却又舍不得。那双桃花般的眼睛低垂,看向了朝笙。他思绪有些乱了,不受控制地想,她似乎无论何时都喜欢主动。
强势与生俱来。
舌尖的温度带着滚热的烫,呼吸交错,风吹过,在这样的日光下却觉得冷。
他忍不住抱紧了朝笙,原本僵硬的手从她的发间滑落。
怕树枝挂乱她的发髻,扯痛她,开路的时候,他还腾出了一只手护住她的发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