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黑衣服的人也进了她家院子,从屋里把那个男人抓走了。他们说那个男人犯了拐/卖妇女儿童罪。
走之前,那个男人挣扎的吼叫声,和屋内,她母亲尖锐的哭声,让李英不禁捂住了耳朵。
警车离开时, 带起了乡村土道上的一地黄沙, 灰尘在空中弥漫, 车愈行愈远, 警笛声渐渐消失。
那天之后,村里平时不出门的妇女,开始在田间地头聚在一起,影影绰绰地聊起这件事。
她母亲也会参与。
又过了半个月,村长也被一辆警车带走了。那之后,村里陆陆续续有人离开, 多半是女人。有的带了孩子, 有的没带。
李英还记得她母亲离开那天, 背了一个很大的包裹,里面放着她自己的衣服,和家里的全部积蓄。她迈过门槛前,又回过头, 对她说:“我出去买点东西。锅里有饭, 我不回来,你...你晚上自己吃!”
说到最后, 女人眼神闪烁,声音却格外地拔高。
五岁的小女孩没说话,就这样静静地看着她离开。她带走了许多东西,扔下了最麻烦的“包袱”。
不知道为什么,就算只有五岁,当时的李英也没有多恨她,她知道她不会回来了。其实也挺好,她甚至有点开心地想,自己住在这里,不会有人打她了。她会生火,屋外的母鸡每天都会下两个鸡蛋,她不会饿死。
她母亲离开后的当天下午,一辆黑色的车驶进了村子。它和之前的警车不同,它来得悄无声息。车后带起的尘土也少,轮毂就算蒙上一层尘,也比警车的轮子亮。
它停在村口,就再也开不进去了。进村的路又窄又坑坑洼洼。
司机下来想开车门,后车门却迫不及待地先开了,跳下来一个十岁的小男孩。他穿着黑色长大衣,脚上的小皮鞋也一尘不染。
“哎呦,周小公子啊你非要到这来干什么啊?!”副驾驶,是市里派的一个人,叫谢正城,专门负责跟着他、保护他。
蒙村这小地方,市局刚侦破一个重大拐/卖案件,省里乃至全国都在关注。谢正城不懂,这京里来的小祖宗到这来参观什么。
“进去看看。”小男孩抬脚就往里走,尘土飞扬,他一点不在乎。
谢正城摇摇头,不是说这小少爷有洁癖吗?他怎么没看出来呢?这进出一趟,一身土能搓二斤泥。而且村里还有晒鱼干的习惯,腥臭味道也令人难以忍受。
他和司机都忍不住捂住了鼻子。
走在最前面的男孩却毫无感觉一般,他很有目标地进到一家院子里,站在那里四处查看,观察她生活的地方。
谢正城看他这架势,要不是他年纪小,他都以为这少爷来“体察民情”了。
然后,他看见了少爷径直推开了人家的门,敲都没敲。这不行,这可就是“私闯民宅”了!
谢正城赶紧跑到了他身边。这村里没什么好人,他害怕发生意外。
他进来时,五岁的小女孩正坐在床沿上,看着两个煮好的鸡蛋发呆。她还在等肚子饿到叫的时候,她再吃东西。
木门有响声,李英回头看过去,昏暗的屋子里,门口落进一束光,那里站着一个也穿黑衣服的人。他长得和村里的一些阿哥一样稚嫩,但是个子又很高,她分辨不出他的年龄。
这人在门口看了她一会儿,嘴角止不住地上扬,朝她走过来,好像还说了一句,“这么可爱啊。”
“你叫,李英?”小男孩朝她礼貌地伸出手,“我是来接你的,以后我养你。”保证养得白白胖胖的,他看着她面黄肌瘦的小脸如是想。
小女孩对着他眨眼,干裂的嘴唇只吐出一个字,“不。”
一秒钟都没犹豫。
“...”这怎么办?周小公子为难了,直接抱走算不算走了“老路子”了?
不是说好,下辈子还和他在一起的吗?怎么不跟他走啊?
唉。他看了看她单薄的衣服,“冷不冷啊?”他先把外套脱了给她披上。
也不嫌脏了,他人也坐到了土砌的床上。给门口的司机和谢正城都看懵了。
他一上来,李英就警惕地缩了缩脚。但他的大衣还罩在她身上,残留的体温,很暖和。
她这么一缩脚,周小公子就注意到了,小姑娘的脚趾都冻红了。
“脚冷啊?”可怜见的,都没袜子穿。他早点做那个梦好了。
男孩直接把手覆上去,她挣扎了下,被他摁住,“先别动啊,我给你捂暖和点。”没准儿就是这小时候落下的病根儿,长大了每个月都要肚子疼。喝中药都调不过来。
他的手很干净。小女孩低头看着他的手,很白,手指很长,指甲缝里都没有泥。但她没有像样的鞋子,所以脚上脏兮兮的,很黑。
他的掌心也很暖,和身上的大衣一样暖和。
李英看着他,没再挣扎,过了会儿小声问他,“你是...拐/卖儿童的人吗?”她那天听见这个词,就记住了。
他怎么会是拐/卖的呢?谁家拐卖还担心她冷不冷,还给她捂脚?
怎么跟她解释呢?
周小公子心里想,他总不能说,他就是那晚做了一个梦,梦见他未来的老婆在这里受苦。梦里很多细节他都记不住了,但他还记得,半夜醒过来时,他满脸都是潮湿的。
一个梦,他做得泪流满面的。心里难受得要命,实在受不了,就跑这里来找人了。
“我其实是...是来‘扶贫’的。”他看了看这摇摇欲坠的房子,说,“对。就是国家派我来‘精准扶贫’的。”就扶她一个。呃...算了,都挺可怜的,别的小孩也顺便扶扶吧。他回头跟这姓谢的说,他出压岁钱,给这些小孩买衣服。
他以为她会问,为什么只对她好。
但他忘了,小姑娘今年才五岁。
听过他的话,她疑惑又天真的问他,“国家是谁?”
“......是,是警察。警察叔叔派我来的。”他想,儿歌她总听过吧。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
警察,李英知道。她前些天见过的,抓了很多坏人走。那就是好人。
好人派来的应该也是好人...
“那个,周小公子,你们俩认识啊?”门口,谢正城看得一头雾水的。不能吧?这哪有认识的机会啊?不可能啊。
那他这是干什么来了?
“我不是说了,来扶贫吗?”找到了合适的理由,周小公子理直气壮,又回过头问她,“你饿不饿啊?我们先去吃点饭吧。”他奔波一上午到这里,他都饿了。
饿。就在刚刚,李英听见自己的肚子叫了一声。她点了点头。
“行。那先带你去吃饭。”然后就顺便不回来了。
既然没鞋穿,他直接把人用大衣裹好,打横抱起来了。他还想着,这也太轻了。就剩骨头了吧。他抱个充气的排球都比她重。
一个小拳头砸在他胸前。
“放我下来。”
一点儿也不疼啊。男孩笑了笑,说,“别闹。地上脏。”他抱她过去。
“哎呦!”下一秒,他的肩膀被她狠狠咬住了。咬住就不松口了。
小牙儿还挺尖。
他忍着,一直忍到车边,才“嘶”了一声,问她:“乳牙掉没掉过啊?别给自己牙硌掉了,掉牙疼啊。”
三秒后,小姑娘松口了。她记起来自己好像是有一颗牙在晃动了。
小汽车一路先来到县城,谢正城让人给俩孩子先安排了一顿饭。
十菜一汤,他怕这小少爷挑食。
周小公子不挑食。倒是她,他猜小姑娘没坐过汽车,一路颠簸,她晕车,想吐肚子里又没有东西,脸色很憔悴。
“你先吃点。”他主动伺候人,还给她喂饭,“等会上平坦路就好了。”县城离市里也不远了。他们修整一下,就上飞机回去了。
菜是好吃的。还有很多肉。
他喂什么,李英就吃什么。但他总是看着她笑,她感觉很奇怪。每次看她一眼,他都要笑一下。
吃过饭,他们到了更大的市里,窗外的景色和她从前见过的世界完全不同。这里有很高很高的房子。
他们还进到了其中一个房子里,这房子有很多房间。一个房间好像快比她的村子大了。虽然有点夸张,但五岁的李英眼里,她是第一次见总统套房。
就这样大的房间,男孩还跟她说:“这小地方就这条件,你洗个澡换衣服,我打电话安排一下。等下就带你回家。”
电话是谁?阿姨给她洗澡时,小姑娘在想,为什么要打它?
后来这个温柔的阿姨,还给她换了一套衣服。是非常非常漂亮的白色小裙子,她都不敢碰。怕碰脏了。
这个阿姨跟她说,这是周小公子从京市带过来的,没想到这么合身。她是他们周家的保姆,跟他过来,就是为了接她照顾她。
“为什么接我?”李英好奇地问她。
保姆摇摇头,她也不知道。但这小少爷从小就不听话,他想做的,出格的有人善后,不出格的就没人管。来这儿算是不出格的了。
那是她第一次坐飞机,起飞时,李英感觉耳朵想被堵住,好难受。她拼命咽口水想把难受的感觉压下去。
还有起飞后,地面在视线里越来越远,她恐高,下意识地往后躲。
眼前忽然被人用手盖住,“别怕。”
“向上看月亮。”他附在她耳边说,“以后不用低头了。”
飞机降落,下飞机前,他给她穿了一件很厚的衣服,厚得快把她包成了一个球。
他说这叫羽绒服,“这儿和你们那可不一样,你不穿多点儿,耳朵给你冻掉。”
他故意吓唬她,她没吭声,也没信。
直到下了飞机,有湿湿的,凉凉的东西落到她脸上。
“这是什么?”小姑娘看着头顶飘舞的白色点点,问他。
“雪。没见过吧。”男孩牵着她的小手,走向旁边等候的车,笑得很愉快,“这才第一场,等下大一点,我带你去雪地里打滚儿。给你堆雪人。”
雪人是什么人?她听不明白,还有,她为什么要在地上打滚儿?
来到这座城市的第二天,她就被人收养了。
收养她的夫妻俩都戴着眼镜,两人很温柔,也很拘谨地问她,愿不愿意当他们的女儿。甚至可以不叫他们爸爸妈妈,叫叔叔阿姨也行。
小李英点头,说“好”。但她还是叫了他们爸爸、妈妈,她的想法里,谁养她、给她吃饭,谁就是爸爸妈妈。
哦,当然有个人除外。把她带过来的那个人。
她知道了他的名字,也知道他比她大,新妈妈让她叫他“庚礼表哥”。
第二天,她自己也有了新名字,跟着新妈妈随母姓,还姓李。那天之后,她就叫“李佩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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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岁那年,被带到京市收养的李佩央,跟着新父母住进了S大的家属楼。房间在二楼,一楼还有车库,但被新妈妈用来养花了。夏天的时候,一楼的花房郁郁葱葱、姹紫嫣红;冬天,雪里也会有点点粉红色梅花。
从前没有的,是她来之后,庚礼表哥送她的,就种在她窗下。她看书累了,侧过头就能看见。
S大有附属的实验小学,经过两个月寒假的补课后,再开学,李佩央直接跟着一年级继续学习了。
她虽然才五岁,又迟了半年上学,但学得一点都不吃力。
假期的时候,妈妈给她补过英语,爸爸给她补过数学。至于语文,她很爱看书,拼音自己读读就会了。
那时候管得不严,夫妻俩就试着把她送去上学了。
很巧,那个庚礼表哥也在这个小学上学,他比她大五岁。她一年级,他七岁才上学,刚好四年级。
一年级的班级都在一楼。
课间下课,周庚礼就会跑到她教室的窗户口,给她递东西。
天凉的时候是热豆浆、热牛奶、热果汁,天热的时候,就是冰激凌、棒棒糖,和很多当下小孩喜欢的零食。
李佩央收的时候,都会礼貌地对他说,“谢谢你,庚礼表哥。下次不用送了。”
而她这个表哥也很奇怪,每次听完道谢,都要笑一会儿,有时候笑得直不起腰还要扶墙。
他笑完还会假装正经地咳嗽两声,对她强调:“表的啊,不是你亲哥。咱俩沾亲带故,但是五服开外呢。”
“哦。知道了,表哥。”她每次都很乖地回应他。
学校里的人都知道她表哥是“小霸王”,没人敢惹他,自然没人敢欺负她。但李佩央眼睛大大的,小脸有肉了之后特别可爱,她性格又好,也没同学不喜欢她。
四月末,五一假期之前,周庚礼又去敲她班的窗户,李佩央就坐在窗户边,给他打开后,他拿了一只雪白的小兔子,装在笼子里送给她。
李佩央不敢收,“老师不让在教室养小兔子。”
“放心。它不叫。”十岁的“混世魔王”给她出歪招,“你先放桌洞里,等放学了,再带回家。”他今晚家里来接,不能陪她回家了。
李佩央有点犹豫,在桌洞里养兔子是不对的,但小兔子雪白雪白又很可爱。
“快拿着,央央,一会儿上课了!”他还催她。
李佩央接了过来,偷偷地把它放进桌洞里,还胆战心惊地用书挡住了。但是每节课间,她还是会忍不住把书拿走,摸摸它。兔子的毛很软,手感很舒服。她用瓶盖给它喂水,打开笼子后,笼子卡住了,她力气小,只能勉强关一半。她只好继续用书挡着。
但是体育课,他们都出了教室,兔子自己跑出来,跑没了。
班里人都偷偷帮她找,哪个角落都没有,可能是没关门,跑出去了。
那天放学,周庚礼下来,隔很远就看见小姑娘站在大门口低头抹眼泪。
她眼睛哭得比兔子还红,泪眼盈盈,扯着他衣角说,“庚礼表哥,我的兔子跑丢了。”
十岁的少年,小心脏“哗”一声就碎了。碎一地。
他安慰地抱抱她,拿手绢给她擦眼泪,哄她,“没事啊,央央。兔子嘛,表哥再给你买。”
当晚,他也不知道从哪搞来的,一个大笼子,里面三四只兔子。天黑了送到胡教授家里,夫妻俩一看女儿喜欢,就留在花房里养了。
养得白白胖胖,然后,开春...这四只兔子,生了小兔子。又生了六只。
胡教授一想,不对啊,兔子的繁殖周期就是四十几天,一只母兔子,一年能生七窝...那一窝六七只...斐波那契数列...
第二天,他讲完课,在讲台上,不好意思、有些腼腆地问下面学生,“那个,有没有同学,喜欢小兔子的?可以到我家领养,我女儿养的兔子有点多。”
最后胡教授家这一大窝兔子只留了一只,剩下的被农学院学生搬走了。下落不明了。
这只兔子,李佩央养到它寿终正寝。
......
不止是兔子多,自从她和表哥一起上下学之后,李佩央发现,她表哥还特别喜欢送她玩具。
他还带她去商场买,积木、娃娃、赛车,他什么都给她买。都不问她喜不喜欢,她看一眼,他就拿着了。
她的小房间快被他送的娃娃堆满了,要没地方放了。
那天,她忍不住再次跟他说,“表哥,可不可以不要送我玩具了?”
“怎么了?不喜欢这只小熊?”周庚礼想,不喜欢就换,但她喜欢什么啊?米奇老鼠她也不喜欢。
“我不爱玩玩具。我喜欢看书。”她拒绝了这只小熊。
书。行。
第二天放学,送她回家路上,周庚礼又拉开书包,他书包里一本作业书都没有,就一支笔,还有要送她的小熊。小熊怀里倒是抱了一本书,《居里夫人传》。
梳着齐刘海儿,脑后一朵小白花发绳吊着马尾的李佩央看着他,忽然低头笑了。小姑娘笑完,还眼睛亮晶晶地盯着他看,说:“谢谢你,庚礼表哥。这个礼物我喜欢。”
喜欢就行。他被她看得害羞,摸了摸后脑,跟她说:“别谢我,谢小熊。小熊送你的。”
“哦,那谢谢你小熊。”
李佩央抱着小熊跟他继续往家走,好奇地问他,“表哥,你没有作业的吗?”
“啊,作业?啊...我写完了。”周庚礼默默拉上空空如也的书包,牵她的手,岔开话题,“走,央央我带你去买冰激凌。据说意大利的,我带你尝尝什么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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