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晚上,睡梦中,他感觉到枕边人朝他靠近,一个吻落在他的脸颊,持续了大概三四秒。
周庚礼没睁眼,心里却在笑,果然,她还是喜欢的。
跟他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没有一个能理解为什么他会爱她爱得不能自拔。
抛开家世背景,他们也像两个世界的人。他一直是个冒险家,喜欢刺激,热爱新鲜,哪里的阳光滚烫他就奔赴哪里;而李佩央,她不爱出门,不爱运动,不参与任何对生命有威胁的活动。戴上眼镜,给她一本书,她能一整天都不动地方。
他们觉得她无趣,周庚礼也懒得和他们解释。生活方式不代表感情追求。
这段关系里,她的稳定专一,让他非常安心。
一般的低级诱惑拐不走她。要不是他真心对她,她也早走了。
她留在他身边几年,只有一个原因——就是她也喜欢他。
她的爱像一座静谧的秘密花园,只有他能感受到,比如,夜里的偷偷亲吻,白天看书时不自知的倚靠。
无论是亲情、友情还是爱情,李佩央的感情很少外露。
她就只爱过他一个人。天上地下,就他独有。这种私有的踏实感才真正令他着迷。
依照周庚礼往日张扬的性格,求婚一定要隆重,越多人知道越好。他都想在她毕业典礼上撒花瓣,拉横幅。
但他没那么干,因为李佩央肯定不喜欢。
再说,她那天要作为毕业生代表发言。她那么优秀,她的优秀都是用勤奋换来的,他不能抢她风头。
周庚礼唯一后悔的是,他早上忘了让她把戒指戴上。这样他就不用听后排男生在叽叽歪歪地讨论她有没有男朋友的事。
她当然有。他不就坐这了吗?
放着上百亿的生意不谈,他在这硬凳子上聊坐一上午,换成他亲儿子,他都未必做得到。也就是她了。
不过就这一点遗憾,李佩央都帮他补足了。
演讲的最后一个字落下,她站在台上忽然转头朝他的方向看。
掌声雷动的那几秒,她炽热的目光越过人海,专注地只看向他一个人。
就连他这样厚脸皮的人,都被她看得耳根热。
那时候,周庚礼以为她在用眼睛跟他“告白”,后来想想,她大概是在跟他...“告别”。
他当时想,不管求婚还是结婚,就他们两个人也行。最好是靠着大海,奏乐都省了。
然而,他不可救药的“浪漫幻想”还没落地实践,只持续了一个月,就被她亲手打破了。
认真算,都不到一个月。
七月初,刚好他们家的人都回京,能聚一聚。
他每个人都打了电话,让他们回家一趟。
除了老头子真忙,其他人都回来了。
饭桌上,周庚礼跟他们正式宣布,“我要订婚了,和我女朋友。”
说这话的时候,他还挺庆幸,还好他从小混蛋事没少干。比起那些,他愿意找人成个家,都算是改邪归正了。
除了他妈,和他大哥,所有人都看向了他。
“我女朋友人漂亮,又聪明,刚刚硕士毕业。今年过年,我领她回来。对了,大哥也见过她。”
他碰了碰旁边人,他大哥没说话。
周庚礼在桌子底下踢了他两脚。踢得挺狠。
他才开口,避重就轻:“嗯。那天在饭店,老三身边确实有一位女同志。”
是女朋友。在家打什么官腔。他刚想纠正,饭桌上有人放下了筷子。
“庚礼,有件东西,我差点忘了给你。”
他母亲招招手,有人把一张银行支票放到了他面前。
周庚礼看向她,什么意思。
“是你女朋友跟我要的。我最近有些忙,辛苦你转交给她了。”他母亲一边擦着手,一边当众跟他讲,“我见过她了。你眼光不错,她是个好姑娘。可惜你们不般配。”
“三百万,我也觉得有点少。但她只跟我要了这些。或许有什么缘由。当然,你们两个的事,你们自己商量着来。”她起身,其他人也站起来,除了他,“我行里还有事,今晚有别的应酬。你们坐下慢慢吃。”
那天,他母亲是第一个离开的。然后是他大嫂,她当时怀着二胎,说了句“身体不舒服”就下桌了。再然后是他二嫂,她走之前还皱着眉想跟他说什么,被他二哥拉走了。
最后是他大哥,他像什么都没发生一样,正常吃完饭。走之前拍了拍他肩膀,“别执迷不悟。”
房间只剩下他,和那张三百万的支票......
具体怎么走出去的,周庚礼已经不记得了。他只记得那天他在外面游荡到很晚,又在那栋别墅前徘徊了很久。
屋里散发出暖黄色的光,给他一种“这里是家”的错觉,他站在门前,不知道该不该进去。
后来,他还是开了门。仿佛今晚不进去,他就再也看不见她了。
他进去时,她人就在沙发上看书。暖黄色的落地灯在她旁边,他站在那里看得失神。
眼前再度聚焦,她已经转过头来,在看他。
那一刻,周庚礼就知道,他一定是鬼迷心窍了。
她什么都没说,他就已经决定,不管她说什么,他都准备好全部相信了。
可她没有解释,面对那张支票,李佩央把那枚戒指推到了桌子中央,告诉他:【我们分开吧。因为,我发现,我不爱你了。】
******
那夜走后,他一直没和她联系。
第三天,有人送来了一束新鲜的玫瑰花,李佩央主动给他打了个电话,问他做什么。
“花瓶里的玫瑰花枯萎了,我不想遥遥看见。”
她沉默许久,才说:“我今天下午要出去,你可以来看她。”
“好。”
他们现在不适合碰面。李佩央也没想好在孩子面前,她该怎么跟他相处。
太复杂的演技她没有,演不来。最好的一次,她都贡献在七年前了。
那个下午,周庚礼陪着遥遥,跟她一起将那束玫瑰花一支一支剪好,放进花瓶。
可能是妈妈不在,她连话都比平时少了。
剪到最后一枝花的时候,遥遥忽然问他,“爸爸,你爱妈妈吗?”
他看着她黑白分明的眼睛,不知道要怎么回答。
“...爱。”他感到喉咙发涩,“爸爸爱你们两个。”
遥遥的小脸微微鼓起,像在思考。她思考的神情都和她妈妈相似。
“你爱她,你怎么不知道她喜欢什么?她不喜欢玫瑰花,Eirik叔叔都知道。”
周庚礼动作顿住,认真地问她:“那她,喜欢什么?”
“我啊!”遥遥眼睛一弯,指了指自己,“妈妈最爱的就是我。”
他低头笑,点了点头,“嗯。爸爸也爱你。”
“所以你是因为我,才和妈妈结婚的吗?”
“为什么这么问?”
“因为你爱我,我知道。你总是亲我。”小遥遥一字一句地跟他说,“可你从来不亲妈妈。”
“爸爸,如果你是因为我,才和妈妈结婚,她知道了会不会不开心?我这两天都看不见她笑了。”
“...”
望着女儿,周庚礼怔了片刻。
他沉默地想好措辞,才再看向她:“遥遥,如果以后,我们不能经常见面,你会不会...责怪爸爸?”
遥遥歪着头,小眉毛皱起,不能理解,“我们为什么不能经常见面?”
“因为,你要上学,爸爸要上班。我们会隔很远。”
“那我放假的时候,我们能见面吗?”
“当然。爸爸有空就会去见你。”
遥遥满意地点点头,又问他:“不见面的时候,你会想我吗?”
“会的。”他笑着握住女儿的手,跟她保证,“爸爸每一天、每一秒,都会想你和妈妈。”
“我们也会想你的!”遥遥学他的样子,用两只小手握住他的大手,对他说,“你是世界上最好的爸爸。妈妈说,让我多跟你说谢谢,因为你救过我的命。”
“不用说谢谢。”眼底温热,周庚礼把她抱过来,在怀里,他轻柔地亲吻她额头:“你才是爸爸的命。”
“你和妈妈。都是。”
这次出门,是学院的院长找她,她导师也在。
他们想在她走之前,邀请她作为杰出校友在学院内作个报告。
李佩央坦白跟他们讲,鼓舞人心的激励型演讲她不擅长,如果作报告,她只能根据现有的研究,作偏学术型的报告。
他们也同意了。
知道她要离开了,为了配合她的时间,地点就订了十天后的小礼堂。
走之前,她陪老师、师母吃了个便饭。
胡教授从关师哥那里知道她和周庚礼结婚的事,还问她,她走了,那小周怎么办?是不是跟她一起走?
李佩央只说,他在这面还有工作。她没告诉他们二老离婚的事,不然他们又要为她操心。
她还记得,当初在学院楼下,胡教授第一次撞见他俩约会,眼镜差点震惊掉,脱口而出“小周”。
那一次,李佩央才知道,他和他导师早就认识。他母亲,和李师母是本家。
后来,胡教授还把她单独叫到办公室,跟她说,要是感情方面有问题,不方便跟他说的,可以去找师母聊。他们老两口研究到半夜,觉得她一个小姑娘孤苦伶仃的,太容易吃亏了。他俩给她当个“靠山”,以后受委屈,他们还能给她做主。
虽然知道自己不会真麻烦他们,但李佩央当时还是很感激他们二人。
她最开始了解挪威,也是从师母那里,她当时研一,去参加师母给本科生上的英语课。在课上,她师母讲,语言是工具,就像人的拐杖,健康能走的时候,觉得不重要,等真用到,就知道瘸腿走路不好受了。
万幸,她把这话听进去了。
下课之后,李佩央跟她说,想再学一门语言。
【可以啊,想学什么?】
【想学冷门一点的。】他会的很多,她想学个他不会的。
她师母笑了,说冷一点,北欧就很冷。挪威语吧,她最近在读易卜生的作品,她们可以一起研究。
【好。】她知道那个地方。1969年的诺贝尔化学奖获得者奥德·哈塞尔,是挪威奥斯陆大学的。
真说起来,能通过申请,李佩央觉得语言的确帮了她的忙。她当时的研究成果不算显著,也许是在国际竞赛中的成绩比较亮眼,外加语言技能,才让她收到了那封回信邮件。
那是她人生中,少有的幸运。
所以,最多再半个月。李佩央给徐助打电话,让他转告那个人,她最多只能给他十几天时间。她给学院作完报告,就得准备启程了。
徐助在电话里干笑,问她能不能见一面。主要是他老婆,特意给遥遥买了点书,非让他带给她。
她的行李已经很多了。盛情难却,李佩央同意了。
徐助找她,李佩央以为他只是简单地把东西交给她。
但他又说:“佩央小姐,我能不能请你喝杯咖啡,以我个人名义。”
李佩央眨了眨眼,“行。咖啡就不必了,已经下午了,我就喝水吧。”
也行。徐助领她去了附近一家肯德基。他去旁边超市给她买了瓶水,他自己点了杯可乐,外加一份鸡米花。
实在是下午茶时间到了,他有点饿了。
在快餐店的角落位置,徐助跟她坦言,“佩央小姐,老板几个月前,让我调...了解,了解你的现状时,我看了你这几年的简历,还真把我吓一跳。”
他说:“我都跟我女儿讲,让她把你当榜样的。”
李佩央低头笑了,否认,“那些没什么的。”她自己都不敢说能做女儿的榜样。她不是“无暇”的。
“您谦虚了。”徐助想说,换个身份和场合,在国外,他恐怕得称呼她一声“Scientist”了。而且不是随便哪个scientist都能被挂到学校宣传页的。
他感慨:“佩央小姐,你这几年过得真挺好的。我现在有点理解你当年出国的决定了。”
李佩央垂眸握着手里的水瓶,抿起唇角,直言:“徐助,我们也算是熟人了。你有想说的话,可以直接说的。”
“唉。其实,其实我找您,老板他不知道。这个您别误会。”
徐助也是有点担心,万一老板以后知道,会不会怪他多事,但人他都约出来了,“佩央小姐,你放心吧。老板他根本对你狠不下心的,他已经让我申请航线了。你们肯定能回去的。”
“嗯。我知道了。”李佩央没太意外,问他,“还有别的事吗?”
“还有,一件小事。是您不在的这七年,我经历并目睹的,有关老板的一件小事。”他卖了一圈关子,“您要是不想听,也没关系。我这就送您回去。”
李佩央看着他,没动。
还行,有戏。
徐助就开口了,说之前他喝了一大口可乐润喉。
“也就是两年前吧。我陪老板出差,那地方,离您家乡不远。您应该不知道吧,这几年,每次清明和祭日,老板都会去你家乡海边,祭奠您母亲。还有您出生的那个村子,蒙村?是吧?他都建了学校,铺了路。现在那里开发得还不错,环境可好了,当然,您最近几年忙,肯定没去看。”
“不过,这是后话了。就说两年前,我们在那边谈生意。老板亲自出马,生意肯定是谈成了。晚上应酬喝酒,是我开的车。”
徐助记得很清楚,他那晚开的是一辆保时捷跑车,敞篷的,温柔的小风一吹,他人都飘了。
他老板坐在副驾驶抽烟,哪怕刚签了那么大的合同,也不露辞色,一脸深沉。
徐助都习惯了,他家老板一直都很稳重。年轻时吧,还有点脾气,这几年年纪见长,更是七情不上色,没一点情绪。
这种改变是突然发生的,就是在佩央小姐走了之后...
对于他们俩,徐助掏心窝说,他一开始就不怎么看好。
他老板在外是什么样啊,八面玲珑的,该圆滑时圆滑,该强硬就强硬;而李佩央,徐助跟她接触也不少,他总结一个词就是“省心”,特别地好伺候。跟谁说话都温柔有礼貌,人非常有原则,但她的原则大都是约束自己的。
看起来,这俩人一软一硬的,好像很配。但是遇到一起,竟然还会为小事吵架,还都是冷战。
一冷战,佩央小姐就回学校,剩他老板自己生闷气。过几天,受不了了,就问他,徐助,你觉得这事我有错吗?
他想要台阶下,徐助心里明镜似的,他说,您应该是没有错的。但是佩央小姐也很可怜嘛,你看她小小年纪,母亲去世....反正类似的话一说,他家老板自己就开始“忏悔”了,最后来一句...晚上送我去她学校吧,订束玫瑰花。
不沟通的感情是处不长的,徐助是过来人,他懂,但他没法插手。
他算老几啊,他当时都不是总助高管。他俩感情重要,还是他工作重要啊?那肯定是他工作重要,他也有家,也要养老婆孩子呢。
就那次之后,他就有点...后悔了。说实话。
那晚,他老板抽着烟,忽然低声问他,有没有听见什么声音?
徐助说,听见了,他听见开心的锣鼓敲出年年的喜庆,今天是个好日子,心想的事儿——
不是。他老板打断他。
噢。徐助认真回答,那好像是海水涨潮的声音。他们走的是海滨路。
前面停一下。
徐助就给他停路边了。他猜他是酒喝多了,想吹吹风。
结果,下了车,男人直接往海的方向走了。
徐助在后面鞍前马后地跟着,看见他老板要下水。他赶紧止步,然后开始脱衣服。
陪老板在海里“洗澡”的事,他不常干的,但是这次生意,他给的实在太多了...西服是他老婆新给买的,不能糟蹋。他脱下来,板板正正叠放在沙滩上。
再回头,徐助一看,坏喽!他怎么跑那么远,水都没过脖子了。而且他会游泳的,他怎么不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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