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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出缅北(唐之风)


没办法,我只好恼怒地压了电话,重新再来一次。
就在我即将拨到最后两位数字时,一个男人的声音自门外传了进来。
那分明就是光头的声音!
我慌忙丢下电话,蹲下身子,躲到收银台的后面,透过玻璃货柜,往门外偷偷观察情况。
只见他从车里探出半个身子朝老板娘喊着什么,老板娘则慢条斯理地在门口有一句答一句地回应着。
具体他们在说些什么,我听不懂。不过猜也能猜到,他一定是在询问我的行踪。
我咬紧嘴唇,逼迫自己镇定,抓紧时间环视了便利店一圈。
很可惜,这便利店就是因为太小了,所以很恐怖地既没有后门,也没有阁楼,根本连半个退路都没有。
加上我借电话时,跟老板娘说丢了钱包,要打电话给朋友。所以,这个时候光头正好找来,我猜测,老板娘必定会认为,他就是我嘴里说的朋友。
就算为了一分钟的电话费,她想必也会让他进来看看的。
果不其然。
老板娘在和光头说完话之后,便转身进店,伸手敲了敲收银台的玻璃面,勾下头对蜷缩成一团的我说:“喂,你朋友来了!”

老板娘一句话,吓得我当下大脑一片空白,闭上眼睛暗叫了声“天要亡我”。
隔着玻璃柜,我浑身紧绷着,强迫自己冷静,眼睁睁看着光头汲着拖鞋,怒气冲冲地向我走来。
如果被他就此抓住,认定我是想逃跑的话,我就死定了。
就算不死在他的手里,也会死在莎莉手里。
不行,我绝不能坐以待毙!
大脑掐着秒飞速运转,我很快就确定,眼下除了这个方法,想要活命,已经别无他法了。
置之死地而后生,这是我此刻唯一能做的选择了。
当机立断,我深吸了一口气,命令自己身体一秒放松之后,若无其事地从收银台后站直了身子。
然后绕到饮料柜前,随手拿起一瓶可乐,气定神闲地走到他面前,拧开瓶盖就喝了一口。
一口下肚,我故作天真地冲他眨巴眨巴眼睛,佯装关切地问:“怎么样,都弄好了吗?我都吓坏了,正要给莎莉姐打电话呢。”
光头显然并不相信我的话。他双唇紧抿,眼神不善,忽然右臂一展,就要勒上我的脖颈。
我趁机蹲下身子,迅速从他腋下钻了过去,然后反手将手里的可乐悉数对准他的脸,猛地泼了出去。
冰凉的可乐带着黏腻的碳酸气泡,被人迎面突然泼了一满脸,那滋味肯定不好受,所以光头的反应,也慢了半拍。
我抓住这个关乎我性命的关键半拍,头也不回地拿出我这辈子最快的短跑速度冲出店门,撒丫子朝光头车尾的方向跑去。
缅甸的街道交通复杂,车来人往,他若想掉转车头追我,恐怕要花费一些时间。
况且我专挑人多拥挤的地方钻,光头就算弃车步行来追,也不是那么容易的。
然而,事情并不像我想象的那般顺利。
我跑了还没多长时间,身后就又传来了急促的喇叭声。那熟悉的声音一声接着一声,像贴上了催命符似的。
我心头一紧,脚下更没命似的使劲狂奔。
可是,两条腿怎么跑得赢四个轮子呢?
就在我眼看就要绝望的时候,眼前忽然飞过来一辆偏三轮摩托,风驰电掣般围着我打了个转,最后停在了离我不到半米远的正前方。
前路被堵,我不得不去辨认驾车人的身份。
如果是光头的同伙,那我就彻底死定了。而如果是揽客的黑摩的,那我说不定还有一线生机。
骑车的是个年轻小哥。
他包着迷彩头巾,戴着大框的黑色太阳镜,穿着一件白色弹力背心,双脚着地,支撑着偏三轮,右手不住转动着油门把手。
“嗡嗡”的轰鸣声中,偏三轮的排气口喷出了两股刺鼻的黑烟。
“愣着干嘛,快上车!”估计见我一脸怔愣,小哥心急地冲我吼了一嗓子。
这道粗粝的嗓音,听着竟有几分熟悉。
难道是莎莉的人?
一想到莎莉,我身体本能地向后退了两步。
这个男人出现的时机太过巧妙,让我不得不疑心这是莎莉耍的什么花招。
然而身后的喇叭声也已经越来越近。后有追兵,前有堵截,我到底该选谁?
但事实就是,我是没有选择机会的。
跟着光头肯定是一个“死”,而跟着眼前这个人,是“吉凶难料”。
两者相比,我当然选后者。大不了赌一把。
心一横,就在偏三轮小哥等不及,要用铁臂朝我拽过来的瞬间,我一脚踏进了他的侧斗。
伴随着排气口刺耳的轰鸣声,偏三轮急速往前飞驰,拐进了一条小路。
我双手抓住侧斗两边,紧张地往后看去,发现这条小路虽然窄,但也容得下光头的小面包车。
加上这里行人减少的关系,光头的小面包车凭借速度的优势,竟不仅追了上来,还很快贴近了摩托车身。
光头一边驾着车,一边恶狠狠地冲我挥拳,嘴里咬牙切齿地喊着:“喂,下车!马上!”
就在光头试图想办法逼停偏三轮的时候,摩托车小哥忽然冲光头喊了声“哒哒!”(缅甸语:再见)
然后车轮一颠,车头一扭,拐进了一条更加窄小的巷子里。这巷子很窄,只能勉强够偏三轮驶过去。
光头没办法,只得把面包车停在路边。不死心地徒步追了几步,但也于事无补。
“阿尼玛达!”
一声愤怒的咆哮,地动山摇。
偏三轮径直又往前开了一段,在确定光头不会再追上来之后,我这才有精力关注眼前这个人。
此刻,我几乎已经可以确定,这个人,他不仅不是光头的同伙,更不是莎莉的同伙。
因为他根本没有把车子往莎莉店的方向开,而是越开越远。
那么,他到底是谁?他为什么要冒险帮我呢?真的是我认识的人吗?
满心疑惑间,车子终于停了下来。四处打量了下,我才发现,这是一条死胡同的尽头。
来路被偏三轮占得满满的,背后是高高的灰白色的院墙。左边有一扇半开的木栅栏,里面的荒草有半人高,右边是锈迹斑斑的简陋的铁门。
太阳收敛起了余晖,天色蓦然暗淡了下来。夜幕初临,身边的一切显得更加荒凉破败。
风灌进巷子里,在我身后的围墙上打了个转,凉意毫不留情地钻进我的脊背。
这是哪里?他带我来这里干什么?
一束刺目的强光骤然打在我脸上,是他打开了摩托车的前灯。
我下意识拿手去挡眼睛,从指缝中,我看到一个男人陷在逆光里。
他推开木栅栏,将摩托车停了进去。再次向我走来时,他已经取掉了墨镜,摘掉了头巾,手里拿着一个高瓦数的手电筒。
灯光下,我清楚地看到,他额头上斜切下来的一条长长的疤。
“拉哥?是你!”
我惊呼出声,万万没想到这个从光头手上救下我的人,居然是拉哥。
拉哥“嗯”了一声,看起来心情似乎不错,那道长疤痕微微舒展了些。他朝前指了指,示意我跟着他走。
“放心,我不会害你的。”
我脚步一顿,不肯动。
自从上次拉哥在莎莉面前维护了我之后,我就一直没想明白,他这么做的动机究竟是什么。
现在,他又救了我一次,而且还是背着莎莉,不,准确说,应该是背叛,不得不让我愈发心生疑惑。
我活了二十多年,从来不相信什么玛丽苏剧本。他一定别有目的。
而在不确定这个获救的代价是否是我能给得起之前,我是不会轻易跟他走的。
不久之前,我刚被最亲近最信任的丈夫石林给卖掉。从那天开始,我就将“人性诡谲”这四个字,深深地刻进了骨子里。
无缘无故无代价的善意,我不敢信。
见我一脸警惕,拉哥也不勉强,只身往前走了几步,见我真的没跟上,突然转过头来,蹙眉开口。
“你就这么想待在原地,等光头来抓?还是等莎莉来接?别忘了莎莉是干什么的!做这个行当,多少和各区的地头蛇、小混混有几分交情。你敢保证,你现在从这里走出去,不会被她的眼线发现?”
这句话,一下子就击中了我最害怕的软肋。
确实,莎莉既然会说出“你走不出果敢”这句话,肯定多少是有些把握的。
虽然我不知道拉哥的目的是什么,但他接连两次帮了我,几乎可以证明,他不会像光头和莎莉似的,分分钟想要了我的命。
这么想着,我咬了咬牙,抬脚跟了上去。
拉哥带着我朝巷口方向走了几步,最后一个拐弯,进了一个更小的巷子,领着我上了一层窄小的楼梯。
楼梯很黑,没有灯。只有楼梯间的正中央点着一盏昏黄的灯泡,灯泡底下是一张极小的暗红色木质桌子。
头顶上横着一道矮梁,上面用红色油漆写着“宾至如归”四个字。
这是宾馆?
孤男寡女的,他带我来宾馆干什么?
而且,这宾馆开这么隐蔽,哪里可能会“宾至如归”?
这乌漆嘛黑的,又山路十八弯地拐进来,一个客人和店员都没有,是正经开店的宾馆才怪!
我有些迟疑,在暗红色的小桌子前停下了脚步。
拉哥听到动静,回头看我,出声催促:“怎么了?走啊!”
我咬咬牙,还是没办法劝自己迈动脚步。
缅甸不仅有红灯区,更有金三角。
这里的形势只会比正常人想象的更复杂,而且莎莉之前也提过,要我不要幻想靠拉哥,等拉哥一出事,我还是得乖乖回去。
拉哥这样一个战斗力看起来已经很强的男人,怎么会那么容易就出事呢?
难道,他从事着什么更为危险的行当?
如果真是这样,他如果真的把我关进这个一般人根本找不到的地方,那我的下场,会不会比在莎莉那里,还要悲惨?
莎莉那里,至少还有一群同命相连的姐妹,还有相依为命的美诗诗,可以相互照应。
而这里,万一真出了事,我是恐怕真的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了……

就在我忐忑不安之际,拉哥在一扇暗红色的门前停了下来。
他从腰间取下一串钥匙,哗哗抖了两下,从中精准地抓取了其中一把,打开了房门,又啪地一声按下了墙上的电灯开关。
房间一下子亮堂了起来,里面的摆设一览无余。
房间虽然不大,却很整齐。一张双人床、两把靠背椅、一个木制的小方桌。
我站在门口狐疑地正张望着,拉哥一把将我拽进屋,关上了门。
他拉开一张椅子按着我的肩叫我坐下,又拔开热水瓶塞子,倒了两杯水,咕嘟咕嘟的喝掉了一杯,将另一杯推到我面前。
随后,他默默地从裤子兜里掏出一个手机,放在了桌上,又从钱包里抽出几张缅币,压在了手机底下。
他敲了敲桌面说:“我的备用手机,留给你,有要紧事就打给我,或者发定位给我,通讯录里找武吉拉。这几天你就住在这,能不出门就不要出门。我会想办法送你回国的。”
我打断拉哥,问出了困惑我许久的问题。
“你为什么要帮我?你吃着莎莉的供奉,不应该把我送去她那里吗?”
他沉默着,眉心微蹙,像在思考。
半晌,转过身子,盯着我的眼睛,反问道:“你叫赵思齐,是在昆明第三中学上的初中对吗?你还记不记得初三那年,你们班来了一个转校生,那就是我。”
我怔住了,有些不敢相信。
努力在他那张冷峻的脸上寻找着往日的痕迹,又试图从脑海中唤醒对“武吉拉”这个名字的记忆。
可是,我脑海中空白一片,什么都没有。
拉哥见我一脸茫然,继续解释道:“我以前叫张弛,后来才改的名字。我那时候成绩不好,你不记得我也正常。不过,就算你记得我,恐怕现在也认不出了,我现在……”
说着,拉哥撇了一下嘴,自嘲地露出一丝苦笑。
他什么都没再说,哐当带上门走了。
等门外的脚步声渐渐远了,我才往椅背上一靠,脑袋半搭在椅把上,盯着灰白色的墙顶发愣。
当下,我有两件极其紧急的事要做。
第一件是要把美诗诗给救出来,第二件是带着美诗诗安全地离开。
莎莉现在必然已经回过味来,猜到当时我要带美诗诗出外场,就是为了方便逃走。她找不到我,一定会把气撒在知道内情的美诗诗身上。
为了从美诗诗嘴里逼问出我的消息,莎莉会用尽各种狠厉辛辣的手段。
所以救出美诗诗这件事,刻不容缓,必须立刻行动起来。
可我势单力薄,如果贸然去救,无异于送羊入虎口。不但救不出美诗诗,还会把自己给搭进去。
眼下,有能力救下美诗诗的命,帮她逃出苦海的人,大概也只有拉哥了。
纠结了好片刻,我最终还是咬牙抓起桌上的手机,删删写写了好一会儿,才抱着万分之一的希望,厚着脸皮给拉哥编辑了一条信息。
“拉哥,你能不能帮我把美诗诗也给带出来?我担心她会有生命危险。”
发完,我屏住呼吸紧握着手机,眼睛一刻也没离开过屏幕。
等了不知多久,就在我失望地放下手机,以为拉哥不会回复的时候,手机忽然滴滴响了两声。
我赶忙打开手机,点开了短信。闪烁的屏幕上,只显示了两个字“抱歉”。
我心头一沉,绝望地闭上了眼睛。
这个结果,其实是在意料之内的。
毕竟,拉哥和我们无亲无故。为了救我,他已经冒着极大的风险了,我又凭什么要求他再去救出与他完全无关的美诗诗呢?
我和美诗诗之间的承诺,是我给她的,并不是拉哥给她的。作为老同学,他能仗义出手,做到这个份上,已经仁至义尽了。
毕竟,他和莎莉的关系,也比较复杂,而莎莉,又不是那么好惹的女人。真惹急了,说不定拉哥自己都有危险。
窗外,是浓得搅不动的黑色,暗沉又逼仄。
我颓丧坐在椅子上,心像掉进了油锅,煎着、熬着,直到天明。
天一亮,我就再也坐不住了。
换上柜子里拉哥准备的蓝布筒裙和长袜,拿一件玫红色斜纹的披肩披上,又将头发全都拢起来,盘在脑后。
乍一看上去,和普通的缅甸妇女几乎没有太大差别。
接着,我用拉哥随手放在抽屉里的地图找到了警局的方向,果断抓起桌上的钱,离开了房间。
既然拉哥不会帮我,而凭我个人的力量也不足以救出美诗诗的,那么我就必须去寻求帮助。
果敢这座城市并没有中国大使馆,最保险的方式,就是向缅甸警方求助。
虽然最终结果不得而知,但做了,总比什么都不做强。
至少能让我稍微心安一点。
孤身行走在果敢一如既往混乱的街头,我尽量让自己步履悠闲,神态自然。
我必须表现出再平常不过的样子,就像那些走在街头上的每一个缅甸妇女。
路越走越宽敞,地图上的距离越来越短,警察局越来越近。
就在我刚想要松口气的时候,一声凶狠的低喝打破了我来不及雀跃的欣喜。
“嘿!站住!”
伴随着“咔哒咔哒”钢管划过地面的刺耳声,几个胳膊上纹着豹子、老虎图样的混混,从旁边的小巷子里鱼贯冒出,不断地朝我围了过来。
我垂着手,刚想在披肩的掩护下去摸手机发个定位给拉哥,却被为首的一个染着黄毛的混混警觉地注意到了。
他一把抬起手里冰冷的钢管,狠狠地抵在了我腰间。
“你,干嘛呢?别乱动,把钱拿出来!”
只是打劫的?不是来抓我的?
我一边静观其变,一边缓缓从裙子的口袋里,掏出一小卷钱。还没等展开,对方已经一把夺了过去。
我本以为拿了钱之后,他们就会放人。谁料,那个黄毛突然死盯着我的脸,同他身边的小弟讨论起来。
在那些陌生的词汇中,我陡然听出了一个我熟悉的名字:莎莉。
最害怕的事,还是发生了。
很显然,这些胆大包天,敢在警察局附近光天化日抢劫的混混,很可能和莎莉存在着某种联系。
而一旦确定我就是莎莉要找的人 ,为了打赏邀功,他们一定会不择手段把我扭送回去!
果不其然,黄毛低声说了一会儿话之后,突然停住了,眼睛愈发直勾勾地看着我,上下打量着。
我故作镇定地冲他娇滴滴一笑,大大方方地将披肩往下拉了拉,反其道而行之地把脸凑到他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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