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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反派鳏夫盯上了(海大人)


沈黛末勾着唇,轻轻冷哼了一声:“詹叔,阿邬是我的仆人,他的规矩自有我和我郎君来教,不必麻烦你。”
詹叔的脸色有些尴尬:“都说沈四娘子的脾气是最好不过的,连对下人都这样宽容。”
沈黛末:“不敢当,我只是懒得计较那些细枝末节的规矩,只要安分老实,做好本职工作,不想着越过主人头上去即可。”
詹和听出了沈黛末话中机锋,顿觉脸上火辣辣一片,不敢再多说,连忙离开了。
他一走,沈黛末才将注意力移到阿邬身上。
他和冷山雁一样,都常穿黑色的衣裳。但不同的是,冷山雁的黑色衣袍虽然简单但无论布料还是针脚、剪裁都是极好的,宽大袖袍低垂,衣角露出一截如雪般洁白的里衣,层层叠叠,低敛华贵。
而阿邬的衣裳却是粗布麻衣针脚也宽松,窄袖窄口,衣袖处还有经常干活而留下的磨损,配上阿邬永远沉默黯淡的脸,仿佛饱经风霜的乌桕树。
“别人以后再这样欺负你,你得学会反抗知道吗?”沈黛末对他说道。
阿邬揪着手指,低垂着脑袋,仿佛一头犯了错误而被饲养员训斥的大棕熊。
“以后父亲那院的饭菜就不用你去送了,让白茶去吧。”沈黛末说道。
阿邬又点了点头,仍是一句话也没说,眼睛一直盯着地面。
沈黛末看他这个样子,只觉得他内敛害羞害羞到了极致,多半是个社恐,应该也不太想跟她这个老板多聊天,所以也不再多说,直接离开了。
直到她走后,阿邬才慢慢抬起头,偷偷朝她离开的方向看了一眼,但也仅仅只有一眼,然后视线就飞快的挪开。
明明四下无人,阿邬却连正经看沈黛末一眼都不敢,像是心里有鬼的贼。
虽然詹和的到来令人不快,但自从沈黛末租下了旁边的院子,又征得房东的同意,将相隔的院子挖了一扇门出来作为通道。
这院子的面积很大,甚至还有一座小花园,房间也多,十分幽静,适合老年人居住,席氏欢天喜地的搬了进去。
主屋这边顿时就清净了不少。
冷山雁除了每天早上去那边给席氏请安之后,就回到了主屋里。
有客人来时,就待客送客。没客人时,就跟白茶一起坐在院子里做做针线什么的,除了偶尔席氏在詹和的掺和之下,作作妖之外,日子倒也平静。
九月初六,顾锦华儿子的满月宴,沈黛末出席。
按理说一个男婴满月,本不用如此大操大办,但这个孩恰恰是在顾锦华刚继承顾家没多久时出生,顾锦华认为这是吉兆,因此对这个‘小福星’也重视起来。
满月宴上,顾锦华一脸笑容地抱着襁褓里的婴孩展示给宾客们瞧,之后就将孩子交给了他的生父,娇荔。
这样的场合,陪在顾锦华身边的不是正夫纪氏,而是一个小侍,可见纪氏是越来越不受宠了。
“这个孩子起名字了吗?”沈黛末问。
在一旁倒酒的甘竹雨立马道:“回娘子,小公子名叫容凌,小名儿凌哥儿。”
沈黛末:“……容凌,真是个好名字啊。”
容凌,顾容凌。原著小说的男主,终于出生了。
“是啊,凌哥儿将来一定是个大美人。”甘竹雨微微一笑,侧着身子,露出最美的侧颜轮廓,给沈黛末半满的酒杯里重新续酒。
“谢谢,我不能再多饮了,再喝就醉了。”沈黛末婉言拒绝道。
甘竹雨笑容绽开,晃了晃手中的酒杯,悄声告诉她:“这些都是最不醉人的果酒,娘子可以放心喝。”
沈黛末环顾四周宴席,问道:“客人们都喝果酒吗?”
甘竹雨摇摇头:“就您一人,这是奴偷偷为您换的,知道您酒量不好,宴席上劝酒最是难受,所以奴就自作主张了,请娘子莫怪。”
“我怎么会怪你,感激你还来不及。”沈黛末激动道。
此时此刻,她仿佛觉得甘竹雨在发光。
甘竹雨腼腆一笑,最是不经意间流露出的温柔:“奴只是不忍见娘子每次都喝得醉醺醺地回家,怕是家中郎君见了少不得抱怨几句。”
“我的郎君跟别人不一样,温柔和善,不会抱怨的。”沈黛末下意识说道。
她几次喝酒回家,冷山雁都会温柔地替她宽衣、煮解酒汤,照顾喝得醉醺醺的她,一句抱怨都没有。
甘竹雨一怔,随即改口道:“是奴多嘴了。奴打小见父母因为喝酒的事情而大吵大闹,以为其他人的家里也跟我家一样,请娘子不要生奴的气。”
他的眼眸水灿灿的,因为歉疚,眼眸中蒸腾出些许水雾,整个人显得分外可怜。
“不会不会。”沈黛末连忙道。心想,又是一个原生家庭破碎的倒霉孩子,她怎么好意思责怪,而且人家本来也没说什么过分的话嘛。
宴席结束之后,顾锦华专门命令下人给沈黛末套了车马,并且让甘竹雨送沈黛末回去。
沈黛末想拒绝,但顾锦华的盛情实在难以拒绝,她只能妥协。
这还是她第一次跟甘竹雨同乘一辆马车,有些尴尬。
车身晃晃悠悠,车轮转动的吱呀声时不时的传来,沈黛末正襟危坐和他保持着安全的社交距离,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平稳地到了家门口。
“娘子回来啦。”白茶小跑着上前,帮着马妇搬凳子。
沈黛末撩开车帘,一抬头就看见冷山雁站在家门口,黑袍如浓稠夜色,面若清冷白玉,静立在屋檐之下,整个人恍若矜贵不可触摸的神祇。
“郎君!”沈黛末跳下马车。
冷山雁走下台阶迎她,看着她微红的脸颊,温声说道:“醒酒的沆瀣浆已经熬好了,妻主回去喝点。”
“嗯嗯。”沈黛末点头。
“竹雨公子是否要进来坐坐?”冷山雁淡眸一抬,目光对向马车里的甘竹雨,神态眼神冷若冰锋霜雪,和刚才面对沈黛末的模样简直判若两人。
甘竹雨柔顺的福了福身:“多谢雁郎君邀请,只是奴是奉家主之命送沈四娘子回来,这会儿得赶紧回去复命了。”
冷山雁淡淡道:“既然如此,那我就不留你了。”
正好詹和这时从大门内走了出来,看到詹和,甘竹雨的眼神微微有了异样,和沈黛末他们道了别之后,他就急忙追了上去。
不过几日的功夫,甘竹雨就再次出现在了沈家,而且还堂而皇之地走了进来,直接越过冷山雁,拜见席氏。
席氏惊叹他娇柔纯良的长相:“真是个标致的孩子,他真是你干儿子?”
詹和笑道:“可不。我跟甘家熟得很,只是我许久不来城里,不怎么见过这孩子,还是前两天在街上,倒是这孩子先认出了我。”
“说明这孩子是个重感情念旧的人,现在有多少熟人见面都恨不得装不认识,何况我们这些老头子?都嫌弃我们无趣。”席氏道。
甘竹雨立马道:“怎么会呢?我打小就是被爷爷带大的,最喜欢跟老人家聊天了,不仅能陪老人家解闷,还能学到许多人生道理。”
这一番话,瞬间俘获了席氏的心坎。
既懂规矩,说话又温声细语,永远带着浅浅的笑容,让人如沐春风,席氏对他很是满意:“那你以后就常来我们家玩,陪我这个老人家聊天。”
说罢,席氏忽然叹了一口气:“要是我那个女婿,能想你这样好相处就好了。”
甘竹雨一听这话,瞬间琢磨出味儿来,顺着他的话往下接,说道:“外人都说雁郎君温柔和善,怎么会不好相处呢?”
席氏摇头叹息:“他那张脸冷冷清清的,不说话时,静静地坐在一旁就跟一块千年寒冰似的,实在让人难以亲近。也不知道末儿对着这样的冰人,是怎么熬过去的。”
詹和顺坡下驴,感叹道:“是啊。那人仗着出身不错,又是娘子贫贱时娶的夫郎,脾气矜怪的很。娘子平时忍他一定忍得很辛苦,要不然怎么成婚这么久,肚子还没动静呢?”
“是啊……都成婚这么久了。”一说起这个,席氏的情绪立马被牵制起来。
詹和与甘竹雨对视一眼,继续在席氏面前扇风点火。
“老哥哥,你说哪个女人不喜欢嘴甜乖巧的?你要是替娘子做主,收一房进来,娘子肯定开心。”
“可是末儿从未提过那小侍的事情。”席氏有些犹豫。
“老哥哥您真是糊涂了,娘子为什么不纳小侍?还不是因为顾忌冷山雁的面子!要是她主动那小侍,冷山雁肯定会大闹一番。可要是您给娘子纳一房小侍,冷山雁还能说什么?他总不敢跟您闹吧?到时候,您既能挫冷山雁的锐气,娘子又得了一位美侍,还落了一个好名声,说不定再过一段时间就能抱个大胖孙女,百利而无一害啊。”

秋社日,立秋后的第五个戊日。
大家都沉浸在节日的喜悦中,享受着秋收之后难得的休闲时光,吃社糕喝社酒。就连男子们在这一天也有充分的理由放下针线活,因为秋社日的习俗,就是无论男女老少皆辍业一天。
这一天最开心的自然是孩子们,撒了花似地疯玩,大街小巷都是孩子们的嬉闹声。
沈黛末也在这一天偷了懒,睡了个懒觉,本想着睡到十点钟就差不多了,结果没想到一下睡到了中午十二点,当她醒来时,一旁的床褥已经整齐的叠好了,枕边一片冰凉。
沈黛末从床上坐起来,披上衣服下楼。
只见冷山雁已经在厨房外面令支了一个灶台,以及用一块大板子和两根凳子搭起来的临时备菜区,正在做社糕、社饭。
他宽大的袖袍被挽起,腰间系了一根围裙,显现出了他原本被外袍遮掩住的劲瘦腰身。一手握刀,一手握菜,在菜板上熟练的切菜备菜,腕骨修长如玉,手背上隐隐显现出青筋轮廓。
刚从水盆里捞出来的新鲜蔬菜,清清凉凉的水珠打湿了他修长干净的指尖,一旁的锅中水已烧开,正蒸腾出沸腾的水雾,像一团烟云似得在空中散开,缭绕在他弧度寡淡轻薄的眉眼间。
听到沈黛末推门而出的动静,冷山雁抬起眼眸看向她,一瞬间,仿佛被香火祭祀的低垂神像活了过来。
“妻主。”他隔着厚重的烟火气唤她,声音低沉而有磁性,仿佛一根羽毛在她的耳朵里轻轻挠痒。
“……早。”沈黛末低声回应。
“娘子可算是睡醒了,一会儿就可以开饭了。”白茶端着脸盆和帕子上前,笑吟吟地说。
沈黛末点点头,拧干湿漉漉的帕子洗脸。
热毛巾敷到脸上,耳边突然传来一声重击音吓了她一跳。
白茶立马不耐烦地道:“阿邬,你的动作能不能别这么粗鲁?惊着娘子了。”
沈黛末循声看去,这才发现,原来阿邬就站在冷山雁身后的不远处,手里拿着一把斧头劈柴,刚刚的声音就是他劈柴的时候发出来的。
阿邬和冷山雁离得这样近,阿邬的身材又高大挺拔,过分鲜明。
但刚才沈黛末的眼里却只看到了冷山雁一个人,周围的一切都仿佛成为了背景板,美貌真是吸睛利器啊!沈黛末心想。
“对不起……娘子。”阿邬紧紧地攥着斧头,不安而局促地低着头,磕磕巴巴地道歉。
沈黛末随意摆手:“不碍事,不碍事,你继续吧,不用在意我。”
阿邬握着斧头,依然不敢动。
白茶忍着不耐烦,走到阿邬身边,背对着沈黛末,用指尖掐了一下他的手臂,小声道:“娘子让你继续干活,你就继续干活,傻愣着干什么?我以前只当你是个哑巴,没想到你还是个聋子?别这么木讷行不行?”
白茶掐阿邬的时候并没有用多大的力道,但被掐过的都知道,指尖拧人哪怕力气不大,被掐的人都会感觉到疼。
阿邬也本能地缩了一下。
他是块头大,时常被人当做傻大个欺负,但其实他很怕疼。
在白茶的催促下,阿邬很快就重新砍柴。
白茶看着他的样子,小声嘟囔道:“真是的,平常是个哑巴,干活的时候把我吓到了也没见你开口啊,娘子一被吓到,你倒是突然会说话了,都说你老实木讷,我看你聪明着呢,早不砍柴,晚不砍柴,偏偏娘子睡醒了,来院子里走动了,你就开始砍柴了,争着表现自己,切——”
阿邬砍柴的动作微微一缓。
他想要解释,他并不是故意在娘子面前表现自己,而是听郎君说,平日娘子早起读书太累,今天秋社日就让娘子睡个好觉,他才没有在早上把新买回来的柴火劈好,怕动静太大,惊扰了娘子的美梦。
直到看到娘子睡醒了,下了楼,他才敢开始干活,却没想到还是惊扰到了她。
阿邬盯着手里的斧头,看着自己一双布满老茧,粗苯的大手,他瞬间想起了刚才白茶骂他的那句‘粗俗’,自卑的情绪再次在眼底蔓延开来,只能通过不断地干活来掩饰。
沈黛末并不知晓角落里阿邬静悄悄却如山塌海崩般的心事,她猛吸了一口空气中的香味,来到冷山雁身边,问道:“这是在做什么?”
冷山雁一边切菜,一边说道:“社饭。将新鲜的青蒿,与野蒜、腊肉、香肠、小青豆之类的蔬菜肉类一起闷煮。”
“怪不得这么香,不过我记得咱们家并没有熏腊肉啊,你让白茶去街上买的吗?”她问。
冷山雁缓缓点头:“新鲜的食材虽然好,但做社饭要有腊肉这些吃着才香。”
就在他说话间,放在锅里的腊肉已经蒸好,冷山雁将它拿出,将腊肉切成薄片,肥瘦相间的腊肉冒出难以形容的香气,因为冷山雁切得薄,肉质晶莹剔透,光是看着就让人食欲大增。
沈黛末刚想拿一块尝尝味道。
席氏却走了出来,看向还在做饭的冷山雁,说到:“都正午了,你怎么还没把饭做好,还要末儿等。”
沈黛末立马道:“父亲,不是郎君做饭做晚了,是我想睡个懒觉,郎君他按着我的时间才做得饭。”
话音刚落,詹和就在席氏耳边小声道:“瞧,我说的没错吧,您说女婿一句,娘子就立马维护十句。”
从前沈黛末和冷山雁串通安抚好的席氏情绪,在詹和的有意挑拨之下,又重新冒出了头。
‘怪不得,怪不得突然要给我换大房子,我原以为是女儿孝顺我,没想到是为了刻意疏远我,要不是詹老爹跟我说,我到现在还被蒙在鼓里,守着一个没有女儿的院子偷着乐。老话说,娶了夫郎就忘了爹,原来真是这样。’席氏暗暗生气。
不过席氏听了詹和的话,并没有发作,而是问道:“女婿,今日是秋社日,按理来说,你应该会娘家去看看,怎么不回去吗?”
席氏并不清楚冷山雁与冷家之间的矛盾,但突然问起他的行程,一看就知道他要搞事情。
不等冷山雁说话,沈黛末就替他说了:“父亲,他今天身体不太好,我觉得还是不要把病气带回娘家,等他做完饭就让他回屋休息就行。”
沈黛末的二次维护,让席氏原本只有五成的怒意,瞬间烧到十成。
他气得背过身去,压着怒火说了一大通:“我看女婿的模样倒还好,不是什么大病,嫁出去的儿子又不真是泼出去的水,该回还是要回……”
席氏的念叨实在有些烦了,沈黛末也没怎么听,因为冷山雁又开始切香肠了。
世界上最好吃的香肠是什么样子的?当然是刚刚在菜板上切出来的啦!她过年回外婆家时,特别馋香肠,还没等装盘,她的小手就已经伸了出来。这时外婆就会从菜板上拿起最厚的一片给她吃,明明都是一样的味道,但她就是觉得比装在盘子里的好吃。
席氏被气得背过身去,詹和也转身安慰他,正好给了沈黛末机会。
她眼疾手快,拿起一片香肠放进嘴里,在冷山雁还未反应过来时,又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又拿了一片塞进他的嘴里。
冷山雁咬着香肠,像来细媚淡漠,仿若不食人间烟火的丹凤眼,因为惊讶而瞪大了眼睛,漆黑的眸子如水般透亮,在烟火中熠熠生辉。
“快点吃,别被发现了。”沈黛末捂着嘴,眼眸弯弯窃笑,像只偷了腥的猫。
冷山雁两辈的人生阅历加在一起,都没有做过偷吃的荒唐事,一时有些怔忪,直到香辣的滋味在口中散开,他才意识到沈黛末刚才对他做了什么。
脑海中恍若白了一片,不知道应该做什么反应,但看到沈黛末脸上绽放出的生动笑容,他死水般毫无波澜又恶臭无比般的人生里,涌现了新的意义。
阿邬在角落里偷偷看着他们刚才那一幕,眼中流露出羡慕的神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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