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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反派鳏夫盯上了(海大人)


辛氏迫于压力,请了一个戏班子在院子里搭了戏台子唱戏,给回门的冷山雁打发时间。
在戏班子表演完他们的拿手好戏之后,辛氏就让三个儿子以及在场的宁小侍都各点一样喜欢的戏文,让戏子们表演。
冷惜文对戏曲并不感兴趣,而且他知道今天是大哥冷山雁的主场,于是点了一样平平无奇不出挑的戏曲。
冷折月跟他不同,点了一出《赵氏孤儿》。
戏是好戏,但却不应景。
毕竟冷家的人,无论主子还是仆人谁不知道大公子自幼丧父,家主对他疏于关心,让在他自己的院子里自生自灭,某种程度上来说,确实相当于孤儿。
要不是大公子有胆识有魄力,都不知道能不能在这宅子里平安长大。
加上冷折月和冷山雁自幼不睦,因此稍有点眼力见的人,此刻都面色复杂。
可冷折月却不以为然,甚至还暗暗得意起来,认为自己挫了冷山雁的锐气。
冷惜文暗暗地观察着冷山雁的反应,心中暗暗揣度,要是冷山雁这时突然翻脸了,他是应该打圆场好,还是安静不做声,降低自己的存在感规避风险好。
但冷山雁面对冷折月的刻意激怒,并不失去方寸。
他不紧不慢地接过戏单子,修长的指尖在一曲曲戏目上划过,嗓音冷淡道:“二弟弟喜欢看典故,那我也点一出典故,就演《扇坟》吧。”
这一出戏中有一段情节讲的是一鳏夫每天都在已故妻主的坟头前扇风,让妻主的新坟变成一座风干老化的旧坟,这样一来,他就不必再为亡妻守鳏,欢欢喜喜地再嫁了。
这不是在暗讽冷清风刚死了妻主,就迫不及待的想要搬回娘家,再嫁她人的事情吗?
冷折月一听《扇坟》脸都快要气绿了。
冷山雁则轻靠着椅背,身形倦懒的散漫,狭长细媚的狐狸眼底透着轻蔑的笑。
冷惜文在心里暗暗发笑。
冷折月和冷清风仗着是辛氏所出,在后院里无法无天,也就只有冷山雁能让他们吃瘪。
一出《扇坟》演完,冷折月和辛氏的表情都不太好,尤其是辛氏,虽然面上看不大出来,但却好似被无形的巴掌扇在脸上,后槽牙都快咬碎了。
“有爹生没爹养的下贱东西,仗着沈四考上了举人,就得意得不行,他真以为他能跟我平起平坐?!”
下午,送走了沈黛末夫妻后,辛氏怒拍桌子,桌上的茶盏都被震得摇晃。
一旁的陪嫁仆人见状立马跪下说道:“主君不必生气,沈四娘子就算考上举人又怎么样?她到底年轻根基浅,跟咱们家主可没法比。”
“你也不必劝我。”辛氏咬着牙:“我嫁给妻主时,她就是举人,如今风儿都出嫁了,她还是只有举人功名,如今连一个晚生后辈都能跟她平起平坐,这辈子只怕也就这样了。”
陪嫁仆人想了想道:“主君不必心冷。沈四考上举人不过是走运而已,咱们家主不也在举人的位置上待了这么多年嘛,往上考不是那么容易,她越不过咱们家主去。而且我听说如今外头太平了,朝廷会选拔一些人外任做官,咱们家主可是做了20年的举人,只要参加选拔大挑,家主怎么都能得到一个知县的官职,难道不比那个沈四强吗?”
辛氏喃喃道:“是啊,一个知县母亲,一个举人嫂子,还和城中首富是姻亲关系,这样的门第以后不知道有多少人家愿意跟咱们结亲。”
仆人笑道:“可不是嘛。”
辛氏被仆人说得心动,当晚就跟冷母说了这件事。
冷母一口回绝:“不行,熬资历等着朝廷空缺出来的官职能是什么好职位。而且一旦当官任职,我就不能再参加科举考试,不能再往上走。”
以举人资历做官与以进士资格做官的起点可是大不相同,而且官场也是名利场,若非正经进士出身的官员也会被人瞧不起,不会被拉入她们的阵营。
辛氏着急道:“妻主难道想一辈子都被自己儿媳妇压一头吗?考了20年,也没有考上去,再不趁着这个机会做官,还想熬到七老八十不成?与其这样还不如拼一把,历史上以举人资历做到朝廷大员的人也不是没有啊,何必非要那个进士功名?”
辛氏不停地劝了冷母一晚上,渐渐地,冷母态度动摇。
一年清知县,十万雪花银。知县可是小地方一手遮天的存在,她渴望入官场已久,确实也想体验体验权力的滋味。
傍晚的天边是浓烈灿烂的火烧云,在大河的边际耀眼地燃烧着,水面澹澹如镜,倒映着云影光彩,整个河面都有一种美得不真实的蓝紫色。
沈黛末和冷山雁并肩走在傍晚的街头,欣赏着河面的景色。
“真美啊。”沈黛末赞叹了一句:“好久都没有看到这么漂亮的晚霞了。”
冷山雁站在沈黛末身边,侧眸望着她惊叹的双眸。
上一世,他所居住的日沉阁能看到最美的日落景观,但他却从来不觉得美丽,只盼着太阳快点沉下,将整个世界拉入与他一样的黑暗寒冷中。
直到这一刻,在沈黛末对晚霞的无限赞叹中,他才渐渐觉得人间这样的景色,似乎也不错。
他并没有开口跟沈黛末一起赞叹晚霞,只是静静地站在她身边。
时间缓慢地流逝,艳丽的万里霞光将他和沈黛末的影子一起映在了瑰丽又破碎的河面中,影子摇摇颤颤,却偏偏将两人之间的距离在破碎水光中拉近,紧紧地挨到一起,密不可分。
直到晚霞落去,沈黛末才从美景中回神来。
天光暗下,专注于做夜市的小摊贩们已经支起了摊子,并在摊子前吊上了照明的灯笼,有些则将灯笼挂在树枝上,霞光隐去,星河又倒坠出来。
“郎君看看我的玉器首饰!”小摊贩对着冷山雁推销。
冷山雁目光随意瞥了一眼,小摊贩立马摆弄着摊子上的东西,说道:“您看看,都是最时兴的款式。”
虽然是最时兴的款式,但却都是最普通的玉器,古人对玉的品质可是非常讲究,像冷山雁这样的大家公子更是如此。
因此他自然看不上这些,想要离开。
但小摊贩却不愿意让机会溜掉,将目光对向了沈黛末:“娘子,给您夫郎买点首饰吧,这些多好看啊,买回去夫郎心里也高兴。”
沈黛末知道这是小摊贩的推销套路,但却愿意接对方的话茬。
她笑着看向冷山雁:“郎君,有喜欢的款式吗?”
冷山雁摇摇头。
小摊贩立马说道:“郎君,您看看这个戒指,是现下小公子们最喜欢的款式,上面雕了一朵精致的梅花,别老戴你手上的旧款啊,偶尔也换换新的嘛。”
对方指的就是冷山雁手上戴的白玉戒指。
比起小贩手里雕刻精美的戒指,他的白玉戒指上面什么都没有,朴素简洁,但大多数年轻公子并不喜欢。
小摊贩本来是想推销自己的商品,但不知道为什么,冷山雁突然拽下袖子遮住指间的白玉戒指,脸上隐隐有怒容。
“旧款简单大方不花哨,我就喜欢他戴这样的。”沈黛末看出冷山雁此刻的不悦,立刻带着他离开。

第43章 我的郎君的新敌人
沈黛末并不知道为什么冷山雁的脸上会突然出现隐隐的怒容,只知道小贩让他不高兴了,既然不高兴就不必继续聊天,直接离开。
等到两人快要到家时,沈黛末才停下来,看着他问道:“郎君,你刚才为什么生气?”
冷山雁垂着头转折指间的戒指,家门门口悬挂着的两盏灯笼将他分明的轮廓照亮,冷白细腻的皮肤没有一丝瑕疵,反而有一种油画般的质感。
“这是我父亲留给我的戒指,是父亲的最爱,未婚时就一直戴着的。他过世之后,我就将这么戒指收了起来时常看看,看到它我就能记忆中的父亲。”
‘果然是这样。’沈黛末心想。
在她的心目中,冷山雁的情绪管理能力特别好,几乎没有什么能让他生气的地方,小贩随口间的说辞不可能然他生这么大的气,一定是跟他的幼年伤痛有关,如今听到冷山雁的这番解释,果然如此。
“这戒指的款式是旧了一些,因为父亲是个极念旧的人……可惜父亲念旧情,母亲却只想着新欢,那些雕刻着梅花的精美的新鲜戒指,或许人都是如此吧。”他的声音在夜色中显得幽静。
沈黛末想了想,说道:“我初学写字的时候,母亲送给了我一支毛笔,也是很普通基础的初学者款式,但对年幼的我来说却是打开新世界大门的钥匙,我对它爱不释手,常常一写就停不下来,后来,随着我年纪渐长,那种做工粗糙的笔已经无法满足我的需求,于是母亲又送给了几支价格更贵的笔。但第一支笔对我来说意义非凡,我一直将它好好保存。所以,郎君,人与人是不一样的。有人得到了新鲜玩意儿,就会将旧的弃之如敝履;有人却更会将旧物好好珍藏。”
冷山雁声线低沉:“妻主也是念旧的人了?”
沈黛末点点头:“那当然,难道你觉得我是那种喜新厌旧的人?”
“妻主当然不是,雁也没有那个意思。”冷山雁摇摇头,指尖摩挲着戒指光滑的戒面。
其实,这枚戒指,不过是冷山雁父亲丰淮予留给他众多遗物中平平无奇的一样饰品罢了,并没有任何特殊。
只因上一世,冷山雁戴这枚戒指戴习惯了,所以这一世才会一直戴着。
他生气,也并非因为小贩的一番话,让他想起了亡故的丰淮予,而是因为那句‘偶尔也换换新的’,无意间触碰到了他敏感的神经,让他联想到以后新人源源不断进入沈家的场景,这才一时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
等他猛然间反应过来时,沈黛末已经带着他离开了。
冷山雁内心懊恼,为何自己变成了这样。
上一世,他在顾家和数不清的敌人明争暗斗十几年,最引以为傲的就是喜怒不形于色。
可现在,一个普通小贩子的随口一言,就让他患得患失起来。
当沈黛末关切的询问他,为何生气时?他这才惊觉,自己不过是万千世界里,一个极其普通平凡的男子,贪嗔痴怒,什么样的情绪都有。
可当沈黛末真正关心他时,又意识到自己那些小情绪无关紧要,甚至坦白地说出来都显得矫情至极。
所以他才扯了一个谎,暗暗表达自己的心情,又让沈黛末怜爱他。‘真作!’冷山雁低头咬了咬唇,暗暗唾了自己一口,下唇被贝齿咬的红艳艳的,仿佛雪地里遗落的红胭脂。
“好了,我们们回去吧。”沈黛末说道。
因为顾念着冷山雁此刻‘悲伤’的心情,她的声音格外柔和,主动走上台阶,扣了扣门。
没一会儿,大门被打开,露出阿邬英挺帅气的脸庞。
高大修长的影子斜斜地笼罩在沈黛末的头顶上,好似要将她完全覆盖住,隐隐带来一种压迫感。
但很快,阿邬就侧开了身子,为沈黛末让出了一条路来。
“娘子请进,郎君请进。”阿邬说道,嗓音绷着。
沈黛末点了点头,领着冷山雁回房间了。
半月后,中举的喜事渐渐退去,沈家的客人也少了许多,闹哄哄的院子可算安静了下来。
但一日,一位客人的到来,打破了平静。
来人是席氏的老友,名叫詹和。
曾经是沈家长工的夫郎,没事儿时就回来找席氏说话聊天,是席氏难得的闺中密友。
但后来沈家落魄了,雇不起长工,席氏这唯一的闺中密友也散了。
如今沈黛末中举的事情在城中传遍,这位老友想起沈黛末就是席氏的女儿,于是上门祝贺。
老友的突然到访让席氏分外开心,拉着詹和说了很多话,还激动的留他住了一晚上。
沈黛末有‘沈黛末’的记忆,知道席氏以前在沈家没有朋友,好容易有了一个詹和,后来还离开了,自此之后就没人再陪他说话,很是孤独。
所以这次詹和找上门来,沈黛末也乐意让他陪席氏说说话。
但没曾想,第二天到了该詹和离开的时候,席氏却不肯放他走了,执意要让他做家里的帮佣。
沈黛末和冷山雁自然都是不同意的。
朋友好是好,但是不能往家里领啊。
可席氏的态度十分坚决。
“我这些年在沈家就只有你詹叔一个朋友。自他走后我连个知心说话的人都没有,满腹心事只能在做针线时自言自语,如今你詹叔家里艰难,我想着能帮他就尽量帮帮他,平时也有一个人能陪我说说话,怎么你们连我这个要求都不答应!”
席氏说到动情之处,竟要哭了出来,眼泪水都在眼眶里打转。
冷山雁在他眼泪即将滚落时,立刻站起来说道:“父亲我和妻主不是这个意思,詹老爹能来陪您说说话,我们做女儿女婿地心里自然高兴,怎么会不同意呢。”
席氏的眼泪退了一些,盯着沈黛末:“真的?”
沈黛末无奈点头:“真的。”
不然还能怎样呢?让席氏哭得昏天黑地?
而且他的要求看似也挺合理的,席氏确实心里孤独,身边有个老友作伴也好,省的整天没事干,盯着冷山雁鸡蛋缝里挑骨头。
不过家里已经有了两个仆人,倒座房里已经住不开了。
席氏对詹老爹的重视态度也不可能让他住下人的倒座房,估计跟他一起住在一楼主屋的房间里。
这样一来,她和冷山雁上楼下楼,又多了一个人看到,还是一个陌生人。
加上这么多人挤在一个院子里,难免嘈杂。
沈黛末很讨厌这样的感觉,干脆心一横,说道:“之前不同意,是不想您和詹叔住在一起太拥挤。我和郎君上楼下楼也会打扰到您的清净。所以我准备把隔壁的院子也租下来,您和詹叔住在一栋楼里,自然也不怕打扰。”
冷山雁的眼神略微有些诧异,但很快流露出赞同的神色。
席氏和詹老爹对视一眼,问道:“可你的钱够吗?”
沈黛末道:“父亲放心吧。”
既然这样说,那席氏自然欢欢喜喜的接受了。
詹老爹也立马见缝插针地笑着对席氏说道:“老哥哥,你真是有福气啊,女儿这样有出息,但单独给你一套大房子住着,体面足足的,那个胡氏可远没有这么风光呢。”
席氏一听这话:“真的?”
詹老爹就知道席氏最爱听这个,连忙道:“可不是嘛!那沈庆云眼高手低,找个活儿吧,不是嫌脏就是嫌累,一天也争不到多少钱,可孩子老爹夫郎都等着吃饭呢,这不,实在没办法了,只能去帮人家洗点脏衣服挣钱。”
席氏没说话,但脸上却也暗暗露出了喜色。
沈黛末和冷山雁两人对视了一眼,瞬间明白詹和这个人不简单,估计刚才席氏那一番诉苦的话,还有要哭不哭的样子都是詹和教他的。
不然以席氏的性格绝想不到这种卖惨的方法。
但不得不说,詹和这个方法是真的管用,长辈眼泪的杀伤力,可不容小觑。
冷山雁容色冷冷,心想这个詹和绝对不能久留,一定要想个法子离间他和席氏的关系,将他赶出去。
但令他没想到的是,他自己还没出手,詹和倒先出手了。
一日中午,阿邬做好了饭菜,正准备给席氏他们端过去,谁知道正好撞到了从拐角走出来的詹和,饭菜泼洒在詹和的衣服上。
詹和顿时怒道:“你白长了那么大的个子,你是瞎吗?连我都看不见?”
阿邬常因自己的外形而感到自卑,因此连连道歉:“对不起,我真的没看见。”
詹和抓起衣服上残留的菜叶子就朝他的脸上扔去,骂道:“没长眼的东西,不过是一个粗使奴隶,粗手粗脚,丑的让人想吐,顶着这样一张脸你也好意思让我仰着头跟你说话?”
阿邬立马佝偻起身子,竭力将腰弯得最低,仿佛一个畸形的怪物蜷缩着身体,就差没跪下去了。
就在这时,一股强有力的力道摁着阿邬佝偻的肩膀,硬生生将他拉直。
阿邬满脸震惊。
沈黛末冷着一张脸,站在阿邬的身后:“你就这样站着,不许弯腰。”

第44章 我的郎君被人密谋
阿邬没想到沈黛末竟然会替他说话。眼神里既惊慌又无措,身子僵楞在原地。
詹和自然听出了沈黛末的不满,立马声先夺人解释道:“娘子,我这是在替您管教下人。我好歹也在顾家当过几年仆人,知道下人间的规矩。阿邬生得比别人高大健壮,不如其他年轻的小郎君们苗条纤细也就算了,但总不能再主子面子还挺着个腰板,让主人仰视他吧?这主子和下人间的规矩岂不是乱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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