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柏楠把多带的一把伞递给袁晴遥,给她的伞比他自己的大,雨飘得方向不定,大伞尽可能护她周身干爽,视线下移,他目光停在了她的脚上。
“……你鞋也没换?”林柏楠无语。
“对啊,我都说了我是冲动之下跑出来的。”袁晴遥低头看向脏兮兮的双脚,翘了翘脚指头,“我要是一切准备就绪,那还叫‘冲动’……哎?”
倏然,林柏楠把伞塞给袁晴遥。
他从背包里拿出一包抽纸,捞起自己的左腿搭在右腿上,二话不说开始脱鞋。
“你干嘛?”袁晴遥吓了一跳,赶忙阻止,“不行!你把鞋给我你穿什么?再说了,你的鞋太大……”
她蓦地哑然——
他正抽出纸巾往鞋头塞,感觉差不多了,他看她两只手都拿着雨伞,没手去接鞋子了,便拍拍腿面:“把脚放上来。”
她抬起腿,脚踩在他的腿上,泥巴染脏了他的运动裤。
他一边擦拭她的脚趾,一边叨叨:“袜子也不穿,你真当自己是个笨蛋就不会感冒吗?”
这次的“笨蛋”,叫得她满心暖意,她夹着嗓子嗫嚅:“我以为你再也不管我了……”
他抛出了林式反问句:“我哪次没管你?”
“有啊,期中考试各科复盘。”
“我补上。”
“我还因为你考砸了,英语比赛也没准备。”
“我负责。”他薄唇抿成一条线,一手拿着鞋子,一手握着她的脚踝把她的脚套了进去。
那是一双崭新的灰蓝配色中帮板鞋,鞋子里面冷飕飕的,没有人体的温度,仿若刚从假人模特脚上拿下来。
这是下肢血液循环较差造成的腿脚冰凉。此外,因为脚不踩地也不动弹,他的所有鞋子从里到外都跟新的一样。
眼见脚后跟还有点空余,他又抽了几张纸巾填上,最后,把鞋带系紧,抬眸问她:“你试试,合适吗?”
她把脚放下来,原地踏步感受了一小会儿,带着些傻气的笑在脸上晕染开来:“不错嘛!不会掉了!”
他的眉眼被夜色粹得柔和,唇角不知不觉带起了笑,接着捞起右腿搭在左腿上,如法炮制,又拍了拍大腿。
她接受到了信号,再次表演“金鸡独立”。
虽然这份好意袁晴遥想都没想就接受了,但她不能心安理得。
她倒不是觉得穿鞋子这个行为不太妥当,其他异性肯定不行,但这个异性是林柏楠,她内心就稳如泰山,她忧心的是他万一受凉病个一周半月……
林柏楠就像袁晴遥肚子里的蛔虫,看穿了她的想法:“别一脸为难的样子,我身体没那么差,我不会生病的。”
被猜准了,她没急着回话,而是望向他的脚。
他脚上穿着一双黑色五指袜,不仔细看还以为他穿了鞋,她抬起头比量了半刻,把自己的伞换给了他:“鞋子我就不客气啦!但是你打这一把伞,这一把好像大一点。”
他还没表态,她就捡起地上的本子,三步并作两步往前走去,不给他换伞的机会。
见此情景,他轻笑出声,隐隐作痛的后背在她可爱的魔力加持下缓解了不少。
他操控摇杆,驾驶电动轮椅跟了上去,对着她的背影问道:“消气了吗?”
“哼,消了一半吧!”她难得占了上风,转身朝他卖乖。
他啧了一声,指了指牛仔外套的口袋。
她伸手去探,摸到了两块硬硬的小东西,掏出一看,是两块高级巧克力,忍俊不禁:“还把我当小孩子啊?闯祸了、吵架了,两块巧克力就既往不咎了?”
嘴上这么说,但身体很诚实,她把伞柄夹在胳膊内肘,空出双手剥开了包装纸,一颗放自己嘴里,一颗喂给了他。
见她美滋滋地品尝着,他摇头表示不吃,一丢丢小得意潜藏在他的眼里:嘁,不还是很有用吗?
她走在前面探路,提醒他避开水坑,牛仔外套和板鞋在她身上显出几分滑稽,像小孩偷穿了大人的衣服。
她的确像个小孩,和他离得远了还会折回来:“你跟紧我啊,这么黑!”
拼命压制对她的宠溺,他把语气包装得平平:“现在想起来害怕了?”
“不怕,因为我有你呀。”她做了个鬼脸。
转身,她轻快的碎碎念向夜色扩散:“林柏楠,我身无分文,你给我买好吃的吧?肯德基二十四小时营业,就吃肯德基好了。你给我爸爸或者叔叔阿姨打个电话说你找到我了,让他们不要担心,我现在还不敢回家,你再陪陪我好不好?”
“你真不消停。”
他揶揄,又回到了那个明面上嘴不饶人,暗地里对袁晴遥百依百顺的林柏楠。
俩人沿着小路往街心公园外面走。
出口处, 一个男人举着伞候在那里,见到俩人后,男人热情地招手喊道:“哎!小帅哥和小美女!太好了, 我还担心你们从别的口出呢!”
那人是报刊亭的老板。
林柏楠眼中划过一瞬的讶异, 顿时明白了老板的善意。
袁晴遥觉得惊讶又奇怪, 迎上去问:“报刊亭的叔叔好!叔叔你找我们有什么事吗?”
老板笑容憨厚,指着地上的隔离栏解释:“我怕你俩出不来就在这等着。下雨天路上没啥人经过, 这会儿也晚了,更没人了, 你们找人帮忙都没处找去!你一个小姑娘又没啥力气,咋能搬得动这轮椅呢?怪重的!”
闻言,袁晴遥意识到:林柏楠此时坐的是电动轮椅, 他一个人没办法进入公园的……
没等她深思, 老板叫她过去帮忙。
林柏楠把雨伞递给袁晴遥,他自己则从轮椅移到了旁边的花坛边边,双手撑起臀部,一点一点地往外围花坛挪。
等林柏楠挪出去了,袁晴遥把伞给他, 又帮着老板撑伞。
仅凭一人之力抱不动电动轮椅, 老板便紧紧握住轮椅手推柄,把沉甸甸的电动轮椅压着隔离栏拉到了外面。
大功告成。
林柏楠回到了电动轮椅上, 跟好心的老板轻声道谢。
老板笑哈哈地弹了弹衣服上的水:“甭客气,举手之劳!早点回家吧,别让家里人挂心, 我也要关门回家咯!”
老板的背影在雨幕中渐渐淡去。
袁晴遥收回视线, 沉沉地凝视林柏楠,心里五味杂陈。
他的脸色又苍白了几许, 如此折腾他心里和身体一定都不好受,而他进来出去了两次,还不都是为了她……
短暂的沉默过后,她开口:“林柏楠,对不起。”
他回避她的目光,开着轮椅先行一步,不给她看出自己窘迫的机会,佯装出松弛的语气:“说什么莫名其妙的胡话,我就当你彻底消气了。”
冲她扬了扬手机,他卖关子:“带你去个地方。”
那晚,林柏楠打了两通电话。
一通打给了林平尧报平安,并拜托林平尧好好劝一劝魏静,争取为袁晴遥免去“皮肉之苦”;另外一通打给了曾与袁晴遥有过一面之缘的那个人。
脚步不歇,人行道有点窄,林柏楠走在前面带路,他时不时停下来回头看看,确保袁晴遥别跟丢了。
街边的景物渐渐变得熟悉,即使店铺打烊了,路面也翻新了,袁晴遥还是辨认了出来,这条路通往奶奶家。
她不禁欢欣雀跃,惊叫道:“林柏楠,你终于要带我去那个酷大叔的店里了?”
他给了她一个表肯定的眼神,在就要爆炸的期待之中,来到了那间装修复古别致的店铺门前,她这次留心了店名,招牌上表有四个金色的大字——
“有间老店。”
自动响铃声顽皮地迎接他们的到来:“何方妖怪,报上名来!”
袁晴遥噗嗤一笑,她蛮喜欢这个与众不同的自动响铃声的。
随后而至的,是店门推开的嘎吱声,那个头顶扎小辫的中年大叔映入眼帘,他牵起一侧的嘴角打招呼:“哟,小鬼,今儿终于带你的女……性朋友来玩了?”
林柏楠略显尴尬地瞪大叔,用眼神威胁“你别乱说话”,而后,他余光瞥袁晴遥。
袁晴遥既兴奋又紧张地傻笑,对着大叔用力挥手,自我介绍道:“叔叔你好,我叫袁晴遥,我是林柏楠的好朋友!叔叔我们之前见过一次面的,就在这里。”
大叔懒懒散散地靠在门框,但面容看起来精神抖擞,估计是个夜猫子,他调笑道:“如花似玉的小美女我当然记得了,小遥遥有男朋友吗?喜欢大叔吗?”
“咳咳!”没等袁晴遥回答,林柏楠大声咳了两下,表情凶巴巴地绷了起来。
“开个玩笑!大叔我为人正直,是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大叔笑得张扬,一脸嘚瑟。
林柏楠习惯了大叔没个正经样,他不生气,开着轮椅上斜坡,大叔来到他身后助上了一臂之力。斜坡还是大叔专门用水泥给他砌的,手艺可谓惨绝人寰——
表面坑坑洼洼,堪比月球表面,坡度陡如悬崖,是想让人用脚蹬上去?
完工那天,大叔叉着腰自豪坏了:“小鬼,这是我精心为你打造的杰作!你别太感动啊,千万别哭,我年纪大了见不得小屁孩掉水珠子!”
此话此景让林柏楠的头顶飞过一串“乌鸦”,他腹语道:走这个斜坡还不如直接走台阶……
袁晴遥随在林柏楠和大叔的身后,正儿八经地回应:“叔叔,上大学之前不能交男朋友,谈恋爱会分心,要用功读书,要一门心思考大学。”
“说得对,不愧是祖国的好花朵。”大叔被袁晴遥严肃的口吻惹笑了。
三人迈入店内,大叔指着收银桌说:“那你俩负责茁壮成长,我负责浇水施肥。”
寓意不明的话搞得袁晴遥有点头蒙,她顺着大叔的手指望去,一抹灿烂的笑容在她的唇边荡开:“哇!肯德基!”
收银桌上,全家桶、汉堡、薯条、蛋挞、可乐、圣代等等美食垒成了一座小山丘。
大叔走过去,慵懒地倚着桌子,随手拿起一个汉堡塞进嘴里,就着可乐,说话口齿不清:“唔,小鬼,吾任务完成的不错吧?跑腿费就不问你要了,其他记得报销。”
林柏楠忍不住吐槽:“老财迷,到底是谁给谁浇水施肥?”
大叔三五口吞下了一个汉堡,擦了擦手:“小遥遥你慢慢吃,慢慢看,摸东西之前记得擦手,不过弄脏了也没关系,让小鬼买单就行。哈哈,我去去就来。”
说罢,大叔往屋子里面走去。
袁晴遥从全家桶里拿出一块炸鸡啃了起来,东瞧瞧西看看,把美味卷入腹中,同时也将店内的一切尽收眼底——
店铺两层楼,装潢以棕色为基调,展示柜和成列架均为木质的,透露出满满的复古怀旧气息,仿佛乘坐时光机回到了过去。
一面墙上陈列着琳琅满目的黑胶唱片,从世界各地搜罗来的,即使不太懂行但那一张张充满艺术感的唱片封面也足以让人感到稀奇;一面墙上满满当当地摆放着音乐CD和磁带,数量多得令人瞠目结舌;一面墙上展示着中古书籍,大多是父母那辈看的小人书,时间在一本本书上刻下了泛黄破损的印记。
最后一面墙用作一个小型bar,吧台能坐四五个人,后方挂着简约酒架和几副挂画,暖黄色的灯光照着五颜六色的酒水,朦胧与暧昧交织。
店内还有一个音响和一台唱片机,客人能一边欣赏音乐一边小酌一杯,把世俗烦恼隔绝在店铺之外。中堂的架子上还摆置着稀奇古怪的小玩意以及各式各样的明信片。
总而言之,这间店与其说是做买卖的商店,不如用“大叔的个人藏品库”概括来得准确!
袁晴遥看得合不拢嘴巴,炸鸡都忘记吃了,赞叹道:“没想到这一片还有这样的店!林柏楠你怎么发现这家店的?我走这条路好多次了,我怎么就没进来逛一逛呢?”
“偶然进来的。”林柏楠把吸管插进可乐递给袁晴遥,“楼上是居室和一个小型录音室,他白天看店晚上住这儿。”
“录音室?”袁晴遥双手沾油,便让林柏楠举着可乐,她嘬住吸管喝了几口,问道,“叔叔还是搞音乐的吗?”
“他以前唱民谣的,自弹自唱,发过唱片,算是个音乐人。”
“那现在叔叔不写歌不唱歌了吗?”
“他现在……”
是个受了情伤酒瘾严重到弹吉他会手抖的颓废中年男人。
林柏楠在心里“精准打击”,但他没有讲出来。相识一年多了,他了解到大叔不是个坏人,只是个有故事的人,他不想让大叔给袁晴遥留下不好的印象。
他组织好措辞:“不写了也不唱了,因为想对着弹琴唱歌的那个人已经不在身边了,音乐没意思了……他是这么说的。”
“离婚了?”
“他没结婚。”
“失恋了?”
“嗯。”
“对方是男的还是女的?”
“……女的!”
袁晴遥吐了下舌头,转而露出惋惜的表情。
林柏楠硬邦邦的话语飘来:“看到了吧?失恋的下场,放弃了自己最喜欢的东西,一天天过得像行尸走肉。袁晴遥,你只是和我闹别扭学习生活都一团糟,你要是失恋就完蛋了,你连463名都考不上,最后沦为工大那5%上不了本科的。”
吓唬了她一通,他才绕到了真心话:“别早恋,听见没?”
她点头如啄米:“对对对!我要是失恋了肯定就堕落了!林柏楠你来监督我吧,监督我不能早恋。”
林柏楠低头含颚,唇边悄然酿出一弧得逞的笑。
旋即,他回归淡然的表情,抬头问:“寸头帅哥是谁?”
“什么寸头帅哥?”
“活动课踢足球的、你觉得能选上足球队的寸头帅哥。”
“哦!他呀!”几个明确的定语让袁晴遥锁定了目标人物,她耸了耸肩膀,如实作答,“就一个同级的男生,在运动会和足球赛上见过几面。”
“他叫什么?”
“不知道啊,我又不认识他。”
“他长什么样?”
“唔……个子很高,寸头,长得挺帅的。”
“他哪个班的?”
“不知道,没注意。”袁晴遥大口朵颐。
林柏楠半眯起小鹿眼,像测谎仪一般扫描她的细微表情……
检测结果正常,她没说谎。
他仍有点不放心地重申:“好好学习,别胡思乱想。”
她就着他的手喝了口可乐:“知道了啦,别念我了!”
此时,楼梯处传来咚咚的脚步声,大叔略带取闹之味的话比他的人先一步登场:“哦?寸头帅哥有我家小鬼帅吗?”
袁晴遥看向了林柏楠,他盯着楼梯口,神色板正得别扭,她很认真地对比着,无比纠结。
大叔从楼上下来了,手里拿把木吉他,脸上挂着耐人寻味的笑容。
袁晴遥还以为大叔要大显身手,没成想,大叔竟然把吉他递给了林柏楠……
“你你你……还会弹吉他?!”
她的下巴快要掉下来了。
“我会不会弹你听了就知道了。”林柏楠抱着吉他摆好姿势,手指拨两下琴弦,微调弦钮进行调音,唇畔漫起清浅的笑,“现在,耳朵借我吧。”
试音完毕,林柏楠拨动琴弦,耳熟的前奏悠然响起,袁晴遥秒速听出来——
是他们都很喜欢的那首《晴天》。
她的身体顿时像触电般酥酥麻麻的,拿着炸鸡的手垂了下来,全部的注意力被他瞬间吸走。
他游刃有余地弹唱,从他口中流淌出来的歌声宛如冰泉水,干净而沁凉,缕缕柔光落在他的发顶,整幅画面流光溢彩,令人欲罢不能,沉醉其中。
……扑通!
……扑通!
……扑通!
心脏不顾主人死活疯狂地敲锣打鼓,少女捂住胸口,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奇妙感受搅乱了她的心湖。
而少年状似从容,实则指尖微微颤抖,是他把琴弦当她的手,爱意在心口流动,每一句歌词都像是私语,诉说从前从前有个人爱她很久。
大雨与爱都倾盆的那一天,他隐晦地向她传递,那个爱她很久的人,还会爱她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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