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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即将被刀了的老婆(月裹鸿声)


虽然“青鸟”是安氏的吉祥物,但这野生的鸟类毕竟哪里都有,倒不是她家专利。
我猜测着,昨日下了雪,它们不好找食物,所以从年货里拿了几个枣子丢过去。
那蓝鹊翘着青蓝色的长尾羽,歪过头,用琥珀色的圆眼睛看了看我,确定安全了,才扑棱棱地扇着翅膀就飞过去,用红色的鸟喙邦邦地啄那枣子。
然后它吃不下了,看起来想把剩下的枣子藏起来,叼着枣子跳上路旁的泥土堆,刨了两下,又歪头看着我,不肯再埋。
我笑得前仰后合,它这是怕我发现它藏东西的地方,去偷挖不成。真是以小鸟之心度君子之腹。
但它到底不放心,一扇翅膀,叼着枣子飞了起来。
它艳丽可爱,我就跟在后头亦步亦趋,瑶姬梧桐也跟着我,连转了几条街巷。
眼见它飞进一户人家,我才恋恋不舍地想要退走。
没想到,就在此时,那户人家主人走出来,与我几乎撞个满怀。
当我认出那人,几乎捂着嘴喊出声:风间月?
我的惊讶并非没有理由,不知你看过电影《失孤》么,当时我看见剧照,第一反应是刘华挺敬业,第二反应是,到底还是人靠衣裳马靠鞍。而现在的风间月,穿着土布的衣裳,抱着一捧柴火,两手上还有泥,看起来就像那张剧照:一个帅批民工。
他身后转出楚汀兰,同样是荆钗布裙。
我是个很敏感的人,在我们互相看见的一瞬,从她脸上读出一种羞赧。
我猜想,因为即使我乔装过,从宫中出来,穿着毕竟还是绣金丝的月白小袄,而她现在身上,连那件裙子袖口都有些泛黄。立在狭小逼仄,堆满杂物的一间院子,与我对面。
真是难以想象,就在数月之前,她在摘星楼里还给人打赏一掷千金。而现在离他们离家出走,也不过三四个月的时间。
如果按原著解释的原因,一来是风间月走得急没带什么值钱东西,既然与哥哥闹翻,也很有骨气地不想再借他的身份获得任何利益,二来是由奢入俭难,他们阔气惯了,自然很快地把身上现钱花光,过着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愁的生活。
我记得原著里,风间月本就个性潇洒,楚汀兰因出身欢场厌倦了红尘喧嚣,所以两人出走后的隐居生活过得还算和乐。
可是现在,小王不是原装女主啊。她在现代是个挺爱热闹的人,家境不错,喜欢打扮,当初上大学时,衣服装了好几个行李箱,自己空间塞不下,还放在我床下两个。所以这一下从挥金如土跌到朝不保夕的生活,我猜她一定挺闷的。
顾虑她的心情,我连忙回头遣退瑶姬梧桐:“要不你们先回去,晚一点来接我。”
瑶姬梧桐识趣退下。风间月倒是不在意,大喇喇地请我到屋里坐。
我进了院子,那只小鸟已经不知飞到哪里去,院中一半空间堆了柴火,房中有一个土砖灶台,已经被熏黑了半边。灶台上有只铁锅,有半锅面糊糊一样的东西,看上去就没什么食欲。
我跟风间月聊了几句,问问跟他哥的情况。他一边说话,一边往灶坑里填柴。动作并不熟练,以至于半天没有生起火。
楚汀兰忍不住抱怨了一句:“你这样几时能好?午饭都要变成晚饭了。”
风间月也是少爷脾气,半开玩笑半认真地回道:“要不是你冷水下面条,咱们已经吃上了。”
楚汀兰转身向里,抽泣起来。
看人哭了,风间月也慌了神,忙起身去安抚。
我这一来,倒看见人家小两口吵架,也有点尴尬,赶紧笑着圆场:“有什么大事啊,快过年了,来,咱们出去撮一顿。”
我们就近选了一家小酒肆,酒肆的伙计嘴里咬着个耳挖子,大概看他俩穿的破旧,眼皮半抬不抬的,扯了凳子蹦出一个字:“坐。”
我看楚汀兰脸色当时就有些不乐。忙掏出一片碎银塞给小二,道:“尽管来些好茶。”
小二见那银子,脸色立刻活络起来,点头哈腰道:“就来,就来!”
看他去了,我连忙安慰楚汀兰,无谓跟那些以貌取人的人计较。
楚汀兰没说话,睫毛低了一低。
好在,上菜之后气氛还是热络了起来,连一向对美食颇为挑剔的风间月都赞不绝口。
“这件贵妃鸡,鸡肉白嫩,香气扑鼻,简直能与醉仙楼的名菜媲美!”
“这酒酿也不错,滋味甘醇,回味绕梁,我好久没喝过这样的酒酿了!”
他家菜品确实不错,不过,我私以为,绝没有风间月赞美的那样出色。
我心里猜想:大概他们有一阵子没在外头吃饭,所以才觉得格外好吃。
“间月,你的剑呢?” 吃了半晌,我才发现风间月居然没带宝剑,问道。
风间月眼神一下有些失落。
楚汀兰才低低地道:“当了……”
我一惊,虽然我也不是什么太慷慨仗义的人,但于公于私,还是难以直视他们如此落魄。
于是,我从怀里摸出几片金叶子,想让风间月去把剑赎回来。
“吃饭也就罢了,怎么好意思要你的周济,” 楚汀兰脸红,推辞道。
我忙笑道:“楚姑娘何必客气,人都有高峰低谷,风间月到底还是国主的弟弟,风家的王子,难道我还怕他还不起吗?”
风间月脸色一凝:“可心,我是不会回去求他的!”
这个“他”,说的是风间雪,我自然明白,便笑劝道:“间月你也是的,兄弟哪有隔夜仇?我想,你哥也是被你怄着了,你这般与他赌气要到几时?你回忆一下,你哥便是有千日的不好,也有一日的好,难道这辈子不认他这个哥哥了不成?”
风间月面色微动,但顿了顿,道:“但他对汀兰……”
我把话接过去:“你哥他是一国之主,希望你的婚姻对政治有利,也是常情。但怎么反应,你却有选择权,你现在这样赌气,等于把他越推越远,并不利于解决问题。难道你们要一辈子这样躲躲藏藏地过吗——就算你不在乎,也要想想汀兰啊。”
风间月闻言,默然不语。
我这人是个裱糊匠的个性,风间月救过我,小王又是我现代的同学,我还是希望他们过的好的。
半晌,风间月道:“罢了,这个回去再商量。”
说着,他把那包金叶子收了,道:“可心,如此,我们欠你一个人情,就大恩不言谢了。你们先吃着,我去赎剑。”
我忙道:“那快去吧,你那是宝剑,万一有人看上,还可能从当铺买走呢。”
风间月去向当铺,剩我和楚汀兰两个坐在桌前。年前的饭庄没什么人,伙计都把帽子盖在脸上休憩起来。
楚汀兰突然喊了我一声“安莉”, 我便知道,她回复了小王的身份。
我们刚才都喝了些酒酿,此时她脸色有些红红的,拉着我手,小声道:“安莉,你说,我是不是又选错了?”
她这话其来有自。在我的角度看来,现代的时候,小王就是一个需要恋爱的人,但是,她有一个问题,每次投入感情时,热情冲脑,把所有理想都投射在对方身上,觉得对方是个完美情人,你说她男友一句不好,她都要急。然而随着时间,缺点暴露,她又会对那个人不断扣分,乃至最后分手,都往往闹得不好看。
我不是说人就非要跟有缺陷的男友相处下去,但问题是,除非你铁了心单身,不然的话,只要你谈感情,对方就一定会有这样那样不足的地方。甚至同一个特点,在不同情况下会从优点变成缺点。好比在现在的情形下,风间月的少年意气,就变成了不谙世事,豪爽大方,就变成了不知节俭。
而且,由于在这个世界,她没有父母、亲人等一切支撑,好像一个赌徒,把所有的赌注都压在爱情上,所以,一旦这感情让她有一点不满,那失望就会格外痛苦。
然而,反过来说,风间月为她,放弃了身份地位,跟亲哥闹翻,由风流潇洒的小王子,变成市井落魄的街溜子,能说风间月做的不够多吗?所以当楚汀兰依旧怨怼,他肯定也是会累积不满的。
我这个人,一向看别人的感情问题通透入骨,对自己的就纸上谈兵。
但我自然也不方便多做批评,只是好言劝慰,尽力说和。
小王听我说了半晌,也不言语,突然又道:“安莉,你说过,你想回现代的是吗?”
听这一句,我心中突然狠狠一跳。
我想回现代吗?当然想,一直想。
就拿刚才生火煮面的一节来说,放在现代,那不是拧一下天然气就开了?或者再懒点,直接拿热水泡方便面,都有十几个不同口味可选。
我可没小王那么大勇气,为了一个人的爱,放弃自身全部的生活方式。
更何况,我还没人爱……
我整理整理心绪,点头道:“是啊,肯定还是想回去,过的习惯。”
小王低头道:“我……也想我爸妈了。”
小王家庭跟我不一样,她爸妈是很宠爱她的。
于是我问:“怎么说这个?当时我问你,你说没什么方法回去,难不成现在想到了?”
小王借坡下驴道:“是,你那时在厕所问,问那么急,谁不懵啊?我是后来想起来的,虽然作者没写完原著,但在微博上,透露过一个设定。有一本叫《神异记》的书,上头记载了时空穿越的巫术。”
我张开嘴,险些掉了筷子。
神异记,不就是无涯阁那本吗,我还翻看过,可惜只有半本。
我说我见过这本书。小王差点跳起来,我连忙按下她,偷眼看一眼远处的小二,都担心他被我俩吵醒。
我又道:“可上头都是夜族文字,你看得懂吗?”
小王连连点头:“想起这个设定后,我特地去学过夜族语言。”
原版楚汀兰是夜人,那画舫上也有许多夜族姑娘,所以她有这个渠道,倒不奇怪。
我还寻思着,说不定我有机会也该学一点。
小王两眼看着我,紫色的眸子美丽异常,说能不能把书拿出来给她看看。
我心里有那么一点负罪感,但毕竟回现代是我一直的梦想,点了头,说“好”。

第六十四章 除夕夜
我惦记着拿给小王神异记的事,但过年前宴会众多,暂且没得着机会再去找她。
很快,整座城张灯结彩,爆竹声声。
除夕了。
午膳是一场盛大的宫宴,在碧澜宫举行,凌氏的一众高官以及贵族子弟都有参加。
虽然盛大,但因循旧例,乏善可陈,各人做了些应制的诗文,领了赏赐,也便散了。血缘最近的算是友松友柏,都到底隔了一层,不是嫡亲的侄子,凌青云便放他们回去,跟自家父母一同过年。
真正跟我们关系紧密的,反而是宫宴后留下来的人。
凌青云招呼了侍卫长,红重,瑶姬梧桐,还有几个宫中靠得住的老人儿,一同到园子里玩雪,据说这也是旧例,大家都辛苦了一年,今日便没什么君臣主仆之分,猜谜饮酒,打牌作乐。
一众人里,有一个年轻男子我不认得,凌青云笑咪咪地跟我们介绍,说这是侍卫长的表弟。
那男子个子比凌青云还高两分,相貌周正,仪表堂堂,说话时轻言慢语,看起来像个温和正直的人。
唯有一点,他天生是个盲人。
但即使如此,他也算个挺有吸引力的男孩子,我注意到梧桐看他时,眼神都有些不好意思起来。
我原本有些诧异,为啥突然弄来一个陌生的表弟。但转瞬微微动念,猜知了几分凌青云的想法。
凌青云让大家两两一组,堆雪人来玩,最后众人一起评鉴,哪组堆的最好,有赏,评分最低的,则罚作诗一首。
果然如我所料,他把红重与那个年轻男子分到了一组。
大家很快热火朝天工作起来,御膳房的小崔抱来了一堆胡萝卜,做雪人的鼻子——可是不分给其他组别,气得大家直骂她不够意思。
凌青云斜倚花栏,面前放个小铜盆盛着热水温酒,眯着眼睛视察各组的工作,时不时还喊出两声加油。
“诶,要不要打个赌,看哪组会赢?” 他笑道。
“小崔那组吧,” 我道,“毕竟她们垄断了所有的胡萝卜。”
凌青云眯着眼,幽幽道:“我还是赌红重那组。”
我看了眼红重那组,有些忐忑,红重做事确实一向靠谱得很,但他们组现在两个人一个哑一个盲,这也能赢的话也太超神了。
想了想,我说:“好,我跟你赌一斤虾皮。”
凌青云大笑起来。
不过,就这么看着,我也觉得怪无聊的,想着,我撩起裙摆,也跳下去。
我很久没堆雪人了,几乎忘了这童年的快乐。
凌青云被一个人扔在那没意思,也下来帮我了。
他在堆雪人这件事上没什么天分,被我轰去做机械的滚雪球工作。
半晌,大家的雪人终于都大概完工了,我们一家家看过去。
果然,只有小崔的雪人有红艳艳的鼻子,黑闪闪的眼睛,在一众朴素的雪人中显得十分拉风。
侍卫长的雪人怪瓜裂枣,被我们集体笑了半天。
再看瑶姬梧桐的,也不怎么样,她俩把雪人身体的雪球弄得太大了,头又太小,看起来活像大头儿子小头爸爸。
最后到了红重那一组,我倒是一惊。
那雪人没有胡萝卜,却也不需要:头上带了一件斗笠,脸上蒙了一条黑巾,遮住一切。寥寥几笔,颇有一个忍术高手的形态。
凌青云叫绝道:“这主意谁想的?”
那侍卫长的表弟俯身行礼:“回国主,是我两个一起商量的。”
说着,他用手指,示意性地在红重掌心里画字。
凌青云满意地笑道:“看来我要赢了。”
瑶姬道:“不忙不忙,再瞧瞧夫人的。”
我的雪人既没有红萝卜,也没有想出斗笠之类的点子,不过此时,我跑过去跟凌青云借了他那单边耳坠,摁在雪人耳朵上,然后用手指,给雪人画了两道微笑的眼睛。
观众突然惊呼起来。
梧桐跳着脚道:“太像啦!”
小崔道:“简直就是一模一样!”
我看了看雪人,再看看原版,也感到很满意。艺术作品讲个但求神似,我那两下真是点睛之笔,完美复刻了凌青云整天焊在脸上的笑容。
只有凌青云本尊一脸WTF我长这样吗的神情。
他悻悻道:“像什么像?它没有鼻子。”
众人目光纷纷在雪人与本尊之间漂移。
然后梧桐道:“国主,会不会你真是没有鼻子的?”
“……”
凌青云气得作势拿雪球扬她,吓得梧桐嘻嘻哈哈地躲到我背后。
不过凌青云最后还是公报私仇成功,把瑶姬梧桐那一组评分打了最低,罚她俩作诗,题目就是《咏雪》。
两个丫头片子哪儿会作诗,吭哧瘪肚半晌,一人一句往外挤:
什么东西天上飞?
东一堆来西一堆;
莫非玉皇盖金殿?
筛石灰呀筛石灰……
这首打油诗出来,所有人都笑得肚子疼,侍卫长把酒打翻了,凌青云趴在栏杆上,站都站不起来。连两个作者都忍不住笑,捂着肚子直叫哎呦。
在外头闹过了,我们一行人回到碧澜宫,凌青云叫人搬来赏赐,其实也就是小红包儿,里头装着些许银叶子,给大伙儿来年讨个彩头。
这里也有个旧例,这红包儿,得由凌氏的吉祥物来发放,所以凌青云唤来那绯色大鹦鹉,一个一个红包儿递给它,凡是想得赏的,都冲这鹦鹉随便说一句什么话儿,若是鹦鹉应了他,凌青云就放飞把红包儿递出去。
梧桐先来,对着鹦鹉喊了声“恭喜发财”,这是个安全牌,因为大家平时在宫里,也知道这鹦鹉会说这句。
果然,鹦鹉也回了声“恭喜发财”,飞出去,递给她一个小红包儿。
正因为恭喜发财是安全牌,所以红包儿也不重,不过梧桐已经满意了,颠颠儿地下去。
下一个是小崔,跑出来对鹦鹉喊:“起床了。”
鹦鹉立刻回应:“包包子蒸馒头了!”
众人皆笑,因为鹦鹉学舌,并不懂得话的意思,只是常常听见,就会顺着往下说,显然,这句是御膳房的常用语。
下面也有走正常规制,说平安喜乐,国泰民安这些吉祥话的,也有剑走偏锋,特意逗那鹦鹉玩笑的,那侍卫长的表弟甚至念了句诗,也被鹦鹉答上来了,总之大部分人都拿到了红包。
眼看到了最后,我对凌青云道:“你不跟这鹦鹉说点什么吗?”
凌青云一愣,继而笑眯眯地,向鹦鹉问:“你是谁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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