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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故事(多梨)


他没有阻止林格,但给她找出了厚厚的、一直裹到小腿的防水靴。外面的雪虽然被冻上了,但不一定结实,倘若林格一脚踩进雪窝子里,也不至于冷到脚趾。围巾裹住整个头部和颈部,口罩戴两层,再拿两个干净的备用,最外面的一层口罩厚,防风,里面一层薄薄纯棉口罩,用来收集呼吸的潮气,等感觉到凉了,就得及时丢掉,免得冻伤脸颊。
林格第一次发觉,两公里距离这么遥远。
小区内部还好,物业顶着恶劣天气清扫积雪,用摆渡车将他们送到小区门口,外面几条街的积雪不属于物业管辖范围,能提供的帮助只有三个电暖手宝,杜静霖一个,林誉之不用,让林格一手一个。
林格真庆幸,现在的雪花没那么大了。街道上空无一人,在这样的极端天气下,连外卖小哥都不会外出,几乎遇不到什么人——最后一个街道时,不知积雪下藏着什么,林誉之身体一晃,差点把杜静霖摔下去,他闷哼一声,林格叫他哥哥,问发生了什么。
“没什么,”林誉之说,“可能是小石子,崴了一下,不要紧。”
林格说:“你那条腿,之前出车祸时刚刚伤到。”
“没事,”林誉之说,“又不是大毛病。”
他倒是平静,背着杜静霖一路到了医院。在急诊室等杜静霖的血液化验结果时,林格蹲在林誉之面前,眼巴巴看他那条伤腿。
林誉之扶她起来,林格不起:“让我看看。”
林誉之说:“我走了这么远的路,不方便脱鞋。”
林格说:“那我站远点。”
林誉之还是不肯:“等杜静霖出来后,我再去看医生。”
林格终于勉强点头,她坐在林誉之身旁,好久,说:“我没想到你对杜静霖这么好,我以为——”
“你以为什么?”林誉之侧脸看她,“以为我会祈祷他高烧烧成傻瓜?”
林格说:“肯定不会那么恶毒啦,他毕竟是你的弟弟。”
这一句调侃没有得到回应。
林格双手放在膝盖上,忐忑望林誉之,后者正凝视她,笑容轻微。
“不瞒你说,”林誉之说,“我的确有过这样恶毒的念头。”
林格愣:“啊?”
“但也像你说的,他是我弟弟,”林誉之说,“尽管我不想承认,尽管我只想和你分享着血缘关系。”
“除这个之外,”他说,“还有一个原因,格格,他是你好朋友。他生病,你也会担心。”
林格语无伦次:“因为你善良。”
“没必要用这种客套话来粉饰太平,”林誉之笑,“格格,你知道的,爱屋及乌。”
他抬头,看了眼医院雪白的灯,问:“我就问你一句,如果今天晚上,我和静霖同时发烧,你只能送一个人医院,你会选谁?”

第80章 春光与雪 不如我们从头来过
林格靴子上的雪, 干的部分已经掉下来,还有些被气温烘化了的,湿漉漉地贴在鞋面上, 像踩过了整个江南的潮潮润润雨季。
她没有用“幼稚”来同林誉之斗嘴, 坐在他旁边的椅子上, 抬手,搭在他膝盖上,轻轻放松,放松,直到手掌心完全地贴合在他冰冷的膝盖上,寒气侵体,他现在摸起来就是凉的,一块儿在雪地里长途跋涉的石头。
林格说:“你们俩我可都抱不动。”
这样说着, 她又皱眉, 好久, 才说:“我不知道要选谁。”
林誉之说:“为什么?”
林格说:“……就是很难取舍,他是我好朋友,这次又是因为我才来的, 如果他因为我出了意外,我下半辈子都不会安心——”
“所以你下意识的反应是选我, ”林誉之笑,“我知道了。”
林格愣了:“我可没这么说。”
“我已经知道答案了,”林誉之含笑, “谢谢你。”
暴雪天的急诊室比以往都要安静,走廊上的雪白地板反射着皎洁白光, 林格坐在木质长椅上, 听到远处病房里的交谈声, 这一切都安稳得不像极端的恶劣天气。林誉之等待着杜静霖的诊断结果,而唯一的妹妹则在旁侧安静地陪着他——
这样寻常的场景,却令林誉之忽然想,倘若他和林格有个孩子,如今天这般,暴风雪夜里,一同送孩子去医院诊疗治病,似乎也不错。
不太妙的念头在脑海中只停留了不足十秒,林誉之摘下妹妹的围巾,弹一弹上面的积雪,放在膝盖上,抚平上面被融雪沾湿的痕迹。
如果换在三天前,林誉之绝不会送杜静霖去医院。
他顶多给杜静霖找些物理降温的法子,给他吃足量的退烧药,而不是这样,冒着风雪,在糟糕的夜晚背着杜静霖一路走来。
三天前的林誉之草木皆兵,稍有向妹妹示好迹象的异性都会被他划到危险禁区;而现在,他却愿意主动送杜静霖,还让妹妹陪着。
不需要深究转变背后的原因,林誉之比任何人都清楚,杜静霖真应该感谢他提出的那个真心话大冒险。
还有杜静霖提出的打地铺睡觉。
但林格现在靠近他,究竟有几分出于真正的喜爱?还是说,只是习惯了依赖他?
倘若不去深究、不去苛求一颗真心,这两者之间似乎并无区别,可惜人是贪得无厌的生物。
一想到昨晚林格主动钻入他的被子,林誉之对杜静霖的忍耐便能多上两分。
杜静霖的检查结果很快出来,流感病毒引起的发热,需要输液治疗,有一定的传染性。林誉之给林格戴上口罩,想把她送回去,林格不肯,坚持在这里陪诊。
早餐在医院里吃的,林誉之去买的饭,热腾腾的包子和豆浆,都没有加糖。
大冬天的,路途难行,好在暴风雪停了,市政也开始工作,清扫地面冻结实的积雪、撒融雪剂。
杜静霖烧得嘴唇都掉了一层皮,好在温度降下来了,他倒是矜持,捂着脸,拒绝林格看他此时的糗样,唉声叹气,说自己现在看起来一定很丑。
林格不为所动:“你高中时候坐人摩托车摔掉一颗牙的样子我都记得,现在又害羞什么?”
杜静霖说:“这不是不一样嘛。”
“哪里不一样?”林格递过去豆浆,“喝,多吃多喝,早点养好病。”
杜静霖没有继续往下说了,他倒挺感激林誉之的,眼睛闪闪,感动地说林誉之从今往后就是他亲哥,比血亲的亲哥还亲……林誉之没有同他多聊,手机响了,他往外走。
只剩下杜静霖,艰难地啜着豆浆——高烧烧得喉咙痛,长了好几个溃疡,豆浆虽然是温的,但每次吞咽都像上刑。
林格低头吃包子,酸豆角猪肉馅儿的,纯瘦肉,热腾腾,咬了两口,杜静霖馋了,要拿没咬过的包子和她换,林格不愿意:“不行,太暧昧了吧。”
“我吃你剩下的就算暧昧了吗?”杜静霖失望,“林誉之还用你的杯子喝水呢。”
林格说:“他是我哥。”
“又没血缘关系,”杜静霖喉咙痛,握着豆浆杯,“对了,你昨天晚上怎么睡的?”
“还能怎么睡?”林格莫名其妙,“就是睡你旁边那张陪护床呀。”
“就一张,林誉之呢?也和你一起睡的?”
林格说:“他在外面长椅上睡的,几乎没怎么合眼,后半夜你的针鼓了,还是他去叫的护士,怎么啦?”
杜静霖狠狠喝了两口豆浆:“没什么,我还以为……”
片刻,他喉咙一梗:“没什么,对了,咱们什么时候出发?”
杜静霖只输了一天液,就不肯再接受注射治疗了,央求医生给他开了些能口服的抗生素及治疗药物,念念叨叨,说不能耽误了林格的“正事”。
暴风雪停了,过了今夜,车子也能跑高速了。
林誉之已经准备好车子,换了雪地胎的车胎,一整个大的越野车,沉稳的黑色,杜静霖绕着车走了三圈,连连夸帅。
夸完了后,杜静霖左顾右盼:“司机呢?”
林誉之给林格细心地系上围巾,把围巾下摆塞进外套里,拉上拉链,平静极了:“我就是司机。”
杜静霖:“啊?”
林格忍下一个喷嚏,声音都带着鼻音:“我坐哪里?”
林誉之说:“你去后座,毛毯和暖手宝都给你准备好了,还有零食,路程比较远,等到服务区休息时我叫你。”
林格的鼻子还在发痒:“这次不让我坐副驾驶了吗?”
杜静霖骄傲:“我知道,下雪天跑高速容易雪盲对不对?你需要一个可靠的成年男性帮你勘测路线对不对?”
林誉之把林格脸颊的头发往耳后掖一掖,侧脸看杜静霖的臭屁样子,沉吟片刻,说:“下雪天跑高速的确危险——副驾驶座更危险。”
杜静霖:“……就算是实话,也不要以这种伤害人心的方式讲出来吧哥?”
车的后座已经全是林格的东西了,这辆越野车大,空间也大,铺着一个柔软的毛毯,又一个盖毯,还有零食饮料甚至于剥好了的榛子仁瓜子仁,就差把大屏幕也搬来给林格观影了。杜静霖上了副驾驶座,又花了五分钟夸赞这车的内部装饰,不到五分钟,林誉之便提醒他:“小点声,格格睡着了。”
杜静霖不信,回头看。
还没上高速,林格果然已经裹着毛毯睡成一团了。
林誉之点了导航,从京哈高速到长长高速,还有五百八十六公里,预计六小时八分钟。
路途很长,足够林格睡一个长觉。她早晨也有些鼻塞,吃的药物里有一定的镇定安眠效果。
她虽然有轻微的失眠征兆,但还没有滥用安眠药和镇定药物,这样很好。林誉之慢慢地想,借着后视镜,看一眼锁成一团雪兔般地妹妹。
酒店那边,早就已经有人提前过去了,就是为了探一探那个陆总的底细,也观察着对方的动静——实际上,即使林格不来这一趟,林誉之也有办法解决林臣儒的养老金问题。
但她来了,还带着一个不讨喜的萨摩耶。
现在,这个萨摩耶又开始聒噪,喋喋不休,哪怕林誉之提醒了他低声,对方还是控制不住自己嘴巴似的,同林誉之谈天说地,拐来拐去,忽然提到林格的工作。
“格格她上班的时候经常遇到一些怪人,哥,你知道吗?”杜静霖说,“就是,忽然大手笔地买下她上小黄车的衣服,越是怪、越是清仓的,买的越迅速。”
林誉之专注看前路:“我不看直播,不太了解她的工作,大概是审美偏好。”
杜静霖说:“还都是不同的账号买,哎,格格没和你说啊?”
林誉之说:“没。”
“格格什么都和我说,”杜静霖说,“我和格格认识这么多年了,她和我一直都是无话不谈,和哥你可能还是有代沟吧。”
林誉之平静:“我不知道什么是代沟,静霖,我只知道,如果你吵醒了格格,等会儿我就把你从高速桥上丢进路边深沟。”
杜静霖:“……”
林誉之尽量忽略掉这个有些愚蠢话多的弟弟,不想让对方毁掉自己那本就淡薄的兄弟情谊。车子在第二个服务区停下时,喝多了水的杜静霖忙不迭地下车去上卫生间。
林誉之则是坐在车中,关掉手机的声音,继续看《春光乍泄》。
是林格提到的那个电影,那个她喜欢的服装店名字,妹妹不会无缘无故地提到一个无所谓的东西,林誉之直觉那是她隐藏、不能出口的心境。
他不确定妹妹说的“很出名”的那一句是哪一句,思来想去,还是强忍着看了电影——对于一个异性恋的男性来讲,看同性相恋题材的电影很不可思议。
他尊重性向自由是真,会有不适感也是真。
这个电影不算长,但断断续续看了很久,现在电影进度已经快接近尾声,林誉之仍旧没有判断出林格那晚欲言又止的究竟是哪一句。眼看着杜静霖又跑回来,他抬手,想要关掉电影,却冷不丁,看到屏幕上跳出的一句话。
「不如我们从头来过」

林格在车上做了一个旧时的梦。
一会儿是那个昂贵的、店名是“春光乍泄”的服装店, 引人遐想的名字,店里的装修和衣服选品却永远是冷冷淡淡,或者别具一格的vintage风格。她想起和林誉之每次经过时都看到的、橱窗中那件漂亮白裙子, 阳光落上去都像打了一层温柔的圣光, 可望不可及, 和她似乎只隔着一层玻璃,又像永远都触碰不到,就像吊牌上那不属于她消费力的数字。
但林誉之买下了这条裙子,学校中动员学生献血,有高昂的补助和小礼品留念。林誉之献了一次血,补助的钱,他没有拿来买营养品,也没有买其他东西, 而是第一时间请假回家, 给林格买下那条漂亮的小白裙。
在林格拮据的青春中, 每一件新衣服都被她妥帖地收藏着。这条用哥哥献血换来的裙子,还有林誉之打工赚钱给高了一截的她购置的新羽绒服。
包括那个店,“春光乍泄”。
林格从未将这个词语和后来被滥用的涩意联想在一起, 往后几年,她每次看到这个词语, 想到的都是林誉之和那宛若自带圣光的小白裙——
还有她渐渐起的一颗不安分心,那漫长而潮湿的南方雨季。
最长的一次雨季时,龙娇总是咳嗽, 去医院检查了几次,都没查出咳嗽的具体病因, 还是保守治疗, 虽然有医保, 但家中仍旧十分拮据。林格半年都没有买新衣新鞋,夏季运动鞋前面的网网破了一个洞,她自己用白色的针线悄悄地织好,线头藏在鞋里,乍一看,什么都看不出。
但林誉之看出来了。
他回家的时候,扬州下了好大的雨,去车站接他的林格猝不及防被淋成了落汤鸡,湿淋淋地踩了一脚水。林誉之替她刷的鞋子,原本还在笑着和她聊天,忽而声音停下——
林格头上顶着浴巾,一手擦着,另一只手扒开门看,看到林誉之站在洗漱台前,握着她那一只破掉的运动鞋,一言不发。
次日就带她去逛街,买了双新的运动鞋。试鞋子的时候,林誉之单膝触着地面,低头给她系鞋带,打了个漂亮的蝴蝶结后,他问林格喜不喜欢?站起来试试,合不合脚。
怎么不喜欢,那时候林誉之选的鞋子,林格都喜欢。她现在还记得那个运动鞋的品牌,不是什么国外的“大名牌”,是国内的,福建晋江的企业,素白的鞋面,素白的底,简简单单,百搭的纯白色,没有任何花里胡哨的色彩和设计,后来林格大学毕业,有了自由购买许多新衣服的钱,却还是会钟情这个品牌及其集团收购的子品牌运动鞋服。
但那个时候,在林格读高中时,那个紧紧贴着鞋面的硬质吊牌后,是一个昂贵的、她觉得付不起的数字。
她弯腰翻着价格看,看完后,又飞快丢开手,直起腰。
林格踩着很舒服的鞋子,摇头说不合脚,说不是尺码的问题,是这个牌子的鞋不舒服,她不要新鞋,穿新鞋就够了。
林誉之定定看她的眼睛,问真的?
林格目光躲闪,点头说嗯。
林誉之没说什么,他让林格又走了几步路,站起来,问店员,可不可以拿一双新的。
他还是为妹妹买了这双鞋。
林格十分珍惜,从不在下雨天穿它,每次穿脏了,都要刷得干干净净,连最容易脏的边缘网面也要刷到发白,一直刷到起了一层绒绒的旧毛。
后来第一回 的那个下雨天,这双刚刚刷干净的运动鞋就被忘在了阳台,没有及时收回。气味浓的东西落在林格月复上,眼中的泪,手心的汗,外面的雨夹杂着空气中的灰尘落在雪白的鞋面上,被雨水打落的枯叶,风卷起来的小虫子,混乱荒谬的时刻,它也在安静地接受见证。
包括两人的第一次约会,第一次背着家长的偷亲,林格读大学,第一次踏入陌生车站,也是穿着这双鞋,林誉之早早地在人群外守着,遥遥地冲她挥手,笑着叫她名字。
这双鞋,林格穿了四年,一直穿到和林誉之分手,鞋子还是完好无损的,没有开胶,也没有脱线,只是鞋底发黄,怎么洗都洗不干净的老旧黄色。
分手后,她把鞋子洗干净,晾晒在家中阳台上,本想着收起来不要穿,可惜就此失踪,再也没有见到。
她后来又去买了几双类似的同品牌鞋子,却再也找不到如那一双合脚的。
林格曾经将这件事当作是一个和林誉之彻底告别的征兆,但俩人之间拥有过的共同回忆和物件太多太多,多到就算是把所有东西都清空、搬了家也不能完全割舍。家中一起睡过的旧床,一同养过的花,玩闹过的厨房,客厅里一起躺过的旧沙发,残留着指甲痕迹的餐桌。即使统统全部丢掉,也动不了记忆分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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