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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故事(多梨)


林格说:“看到你后,我真希望自己看到的是鬼。”
葛荣城骑跨在摩托车上,懦懦地叫一声哥,火速开车跑路。
车子轰鸣,汽油味道极大。
因这肮脏尾气而不适的林誉之紧皱眉,伸手,示意林格过来。
林格说:“干什么?”
“我还能干什么?”林誉之说,“回家,几点了?”
林格说:“你凭什么管我?”
林誉之说:“凭我是你哥。”
林格冷哼一声:“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哥哥,我不认。”
“无论你认不认,我都要管你,”林誉之不为所动,他站在坏掉的路灯下,阴暗的光落了他一身,“我不想看你和小混混在一起,也不想看你住在地下室里,晒不到的太阳洗不完的衣服,我不想看你被不知哪里的野男人搞大肚子、蹒跚着找我说哥哥我错了。你叫我一声哥,我也有一点责任。”
林格第一次听林誉之说这么长一串话,他普通话本就标准,现在字字清晰,林格呆愣过后,脸火辣辣地疼。
她炸毛:“你在说什么屁话!”
“回家,”林誉之重复,微笑,“你应该不想让爸知道你半夜在外厮混吧?”
林格骂他:“你这人差窍!”
(脑袋笨)
林誉之无动于衷:“听不懂。”
林格换词语:“卑鄙!下流!无耻!”
这种程度的攻击无关痛痒,林誉之甚至高冷到吝啬视线。
林格提心吊胆了两天,没等到林誉之“告密”,稍稍放心。她不敢再去网吧,只好反复看之前托朋友代购来的漫画来过瘾。
重温到一半,发觉少了一本。
再细细盘点一遍,缺少的漫画书何止一本,至少七八本书,皆凭空消失。
当初林格不在家,那些书都是林臣儒和林誉之整理的。
她不得不去林誉之的卧室。
杂物间早就已经今非昔比。
格局堪称天翻地覆,正对着门的位置,还有一扇玻璃门,推开出去就是一个不足四平米的小露台。现在那玻璃门侧已经放置了全新的家具,书架、书桌一应俱全,旁侧甚至还有一把吉他一柄萧。
正中间的床还在,床品换了,一水的松石绿。靠近林格打开门的墙上,也做了一排的矮柜,放着一堆外文书籍,还有些专辑唱片。床尾的空间也被利用起来,是十分贴合的衣柜。
林格翻遍了房间,也没找到那本遗失的漫画书。
一路搜寻到外面的小露台,快步跑出,只看到几盆开得正好的月季花和郁郁葱葱的吊兰。
也不知道林誉之哪里搞来的,之前这些废弃花盆里种的都是葱和蒜,还有林格养的蚯蚓。
此时露台上除了多出来的花之外,就是一个防腐木的小圆桌和小凳子,没有其他东西。
林格急得一头汗,转身,又吓一跳。
穿着一身运动服的林誉之就站在三步远的位置。
他的运动T恤很合身,微妙地隐约展露出他的上半身肌肉。林誉之肤色很均匀,平时又多穿宽松的T恤,以至于林格认为他是那种文弱的身材,哪里想到,在随意的衣服下,掩盖着肌肉线条漂亮的一具身体。
运动衣胸膛处已经被汗水打湿,微微贴着,随着呼吸有着轻微的起伏,是很男性化的优秀身材,宽肩,窄腰,跑步运动导致的月几肉充血尚未消退,隐在阴影中,林格清晰地看到林誉之从大臂肌肉到小臂、手背上蜿蜒的青筋,鲜明地凸起,在他浅色的皮肤上并不狰狞,唯余性,感。
一滴汗从他喉结处滑落。
林誉之拿着雪白的毛巾擦拭着汗水,冷冷淡淡地看着她。
他问:“来我房间做什么?”
林格说:“拿我的书,你把我书藏哪里去了?”
“什么书?”
“之前就堆在墙角的,”林格说,“那么厚一摞呢,都是绝版的。”
林誉之说:“刚住进来的那一晚下雨,窗子没关,打湿了一些。”
林格说:“那些可都是我省吃俭用,好不容易才买回来的!”
林誉之说:“省吃俭用好不容易才买回来一堆盗版,我建议你去挂一下眼科的号。”
林格怒目而视:“林誉之!”
林誉之转过去,躬身,从书柜最里层搬出一个透明的塑料大箱子,靠近,递给林格:“都在这里,拿去。”
林格凑过去看。
还好,只有上面两三本被雨水稍稍打湿了封面,一点点微不可察的水痕,应该很快就能干。
林格吃力地抱起,念念有词:“这可是我的精神食粮,人生方向。”
她和林誉之离得已经很近了,也嗅不到他身上的汗液味,只有淡淡的香草和沉香,略略的苦涩,像深山雨后的古寺。
林誉之顺手托她手中东西一把:“如果你人生方向的尽头是校园王子或□□混混,我建议你现在就去警察局。”
林格说:“为什么?”
林誉之说:“提前和警察培养出感情,今后你锒铛入狱,他们也能给你留个干净的牢房。”
林格说:“哼,我平时看得都是些热血漫。”
“如果你对热血漫的定义就是女主角早上叼个面包片跑去上课,那我对你的想法毫无疑义,”林誉之说,“人的确不能尝试和傻子讲道理。”
林格恶狠狠地踩了林誉之一脚,压低声音:“滚。”
她抱着东西就跑。
走到门口,又顿住,她转身,用胳膊肘撞开门,问林誉之:“对了,我有本漫——”
声音惊在喉间。
林誉之脱掉上衣,只穿着一条黑色的短裤,他显然没想到林格会去而复返,在听到声音的瞬间,立刻拿打算换上的睡衣挡在胸口处。
迟了一秒。
林格仍旧清晰地看见他紧绷的腹部肌肉,未被太阳晒过的地方颜色更浅,最下层的肌肉表皮有蓬勃的青筋,似大树丰饶的根。
她需要收回意识中的“并不狰狞”。
这些血管有着强烈的攻击性,冲击力不亚于一只血腥的怪兽。
林格后退一步,退出林誉之的房间,同时听到他严厉的斥责:“疯了?”
林格张口,没说疯,也没说不疯,呆怔转脸,看到从玄关处走来的龙娇。
刚刚下班的妈妈脸色疲倦,瞧见林格从林誉之房间中出来,一愣。
林格不知妈妈当时的吃惊,是因为看见她进了哥哥的房间,还是因为她脸颊不正常的红。
总之,第二天的晚餐桌上,林臣儒迟缓地宣布了要林誉之搬出去的消息。
这不是商议,是通知,林臣儒甚至已经找好房子,就在学校附近——他已经付了一整年的房租。
龙娇面色如常,罕见地给林誉之夹菜,温柔地说,这也是为他好,不想他上学还这么辛苦,来回地奔走;二来呢,那个房子也更宽敞、大、好一些,不用他辛苦挤在这一个狭窄房间中吃苦。
至于一日三餐,已经给林誉之请好保姆。
当然,这些都是林誉之姥爷付钱,对方已经同意了。
林格下意识去看林誉之。
林誉之低头吃饭,闻言,停了两秒,点点头,说好,一切都听林爸安排,也谢谢龙妈关心。
自始至终,他没有多看林格一眼。
林誉之从家中搬走的那日是个晴天,十月初的酷暑余热,孜孜不倦地炙烤着整个扬州城。
林格房间里的空调管漏水,打了电话,售后部的人说明天来处理。
闷热感令人窒息,她大开着窗,五岁的电风扇嗡嗡嗡地摇晃着头,书桌上摊开的漫画书被风呼啦啦吹开好几页。
林格从窗子往下看,隔着绿茵茵的琼花枝,下面的林誉之穿着浅灰色的连帽卫衣,拉着一黑色的行李箱,像佛像贡台上被风吹落的一粒香灰。
林格睁开眼。
梦醒了。
她依旧在现实,而不是2009年的扬州。
“格格”
“林格”
龙娇还在叫她的名字,朦朦胧胧的“林格”,一声叠一声,柔软得像一阵风。
林格坐起,看着门口的龙娇,还未张口,先听见门铃响。
原来是房东来了。
无事不登三宝殿,房东也是来通知林格,基于如今国际形势动荡不安、中美贸易形势日益严峻、大气污染严重、楼下猪肉涨价等等多重因素,为了能够提高生活质量,房东决定涨房租。
每月多涨五百块。
这是通知。
同意的话,下月缴纳租金时开始按照这个标准;不同意的话——对不起,请另寻他处。
林格礼貌地说好,请让我多想想。
她心平气和地问龙娇想吃什么,然后点了外卖。
昨天睡得晚,醒来一身热汗,林格刚进浴室,就听到手机响。
是她的号码。
林誉之打来的电话。
林格看一眼时间,已经十点半了。
林誉之问她在哪儿。
林格说:“浴缸里。”
林誉之问:“在家?”
林格说:“不在家难道还能在太平间?”
林誉之静默两秒:“你在这个时候洗澡?”
林格打开水龙头,冷冷:“林誉之,我们的关系还没有亲密到谈论洗澡这个话题吧?”
“对不起,”林誉之平静地说,“那我重新问一遍。”
“你在这个时候焯水?”

林誉之言简意赅:“手机。”
林格哗哗啦啦地放水,她喜欢热到能把皮肤烫红的温度,疼痛和滚烫能令她舒适。
白茫茫的蒸汽在狭窄的浴室中扩散,连带着手机的屏幕也是一片迷蒙。
湿润的空气中,她的声音终于添了一份软化:“上午没时间。”
“下午三点,”林誉之说,“我下午三点后有时间。”
林格说:“我看看我的安排。”
“什么安排?”
林格说:“相亲的安排。”
林誉之笑了一声:“和谁?”
林格低头,手插入水中,试温度:“多着呢,你想听哪一个?”
“都不想听,”林誉之说,“只想祈祷你眼疾早日康复,提高对男人的审美。”
林格不咸不淡:“我也祈祷你早日治好恋妹的心理疾病。”
林誉之说:“我们的关系还没有好到可以讨论这件事。”
“对,”林格说,“那我们换个话题。”
林誉之说:“所以还是讨论你那四颗早该拔掉的智齿吧。下午四点,和你的相亲对象吃完饭后,立刻来医院找我报道。”
林格说:“你什么语气?”
“口腔科医生的语气,”林誉之说,“下午过来医院,记得顺道拿龙妈的身体调查表。忘记和你说了,昨天少拿一份心脏方面的报告。”
林格说声好。
她只觉得好笑,林誉之自诩过目不忘,现在年纪大了,也开始丢三落四。
林誉之上次丢东西,还是林格读初一的时候。
初一那年,林誉之从家中搬走,只有周末才来这边吃饭。
吃完饭,林臣儒仍旧送他回租的房子。在这一年里,林格终于学会了在父母面前称呼林誉之为“誉之哥”,而不是“林誉之”。
她之前看漫画书,和朋友聊天,也不是没有想过有一个哥哥。
从小罩着她、大方给她零花钱,带她四处玩,替她背锅。
前提是父母的感情不能因此破裂。
林誉之显然并不符合这项标准。
刚把林誉之接来时,林臣儒不厌其烦地对着每一个朋友解释,称林誉之是远房亲戚的孩子,遗憾这幅说辞很难令人信服,大家只当林臣儒在为光明正大抚养私生子扯一块儿遮羞布;等把林誉之送走,邻居街坊又议论纷纷,称林臣儒这是瞒不住家里人了,多半龙娇怒火发作,才选择如此“息事宁人”。
整个事件中,无人在乎林誉之的想法,他似乎就是一滴不合时宜的污泥,偶然间跌落在这清水潭中。
不住在一起后,一起上下学这种事自然再无必要。
龙娇私下里也会用力林格的胳膊,让她离林誉之远点。
“虽然叫一声哥哥,但毕竟不是我生的,”龙娇说,“客气客气就算了,别真的太亲近。”
林格正抓耳挠腮地算一道数学题,心不在焉地说了声好。
她和林誉之也没什么“亲近”的机会。
平心而论,无论林誉之是不是那个私生子,他都是无辜的。从理智上来讲,林格没有厌恶他的必要。而从情感角度考虑,林格厌恶一切破坏自己家庭的因素。
初中部和高中部虽然在同一校区,但教学楼完全不同,“偶遇”到的机会不亚于在小卖部连中十枚泡泡糖。自从对方搬走后,林格和林誉之也只在食堂见过一回。
彼时林誉之旁侧站着个和他差不多高的男生,林格牙痛得难受,右半边脸肿了块儿,她先叫一声哥,林誉之不冷不热地回了句“妹妹好”。
林格端着餐盘走,还听见那个男生兴致勃勃地追问林誉之,这是你妹妹啊?长得还挺像你,就是胖了点黑了点——
林誉之说:“闭嘴。”
在寒假前,这就是两人唯一的偶遇。
寒假里,林臣儒没提让林誉之搬回家住的事,不过照旧,每周都有几天往他那边跑。
龙娇对此视若无睹,只在林格发高烧时,狠狠地骂了林臣儒一顿。
“看看你闺女都烧成什么样子了?啊?家里面就你一个人会开车,我打电话给你,说你闺女嘴巴里都烧出泡了,你还去陪护林誉之?”龙娇发狠,眼睛通红,“你连自己亲闺女都不管了?就为了这么一个小贱种?”
林格挂着点滴,听不清电话里的林臣儒说了什么,只听妈妈手指捏得咯吱咯吱,像一头狼。
“林臣儒,你自己犯贱就别怪别人不给你好脸,”龙娇说,“你今晚不用回来了,就住在那个小杂种那边吧。明天拿结婚证和户口本,咱们去民政局办离婚,这日子我算是过够了,我把话放在这儿,我就是不愿意给人养野种。”
林格张口,虚弱地喊妈。
妈,我喉咙痛。
龙娇把手里的手机狠狠地砸在瓷砖上,坚硬的诺基亚发出粗壮的闷哼。她用手背抹抹泪花,连声应着,重新捡起手机,起身给林格倒水。
林格一直以为这段记忆是错觉,因当天晚上,退烧后的她一睁眼,就看到龙娇趴在林臣儒怀里哭,林臣儒低着头,伸手轻拍妻子的肩膀,目光中满怀愧疚。
病房里的白干净到近乎虚无,好似一切都是易散的梦境。
他们谁都没提离婚的事。
导火索林誉之始终没有出现。
因这一场高烧,过年的团圆饭,林臣儒也没敢接林誉之过来。
在此之前,他还试探过几次林格的口风;争执后,对此绝口不提。
大年三十这天,电视上播着春晚联欢晚会,外面有人在放烟花,林格趴在窗户上往外看。过年时的扬州鲜少有下雪的时刻,今年也不例外,没有白茫茫的雪,只有夜空中璀璨的烟花和噼里啪啦的鞭炮声。
呛鼻子的火硝气味里,林格瞥见楼下有人影晃,瘦瘦高高的,穿白色的羽绒服,白的像突兀的一片雪。
那人脚步停在窗下,仰脸,向窗台看。
湿润的冷风如绵密的针,他露出被冻红的鼻子和脸颊,隔着一扇玻璃窗,沉默和林格对视。
三秒后,他转身,林格急切叫出声——
“哥!”
那是林格第一次叫林誉之为“哥”。
大年三十,路上行人稀少,他顶着湿润冷风,一步步从租住的地方走来,也只是为了取落在林臣儒车上的双肩包。
事情过去这么多年,林格再没见过林誉之落下过什么东西,情到浓处,她也曾贴靠着林誉之的耳朵,一边呼呼吹气,一边问他当初是不是在套路自己。林誉之微笑着予以否认,翻身将她压住,把她被汗水打湿的头发掖在耳后,张口咬她耳朵尖尖上的肉。
现在的林格不吝啬自己的恶意,可以用最可耻的想法去揣度林誉之。
对方值得如此不堪的揣测。
浴缸里的水凉透了,林格湿淋淋地站起。
点的外送到了,是一家粤菜店。
剑花蜜枣猪肺汤,外加一道清蒸的乳鸽,都是滋补清淡的菜。
龙娇病了后,胃口也小了,吃上几口,就缓一缓,问林格,下午什么时候去林誉之那边。
林格毫不意外:“三四点吧。”
龙娇追问:“三点还是四点?”
林格含糊:“三点。”
“去吧,”龙娇点头,“我听誉之说了,你那个智齿不能再拖了。今天必须得拔,再不拔,周围那几颗牙也留不住……”
林格说:“拔,肯定拔。”
清蒸鸽子汤散发着绵密的香,鸽肚掏空,里面塞着白生生山药块儿——这一块儿浸透山药清香的鸽子肉被龙娇夹下,轻柔放在林格碗里。
“那,你下午和谁相亲啊?”龙娇问,“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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