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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玛]成为简·费尔法克斯 (书游梦)


  这边魏莱琢磨着弗兰克的意思,那边弗兰克和爱玛的拼字游戏已经进行了几轮,嘻嘻哈哈的笑声不断传来。
  维斯顿夫人看着满脸都是满意的笑容。
  奈特利先生就坐在他们旁边的单独椅子上,他想要装作不在意,目光却不由自主地往爱玛所在的方向飞。
  魏莱对拼字游戏没什么兴趣,但坐着也是无聊,维斯顿夫人和埃尔顿夫人分享家庭主妇的经验,她一句话都接不上,还不如拉上奈特利一起玩拼字游戏。
  她和奈特利先生坐到爱玛和弗兰克对面,弗兰克笑着看她一眼,说:“听说费尔法克斯小姐是玩拼字游戏的好手,今天就让我们见识见识。”
  爱玛问:“你怎么知道简会玩拼字游戏?”
  “我和费尔法克斯小姐在韦茅斯认识的时候,她正好和狄克森先生还有当时未成为狄克森夫人的坎贝尔小姐一起玩,狄克森先生亲口对我说的。”弗兰克笑得别有深意。
  魏莱根本没有获取到简在韦茅斯的那一段记忆,弗兰克的话在她心里激不起波浪。
  但是爱玛就不这么看了,她低声说道:“丘吉尔先生!太过分了!”
  弗兰克笑一笑,低头就拼出一个词,推到魏莱面前。
  “Never!”哈莉特大声叫道,“我拼出来了,是吗?”
  所有人都一齐望过来,她又缩了脖子,讪笑道:“我拼出来了吧。”
  弗兰克鼓起掌来:“非常好,史密斯小姐,就是这个单词。费尔法克斯小姐,你可要再接再厉了。”
  魏莱刚起的希望被他一盆冰水浇灭,还得装作毫不在意地笑:“奈特利先生,你拼一个吧,伍德豪斯小姐,我们来比一比,谁先猜出来。”
  弗兰克被她撇在一旁,也不生气,乐得看她玩游戏。他有十足的把握简知道他不再游手好闲之后,取消婚约的决定会慢慢消失。
  他悠哉地喝了口茶,心情大好。
  拼字游戏虽无聊,但成功地消耗了一下午的时间。
  到了晚餐,大家刚坐下,维斯顿先生才姗姗来迟。妻子怀孕,他即将有一个小女儿或者小儿子,他把渐渐放手的生意又重新操持起来,谈完生意,他就急匆匆地赶来了哈特菲尔德。
  他手里拿了一封打开的信,样子看上去不像平时那么兴高采烈,似乎遇到了困难,维斯顿夫人担心他没谈好生意。
  “生意?不不不,斯通斯是我的老朋友了,跟我合作开心还来不及,怎么会谈不好。”他叹了口气,把信递给他的妻子,“看吧,这是丘吉尔太太寄来的。”
  “你拆了我的信?你准是已经知道了。”维斯顿夫人取出信,看了第一行就惊得倒吸一口凉气,“丘吉尔太太要来海伯里!?”
  弗兰克猛地抬起头,下意识地看向魏莱,他事先什么都不知道。
作者有话要说:  弗兰克就是青蛙,戳一下跳一下。
其实他挺适合跟爱玛在一起的,两个人都是在优越的环境中长大,对上进的渴望没有那么强烈,维持生活现状就好,他不适合跟简在一起。

  ☆、第四十二章 来信

  出刊的前两天,兰斯松了口气。
  乔纳斯·梅耶尔的第四篇终于寄来了。
  之前的报纸没有刊登他的小说,引起了读者的不满,报纸销量也有一定幅度地下降。他原本已经做好心理准备这个月都收不到梅耶尔的来稿,或者在别家报纸看见他的小说,最后关头梅耶尔的第四篇还是来了。
  第四篇的风格和前三篇一样,走的还是现实路线,但读完之后,又有不同的感觉,这一篇嘲讽力度减小,故事的趣味性增加,文笔进步了,让人读起来不理解的句子少了。
  兰斯和老杰克曾猜想过乔纳斯·梅耶尔是外国人,母语并非英语,不然怎么解释她的小说里总有一些让人读不懂的句子!?
  这一篇名为《恢弘舞会》,以一个7岁小男孩的视角描写了一场在伦敦举办的舞会,人物有贵族、商人、仆人、会场外的守卫和乞丐,故事用了两条线把人物穿插在一起,两条故事线也相互交叉,剧情反转了又反转,小说篇幅不长,但是每一个角色都各有特色。
  老杰克一收到来稿就先读了两遍,做了修改之后才交给兰斯,他很喜欢梅耶尔的第四篇小说,前三篇虽然让人耳目一新,但是无论故事结构还是词句运用都显得稚嫩,故事本身趣味性也不够。
  他还想过要不要写信给梅耶尔提醒他不要一味地批判现实,写得那么愤世嫉俗,阴暗面固然会吸引到很多读者,但看久了会腻的。他的信还没开始写,就收到了第四篇,惊喜地发现梅耶尔的文笔大幅度提升。
  “阿米迪欧先生,看了梅耶尔先生的第四篇,我更确定他是个有天赋的作者,虽然他也不免有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但是相比于为《每日晨报》供稿的其他作者,他更值得好好培养,要是让他为别家报纸写稿,可是我们《每日晨报》的一大损失。我敢肯定第四篇一经发布,引起的反响肯定比前三篇还大。”
  兰斯快速地读完了第一遍,还觉意犹未尽,突然有一种希望作者能把这场舞会继续写下去的感觉,这是前三篇都没有的。
  其实,在他看来,前三篇不过是比现在大面积流行的冒险小说多了一些新奇感而已,远谈不上佳作,他也想过梅耶尔继续按照前三篇的风格写下去,一旦失去了新鲜感,很快就会被读者抛弃,这也是他并没有那么着急让梅耶尔交稿的原因。
  “这一篇写得不错。”兰斯淡淡地夸了一句,拿起信纸又开始看第二遍。
  老杰克生出一种与有荣焉的骄傲感。
  “阿米迪欧先生,这篇故事的第二部分最有意……”兰斯脸色突然变了,老杰克急忙问,“有什么不对吗?”
  兰斯的眼睛直直地盯着一处,眉头皱起来,像是在探究什么,老杰克心里打鼓,不知道他对哪里不满意。
  好一会儿,兰斯抬起头,脸上出现了一种似笑非笑,似喜非喜的怪异表情,他让老杰克把梅耶尔的前三篇连信带信封都拿过来,手忙脚乱地把四篇小说一一展开做对比。
  前两篇的字迹潦草,从第三篇起变得工整,一笔一划写得清清楚楚,每一字都像个小方块,但是写字习惯是不会轻易改变的。
  那日在贝茨家虽只是恍然一瞥,但是简的字给他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因为,简的字确实不好看。
  难怪前些日子没有收到梅耶尔的来稿,因为她来伦敦了。兰斯越想越觉得自己猜对了。
  乔纳斯·梅耶尔,简·费尔法克斯,海伯里,他早该想到的。
  早该想到的!
  “阿米迪欧先生,梅耶尔先生的第四篇小说有什么问题吗?”老杰克被兰斯的行为弄得一头雾水。
  “梅耶尔先生?”兰斯回过神,“噢,对,是的,先生。没有什么问题,我只是突然明白了他——”不,现在还不能说他已经猜出了梅耶尔的真实身份,会给简带来麻烦的,“没什么,我只是突然改变了对他的看法。我以前认为他是一个整日躲在阴暗阁楼里,不接触社会,愤世嫉俗的人,或许还长了一脸的大胡子,一个月没洗过头发,穿得破破烂烂的,但是看了第四篇我发现自己的看法大错特错。老杰克,你是对的,他很有天赋,我们应该好好培养他。给他写一封信吧,我们得鼓励他继续创作。”
  老杰克总算放心了,他很欣赏梅耶尔的作品,认为他是个有前途的年轻人,他做编辑快四十年了,在他手里培养出来的作者数不胜数,每当有令他眼前的一亮的新人出现时,他总是抑制不住欣喜之感,他希望梅耶尔能逐渐成长为《每日晨报》最知名的作者。
  “阿米迪欧先生,既然你也赞同我的看法,我有一个小小的建议,不如这一次由你亲手给梅耶尔先生写一封信,我想这更能鼓励他。”
  兰斯刚刚就想过亲自给简写信,但是,他更想要和她面对面交谈,想要看到她的表情,不知是羞涩还是恼怒,这么一想就止不住了,他心里头澎湃,情绪像台风过境时的海浪猛烈地撞击着身体。要不是已经定好了下午要去曼切斯特,说不定他晚上就到海伯里了。
  老杰克不明白年轻的老板在想什么,只看他那张从来都冷峻的脸上漾出笑,像是想起了恋人,老杰克被自己的猜想吓了一跳,连忙说:“阿米迪欧先生,要不还是你说,我来写。”
  —— ——
  魏莱收到《每日晨报》主编杰克·欧文的回信已经是两天后了。
  杰克告诉她第四篇被采用了,并且在信中极力赞扬她文笔进步,故事性大大提高,但仍旧指出了一些问题。
  第四篇作品可以看出她在遣词造句上下了功夫,不过,再怎么学,怎么练,她二十多年的中国人思维已经根深蒂固,杰克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给她推荐了一些书,提了一些写作方法要点。
  这次的回信和以前不一样,以前是冷冰冰的几句套话,这次是洋洋洒洒三大页,每一行字都是对她写作的宝贵建议。
  结尾还有一句——以上都是《每日晨报》老板提出的建议,诚挚邀请梅耶尔先生前来伦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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