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密那家的人有着与生俱来的荣耀与责任。而荣耀与责任永远高于一切。
从那时到如今已经过了两年。罗莎一人一弓,几乎游遍了英格兰全境。她虽然年轻,却已经干脆利落地完成了几桩了不起的大任务。埃德蒙对她非常满意——若非如此,他也不会派她孤身前往巴黎。
“牢记你用鲜血立下的誓言!”临行之前,埃德蒙反复叮嘱罗莎,“拉密那家族历代战士的圣血乘载于你手中这把十字弓上,你不可以违抗主。你不可以对邪恶产生半点恻隐之心。如果你胆敢铸下大错……”白袍长者说到这里,严峻的眼神露出坚忍残酷的光芒,他狠狠盯着女孩的眼睛。
“罗莎贝尔,如果真有那样一天,我会追你至天涯海角。以主之名,亲手将你抹杀,就在这里,就在你宣誓的祭坛之前,献祭我拉密那家族的列祖列宗!”
埃德蒙的话让罗莎打了个寒战。
罗莎知道外公是认真的。
她只是不明白。
拉密那家族最后一次出现“背叛者”也是一个世纪之前的事情了。那位令家族蒙羞的先祖,别说罗莎,就算是年迈的外公埃德蒙·拉密那,也从未真正亲眼见过。但为什么埃德蒙会如此执着地反复提起这件事情?当他看着罗莎的时候,那对冷酷的眼睛里总是蕴涵着深深的忧虑,罗莎不知道那是什么。
起风了。酒馆里的几个人奔到外头,和港口的人打着手势,激烈地交谈。原本喧闹的酒馆突然安静下来,所有的人都趴在窗子上看,看不到的就索性跑到外面去等,猛烈的海风把他们身上的衣裳吹得像船帆一样鼓了起来。
这形势已经再明显不过了,罗莎庆幸自己的运气实在是太好。
“路易”已经在多佛港口停靠了一个星期,所有货物都已经装配齐整,老天爷却还是不发慈悲。但就在这天傍晚,风向突然转了。水手们欢呼雀跃,麻利地拉索上帆,清点货物,在酒馆里等待的人们则立即三口两口,吃掉盘子里剩下的最后几块硬面包和冷牛肉,把酒杯里的麦酒和葡萄酒干了个底朝天,拎着行李蜂拥上船。
在岸上船上共同折腾了好一阵子之后,船长一声令下,路易号终于起锚了。硕大的双桅商船在一大片围观人群的喧嚣声中热热闹闹地离开了多佛港口,红白蓝三色船帆鼓满了风,在夜色中笔直向加莱进发。
海面上白色泡沫汹涌奔腾铺天盖地,一波一波的海水像千斤重锤一样敲打着船身。罗莎一个人站在甲板上,靠着栏杆,俯视着脚下乌黑的海水。
岸上的声音逐渐淡了。潮乎乎的海风冰冷刺骨,毫不留情地吹开了她的面纱,刀刃一样划割着脸上的皮肤。罗莎毫不在意。她抬起头望着晴朗的夜空,上面连一丝云都没有,只有那钩锋利的银月划开了天际,傲然地散发着清冷的光辉。
罗莎深深吸了一口气。冰凉的夜风带着浓浓的咸味灌入鼻腔,如同在大脑深处撒了一把盐。一种极度熟悉而又陌生的味道,唤醒了神经深处某一段已经被埋葬的记忆。仿佛什么时候,仿佛是在梦里,当她还是个幼小的女孩,她也曾这样站立在甲板上,在猛烈的海风中被吹得摇摇欲坠。
她从未去过巴黎,不是吗?所有人都曾这样告诉过她。她是一个在伦敦长大的孩子,从未搭乘商船远度海峡。可是她却清楚记得海水的味道,记得粗粝的海风把湿漉漉的浪花扬起在空中,淋湿了她的裙子,她的脸。她顽皮地伸出舌头,一滴水珠恰巧溅上来,把一种又凉又咸的滋味融化在舌尖。
她甚至记得,自己也曾游走于塞纳河畔——真的是巴黎的塞纳河,不是伦敦的泰晤士河吗?罗莎晃了晃脑袋,她记得自己徘徊于那些古老的常春藤和茂密的多刺灌木之间,在暗夜里,在月光下,她听到夜莺的呼吸,看到玫瑰的暗影,微风吹过树梢带来沙沙的声响,周围有好多好多天使慈祥而温暖的眼睛注视着自己。
是什么时候?罗莎闭上眼睛摇了摇头,那到底是什么时候?她想不起来。就好像车窗外永远看不真切的景物,刚刚映入眼帘随即消逝;又或者仍是那个图案复杂的陀螺,它旋转着旋转着,把所有相关的一切都抹成暧昧的灰白。
在命运陀螺的旋转中,一切都模糊了,看不清了。
罗莎孤伶伶地独自站立在海风里,在海鸥模糊的嘶鸣声中,任凭记忆流逝。
第三章 蒙特鸠凶宅
路易号抵达加莱港口的时候午夜刚过,女孩随着若干渡客下船,办好手续之后,雇了一辆双轮马车直接前往巴黎。接下来她几乎赶了一整天的路,一直到了傍晚时分,这辆马车终于慢吞吞地带着一身雪水的泥泞驶入巴黎城。
罗莎之前已经在马车里小睡了片刻,此刻她没有耽搁,在老水手提到的那座庄园附近找了家旅店安顿下来。然后她简单地用了些晚餐,换了衣服,在夜色中悄悄离开旅店,独自步行前往她的目的地。
蒙特鸠庄园不在巴黎市中心,但也不算太远,只不过隔了几个街区,气氛便突地阴郁下来。仿佛有一团黑漆漆的乌云正笼罩在头顶上方,动不动就要开始电闪雷鸣似的。
这一片有不少小别墅,从瑰丽古朴的建筑式样来看明显都有些年头,绝非香榭丽舍大街附近那些被来自各国的暴发户占据的新房子。尤其是街道尽头那一座方方正正的大宅——打个比方来说,就好像是佛罗伦萨城内的美第奇宫似的,外观建筑越是低调简约,越是显出主人的卓尔不凡。就这么说吧,那座大宅的气派程度,似乎只要点上了灯,就能隔着围墙把这里一整条街都照得明晃晃的。
但问题就在这里,那座宅子上上下下那么多窗口,竟然没有一扇是亮的。不但庄园主人不在家,连一个留守的仆人或者门房都没有。
那当然就是蒙特鸠庄园。四下逐渐合拢的夜色就好像是一件量身订制的丧服,把这座茕茕孑立于冷月之下的宅院包裹得庄严肃穆。
街上没有一个人。巡逻的警察早已经离开了。风中隐隐送过几声遥远的狗吠,衬得周围更是一片死寂。
罗莎小心翼翼地推开蒙特鸠庄园前庭两扇沉重的雕花铁门,走上庭院里的别致小径,进入庄园内部。她注意到院子里的脚印很乱,夹杂着半融化的雪水和落叶,已经混成了泥。
此时距惨案发生已经过了一个星期。虽然巴黎警方已经陆续把所有的尸体移出安葬,但是这里并没有被人清扫过,庄园里浓烈的血味还是没有散。那是一股刺鼻的酸腐味道,就好像一根冰冷的带着锈的铁棒不停搅动着一水塘坏了的柠檬汁,然后泼洒得庄园里到处都是。大厅、走廊、楼梯还有花园,令人心寒的大片黑色污渍随处可见。
所有人都死了。一如酒馆里那个老水手所言,蒙特鸠男爵、男爵夫人、小姐、管家、男仆、女仆、厨子、马夫,连带一个前来做客的倒霉英国佬,男爵家上下十六口没有一个人幸存。他们全在一个夜晚,被凶手以完全不可见的手法杀死了。鲜血流满了院子。警方没有查到任何线索。甚至住在这条街上的其他居民也没有听到任何不自然的响动。
一夜之间,这座昔日热闹非凡的贵族庄园倏地变作了一座可怕的坟墓。
罗莎眉头紧锁。
老水手说的没错——他们一贯消息灵通,就在蒙特鸠庄园底层入口处对面,墙壁居中最显眼的位置,涂着一只巨大的杯子图案。如传闻所说是用血抹上去的,现在那血迹已经变成了深褐色,示威般地挂在惨白的墙上,宽阔的杯口咧成了一张嘴,多余的血迹则一直延伸到墙角,看起来诡谲可怖。
那只杯子的形状就像是一般做礼拜时候盛葡萄酒用的酒杯,并没有什么特别,但是杯子上方有二十一道斜线,象征二十一道光——代表血族的二十一位长老。
这个图案罗莎再熟悉不过,她握紧了手中的十字弓。
——如果“圣杯”已经介入其中,这就不再是一桩普通的凶杀案。
“你一定要加倍小心,绝不能打草惊蛇。”临行之前,埃德蒙反复叮嘱罗莎,“查出事件背后真正的主使人,查出他们的阴谋。”
罗莎走上二楼,陆续打开庄园里所有能找到的房间:它们是三间卧室,两间客房,以及书房和浴室。
但是除了更多的血,这里并没有留下任何线索——就算曾经有过什么,在这一个星期的时间里,也被那些无能的巴黎警察销毁殆尽。别墅二楼到处都是一片混乱,绸缎衣物、珠宝首饰,还有无数瓷器和玻璃的碎片,似乎整个房子都已经被洗劫一空。
然而罗莎没有想到的是,二楼最乱的地方竟然是书房。
窗子大开着,明亮的月光洒满了整个房间。罗莎看得很清楚,这里并没有血迹,说明没有人在书房里遇害。但这里就仿佛刚刚经历过一场翻天覆地的劫难,所有的书架都倒了,珍贵的古籍散落一地。在那时候,由于印量稀少,一本书可是值不少钱的。
罗莎叹了一口气。不管蒙特鸠男爵生前有多少不是,他毕竟是个爱书之人。他在这间藏书室里花费的金钱与精力,恐怕只有国王身边的学者才可以与之相比。
在男爵的藏书里面,有用羊皮纸装订的老式哥特体手抄本,15世纪达·斯皮拉兄弟用流行的威尼斯体印制的现代图书,以及在活字印刷术发明之后,贺拉斯、维吉尔、奥维德等人的再版诗作,还有一整套由马斯里奥·菲奇诺先生亲自翻译的拉丁文《柏拉图全集》;至于通俗文学,这里有《罗兰之歌》十几个不同的抄本,《特洛伊故事集》的法文和英文版本,甚至还有几本马里沃和普雷沃神甫写的当代小说,以及大受欢迎的卢梭和伏尔泰的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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