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凌云套上一双薄绢布制成的手套,一把推开大门,走了进去。他握着水晶镜,透过镜片观察起红漆大门的门闩。
谢阮眉头耸起,表情阴冷。她沉声道:“封诊道的人都没心没肺吗?虽说某早就有所耳闻,这种把尸首血肉剖开仔细观察的人,技艺越是精湛,为人也就越是冷酷无情,只是他对父亲之死表现得也太冷漠了,简直不配为人子。”谢阮言语里透出一股厌恶之情。
“三娘想多了,大家这不是才刚认识?兴许他只是不愿被人看出伤心来,你还是不要过度猜测。”明珪苦笑,“再说了,现在正值用人之际,许多事还要他来做,姑且忍一忍。”
李凌云对两人的话置若罔闻,一个劲地凑在门闩上瞧,似乎那门闩对他来说更有意思些。谢阮对李凌云虽然不满,但看他这番操作颇古怪,便好奇地在一旁窥视。
不承想,谢阮一看之下,发现透过镜片,那门闩竟然变得巨大无比,上面的磨痕都丝丝可见。她一把将那封诊镜夺去,翻来覆去地摩挲查看起来。
“这镜片是用无色水晶造的?咦,怎么两面不平整,抚之有凹凸之感?”谢阮有样学样,低头用水晶镜观察起门闩,“莫非是因为这种凹凸制作,所以才能透过它看到细微之处?看了这么久,你可察觉到什么异状……”
“没有,”李凌云摊手,“门闩上只有平日使用留下的擦痕,没发现利器挑拨的迹象。你之前告诉我,当地白直都说王家养着一条恶犬,平时只要有人路过,从门口都能听到里边犬吠不断,可邻人却都回忆,案发当晚,王家的恶犬没有发出任何吠叫声。之前我们已判断出凶手应该是走正门进的王家,也就是说,那天王家有内应来给凶手开门。狗最会看人脸色,家中人开门迎接的必非凶徒,所以狗才没有叫。”
“内应?”谢阮疑惑,“这不是灭门案吗?灭门就是全家死绝的意思,这难道还需要解释?人都死光了,打哪儿来的内应?”
“呃……”明珪从怀里抽出一沓案卷,插话道,“此案虽说是灭门案,但其实富商王万里的夫人刘氏现在还活着。”
“活着?”谢阮大吃一惊,“那还灭个屁的门?”
明珪听到谢阮的粗话,挑了挑眉,忍住已到嘴边的劝告,把案卷递过去。“这是新安县记下的案卷,因天气炎热,尸首易腐,验尸已提前由人完成,验尸的这位也是封诊道的弟子,案卷都是如实记录的,应该没有什么谬误。”
谢阮闻言,把封诊镜扔给李凌云,接过案卷翻了翻。“夫君全家都死了,刘氏却一个人独活,那她不就明摆着是那个内应吗?”
“不是她独活,”明珪摇头,“新安县查过,那刘氏在案发前与丈夫王万里吵了一架,所以带着她的贴身婢女雀儿回了娘家,这事已经过去好几天了,有刘氏的家人做证。”
“这就奇了怪了,若不是刘氏杀夫,那这个家里的人全都死了,内应难道是什么鬼怪精灵不成?”
说到这里,谢阮下意识地看向李凌云,却见他对这边的对话不理不睬,径直走向了院落左面,最后在两扇房门前停下了脚步。
李凌云抬手推开房门,先朝屋里探看了片刻,又蹲下身歪着脑袋观察了一会儿地面,这才回身走到二人面前。“靠左两间是杂物房,地面有浮灰且完整,没发现任何痕迹,正所谓雁过留痕,看来案发当晚,应当没人来过这里。”
李凌云从箱中取出一本册子,只见封面上写着“封诊录”三字。他又摸出一根形状怪异的木棍,棍头处夹着泛着灰光的细条。拿起这些东西之后,李凌云看了看谢阮,最后却朝明珪走去,把东西放到了他手里。“静观于先,记后而动。我们封诊道必须先记录情况,然后才能动手验看案发之所的物品。为我记录的隶娘当下不在,只好麻烦你了,先把我方才说的都记下来。”
明珪点点头,便用那木棍开始在册子上书写起来。用惯了毛笔,他一开始写得有些别扭,李凌云观察片刻,见明珪逐渐适应,略略心算了一下他的手速,便放心地走向右面。
推开此处房门,李凌云仍是先用水晶镜检查门闩,接着蹲下侧头逆光观察片刻,这次他没直接走开,而是从箱中取出绢套裹在脚上,轻拉套口绳索。
闲在一旁的谢阮看到李凌云的动作,有所察觉。“有发现?”
“这屋子有些回潮,地面湿润,要是有人走过,脚上的尘土就会留在地上……”
他又取出一盒质地细腻的黑色粉末,缓缓靠着门边踏进房中,接着轻轻将粉末抖在房中地面上。
李凌云边做边说:“略湿润的足印会吸附细粉,稍加拂拭,粉末就会集中在足迹花纹处,如此一来,便能得到清晰的鞋痕。”
随后,他取出一把不知用什么动物鬃毛制成的软刷,只是轻轻拂过,地上便显出了一枚黑色鞋痕的形状。
他依次将粉末撒在某些位置上,一个个鞋痕便排列在地面上,形成一溜足印。
“按我大唐屋舍的常见布置,入门右侧均是奴婢住处,据案卷所写,此屋住有婢女三人。凶手入室时,在此屋门闩上留下了刀具拨弄的痕迹,可见这屋里的婢女绝不是里通外贼的家伙。”
李凌云放回刷子,自箱中取出一把奇怪的尺子。这把尺子是用两片一模一样的黄铜板打造的,边沿标有“尺”“寸”“分”的刻度,一尺分为十寸,一寸又分为十分,两板的尽头制成狮头形状,用铆钉在狮嘴中铆起,使其可以开合到相互垂直的角度。
李凌云用怪尺测量鞋痕宽窄,又拿出一些绢帛放在鞋痕上轻轻印下痕迹。接着,他又掏出一根那种夹着泛着灰光的细条的木棍,在鞋痕旁写下测量到的尺寸。
“此屋的地面上一共留下了三种不同的鞋痕,经封诊尺测量长宽,再看绢帛描下的痕迹,可推出三人均为青壮男性,身形高大,皆在……嗯……六尺左右。”
“你从鞋痕就可以推出来人的身形?”谢阮质疑。
“你见过小矮子长一双大脚吗?”李凌云不客气地反问,“又或者大汉长着纤细秀气的小脚?人的脚掌要撑起全身,矮小的人自然脚小,高大的人身体沉重,大脚才能支撑其行走。”
说完,他头也不抬地朝明珪伸手。“屋内床上都是血,人一身血液亦有定数,以这流血量看来,这些婢女多半已性命不保。把案卷验尸格拿出来给我看看。”
明珪连忙在案卷里翻了翻,找出绘制尸体情况的那页递给李凌云。这种绘画了死者正面、背面的表格名为验尸格。谢阮见李凌云翻阅得飞快,疑惑地问:“这些脚印看起来大小差不多,你怎么看得出是三个人?”
“人行走时的姿势不会全然一样,有人脚掌偏外处用力,所留脚印外沿就重一些,反之同理。再说了,这些鞋底纹路虽很相似,可仍存在细微差异,在咱们大唐,无论草鞋、麻鞋,还是皮靴,都由人手工制成,任何两双鞋的鞋底纹路都不会完全相同,只需耐心细细分辨,便可知进屋的到底有几人。”
李凌云解释完,手指卷宗上标有“婢女”的几个人形绘像,只见每人的脖颈处都绘有一条标注“可见骨刀伤”的红痕。
“她们被杀之时,人都还在床上,身穿亵衣入睡,脖颈被利刃切开,据验尸格上的记录,伤口非常平整,一刀毙命,屋里并没有凌乱迹象,可见婢女们均未反抗。看来案发时间应是在半夜,凶手为了避免惊醒熟睡的婢女,便干脆把三人一起杀掉。然而,她们同榻而眠,要想一个个杀死而不惊醒另外的人,很不容易。所以要想保证不被发现,就要同时杀死三个人,也正是因此,凶手才留下了一个与众不同的特征。”李凌云手指一动,指向其中一个绘像,“三个婢女的伤口长短近似,可那两人是左边颈部伤痕较深,这人却是右边的伤痕更深。”
“但凡用过刀剑的人都知道,持刀的手不同,发力时的方向也必有不同。”明珪微微眯眼,“看来,这三名凶手中,有一个人是左撇子。”
“大理寺的人,果然有些见识。”李凌云看向明珪,“那谁……你过来,你说说,对这床边的血迹有何看法?”
“这血……应该是滴落的!”明珪观察片刻,“我在大理寺办事,也见过一些案发场所的血迹,只是我也看不出更多了。”
“没错,就是滴落的。只是这血滴溅得极开,你看,它的形状像不像夜空中闪烁的星芒?”
“这又表示什么?”谢阮不以为意,“几滴血迹,你们封诊道还能看出什么不同来?”
“有什么不同,试试看就知道了。”李凌云走出房间,从封诊箱中拿出一个瓷瓶,又扯了一张白纸放在地面上。
谢阮问:“瓶里是什么?”
“鸡血……”李凌云打开盖子,在距离白纸略高的地方倒了一滴。
啪嗒一声,白纸上就多了一滴圆形血迹。李凌云又在更高一点的地方滴下血液,这一滴血形成的血迹的边缘出现了轻微的毛边。当他在更高的地方滴下血液后,纸面上的血迹就呈现出与屋里的血迹极为相似的星芒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