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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死者的谋杀 (陆雾)


  保安又与宋归宜寒暄了几句,便径直离开。黄宣仪笑着凑上来,“看你在沈医生面前蔫蔫的,没想到还挺机灵啊。”
  宋归宜面无表情道:“你能举手发言吗?”
  “我又不是小学生,为什么要举手发言?”
  “你可比小学生烦人多了。还有,先举手,再说话。”
  宋归宜往外走,离开地下车库,黄宣仪亦步亦趋跟在他身后,认认真真举起手,见宋归宜点头,才说道:“我们接下来去哪里?”
  “各回各家,该吃午饭了。”
  宋归宜转身要走,黄宣仪急忙拉住他,“你至少给我个准信吧。我要不要去报警啊?报警会不会好一点。”
  “想听实话吗?实话是很困难,你连对方名字都不知道,能立案就不容易。警方能做的也就是顺着监控查一遍,但基本是等于大海捞针。失踪案是最麻烦的一种,有可能是谋杀,但绝对不会像谋杀案投入那么多警力。你知道每天都多少人失踪吗?”
  “我不知道。”
  “我也不知道。而且没人知道,警方也只能统计那些报案的,还有许多人无声无息就消失了。每时每刻,每个地方都有人在失踪,有人是片刻的逃逸,有人是不归的旅途,有人是可昭雪的冤屈,有人是无言的孤魂。你这网友基本就这四种可能,你选一个喜欢的吧。”


第3章 她看着他,像是看一个死人
  黎素最早是宋归宜的学妹,现在则是女友。她似乎是理所当然的天之骄子,枝头上嫩叶一样的年轻,含苞鲜花一样的美丽,春日暖和一样的温柔可亲。她的家境也体面,继父在司法系统颇有人脉与地位,自身的学历也好,如今进了这家风投公司实习。不少人都疑心她要往高处再攀登。
  但黎素没有这样的野心,她只是有一些私人的乐趣。喜欢看人不幸,喜欢看人从高处跌落,最喜欢蠢货假装聪明人最后万劫不复。现在的公司租下了市中心商业楼的 24,25 层。她的工位又靠窗,自窗口向下俯瞰,车水马龙。她觉得是个不错的看戏位置。
  实习生每人都发有一盒名片,黑底烫金印着公司图标和双语姓名,沉甸甸握在手里,可谓前途一片坦荡。黎素也觉得这名片不错,多余的拿回家给宋归宜签。她最近似乎把他喂得胖了一些,自觉很是功德无量。
  黎素和宋归宜的关系一向微妙。他们是男女朋友不假,但对彼此都有防备。宋归宜曾当面说黎素是个危险人物,劝同学不要与她走太近。不过自然人没有信他,只当他是开玩笑。
  认识但不熟悉黎素的人,都是喜欢她的。待人接物,没有比她更得体的。结交朋友,没有比她更热情的。敬老扶幼,没有比她更温柔的。许多人都把她视作理想中的妻。白天独当一面,夜里红袖添香,且有个在司法体系有地位的父亲,很能在事业上帮衬着。
  但这实在是误会,黎素是抽烟,喝酒,咬定猎物不放手的女人。一般人对她告白,她都笑着应付过去,心里却嘲笑他们自不量力。她当初一眼看上了宋归宜,倒不为别的,两条腿的男人常有,英俊的聪明人不常有。他性格又有诸多可爱之处,倔强倨傲,口硬心软,刻薄话又说得很逗趣。她总是想要最好的。
  一开始是占有,像是抢一只赛季的纯血宠物。喜欢是后面的事,带点不服输的意味,宋归宜对她总是兴致寥寥,爱答不理的样子。这激起了她的胜负欲。
  黎素去他家里吃过饭,上门也带着礼物。宋归宜的父母都很喜欢她。席间宋母半开玩笑道:“黎小姐一直挺关心我们宋归宜的啊,走得这么近,别人都当你们是一对了。”
  宋归宜却郑重了神色,严肃道;“妈,不要说这种话。人贵在有自知之明,黎小姐是什么人,我是什么东西,怎么能说这种话。她和我走得近,完全是出于人道主义光辉,南丁格尔精神,哪里有什么私情。不要瞎说。”
  “别开这种玩笑,一本正经怪吓人的。”黎素面上带笑,桌上的一只脚故意踹了宋归宜,“你上次不是还亲了我?”
  宋归宜装模作样道:“是这样吗?我不记得了,我脑子不太好。”
  于是又是进一步,退两步的情况,宋归宜别别扭扭的,有一周又躲起来不见人。好在转机也来得及时,黎素得到了实习的机会,面试很顺利,但公司离家开车也要一小时。继父倒也在意这件事,索性让她就近租房,搬出去住。黎素便装作无意,适时把新居的地址透露给宋归宜父母。拍了照,卖了可怜,说自己如何的不习惯,在外面吃饭还闹了肠胃炎。
  如她预料之中,又过了几天,宋归宜抱着猫,一大一小,两只不亲人的动物,就齐刷刷打包到了她家。宋归宜推说,不爱养小动物,还是甩给她,不过自己每天会来看看。他就白天给她煮饭,一路待到天空显出暮色,吃了晚饭再走。
  但他从不过夜,煞有其事道:“贞操是男人最好的嫁妆,我是正经的保洁小弟,你不要胡思乱想。”
  黎素失笑,笑声往甜蜜处去,又有诸多无奈。所谓爱,是俗人的概括,孩子气的话,一个大框子把林林总总的感情都揽进去。她对他自然不是爱,但是什么自己也说不清,求不得在手里,终究是有些失魂落魄。那他对她,藏着些戒备,不自觉亲近,又算是什么呢
  黎素也无暇多想,投行的实习很忙。对新手还有些怜悯,每天八点至少能回家,对正式员工,加班到凌晨一两点都不算是稀奇。宋归宜见过她带着资料回家,面上不说,却拿出照顾高考生的劲头来照料她。早餐确保有蛋有奶,午饭是两荤一素,做好了亲自骑着摩托送来,晚上必然有汤。平心而论,黎素家中有保姆,吃惯了保姆的菜,宋归宜的手艺完全不能恭维。
  宋归宜送午饭时也像是下了毒,好似特务接头,极尽偷偷摸摸。先提前十分钟打电话,让黎素下楼,到公司对面的便利店门口,躲在阴影里,沉默着把手里的饭盒一塞,便头也不回就要走了。
  黎素不解道:“你大可以到我公司来,不用这样麻烦吧。”
  宋归宜说道:“我不想见你的同事,见到了对你也很麻烦。
  黎素冷笑,“有什么麻烦的,他们该自惭形秽才对,看看你的脸,美貌照耀人类历史前五百年,后五百年。我家都不用点电灯,都靠你光辉灿烂。”
  "说这种话你都不脸红吗?"宋归宜有些害臊,笑也扭过头,转身就推他的摩托。
  话虽然是玩笑,但宋归宜确实俊秀,一目了然的出挑,像是在白纸上用红墨水写了个惊叹号。他高得先声夺人,却又不嶙峋,平阔的肩与细窄的腰胯,腿竖直而平顺着向下。世俗眼光对男人的外貌总是宽容些,有这样的身材就能配得上赞美,但更苛刻些的审美眼光,他也能应付。窄鹅蛋脸,一双温驯的下垂眼,细鼻梁的高鼻,轮廓锐利而五官柔。当然他外貌上也有缺陷,像是颧骨上淡淡的雀斑,屡教不改的驼背,又不爱梳头,总让人担心有麻雀在他头顶筑巢。
  黎素确实想介绍他给同事认识,早些让人知道她有男友,也是为了少一桩事非。负责她的小组领导叫李仲平,三十九岁的男人,身材像是一个瘪枣子,小鸡似的肩膀辜负了西装上的垫肩。他是典型的金融动物,简历锻造得金碧辉煌,名校毕业,美国留学,说话时中英交杂,又不乏术语。他也野心,也不掩饰野心。事业、女人、名望都是点缀在他西装上的勋章。
  他很聪明,恰恰是黎素讨厌的那种聪明,反复而熟练地在她的底线上试探。他知道她的继父有些背景。他看待她,像是进行资产估值,测算升值空间并评估风险。
  这天周三,黎素从外面办事回来,正巧遇到等电梯的李仲平,手里拿着杯咖啡。电梯到,李仲平先进,彬彬有礼的寒暄后,他见四下无人,便把手里的咖啡给她,“来,帮我把这杯咖啡带到楼上去。”
  他把这话说得心安理得,仿佛带着些亲昵,指使便算不得指使了,而是亲信间的你来我往。他笑着试了个眼色,继续道:“我以前避嫌,都不让实习生做这种事的。”言下之意黎素该颇有李莲英荣升太监总管的光荣来。
  黎素不说话,只是笑,笑眼里冷的调子暗暗渡过。她是个有些懒的人,常会误解为脾气好,或是懵懂,其实是懒得发火。发火也是件耗费体力的事,真要生气,她也只想对宋归宜生气。上次她嫌弃宋归宜实在做鱼难吃,随口说得重了,他就抬眼,委屈巴巴地说,我也是第一次弄啊,对我态度好一些。黎素对他有歉意,又觉得好笑,认认真真觉得他是一只猫,他牙尖嘴利咬人是理所应当的,你不小心踩到他,他是委屈极了的,要喵喵好一阵子。她对他终究是怜爱多一些。
  一想起宋归宜,黎素忍不住就想笑,淡淡的笑意像是蒙在脸上的一层春光,李仲平看着,倒是误会了,以为她是因为自己的一番话而窃喜,倒也自得起来,心下浮动着些许暧昧。他清清嗓子,“Joyce,你这周六有空吗?我和以前在 nyu 的朋友有个 wine party,你要不要一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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