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几乎贴着落地玻坐下,仿佛连脑袋都想挤到玻璃外面。他以为她是贪恋窗外的风景,可她却是不想在面前给他留下足够容身的空间。他站在她身后,双手轻轻落在她的双肩。她扭了扭膀子,试图甩掉他的双手,就像要甩掉毛毛虫。他迅速把手拿开,拉过一张椅子,与她并排坐着。她在看流水花草和树木,目光最终落定在日光斜照的河面,他却在看她搭在扶手上的那只手。那只手真白,手指修长,皮肤虽然没十年前那么鲜嫩,但因为脂肪的略增却显出了贵气,一看就知道这是一只不操心家务的手,是一只营养丰富的手,就像五根长短不一的东北人参。他忽然有了一把抓住它的冲动,就像于连·索雷尔想抓住德·雷纳尔夫人的手那样冲动。但冲动一闪即灭,几乎就在他想起法国作家司汤达的小说《红与黑》的同时。他怀疑刚才的冲动是不是发自内心?也许仅仅是渴望模仿,也许连模仿都算不上,因为于连想抓住的是别人老婆的手,而他想抓住的却是自己老婆的。你确定真的有这个欲望吗?夫妻十多年了,即使抓住也跟抓住一团硅胶的感觉差不了多少。这么想着,他连拥抱的兴趣都没有了。
当没有任何企图的时候整个人就变轻松了,当整个人变轻松的时候机会就来了。她把椅子往后拉了拉,站起来伸了一个懒腰,还故意用胯部碰了他一下。如果她只是碰一下,那他消失的兴趣不会重启。但她一碰再碰三碰,意图再明显不过了。于是,他站起来把她揽进怀里。她没想到会有不适感,好像被冒犯了,就像陌生人侵犯了她的圆柱体,身体下意识地想挣脱。她越抗拒他搂得越紧,他搂得越紧她越抗拒,她越抗拒他就越想征服,眼看他的强吻就要成功,忽然她双手用力一推,说我们离婚吧。他吓得当即把手松开,就像订书钉松开稿纸。
他率先坐下,好像坐下得越快就越能快速摆脱尴尬。她抹了抹被他揉皱的衬衣,坐到茶桌的另一边,说抱歉,我有感情洁癖,容不得搂过别人的手搂我。他不作声,泡茶,把倒上茶的茶杯推过去。她端起来品了一口,说为什么你十几年只喝一种茶却不能只爱一个人?他仍不吭声,继续泡茶。他知道只要一吭声就会发生语言冲突,甚至产生语言暴力,那今晚这餐饭就吃不成了。对于她刚才的表现,他是这样理解的:一、她询问嫌疑人询问惯了,总是喜欢先声夺人虚张声势;二、她是刀子嘴豆腐心,所说并非所想;三、等案件破了,压力小了,她会慢慢变好。
她的这种脾气不是自带的,而是由时间和经历渐渐塑造。认识她那年她二十九岁,虽然她接触了一些案件,但都不是大案要案,她也仅仅是一名助理,即使天塌下来也有高个子顶着,压不到她。因此她是放松的,好像每束光都能一丝不漏地无死角地照进她的心房,整个人从内到外都通透敞亮。那时只要他下厨做饭给她吃,她会笑上十分钟,仿佛吃了笑药,说上二十句赞美的话,像个美食评论家,哪怕他的手艺一般她也会把他夸成特级厨师,就像他评价作家们的作品。但是现在,即便他连续做一百餐可口的饭菜,也听不到她半句的鼓励。她已经习惯了,习惯于他的习惯,且把他所做的一切视为理所当然。
结婚前半年,他们坐在新装修的房子里讨论婚后的家庭分工。那时,房子里还弥漫着墙灰、油漆、橡胶以及塑料的混合气味,某些线头还裸露在电插盒的外面,角落堆着几块用剩的瓷砖,刚挂的窗帘半合半开,每束灯光都异常明亮,一切都预示新生活即将开始。他说为了保护她的双手,他负责下厨洗碗。她说她也不能闲着,负责买菜拖地摆弄洗衣机。他说他负责擦窗户辅导孩子学习。她说她负责生孩子。后来,由于她工作实在繁忙,除了生孩子是她亲自,其他家务都由他亲自了。虽然家务她不能顾及,但拥抱亲吻她一次都没少,而且都是她主动,仿佛那是超出他预期的高稿酬,瞬间融化他的疲累。由于亲吻频繁,他叫她“小狗”,她叫他“骨架”,意思就是她啃得他只剩下一副骨架了。想到这些,他摸了摸脸颊,仿佛刚刚被她吻了一下,接着轻轻一笑,生怕笑声太大惊跑了美好的往事。她问笑什么?他没回答,就像询问时他拥有沉默权。他想回忆真是个好东西,好得都让他忘记了眼前的环境和人物。看着他走神的表情,她想刚才的反应过度了,毕竟他还是自己的丈夫,在没离婚之前彼此还拥有使用对方身体的合法权利。但她不想马上妥协,希望通过沉默过度,使接下来的面对面不显得那么尴尬。本来她就不是为了尴尬而来,一次为了庆祝的聚餐竟然被她活生生地变成了斗气的见面,她恨自己怎么会变成这样。
变化是从五年前开始的,他想,当时她已升任分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领导要她负责侦办“任永勇案”,这是十年前已经结了的案子,但经过她重新调查,发现“自杀”实为“他杀”。三年前她又接办了“梁萍失踪案”,把一个五年都没破获的案子给破获了。偶尔她会谈论凶手的暗黑心理以及作案的残忍手段,常常听得他脊背发凉食欲不振,仿佛不是她在讲述案件,而是案件透过她的身体在讲述。虽然“两案”使她成名,但也让她的身心发生了自我意识不到的微妙的变化。她变得不注意他了,连唤雨在她心目中似乎也不那么重要了,仿佛使命发生了转移。她能记住案件的每个细节和日期,却常常忘记她答应过的买菜、到学校接唤雨以及参加亲人们的聚会。在办案最紧要的关头,她一度连唤雨的名字都叫不上来,而只叫她女儿。他不知道这是办案的压力使然还是案件的内容使然。反正她与他的欢娱次数逐步递减,亲热指数几近跌停。在别人面前她还是她,彬彬有礼和蔼可亲优雅得体,但在他面前她变得多疑敏感易爆,看他的目光像两根直直戳出来的棍子,仿佛他是她的嫌疑人。
“知道今天为什么约你吗?”她打破沉默。
“抓到凶手了。”他回答。
“你怎么知道?”
“因为你说过破案了才有精力跟我扯离婚的事。”
她忽然对“离婚”两个字产生反感,尤其当这两个字从他嘴里吐出来的时候,读音是那么别扭,字形是如此丑陋。她发觉虽然她认可这种行为,却不认可这两个字,仿佛这两个字的危害远比行为可怕。她迟疑了一会儿:“凶手还没抓到,只抓到了一名强奸犯。”
“既然还没抓到凶手,那就不能……”他也讨厌那两个字。
“凶手就是强奸犯,迟早他会承认。”
“那就等他承认了我们再商量,以免你办案分心。”
“对我来讲他承认强奸比承认杀人还重要,要是他没强奸,夏冰清就是插足别人家庭的第三者。我讨厌第三者,却要为我讨厌的角色去复仇。于公,我必须执行,这是我的使命;于私,我的心里就像打翻了油盐酱醋茶。因此,从办案开始我就特别在意他强没强奸。他强奸了,夏冰清就是双重受害者,我为她复仇的动力就更充足。他终于解决了我办案的伦理纠结。”
“无论你怎么想,我都支持你。”
“离……离婚你也支持?”
“不支持,因为你离的理由不成立。”说着,他从电脑包掏出三张证明,谢见成、贺绍华和鲍朝柱分别在证明上按了手印,他们都证明四月二十日和五月二十日这两天与慕达夫在酒店打拖拉机。瞥了一眼三枚鲜红的手印,她说那贝贞呢,你怎么解释?他掏出一封洪安格和贝贞的联署来信,他们在信上说贝贞是一位十分爱惜自己名声的作家,如果冉咚咚执意怀疑造成贝贞名誉损失,他们将保留起诉的权利。冉咚咚来气了,说只要几杯酒,你就可以收买他们按手印,别拿这些材料来糊弄我。
“难道你办案取证也是用几杯酒收买的吗?”
“两码事,用你们的行话来比喻,我们的取证是严肃文学,你的取证是通俗文学。”
虽然喝茶在斗嘴,吃饭在斗嘴,回来的路上也在斗嘴,但当他们洗完澡躺在床上时却突然啪啪起来,像暴风骤雨般猛烈,仿佛这是最后的亲热,能做一次赚一次,彼此都在榨取对方。对她而言,这不是单纯的身体愉悦,而是为办案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庆祝;对他而言,这不仅是修复关系的契机,也是憋了三个月后的一次身体释放。反正在这件事情上,两人都得到了利息或者说附加值。幸福来得太突然,他本以为会像昨晚前晚以及近期的无数个夜晚那样,熄灯无故事,却没想到她忽然说一个男人长期不碰老婆,你会相信他没有情人吗?简直就是勾引,他本能地碾压过去,碾压了好久他才想起一句台词,但他没说,生怕她把他推下来。他的台词是:“一个女人长期不让老公触碰,难道你不怀疑她有病吗?”
事毕,她问他为什么这次不喊“美”?他想没喊吗?没喊,连自己都感到惊讶,好像身体有个自动预警系统,知道眼下喊不得,但他却没法回答。“为什么?”她仿佛看穿了他的心思,穷追不舍。他说可以不回答吗?她说不行。他说讲真话怕你生气,讲假话我有心理负担。她说只要讲真话,什么事我都能原谅。他不停地吞咽口水,仿佛要把那句即将奔涌而出的话咽下去,又仿佛在评估她的承诺是真是假。他不停地吞咽以延缓时间,又害怕这个伎俩被她识破,以至于怀疑自己患上了吞咽强迫症。她说这是一次你重新塑造自己的机会,错过了就错过了。他说如果你连我脑子里想什么都要翻出来看看,那我就一丝不挂了。她说我充满好奇。他犹豫,“说还是不说?”就像哈姆雷特的“生存还是毁灭”那样挣扎。她静静地期待,连呼吸都变得小心谨慎,连时间都变得漫长。他恨不得立刻睡去,只有睡去才可能摆脱眼前的困境。但她用胳膊肘拐了他一下,他吓了一跳,说好困啊。她说每当嫌疑人不想回答问题时也经常喊困,这是不合作的信号,我再给你十秒钟。她开始匀速倒数:“十、九、八、七、六、五、四、三、二、一。”仿佛听到当的一声,时间到了,他像被催眠似的突然渴望分享。他说我是在看了贝贞的小说《一夜》后才开始喊“美”的,想不到我的生活也模仿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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