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庄园中有一定程度的分工,进行集约经营,加之庄园经济和市场也有一定的联系,因而安史之乱以后,不仅农业经济还有进一步的发展,而且工商业在庄园经济发达的基础上,也得到了发展。
庄园的田地,除一小部分由庄园主自己直接经营外,其余大部分都出租给农民耕作。直接由庄园主经营的庄田所使用劳动力,在皇庄、官庄中是由官奴婢、吏卒、刑徒、僮仆或征发来的民夫及雇佣来的工人等充任的。官僚地主富商的私庄亦多用奴婢、僮仆等。寺院庄园则由僧奴、下级僧徒耕作。由于直接经营庄田劳心费力,故各庄园主都愿将大部分土地租给农民,致使唐中后期租佃制大为盛行。耕种庄田的佃农都是失去土地,投附庄园主的破⑤ 《旧唐书·高祖本纪》。
⑥ 《旧唐书·高祖本纪》。
⑦ 《唐太诏令集》卷一一○,《诫励风俗敕》。
① 《旧唐书·武宗本纪》。
② 参见《王右丞集》卷十七,《请施庄为寺表》卷十三,《辋川集并序》。③ 柳宗元:《柳河东集》卷二十四,《送从弟归江陵序》。
④ 高彦休:《唐阙史·赵江阴政事》。
⑤ 《酉阳杂俎》卷八。
⑥ 《太平广记·袁继谦》。
产农民,有庄客、庄户、佃户、客户等多种称呼。他们所受剥削沉重,在官庄每亩须交租粟三斗、草三束、脚钱120 文,在私庄则每亩须交一石或五斗。尽管私庄剥削重于官庄,但因私庄客受庄园主隐庇,可免去封建国家的差徭杂役等,故破产农民,很多还是依附于私庄。
(二)财赋制度的整理和两税法的实行安史之乱以后,均田制遭到破坏,租庸调法亦随之毁损,加之藩镇割据,唐中央政府直接控制的区域大大缩小,造成财政匮乏,"王赋所入无几"①。于是唐政府巧立名目,多方榨取,又激起了农民的反抗,其中规模较大的是南方袁晁、方清等领导的武装起义。为了增加财政收入和缓和阶级矛盾,唐代中叶,封建政府着手对财赋制度进行整理。
1。刘晏整顿财赋制度的措施肃宗乾元元年(公元758 年),根据盐铁使第五琦的建议,唐政府在产盐区设置盐院,统购亭户所煮的盐,同时在各州县设置盐官,实行专卖,把每斗盐价由10 文提高到110 文。此举措使唐政府的财政收入大为增加。
乾元三年(公元760 年),刘晏兼任盐铁使,对财赋制度进行了进一步的整顿:(1)改变盐法,实行自由经营的办法放弃第五琦的官产官销政策,撤消原来非产盐区的州县盐官,只在产盐地区设置盐官,收购亭户所煮的盐,加价转卖给商人,任由他们运到各地出售。为了保证官盐的运销,刘晏还采取以下措施:第一,设置十三巡院,加强缉私,严禁私盐的运销,以保护贩卖官盐的利益。十三巡院的任务除缉私外还兼负招商推销官盐①。第二,禁止各道对过境商盐船身及商船使用堰埭征取通过税,使盐在离开盐场以后即通行无阻,便利盐的转运,也保持盐价的平稳。第三,在距产盐区较远的地区设置常平盐,当盐供给不上时,减价出售。既可保证盐的流通,稳定社会秩序,又可增加政府财赋。第四,规定盐商如纳绢以代盐利,每绢价1000 提高200,以鼓舞商人购运,同时又为军队将士的春服准备好了材料②。刘晏改革盐法后,唐政府的盐利岁入60 万贯,到代宗大历(公元766-779 年)末年,增加到600 万贯。
(2)整顿漕运参阅唐前期社会经济的发展繁荣部分之(五)"漕运事业的发达"。
(3)整顿常平西汉以来,统治者为了调剂粮食价格和备荒,在各地建立了一些粮食仓库--常平仓。唐初也在各地设置常平本钱以作收售谷物之用。安史之乱时,常平制度中断。广德二年(公元764 年),第五琦奏请"每州置常平仓及库使,自商量置本钱,随当处米物时价,贱则加价收籴,贵则减价粜卖"①。两年后正式设置常平使,由刘晏及第五琦分领天下常平业务,后由刘晏独掌。刘晏对常平制度进行了进一步整顿。他下令在各州常平仓保持三百万斛的存粮,并在诸道设巡院,各置知院官,让他们"每旬月具州县雨雪丰歉之状白使司"②,以便"丰则贵籴,歉则贱粜"③。此举不仅在一定程度上保持了各
① 《旧唐书·杨炎传》。
① 《云笈七签》卷一二一。
② 《新唐书·食货志》。
① 《唐会要·榷酤》。
② 《资治通鉴·唐纪四十二》。
③ 《资治通鉴·唐纪四十二》。
地粮价的稳定,同时也使唐政府获得了大利。
此外,刘晏还实行了有利于刺激工商发展的租税措施,以及筹划各地的蠲免和赈济工作,减少了农民的逃亡。
刘晏整顿财赋的一系列措施,顺应了当时客观经济发展的趋势,使唐王朝的财政收入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解决,为以后两税法的实行也准备了条件。2。两税法的实行两税法来源于唐前期户税和地税的征收。
唐朝前期在实行租庸调法的同时,另有户税和地税以为补充税收。
户税始于汉代,东汉末曹操平袁绍,定每户征收绢二匹、绵二斤。晋武帝司马炎时发展为户调。唐初,武德七年(公元624 年),唐高祖"令天下户量其资产,定为三等"①,征收户税。贞观九年(公元635 年),太宗又下诏:"天下户三等,未尽升降,依为九等"②,把三等中的每等又分为上中下,成为九等。户税与租庸调制不同,首先,它是以资产为本,按人户的资产多少征收,而租庸调是"以丁为本",即以丁口为课税对象。其次,户税征收钱币,而租调则征收实物,庸也可以折纳实物。再次,户税自王公以下到普通农民都要负担,而租庸调则规定王公、贵戚、品官勋爵及不定居的商贾等都享有一定免除赋役的特权。由于户税从王公以下都要负担,因此富商大贾往往勾结官府,求居下等,以求少交。代宗大历四年(公元769 年),唐政府对户税进行整顿,明令按户等交税规定:"天下及王公以下,自今以后,宜准度支长行旨条,每年税钱:上上户四千文,上中户三千五百文,上下户三千文,中上户二千五百文,中中户二千文,中下户一千五百文,下上户一千文,下中户七百文,下下户五百文。其现任官一品,准上上户税,九品准下下户税,余品并准依此户等税。若一户数处任官,亦每处依品纳税。。。其百姓有邸店行铺及炉冶,应准式合加本户二等税者,依此税数勘责征纳。其寄庄户,准旧例从八等户税,寄住户从九等户税,比类百姓,高恐不均,宜各递加一等税。其诸色浮客及权时寄住户等,无问有官无官,亦所在为两等收税,稍殷有者,准八等户税,余准九等户税。如数处有庄田,亦每处纳税。诸道将士庄田,既缘防御勤劳,不可同百姓例,并一切从九等输税。"③这个新规定较天宝年间的户税增加了很多。据《通典·食货典》记,天宝时(此指天宝七载至十四载,即公元748-755 年),八、九等户分别纳税450文、220 文,现增至700 文、500 文,增长了一倍左右,可见户税在唐朝的财政收入上,地位日见重要。
地税是沿隋开皇时的社仓发展而来的。唐初以设置义仓为名,规定从王公百官到百姓,按垦田顷亩,每亩交粟二升。永徽二年(公元651 年),高宗敕曰:"义仓据地收税,实是劳烦。宜令率户出粟,上上户五石,余各有差。"①将地税改为按户征收。永徽四年(公元653 年)制作的《唐律疏义·厩库》中提到:"应输课税,谓租、调、地税之类",正式出现了"地税"之
① 《唐会要·定户等第》。
② 《唐会要·定户等第》;参见《旧唐书·太宗纪》。
③ 《唐会要·租税上》。
① 《旧唐书·食货志下》。
名。中宗神龙元年(公元705 年)敕曰,"天下百姓,并免今年租及地税"②,也提及了地税之名。至玄宗开元初,又恢复亩税二升。开元二十五年(公元737 年)定式:王公以下,每年户别据所种田亩别,税粟二升,以为义仓。其商贾户若无田及不足者,按户等征收,上上户税五石,上中户四石,上下户三石,中上户二石,中中户一石五斗,中下户一石,下上户七斗,下中户五斗,下下户免收③。这时,地税仍以亩征收,至于商贾则因情况特殊,改为按户征收。
安史之乱以后,在未受到战争影响特别严重的州郡,地税仍然照旧征收。代宗广德元年(公元763 年)规定:"一户三丁者,免一丁庸税,地税依旧,凡亩税二升。"④地税的税额,也在增加,大历四年(公元769 年)规定:"京兆来秋税,宜分作两等,上下各半,上等每亩税一斗,下等每亩税六升,其荒田如能佃者,宜准今年十月二十九日敕,一切每亩税二升。"⑤次年,又规定:"京兆府百姓,夏税上田亩六升,下田亩税五升;秋税上田亩税五升,下田亩税三升;荒田开佃者亩率二升。"①可见不仅地税每亩税额在不断增加,而且已分夏秋两季来征收。到大历八年(公元773 年),又规定:"青苗地头钱,天下每亩率十五文,以京师烦剧,先加至三十文,自今以后,宜准诸州,每亩十五文。"②自此允许折钱交纳地税。
相似小说推荐
-
暗影谍云 (深蓝的国度) 起点VIP2022-04-30完结从白雪皑皑的黑土地,来到风起云涌的沪市,一人多面,他心思细密、他机智灵活、他信仰坚定,...
-
明朝假太监 (东北老坛) 创世VIP2019-06-13完结听说过葵花宝典吗?欲练神功,挥刀自宫。错了,完全错了!那本葵花宝典是盗版地,真正的葵花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