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淳(?-805 年),字伯仲,吴郡(今江苏苏州)人。陈少游镇淮南之后,大约因赵匡的关系,知其有才气,遂辟为淮南从事。这样,赵、陆二人便可以随时随地切磋《春秋》经、传。赵匡一面因啖助学说而加"损益",陆淳则一面"随而纂会之"。"至大历乙卯岁(775 年)而书成",即今天所见《春秋集传纂例》10 卷。随即,陈少游又荐之于朝,诏授陆淳太常寺奉礼郎。
陆淳入朝后,累迁左司郎中,历信、台等州刺史,与韦执谊相友善。此间,又另撰《春秋微旨》3 卷、《春秋集传辨疑》7 卷,都是阐发啖、赵学说的内容。这三部书,传本较多,尚缺系统整理。为翻阅方便,"四库全书"、"古经解汇函"、"玉玲珑阁丛刻"等丛书都收录了这几部书,可任取一种了解大概。
顺宗即位,韦执谊为相,征召陆淳为给事中、皇太子侍读。为避皇太子名讳,改淳为质,史书多称其为陆质。陆质与韦执谊、柳宗元、刘禹锡、吕温、李景俭等结为"死友",参预了王伾、王叔文发动的"永贞革新"活动。当年,陆质病卒。
啖助的学说,起初几乎不为人知,历经30 余年,始由陆质而闻名。细论起来,这一学派的形成,首创其说者推啖助,充分发挥者为赵匡,整理推广者是陆淳。三人之间,啖、陆为师生,赵、陆为益友。这有吕温代陆淳所作的《进集注春秋表》为证,表文见于《全唐文》卷六二六、《吕和叔文集》。前引陆淳《修撰始末记》,亦只称啖助为"先生",而呼赵匡为"赵子",赵与陆显然没有师生关系。而《唐书·陆质传》以陆师赵、赵师啖,实是一大谬误!
2。颇具特色的解经新意第四章讲到,孔颖达撰《五经正义》,其中的《春秋正义》只尊《左传》,而置公羊、谷梁二传于中经、小经之列。当时学子,则仅知有《左传》,不闻有公、谷;多知《左传》史事,少闻《春秋》义理。但当安史乱后藩镇割据形成,社会现状恰似孔子所处时代--"周德虽衰,天命未改"。如果再尊《左传》,岂不等于承认诸侯可以挟天子的历史,成为现实中割据者们的口实。这是中唐以来最高统治集团极不情愿,也最担心的事情。事实(史实)虽然不能够改变,但又不允许其成为什么"以下犯上"的历史"根据",就得另外想出一种新的说法来。好在这样的说法,老祖宗那里早就有过。解释《春秋》,自西汉以来就一直有左氏、公羊、谷梁三家,而公、谷两家不说史实,只谈义理,正可以从中发掘适合需要的"根据"。在这种背景下,啖助不仅亲身感受到安史之乱的祸害,还目睹了浙东刘展的反叛,于是决定通过史实与义理的对照,重新认识《春秋》经意,"从宜救乱,因时黜陟"。《春秋集传纂例》10 卷,集中了啖、赵学说的精华。《春秋微旨》3 卷,先列三传异同,再参以啖、赵之说而断其是非。《春秋集传辨疑》7 卷,专述啖、赵攻驳三传之言,以赵说居多。其书内容庞杂,主要观点和贡献有如下几点。
其一,"从宜救乱,因时黜陟"。
啖助对照《春秋》,比较三传,认为在三纲废绝、人伦大坏的"季世",唐尧、虞舜之化难行,但"周德虽衰,天命未改",应当"从宜救乱,因时黜陟",并再三强调:予以为《春秋》者,救时之弊,革礼之薄,。。断自平王之末,而以隐公为始,所以拯薄欲勉善行,救国之弊,革礼之失也。①赵匡发挥啖助这一思想,说得更加简明而形象:《春秋》者,亦世之针、药也。
把《春秋》视为医治社会病症的针、药,运针问病自然就要对症。赵匡将《春秋》"指要大端"分为两个方面,一为"兴常典",二为"著制权"。郊庙、丧纪、朝聘、蒐狩、婚娶,"违礼则讥之,是兴常典",即以礼仪制度防备社会病症。对于"非常之事,典礼所不及"者,则"裁之圣心,以定褒贬",是为"著制权",即用"圣心"治理社会病症,或者说用"圣心"所"穷"《春秋》之"精理","从宜"、"因时"救乱①。
其二,"以史制经,以明王道"。
啖助认为,孔子作《春秋》是"伤主威不行",所以要"首王以正大一统,先王人以黜诸侯"。其"称天王以表无二尊,唯王为大,邈矣高矣",尊王的宗旨十分明确。对于董仲舒、何休等人"黜周王鲁"说,啖助用怒责
① 《纂例》卷一《赵氏损益义》。
的语气斥之为"悖礼诬圣,反经毁传,训人以逆,罪莫大焉!"啖助集注经、传的最高准则就是为了"尊王",企图以"尊王"这个"理"来进行说教。即所谓"《春秋》以史制经,以明王道"②。赵匡进一步归纳《春秋》宗旨说:尊王室,正陵僭,举三纲,提五常,彰善瘅恶,不失纤芥,如斯而已。③就是说,要通过历史来"举三纲,提五常",以此为"彰善瘅恶"的准则,实现"尊王室,正陵僭"的目的。针对安史之乱后皇室衰微、藩镇强大的局面,赵匡更是多所发挥。《春秋》中齐桓、晋文之霸,盟会侵伐,三传皆无义说,赵匡多所"损益"。如书中《盟会例》篇赵匡云:"王纲坏,则诸侯恣而仇党行,故干戈以敌仇,盟誓以固党,天下行之,遂为常情。若王政举,则诸侯莫敢相害,盟何为焉?"
其三,"立忠为教,原情为本"。
啖助在论说《春秋》"从宜救乱,因时黜陟"的宗旨时,提出:"夏政忠,忠之弊野,商人承之以敬;敬之弊鬼,周人承之以文;文之弊僿,求僿莫若以忠。""夏之忠道,当变而致焉。"所以孔子作《春秋》,乃"以权辅正,以诚断礼,正以忠道,原情为本"①。其用意是很明白的,周的礼乐法度(文)过于繁琐(僿),多流于形式,徒具虚文。例行公事的人,并不一定具备忠心和诚意。因此,应当摒弃形式,提倡内心的忠诚,即所谓"以诚断礼,正以忠道,原情为本",这才是行为的最高准则。所谓"立忠为教",即要树立"忠道"以行教化;"原情为本",是说"忠道"本原于人的情性,要从根本上做起。
啖助、赵匡在以《春秋》大义为唐代立法时,取舍三传尤其注重"立忠为教"的"教"字,提出:其辞理害教,并繁碎委巷之谈,调戏浮侈之言及寻常小事不足为训者,皆不录。。。若说事迹,虽与经相符而无益于教者,则不取。
反转过来,即使是"无经之传",只要有"因会盟、战伐等事而说忠臣义士,及有谠言嘉谋与经相接者",也都"略取其要"②。
至于陆淳,为了"立忠为教",竟提出"以讳为善"的说法。经文中,僖公二十八年有"天王狩于河阳"的记叙,《左传》引孔子语批评晋侯"以臣召君,不可以训"。陆淳则说:"若原其自嫌之心,嘉其尊王之义,则晋侯请王以狩,忠亦至矣。""原情为制,以诚变礼也。"就是说,通过其心理动机("原情"),达到宣扬"尊王"和"忠"的目的。由此,他主张:"凡事不合常礼,而心可嘉者,皆以讳为善。"①为尊者讳、为贤者讳、为亲者讳,现在又多出一个"以讳为善",经学"立忠为教"的宗旨确实暴露无遗了。
其四,考三家得失,开疑古之风。
自汉至唐,解《春秋》经虽有兼采三传者,如郑玄、范宁等,但都是专主一家的。真正是"考三家短长"的,始于啖助。陆淳在论说了啖、赵《春② 《纂例》卷一《春秋宗旨议》。
③ 《纂例》卷一《赵氏损益义》。
① 《纂例》卷一《春秋宗旨议》。
② 《纂例》卷一《啖赵取舍三传义例》。
① 《春秋微旨》卷中。
秋》宗旨之后,紧接着讨论的就是三传得失,大意如下:(左氏)博采诸家,叙事尤备,能令百代之下,颇见本末,因以求意,经文可知,。。故比余传,其功最高。。。叙事虽多,释意殊少,是非交错,混然难证。
(公羊、谷梁)大指亦是子夏所传,故二传传经,密于左氏。。。初亦口授,后人据其大义,散配经文,故多乖谬,失其纲统。
谷梁意深,公羊辞辨,。。②这一比较、对照,相对来讲是客观的。从记事的角度看,啖助认为《左传》博采而驳其混杂;就解经的角度而言,他肯定公、谷二传之密而指其乖谬;以公、谷相比较,则谷梁意深。这种既有肯定又有否定的分析,不失为一种有影响的见解。加之所举的不少有力例证,迄今仍不能完全否定,更增加了其说"绝出诸家"的份量。
三传有得有失,也即有可取之处,又有不可尽信之处。其不可尽信之处,便成为疑古的根据。在回答"司马迁、刘歆与左丘明年代相近,固当知之,今以远驳近,可乎"的提问时,赵匡这样回答道:夫求事实当推理例,岂可独以远近为限!①这既是向唯古训是尊的传统的一种挑战,又是对唐初将传注法定化的一种蔑视!"所谓求事实当推理例",即在占有材料大致相同的情况下,应当发挥主体意识来认识事物。后代人的认识水平和思维方法,一般说是超过前代人的,占有材料大致相当,怎么可以用古人的认识来限制今人呢?赵匡的这一说法,似可谓古代认识历史的一种"主体意识论"。应当指出,赵匡的这种"主体意识"的核心,是"理"和由"理"所决定的"例"。关于这个"理"字,后面再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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