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看这事闹得大,只要陈佑没有明显的偏向,龚家就不会有太多损失。毕竟犯事的儿子已经被杀,若要穷究,抛出几个当时跟着的家丁仆役就好。
而余小林,陈佑的确同情他,但他不准备为这件事插手判决,按律该是死刑那就是死刑。不过陈佑已经做好准备,等判决下来,他就会上表请官家赦免余小林,不求全免,减个两等三等就能让余小林活下来。
这么做的意义除了为后世留下一个例子之外,就只剩下让陈佑自己心安了。
两人对视良久,冉益谦开口了:“既然如此,此案便交由下官审理如何?”
陈佑闻言,眉头一挑。
前面已经说过,都督府、节度府和州衙基本上是一套人手,陈佑让人去查,只不过是因为之前县里面判决漏洞太大。他本人原本对这案子如何并不关心,也就是听到回报大概知晓前因后果才稍微上点心。
到最后这案子应该是法曹判决余小林斩刑,然后冉益谦签署,陈佑批准,送往刑部等待核准;同时功曹查出巢县令等官吏败坏法纪的事情,陈佑将县令丞簿尉之下的吏员撤职,再行文吏部将县令撤职。
这个安排冉益谦也是知道的,他现在突然要求亲自审理此案,不得不叫陈佑好生考虑一番原委。
电光石火之间,陈佑呵呵笑着答应下来:“原本是叫法曹审理,既然道盈不惧辛劳,接了去也没啥。一干卷宗人手尽在功曹法曹,道盈有事吩咐这两处即可。”
“喏。”冉益谦再一拱手,行礼退去,自始至终,皆是面容严肃。
陈佑脸上一直保持着温和的笑容,目送冉益谦离去,转向赵德昭,正要开口继续课业,就听赵德昭开口询问:“敢问陈师,冉司马所说的可是前些日子余小林谋杀案?”
律法规定两人以上才算“谋”杀,不过余小林虽只有一人,但他杀人事迹已现,等同于谋法,因为已经致人死亡,按律当斩。
怎么说呢,他还算幸运,只杀了两个人,不然的话,按照律法,杀一家没犯死罪的三个人——同籍或者期亲都算——属于“不道”,除了自己被斩首,妻儿也得流放两千里。
得亏如此,不然陈佑说不得就要强压着判决龚家子奸良人致死当斩,这样余小林就会被按照杀一人来断罪。只能说是幸运了,这年头没抓到现场的话,真没办法确定奸污者为何人。
前些日子陈佑给赵德昭讲解过这件案子,没想到赵德昭竟然能一直记着。
陈佑点头:“大王好记性,的确是此案。”
说话间,他看到陈衡一脸好奇地望着自己,期盼讲得更仔细些。
他心中一动,决定回去之后也给自己儿子好好讲解一番,不过此时还是先应对赵德昭:“大王可是有不解之处?”
赵德昭点头:“府中先生们讲‘杀人者死,伤人者刑’,又讲‘重宽赦而轻罪罚,则民知趋善避恶’......”
说到一半,他就说不下去了,皱着眉思考该怎么形容。
陈佑呵呵一笑,他大概明白了赵德昭的困惑,同时也想通了冉益谦的目的,心下轻松,便不急着回答,目光转向贾寻幽:“贾先生有何见解?”
贾寻幽微微摇头:“不过是因事而为罢了。”
见赵德昭面露困惑,贾寻幽不得不仔细解释:“譬如杀人,有谋杀者,有故杀者,有斗杀者,罪皆不同。单论谋杀,有杀部曲官户者,有杀无罪良人者,有杀本府上官者,罪又不同。世事相易,罪罚轻重,须得仔细考量,不可一概而论。”
这边贾寻幽在给两个孩子,主要是魏王讲解赏罚之理,陈佑则在考虑该怎么处理余小林案。
贾寻幽那句“因事而为”说得好,单独拿出来说,这只是一件普通的案子。其中隐情种种、内幕重重,在这个时代不缺。
但是,这个复杂的案子发生在庐州,发生在陈佑治下,很可能会被有心人当做攻击陈佑的机会。
别的不说,单是余小林该不该判死刑,就会吵翻天。
不用多想,冉益谦要求亲自审理,应该就是为了借这个案件来宣扬自己的观点。
才答应下来,不可能再拦着不让他去做。
如此一来,陈佑想把这件事按在庐州就有点困难了。
正思忖应对方法,突然听赵德昭出声询问:“既然县令等人都知道所做之事违反律令,为甚仍要去做?”
陈佑回过神来,见贾寻幽看过来,朝他点点头,开口回答:“大王要知晓,律令再好,也需要人能执行。执法不严,则违法不必究,致使有法不须依。就如余小林案,县令所为错处甚多,糊涂断案是其一,有案不查是其二,擅销卷宗是其三,纵犯不缉是其四,若是这四处皆不错,则余小林案或不会发生。”
“为政者当首重教化。”贾寻幽插话道,“县令错漏甚多,是因为其不通教化。乡里诸人欺压苦主偏帮大户,是因教化不行。”
两人看问题的角度不同,不过说的都是一件事:他们不听话啊!
眼看两个孩子一下子接收这么多的信息有些迷糊了,陈佑出言结束这次课业,让两人歇息玩乐。
陈贾二人并肩走出学堂,走了一阵,陈佑出身问道:“若是先生为知州,当如何断此案?”
贾寻幽没有马上回答,沉默着继续向前。
陈佑也不着急,就这么安静地等待贾寻幽给出自己的答案。
好一会儿,贾寻幽才开口:“私仇不敌国法。”
陈佑点头,他明白贾寻幽的想法了。
回到自己书厅,陈佑开始写信,不管会不会有人拿这件事来做文章,他都得提前做好准备,首要任务是统一思想,免得盟友们战成一团,凭白叫人占了便宜。
就在陈佑同京中沟通的时候,陶际华带着巢县一干人等回到了合肥,审判即将开始。
第四百六十四章 初为庐帅风波起(十一)
这个案子很可能会掀起一场政争,按道理说再怎么重视都不为过,但是陈佑除了嘱咐汪弘洋盯着进展之外,便没在这上面耗费精力。
反正他已经做好准备了,现在就等着旁人出招。
至于主动出击先下手为强,他已经提不起这个心思了。
倒不是他自高自大,只是慢慢的认识到你来我往的构陷攻讦落于下乘,偶尔一用还可以,用得多了容易走偏。他现在还没到那等前方无路惟自辟之的程度,完全可以让自己站在正确的道路上,逼迫其他人不得不和自己走同一条路。
对于现在的周国来说,或者说对于周帝赵元昌来说,所谓的正确道路,就两个点:忠君和统一。
忠君自不用说,这是赵元昌用人的首要考虑,即便做不到百分百的忠心,也要说到百分之两百的忠心。譬如定难军,譬如静江军,若光看他们同朝廷中枢的往来文书,那可是个顶个的大忠臣。
但统一就不一样了,虽然不知道赵元昌为什么这么着急地培养儿子,但陈佑陪着魏王来了淮南,那就是得了地利。只要他所作所为皆利于灭宋,朝堂上的风波等闲波及不到他。
他尽心竭力谋划灭宋,朝中有人趁着机会去攻讦于他,那就是与宋国勾结,那就是破坏大局。若不是为了名声,为了以后顺遂一些,他甚至都不会有反击的想法。
当然,事情是做出来的,所以在冉益谦审案的时候,陈佑并卢仲彦、许竹林等人在城外校阅诸军。
冉益谦只是有些严肃谨慎,但不死板,为了审案,他特意向一干僚属请教过,故而这案子不仅仅是审问余小林一人。尤其是他准备借助此案来宣扬自己的观点看法,为了方便士庶旁听还得把所有人证物证一一展示说明,耗费的时间不会短。
有这个时间,都够陈佑把保信军理一理了。
目前庐州的兵马有两处,一个是魏王府三千亲军,一个是保信军一万余人。
魏王亲军不归属都督府,只听赵德昭的话,目前是亲事府典军包牯牛统率。保信军的一万多人是经过整顿之后的人数,能不能拉出去打暂且不知,总归是比不上禁军出身的魏王亲军。
不过站在城头观看演武,别的不说,这一万多人至少能做到令行禁止,行走坐卧之间气象森严,单看这一点,至少不是那等充门面的败絮。
“我观此军当时强军。”许竹林夸赞一声,“跑了这么多地,能战者除镇海军之外,就是陈节使的保信军了。”
许竹林身为淮南观军容使,到处巡察是应有之意。
“皆是卢司马的功劳。”陈佑赞了一句卢仲彦,然后对他说:“请开结社的奏章已经批复,虽说是民政事,昭美你身为都督府司马,也可以盯着些,免得叫那些不知兵事的县令坏了事。”
共事一个多月,卢仲彦不说心结尽去,至少不像在京中初见面时那般冷面相对,听陈佑提到这事,他点头应下:“将明你放心,只是这结社能到什么程度,你得给我划一条线出来。”
所谓结社,类似于澶渊之盟后北地出现的弓箭社,是本地居民——主要是城外乡里的村民——抱团自保的产物,其实就是没有政府参与的民兵组织。根据史料记载,北地弓箭社的头目是根据家产和武艺高低选出来的,赏罚纪律严于官府,习惯便利与夷人无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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