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越说越激动,到后来已经哽咽了:
“我十几岁父母就被仇家杀害,为了报仇我认K帮首领做教父,他帮我报了仇,可条件是我必须为他卖命,我根本没有胆量干那些非法的买卖,更别提杀人,要不是你,皮耶罗,替我犯了那些本该我去犯的罪,恐怕这一辈子,我都只能活在痛苦里,最后精神错乱。。。我太懦弱了,懦弱到以为只要自己不去干,就不会有一丝负罪感,就不会下地狱,可是我却把这罪恶加在你身上,我以为你已经是个罪犯,多杀几个人,多犯几条罪又有什么关系?但是我错了,真正的恶魔是我,我利用了你来洗脱自己的罪责。。。”
他像个孩子一样哭泣,肩膀不停地颤抖,亚麻色的头发全部垂到了额前,脸庞深深埋在胸前。
我知道他在向我忏悔,本应该忏悔的人是我,我却接受别人的忏悔,我的罪孽该有多么深重?
我把他轻轻揽在怀里,这个我之前认真保护过的人,他可怜地紧紧抓住我胸前的毛衣,把它们攥在手里,仿佛我才是他的救生圈。
“皮耶罗,皮耶罗。。。我没资格喜欢你。。。没资格对吗?。。。”
“不。。。没资格的,是我。”
我唾骂着自己,皮耶罗你是个十足的恶棍!
你这个左右摇摆不定的人,走在悬崖峭壁上,走在山涧间的钢丝上,走在湍急的河谷边,走在戈壁沙漠里。。。你既然选择了当魔鬼,干吗还惦记着上天堂?一面滥杀无辜,一面又在充当好人,想为自己赎罪吗?你赎得完吗?如果魔鬼也能上天堂,那撒旦就能和上帝喝酒聊天了。
不管怎么样,克林还是没有答应我用损害自己健康的方式来达到找回记忆的目的,我所做的就只有等,等我的大脑自我修复成功,或者某一天突然开窍。
它能突然开窍吗?听起来好像是天方夜谭,但一定是有这个先例,不然人类怎么会造出“开窍”这个词?
我真的在某一天突然开窍了,虽然开得并不完美,但我最想知道的那些问题的答案,在我与那个人的目光相遇时,一下子全都涌进了大脑中,心脏中,血液中。
我是一只狮子,还是一头牛?
答案是,我哪样都不是。
我欠了一个人的债,我是来还债的,如果他还需要我还的话。
我只想问问他:这么做值得吗?宁愿押上性命也要让我后悔吗?
作者有话要说:推荐一部最近看的同志影片:no night is too long。主演是lee williams。
主演的个人魅力实在无法挡,他还演过克罗狼人,一些妖娆,一些纯真,致命的诱惑。
影片是根据真实故事改变,更增添了悲剧色彩,主旨是:当你明白你真正的所爱时,你已经错过你的爱了。
日记
今天是个好天气。
清晨我躺在大床上,不但能聆听布谷鸟美妙的歌喉,还能享受第一片阳光带给我的温暖,我看见朝阳的笑脸,尽管冬季已至,这笑脸却依然如故,我同样微笑着向它致意,甚至捞起被角用鼻子搜寻它的味道:法国的塞纳河水,巴西的伊瓜苏大瀑布,瑞士的阿尔卑斯积雪,希腊的蔚蓝色爱琴海,德国爽口的慕尼黑鲜啤,西班牙喷香的派勒,还有,还有。。。罗马式炸鸡块?安格斯嫩牛扒?
等等,我想我是饥饿过度,昨晚陪着养父打牌,老头子赌运太好,一直玩到深夜,连宵夜我也没顾得上吃就睡觉了,肚子不饿才怪。
不过这浓浓的蒜茸和牛肉酱汁香味绝对不是我的幻觉。
我穿好衣服打开卧室的门,刚开启一条门缝,香气就扑鼻而来,扑鼻而来的还有风风火火提着裙子上楼的马里亚,她的身上沾染了一层油烟味。
“皮耶罗少爷,您醒啦?肚子饿了吧,我特意端点点心给你垫垫底。”
对于我们的心有灵犀我有点窘迫,但是看到她手里端着的芝士饼、提拉米苏和一小杯白葡萄酒,什么窘迫立刻烟消云散。
“马里亚,您可真贴心!”
我差点高呼了起来,她也兴奋异常,音量明显比平时大了许多:
“我说少爷,今天的早餐就这些了,老爷、小姐、姑爷和二少爷都在自己房里用餐,我们这些下人要集中精力忙上一天哪!”
我迫不及待地啜了一小口白葡萄酒,嗯,很不错,清爽甘冽,这让我的心情一直下子变得明朗,一边吃着芝士饼一边笑着对她说:
“是不是你们平时太偷懒,被老爷发现了,不得已只好把自己变成勤劳的蜜蜂?”
“才不是!”她叉起腰撅起嘴,假装埋怨道:“要说偷懒,这个家里属您最懒了,强尼少爷和维托姑爷一大早就出去办事了,克雷丝小姐也正在指挥下人整理和装饰房间,只有您,还在这里优哉游哉地喝酒。”
我觉得奇怪:“今天是什么特别的日子吗?看你们忙碌的样子,好像有什么贵客要来。”
她无奈地摇摇头,对我的毫不知情表示极大的遗憾:
“少爷,看在您生病的份上。。。我跟您说过的呀,麦克少爷要回来了,就在今天,下午就该到了,老爷要为他办一个盛大的酒宴,邀请各方名流来家里庆祝,我们就是忙这个事儿,您怎么就忘了呢?老爷没对您提起过?”
我恍然大悟:“是,你是对我说过,但父亲没说。”
“可能是老爷不想您跟着我们一起操劳,毕竟您的身体还虚弱,知道了也帮不上忙吧。”
“也许。”
我把剩下的白葡萄酒喝光,瞅着盘子剩下的点心,心里有些难过。
因为我什么都不记得,告诉我也没用吧,我又能帮上什么忙?
在这个“家里”,我只能算上一个他们熟悉的陌生人。
“不管怎么样少爷,您今天该打扮得体面些,老爷邀请的那些人来头可不小。”她从衣柜里取出我的套装,“我帮您把衣服熨好,您一会儿就换上。”
“都邀请什么人?”我好奇地问。
“唔。。。有银行行长,议员,法官,名律师,著名演员,艺术家,歌星,大导演,工厂主,大饭店经理。。。多了我也数不清,反正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所以我不能再跟您浪费时间,我得干活去。。。”
“十项全能!”我打了一个响亮的口哨,“还有什么人是他没请到的吗?”
“有,只有一种人老爷从来不请。”
“谁?”
“警察。”
“!”
她讳莫如深地冲我笑笑,拎着衣服和吃剩下的餐盘一溜风地走了。
我几乎可以想到即将举行的酒宴盛大隆重热闹非凡的场面,各色人,各种名流,香艳的晚礼服,璀璨的钻石珠宝,美酒佳肴,悦耳的音乐。。。这一切,都是为了那个失而复得的儿子。
我的教父还真是个厉害角色!黑白两道,无所不能。
而这个叫麦克的儿子,一定寄托了他最大的期望。
我没有按照马里亚的嘱咐换上礼服,既然我的养父不愿意让一个生病的儿子打扰他的安排,我又何必自讨苦吃,去出洋相呢?
我决定待在自己的房间里,一步也不迈出去,可以打发时间的事情很多,比如看电视,看杂志,看小说,想心事,写日记。。。写日记!
我突然想起了我一直有写日记的习惯,而一直被我带在身旁的那个箱子里恰好就有一个日记本,这些天我从来没想过要翻开它,也许能打开我记忆的钥匙就是它!
我连忙从柜子里取出箱子,在箱子里我看到静静躺在一角的日记本,厚厚的,沉甸甸的,封皮已经被磨损,很多年,它就像另一个我。
它早就在等着我与我相会了。
我坐在写字台前深乎了一口气,心情忽然变得凝重,仿佛摆在眼前的不是一个普通的日记,它如同圣经那样神圣不可侵犯。
我郑重其事地翻开第一页,扉页上潦草地写着:
“生命中有太多不能承受之重,也有太多不能承受之轻。”
这是我写的话吗?听上去倒像出自某位哲人之口。
我自嘲着继续往下翻:
1962年12月11日 天气 阴冷
今天,我被人带到这里,见到了我的教父,普拉尼叔叔说,以后他就是我的父亲,因为他曾是父亲的教父,我要把这里当成自己的家。
天气又阴又冷,我有点害怕,我不喜欢这里,因为教父说话的语气和天气一样冰冷,我也不喜欢他的两个孩子。
母亲前几天被安葬,她终于能与父亲同眠在地下了。
他们会在天堂吗?那里也一样冷吗?
二十年前的我,那时我只有十岁吧,十岁的孩子就懂得了喜欢与不喜欢,看来我还真有点早熟,呵呵。
1962年12月12日 天气 阴冷
来到这里第二天,仍然很不习惯,菜烧得太咸,要喝好多水,半夜里上了好几趟厕所,睡不好觉,明天还要和强尼、克雷丝一起上课。
不喜欢强尼、克雷丝,他们除了会欺负人,从来不认真听家庭教师的话,从来不好好读诗,从来都把我看作敌人。
不喜欢,不喜欢这里的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