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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霭 完结+番外 (吱呜哀)


  他被扯蛋,感觉自己大起大落、被厌恶妄想的情绪太扯淡。
  从甲虫变成了羊脂球,又从羊脂球变成了小美人鱼,每一迈步都疼得钻心。
  还好,一出通道就看见了那辆见过两面的黑色轿车,下台阶的时候更急了,不小心把自己绊出了一个趔趄。
  下面很可能已被胶布扯秃,但一朝着车走就顾不上疼了,只觉得心跳有点过快,耳鼓被震得“噗通噗通”的,像爵士鼓。
  他佯装镇定,又难以镇定,怕走快了太主动,走慢了太刻意,几十米的距离时快时慢,搞得像一瘸一拐。
  但近了一看——男人不在。
  夕阳西下,空地没遮挡,只几辆车和几张长凳,大漠般荒凉。
  吴霭独自杵在最当中,懵懵憧憧。
  刚才明明是看他走出来了,难道中途有了其他事。
  但车在人肯定没走。
  他又纠结自己该坐还是站,皱着眉头来回踱步,最后为了显得比较自如还是选择了坐。
  但坐又分位置,太近怕像要债寻仇,远了又怕一会儿见了来不及,他试了好几个地方,最后找了张离黑车五六米远的长凳坐定。
  又开始等待。
  吴霭从不是敏感的人,很能把握自己的情绪,所思所想,一般不脱缰。
  但此刻,他却怎么也忘不掉与男人方才的对视,换了衣服也还能回忆起皮肤微痒的感觉,被抚摸,余温未尽。
  半个小时过去,空地的另一侧来了个保洁,远远拿着大笤帚开始扫地。
  尘土被掀起,漫天飞扬,吴霭感到了一瞬的孤独,开始怀疑男人是不是乘了别的车走了。
  别走。
  他皱着眉头思考要不要进去找一找,这时电话响了,一看显示知礼,忙接了起来。
  “知礼哥。”
  他招呼。
  夏知礼听起来高兴,问:“小吴,下班没有?”吴霭望剧院,说:“啊……还没。”
  “加班?早点回去啊。
  我和洪仓今晚就都先去杭州,我在江北机场了,他从云南走。
  你是明天晚上到还是后天早上?”怪不得高兴,不管什么时候,一说洪仓他就高兴。
  吴霭:“明天晚上,哥,我买了下班之后的高铁。”
  夏知礼:“嗯,你一会儿发我车次,我安排车去接你。
  酒店在三台山上,洪仓在那开会,我都定好了。”
  他本身是粗枝大叶的人,但任何事一沾边洪仓就立马变仔细。
  吴霭是被洪仓邀请的,被阳光普照,感动道:“谢谢哥。”
  他话刚出口,突然看见男人从另个方向走了过来。
  本以为白衬衫只在黑暗的环境中亮眼,但没想到在室外也一样,步子大,昂头挺胸,每一步都稳健,像是风。
  吴霭身体一僵,条件反射地抬头找喜鹊。
  但夏天的傍晚,天空无云。
  飞鸟都归巢了,只剩下蚊蝇。
  有蚊子“嗡嗡”要叮人,他莫名就慌了,一挥手驱赶,男人就越过车看了过来。
  距离悠长的对视过去了不到一小时,他对那张面容熟悉,可当他缓缓靠近,耳鼓上的心跳却比刚才狂奔还清晰。
  是紧张吗?他很少紧张,这时听见耳边的手机里夏知礼在唤他:“小吴?”他慌乱:“哥,我有点其他事情,一会儿微信联系。”
  这章写了一周哭了,庄安你来说说你对红裙的爱好吧。
  庄安:没爱好。
  拽:排个名。
  庄安:何希,贾昼差不多。
  霭第二。
  吴霭:你确定?庄安:并列第一。
  吴霭:行!我这就打电话给夏知礼!庄安:消停——你第一。


第13章
  挂了电话一抬头,男人已经站到了自己的车前。
  吴霭想起身,屁股刚离开凳子又退了回去——那个胶布错位了,带着耻毛钩着了他的冠状沟。
  太疼了,怕掉“头”。
  男人比远看起来要成熟,三十来岁的样子,看他将起没起,眼角唇角又堆出笑意,开门见山地问:“你在做什么?”声音稳重但不低沉,发声的部位靠后。
  吴霭职业病,意外这人除了好看居然还好听,犹豫着回答:“我在……”问的是“你在做什么”,而不是“你怎么在这里”。
  两者是不同的,但具体不同在哪里,他一时懵逼。
  远处的笤帚和地面摩擦出声音,男人侧过头去看,鼻子中间有很小一块骨节的凸起,棱角分明。
  吴霭看他的侧脸,反应过来他并不知道肯德基的事情。
  对他而言自己只是偶遇了两三次的陌生人。
  可明明已经等了半个月,这种不对等的感觉很特别。
  他不知道应该说什么,干脆也去看扫地。
  “唰~”,“唰~”,“唰~”。
  空气中有种介质在催化,但吴霭觉得并不是尴尬。
  一两分钟后,男人突然朝他颔首,拉车门欲走。
  吴霭本以为还能再磨会儿,赶忙起身,下面的头果然被勒,他没忍住“嘶”了一声。
  但这么一决绝,“枷锁”好像就被一次性崩断了。
  他不再疼,快步跑上前,说:“等等。”
  男人停下手上的动作,看他多好玩似的:“嗯?”“我没干什么。”
  懒得拐弯抹角,吴霭:“在等你。”
  不暧昧,没暗示,他努力让自己听起来平白直叙,但因为男人的笑,句尾没收住,稍微有个颤音。
  问题不大,应该没被听出来。
  “等我?”男人抬眉峰,好奇。
  吴霭身边一帮艺术生,怕丑都不戴眼镜,他在心里感叹好不好看赖人不赖眼镜,脸上却故意绷着严肃,说:我是个男的。”
  “哈哈。”
  男人一听,笑出声。
  他表情友善,陈述事实:“你穿了裙子。”
  “是穿了。
  只是群演。”
  吴霭坚持自己鼓励小兰的初衷,反驳:“也不是男人就不能穿裙子。”
  “哦?你爱穿裙子?”“我不爱穿裙子,这是我第一次。”
  “那这个呢?”男人抬右手伸食指,轻划自己的嘴唇。
  薄,但唇线微微凸起,指尖从右到最左的时候往上牵了下皮肤,看起来好柔软。
  吴霭心里的针都被折弯,尖利不再朝外,正想说话,目光却又被那颗袖扣吸引。
  K金的材质,浅淡的花纹像是字母“C”。
  没西服衬衣也可以有一对啊,可以挂在琴箱上。
  他突发奇想,不自觉地咬自己下唇,但味道不对,低头看车窗,发现自己还涂着红唇。
  吴霭:“……”天快黑了,他忙借着最后的光亮去擦。
  结果没涂过口红,没经验,几下之后晕染面积扩大,整个下半脸都花了。
  方才还信誓旦旦说自己是个男的,没爱好穿裙子,这么一来哪还有信服力?可最近的洗手间也要200米远——吴霭舍不得先走,弓着腰,满脸红,扯着蛋,头发乱,心想没了喜鹊庇佑的自己,确实不行。
  Lucky star还真是挺重要的,他苦笑:“是剧组给我涂的。”
  男人把手放上车顶,换了副看小朋友的表情:“然后呢?”吴霭欲哭无泪:“演出需要,哦不,当群演需要。”
  男人:“等着就为了告诉我这个?”吴霭答非所问:“我平时不这样。”
  “嗯,我们见过的——”男人话刚出口,吴霭手机突然响了。
  他拿出来一看,显示是洪仓,正想掐断,这时听到了男人的下半句:“在肯德基里面。”
  铃声设置的是Queen的Bohemian
  Rhapsody:Is this the real life?(这是真的吗?)在肯德基?Is this just fantasy?(或只是幻想?)里面?!
  认识和被认识的先后关系逆转了,吴霭脑中有烟花在绽放,伴随着那首熟悉的香颂,盛况空前。
  男人仍一无所知,指了指被捏紧的手机,问:“接吗?”吴霭回神,忙把来电挂断。
  “你不记得了。”
  男人看表,说:“我要走了。”
  他又去拉车门,吴霭下意识往后退,等听到发动机的声音就反应过来了,忙去敲窗。
  “等一等。”
  男人放下车窗,问:“嗯?”“我是记得的你在我之前买了那个限定的儿童玩具后面就没有了。”
  吴霭赶时间,把话说得一溜烟,猛换一口气,又补充:“我还会去的,老地方,明天下班?”用疑问语气讲出陈述句,处心积虑。
  男人看他一眼,笑着道:“再见。”
  吴霭目送黑色的车离去,车标是一只豹子。
  他站在原地,咂摸“再见”这个词:再——两唇分开,露出整齐洁白的牙齿;见——舌尖微微往前送了送,盈着水光的一抹红。
  又醉了,看什么都眩晕,他过了半晌才清醒,一侧头,发现保洁大叔停下了手中的活计在看傻子似地看他。
  吴霭大笑,比了个抱歉的手势,头也不回地朝剧院跑去。
  再次沿着长长的走廊狂奔,衣服又被风吹得鼓胀,热乎乎,暖洋洋,像在云端飞翔。
  他给洪仓回拨电话,问:“哥哥,咋啦!”等到了自己以为等不到的人,确定了他并非对男人穿裙子有偏见,顺便还偷偷摸摸发出了再次见面的邀请,他掩饰不住自己语气中的欢喜,喊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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