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霭 作者:吱呜哀
Kiss me on my open mouth.
发表于9个月前 修改于36分钟前
原创小说 - BL - 长篇 - 完结
HE - 治愈 - 暗恋 - 年上
前虐受、后虐攻,追妻火葬场和带球跑……
小吴:我这儿一个都不会有。
第1章
吴霭他——想打喷嚏。
自下飞机那一刻起,从鼻子底部延伸到脑后的区域都发痒,每呼吸一下神经中枢都像被挠,力度轻到只掠过皮表,想打喷嚏的感觉如同潜浮在深水中的一条鲤,又像被吹拂在半空的一片羽毛,抓也不抓不住,忽略又忽略不了。
吴霭欲罢但不能,欲哭又无泪,缩在后座抽鼻子,身旁坐着个男子正看他,几秒钟后,忍无可忍地说:“来这里——就感冒。”
为了加强语气,两个词组中间还衔接了个停顿,吴霭觉得这没逻辑,正欲反驳,那人却指挥司机停车,打开车门走了出去。
车里涌入一股新鲜空气,他本想拦,却忽觉有一股劲儿灌到了身体里,连忙也钻出去,面朝车尾:“阿——”闭眼,张嘴,气沉丹田,隔了好几秒,没能发出那个“嚏——”。
二十二岁了,头一次这样,他像怀春少女没盼来情郎似地望天,无助的热泪划过脸颊,太憋。
“唉,让你不听我的。”
身后的声音幽怨,一回头,男子已走出好远。
吴霭无奈,坐回车里找到手机,时间是6月14号的17点01分,星期日。
离开那天是4月1号。
又是一个夏天。
十分钟后,车门被拉开,男子坐回他旁边,递来一个小袋子,又一次重复:“你应该听我的,留在重庆。”
袋里是药,四五盒,都标注着治疗感冒。
吴霭感动,说:“谢谢哥。”
司机启动汽车,男子看表,道:“你感冒了。
一到上海就感冒。
真不好。”
他边说边把西服脱下,留一件挺括的衬衫,用手掌给自己扇风,戴着颗戒指,一晃一闪。
吴霭看他又看戒指,努力笑地稀松平常:“签了工作没办法。
我没事的,哥。”
“签了不能辞职?”男子听了,语气略带嗔怨,用重庆话回道:“我要去应酬了,应酬完了必须赶去北京。
如果你在重庆,可以继续住我和洪仓家里,我们明天不在,但会帮你叫医生,医生会照顾你。”
男子叫夏知礼,来上海谈生意,洪仓是他的伴侣,正出差云南。
两人长居重庆,大吴霭四五岁,于他,是亦兄亦友的关系。
“不用担心,哥。”
他又想打喷嚏了,瓮声瓮气:“你忙你的就行,前面地铁站把我放下吧。”
几分钟后,车辆靠边,两人前后走了下来。
吴霭和打喷嚏的灵感捉迷藏,缓了缓才抬头道:“哥,我只要有空就回去看你和哥哥,我特别舍不得你们。”
“行吧。”
夏知礼不放心,他拍他的肩膀,嘱咐:“回去把药吃了。”
吴霭点头,把小袋子宝贝似的捧在胸口:“拜拜啊,哥。”
“Ok, See you.”知礼拉开车门,身体踏进去一半,突然扭头,又说:“这里很复杂,你要注意安全。”
突如其来的警示语气,带着不吐不快的意欲。
吴霭一愣,他自己也一愣。
两人对视,眼神闪烁又都欲言又止。
鼻子还是痒,整个脊柱都被传染,吴霭憋得噙泪,眼一眨,直往下掉。
夏知礼见了立马又站回来,拍他肩膀,关切:“怎么还哭了呢?也不用怕成这样,有困难打报告就行,这不还有我和洪仓吗?”
“我记住了,哥。”
吴霭点头,鼻子因为感动又不痒了,他抱了抱知礼,目送黑色轿车离去。
街景很熟悉,已经到了静安区,不同肤色的路人都换上了短袖,更有甚者热裤配背心。
他穿着长袖薄T恤没觉得上海热,只觉得喧闹——车胎和地面摩擦,往来人群交流的语种繁杂,沿街商埠的音响打擂似地轰鸣,“噼里啪啦”又“叽叽喳喳”,到处都比重庆声音大。
不过自己并非初来上海,吴霭虽喜静却也早习惯。
他把行李包背起来,戴耳机,晃眼发现手机弹出了条新鲜未读:“吴霭你回来没有?”紧接着:“你再不回来会被告了!我没有吓唬你!!!!!!!!!!!!!!!!!”发件人微信名备注是“王爷”,头像是个楷书的“淡定”。
吴霭两遍都没数出来那到底是几个“!”,咂摸了咂摸“告”这个字,站在街边把聊天记录往上翻,果真就找到了一张扫描的律师函。
洪仓和知礼家有个私人影院,收函时他正在那里看马丁西科塞斯的《出租车司机》。
吴霭觉得好玩,哪门子律师函要用微信发,随手点开等PDF下载,突然,打喷嚏的感觉又冒了出来。
其他念头都被抛到了九霄云外,他立马摆好姿势把身体前倾——告不告不要紧,最重要的是这个喷嚏!羽毛和锦鲤贯到了鼻腔和口腔之间,很接近体外了,他半捂住脸想要迎接瓜熟蒂落。
这时,不远处经过了一个白人小朋友,被母亲牵着手,摇摇晃晃地走。
碧绿的眼眸带着好奇瞧过来,像看马戏。
吴霭:“……”喷嚏又躲了回去。
周末的傍晚地铁人仍然很多,他背着包被挤得万念俱灰。
在这样的人口密度中吴霭倒怕那个喷嚏出来了,一路上鼻子都不敢用,只用嘴呼吸。
等熬了十多站跌跌撞撞地冲下车,站在角落酝酿了半天,还是没戏。
绝望了,怀疑自己得了什么疑难杂症,他出地铁骑了辆共享单车,一路上仰着头,巴不得风能灌进鼻孔,逼出那个喷嚏。
……吹了二十分钟却无果,抵达小区时脖子跟落枕了似的,更不好受了。
他歪着头看太阳开始落,看老小区的外墙被照出斑驳,漫不经心地对自己说:“想想办法啊,春霭。”
等走进一栋楼上到第四层,脖子就恢复了,喷嚏的感觉也式微。
吴霭用指节轻轻叩了叩门。
不一会儿门开出一条缝儿,露出一双带蓝色美瞳的眼睛,有些谨慎地看了他一眼,“唔”了一声,猛地又拉开。
门后是个身材圆润的女孩子,穿着一条花纹繁复的蓬蓬裙,白色的基底搭配着粉色的蕾丝和罩衫,妆容和金色假发都精致,还戴了顶小小的礼帽,十分娇俏。
她抑制不住高兴迎上来,说:“吴霭,你回来了。”
“嗯。”
吴霭也高兴,用很熟络的语气解释:“只坐了半程地铁,有朋友来出差,我们调了航班一起,我出来搭了他的车,比预计的要快。”
两人拥抱了一下,格外亲密。
他脱鞋走出玄关,一眼看见客厅架着一张白色的摄影布,之上摆着洛可可风格的桌椅和装饰,架着闪光灯和单反。
旁边站着两个人,也都穿着类似的裙子。
裙子?吴霭“哦”,偷拍自己大腿,想起来现在是女孩们一周一次的聚会之夜,走了两个半月居然没记起来。
他看出两人的紧张和羞怯,忙问:“小兰,新朋友?”圆滚滚的女孩点头,十分爽朗地说:“嗯,我介绍一下,吴霭,这是玲珑和秋秋,是我们论坛的,认识很久了,不算新朋友哦;玲珑、秋秋,这是吴霭,我提过的,有事回老家的室友。”
两位女孩子身材都不算娇小,但看得出来也都是用心打扮,特别是其中之一的发饰,发夹和发箍打造出如同皇冠似的环儿,独特又精致。
“两位好啊。”
吴霭从包里掏出从重庆带回的米花糖和陈麻花,递过去,道:“饿了的话,吃这个吧。”
他微笑又躬身,玲珑和秋秋立马卸下了防备似的,争相自我介绍了几句,目送他向房间走去。
房间是两室,他进到次卧,发现杂物都重新规整过了,摸了把琴箱没灰尘,床单也是新换的,有橙味洗衣液的香。
走的时候明明房间乱糟糟的,这下却焕然一新,他默默感谢小兰,心脏暖得被太阳在照。
回重庆是临时起意,走的时候自然是没收拾。
两个半月前的一个傍晚,他在陆家嘴等地铁,那天下了雨,空气、阶梯、地面和行人都湿漉漉的,提示牌在播一家新开九宫格火锅店的广告,他抬头看红油翻滚,这时,地铁入站的声音“轰”地袭来。
无法形容自己当时的感觉,像是穿越了一瞬。
吴霭想也不想,扭头就跑,三小时后坐飞机回了重庆。
一开始也没想待两个半月这么久,但认识了洪仓和知礼就舍不得走。
他扔了行李扑上床,摸手机,又越过那张律师函,给夏知礼发了个:“我到了哥。”
客厅的姑娘们正在交谈。
老小区隔音不好,吴霭听见玲珑和秋秋在夸他好看,又听见小兰说“吴霭是直男”。
明是自己被议论,却莫名有种窥探了女孩子们隐私似的不安,他想起自己体内还留着一个喷嚏,抓起耳机就走了出去。
小兰和玲珑正摆造型坐在布景前,秋秋在掌镜,他一出来,面面相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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