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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霭 完结+番外 (吱呜哀)


  洪仓一听:“小吴你在跑步?”吴霭立马改成快步走,上气不接下气:“我后天早上到杭州。”
  洪仓:“嗯?夏知礼说是明天晚上。”
  吴霭忙改口:“临时有事情,抱歉啊。
  我一会儿给知礼哥说一下,我后天早上过去。”
  事情就是去肯德基,他不好意思,但又觉得情有可原。
  洪仓:“没事,我给他说就行,我正在机场等他。”
  “知礼哥说他刚出发,那你要等很久啊。”
  吴霭脱口而出,一想自己等人等了半个月,不住挺胸膛:“我刚才也在等人。”
  可人家等的是爱人,自己等的是谁?后悔,应该问个名字来着。
  洪仓:“不要紧。
  对了,小吴上次发的《胭脂红街吉他》的资源我找不到了,可以再给我一下吗?我用夏知礼在飞机上的时间看。”
  吴霭立即发了资源,又在三人的微信群里正式通知自己改期。
  放鸽子放得理直气壮。
  一回到办公室,见君哥已经收拾好了东西,正在等他。
  他冲上去拉着他跳,问:“怎么样?我穿裙子好看吗?”君哥没之前那么沮丧,但被他发神经似的表现吓到,懵懵地回:“好看啊,吴霭。”
  吴霭接着跳,几秒后想起了那天在剧院外遇到的贾昼,忙镇定下来,说:“你看,穿裙子没什么不好的,想穿就穿,今天下午好多人拍了我照片。
  如果再有人说你,你就说吴霭也一样的,让他们来找我!”君哥被感动,热泪盈眶地一个劲儿点头,文不对题地说:“那我拿个卸妆巾你把脸擦一下,好花哦。”
  回到家吃完饭,吴霭躺沙发上哼那首香颂,但一认真,发现自己只记得几小节,索性拿出吉他纸笔,边弹边自己补完。
  君哥一看他弹琴,拿出手绘板也开始在一边正儿八经地画画。
  两人热火朝天各自搞创作到夜深,小小的出租屋迎来了文艺复兴。
  第二天,吴霭起得早,穿牛仔裤搭配了件印着nirvana的灰T恤,堵着厕所门问君哥:“我这样如何?”君哥睡眼惺忪:“平时不一直这样吗?”吴霭:“帅吗?”君哥:“看脸一直是帅的。”
  “打扮呢?”“衣服吗?”君哥二丈和尚:“平时也这样啊。”
  吴霭一听,往卧室走,心想那不行,今天必须支棱!结果没啥衣服,换了件平时怕脏了难洗的纯白T恤,对他而言已算郑重。
  两人到了单位,各路消息全在议论吴霭昨天在大电影里反串了美女,但他完全无所谓,越被说越来劲,在朋友圈见了自己照片还每个都点赞,成功帮君哥吸引了火力。
  李科护犊子,来了就关门开会。
  正剧腔含沙射影教导两人要健康生活,包括生理和心理两个方向,要有男孩子的样子。
  每说一句吴霭都在下面乖巧附和,反问男孩子啥样子;君哥可爱脸,不吭声光眨眼。
  他说了一半没了脾气,喝了几口茶又走了。
  走了之后君哥拿了素描本画画。
  吴霭搬凳子坐角落,继续回忆昨天和男人的相遇,精确到他看过来的每个眼神和说出的每句话,不断咂摸“再见”两个字。
  是再次相见的“再见”?还是普通再见的“再见”?吴霭很忐忑。
  耳机里放着辉乐队以前的歌。
  吴辉二十年多年前就开始玩放现在都不落时的合成器了,制造出的效果像当下做椰子的Kanye,吴霭跟着摇头晃脑,听见他唱出“远思驻江帆,暮时结出我的爱”就往卫生间跑,照了半天镜子还用水拢了拢头发。
  出来了叫君哥,问:“诶,我一直想知道,为什么学校的时候要叫我少妇杀手?为什么要从这个角度黑我?”君哥放下笔:“怎么问这个呀,就受欢迎来着,不是黑,是女孩子都喜欢。”
  吴霭一听,故意试探:“哦?想被我照顾?”君哥皱眉,多此一举地打量他,问:“怎么讲?”吴霭故意去接水,装不在乎:“是不是因为我看起来太硬汉?很靠谱?”君哥挠头,说:“看外表不是硬汉的风格呢。
  那些女生都说你身娇体软,少妇杀手大概是因为你比较能激发母性哟。”
  吴霭一听,出离愤怒:“软?!明显就是有人在黑我!”一直坐立难安,好不容易熬到下班。
  两人还是按照惯例在换乘的时候吃饭,吴霭随便扒拉了几口,出来就开始预告自己晚上有事。
  君哥问他什么事,他回答要去见老朋友,君哥又追问他在上海的老朋友不就一个老王吗,吴霭就吱吱呜呜,说还有其他的。
  此话一出,君哥就理所当然地推断是他在娱乐圈的朋友。
  道虽没出,人总是认得几个的,拐弯抹角地打听这位朋友会不会认识贾昼,眼神澄澈,虔诚无比。
  吴霭觉得搞笑,说可能认得。
  出了地铁站就跑,直奔肯德基。
  贾昼:他对我可不止认识。
  拽:说实话,我后悔铺垫了贾昼和庄宁(重达荷里面坐哥哥位置那个)。
  如果没这俩,肯定全程甜的( p′︵‵。)
  吴霭:no pain no gain,我不怕!


第14章
  到的时候正值饭点,肯德基里人太多,位置都找不到一个。
  可说了下班,就得从下班开始来,吴霭排队买了个甜筒,静静站在靠门口。
  不能大口吃,为了打发时间只一小点点地舔。
  但尽管这样,舔完了原味,抹茶味,限定芝士味,总计三支后也没看见男人。
  男人的车、穿着和袖扣都体面,结合昨天冯等他的那幕画面,吴霭推测他不会是个普通打工族。
  不是普通打工族下班晚点就情有可原,他帮男人开脱,也给自己找坚持的借口,不知不觉从7点等到了9点,从无座等到有座,从有座等到了店里几乎无人烟。
  但男人——始终没有出现。
  再见,再见,再见。
  他在脑中不断重现男人说出这句话的场景,原本强大的自信随着夜深而渐渐被消磨,但转念一想,也可能是自己发出的邀请太过隐晦,人家压根没听出来。
  甜筒吃撑了,体内又是一阵冷。
  从小都是被人邀请,主动邀请别人没经验,结果出师就翻车,他感到好后悔。
  吴霭一边懊恼一边等,很快就十一点多。
  再忙的人也不会午夜来肯德基,他把头埋在胳膊里丧气,被打扫的服务员叫了起来,还以为在哭。
  哭是没哭,只是人又丢了,不知道怎么再找,也不知道又要等好久。
  他一看时间,想起来明天还和洪仓夏知礼有约,依依不舍站起身,垂头丧气地迈开步,丢了钱包没找到似的。
  门是两层,吴霭走过去,伸手去推里面那扇,这时,外面那扇出现了另一个眼熟的身影。
  也个子高,也是三十多岁,是在剧院台阶和肯德基前面见面时,和男人一同的那位。
  他一惊,让到一边。
  但那人进来,完全没注意到他,目不斜视径直往点餐台走去。
  吴霭又忙不迭追过去,喊:“您好,先生。”
  那人回头,问:“嗯?”“那个……我们见过,您是不是有个朋友……我之前看你们一起从车上下来……我在这里等……”他努力让语气听起来友好,不唐突,但那人的眼神却完全像看陌生人。
  吴霭说了一半自己都糊了,悻悻摆手:“抱歉,我认错了人。”
  没认错,就是找个台阶。
  他无奈又遗憾,出门打了个车,回家正好十二点。
  一宿只浅眠。
  翌日。
  吴霭五点四十起床,五点五十出门,七点上了高铁,八点到了杭州。
  刚出站,果然有知礼安排的车来接。
  司机是个健谈的人,五十来岁,故意拉着他从西湖边绕道,各种典故各种景观如数家珍,恨不得荷花都按朵拿出来剖析。
  吴霭听得仔细,兴致却不高。
  他还惦记着男人的事,耿耿于怀那声再见,念念不忘他的唇角和眼神,不停琢磨不停想,早饭都忘了吃。
  酒店在三台山上,上山的时候景点更多了,司机一口苏杭普通话,说快了像越剧的念白,也像rap。
  吴霭别听边往外看,绕过一个弯道,前方出现了一个正在骑自行车的人。
  柏油马路虽不陡峭,但毕竟是山路,体力消耗大。
  那人肩宽,腰窄,T恤被汗湿了黏上精壮的后背,正站起来使劲,专业运动员似的。
  吴霭一看,忙说:“师傅师傅,快,赶超前面那个人,咱们在他前面停路边。”
  司机立马比“OK”,加速超车,绕过一段距离后刹车。
  但他和吴霭都低估了自行车的速度,被拦截时已很逼近车辆。
  千钧一发之际,只见那人临危不惧地立马变道。
  吴霭看自行车都快倒地了,心头一紧。
  这时他却迅雷不及掩耳地衔接了个利落急停,身子带着车一斜,又一回摆!胎和地面摩擦出“滋——”的一声!安全着陆!吴霭忙从车上冲下来,以为自己惹了祸,腿都软了,喊:“知礼哥!对不——” “起”字没出口,发现夏知礼正咧着嘴看自己腿,抢话道:“怎么样?!怎么样?!刚才牛逼不牛逼?!”他短发,坚毅五官眼睛偏大,搭配麦色的皮肤特别精神,坐在车座上单脚蹬地,人和造型都帅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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